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书目章节
六七 西周的分封是实现三结合
作者:许倬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柳宗元以为封建制基本上是政治权力层级分化,其渊源甚早,几于生民之初即已开始,随着社群组织的扩大而逐步向更高的政治权力汇聚。商周的封建,事实上是基层地方社群政治权力的延续。许宗彦在《读周礼记》的一段话,正可为补充柳宗元《封建论》:“武王观兵孟津,诸侯会者八百,此皆二代之所建。至于纣时,其地之广狭,固未必悉仍其初封,文武抚而有之,要与之相安而已,岂得而易其疆界哉?武王克商封国七十有一,所可限以封土之制者唯此,而其封,取之所灭国与隙地。”柳许二氏的意见,均立足于周在克殷之后,没有改易疆界的能力。讨论了周人必须在各地区与殷人旧族及当地土著建立“三结合”的政治权力,周初的情势颇符合柳许二氏描述的局面。
  这种“三结合”的分封,其中主动的结合力量自然是周人与友族的宗亲子弟,他们也是最居优势地位的成分。这是一批外来而居上层的分子。Eberhard认为西周分封,事实上是建立在征服形势上的社群重叠,周人姬姜及其族类是高踞在当地土著之上的新成分,也是封建结构的上层。Eberhard早期的立场,以为西周的征服是土耳其种或蒙古种的东来。姜姓与西藏族的羌人有关系,姬姓与西北游牧土耳其族的关系则至今不能证实。分封制下的社群叠合,基本上是不稳定的形态,叠合的成分彼此之间的文化差距越大,其不稳定性当然也越大。西周分封诸国,诚有内部文化二元性的现象,例如鲁国有周社与亳社的并存。然而西周各封国在历史上未见有因不稳定而覆灭的个例。相对的,各国在春秋时代表现的地方性特征,正说明了封国内部都曾有过相当程度的同化过程,以整合新的地方性文化。是以周初在东方各封国内部的文化成分之间,其文化差异是存在的,却未必是极大。事实上,中国北方由陕西到山东的平原上,在新石器文化的晚期,各地方文化之间已有交流与互相影响的现象,尤以相邻文化之间的差距,表现为逐渐的转变。这个以华北黄土平原为领域的大文化圈,也就是夏商二代的活动范围。周初分封各国,大致也在这个范围内。成康时代,克殷已数十年;对这个范围的控制已大体完成了,也因此封建七十一国的工作即在成康时代,此后则不再有很多可以封国的空间了。

分享到:
上一篇:六六 西周分封制的约定关系
下一篇:六八 西周的分封是人口的再编组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486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