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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汉以后大族形态的变化
作者:许倬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从社会方面,可以看见秦汉以来大家族形态的改变。南北朝的大家族由社会性转化为政治性,由地区领袖转而为中央官僚,终于在唐代成为中央统治层的一部分。但是唐代以后,演变方向逆转,一些全国性的大族分裂成许多地方性的大族。唐朝的大族往往已经分房分支,《唐书·宰相世系表》即指明了房与支。分房分支的现象实际上反映了全国性的大族已经名存实亡;而地方性的大族亦逐渐分裂。宋明以后,科举制度在社会变动方面有显著的作用,以致有地方性精英(即缙绅)出现。缙绅常在地方著姓中传承,但基本上以个人的方式出现。因此,明代以后,地方精英“富贵不过三代”,罕有长逾四五代而家声不坠的家族。最常见的情况是,一个家族的社会地位呈波状起伏。前三代起上去,后三代跌下来。这种大族延续的情况又与唐代宰相世系里面的大族不一样。明清时代的社会地位基本上是个人的,社会精英也是地方性的。精英持续的时期不过两三代,于是能够建立的关系网也因为持续的时间不够,而只有比较局限的影响力。整体说来,大族的影响在整个中古以后的演变,越来越趋向地方化、个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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