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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以班固《古今人表》考察东周社会变动
作者:许倬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社会变动在当时已是人所周知的现象,但通盘的研讨似对于全貌更可有所认识。研究春秋现象自非用《左传》资料不可,然而《左传》经纬万端,所包括的人名无虞数千,一一胪列,势在难能。因此本文选择标准将以班固《古今人表》作为依据。班氏表中列名者有一千九百九十八人,区为九等,自上上至焉下,按人品列等。其中六百四十八人在鲁隐之前,十三人在秦政统一之后。班氏自然并未尽列古人于表;事实上见于表内的人物大致有事迹可述,否则班氏也无法把他们区为九等。本文既然并不研究人物的道德行为,班氏的臧否褒贬因此并不致影响本文的选择。反之,班氏之之表列人物正好可作为研究道德问题以外的任意选样(Random Sample)。同时,由于这些人大都不是碌碌无成之辈,选样不免犯失之过高的偏差,在本文作为期间比较是可以的,与别的时期或别的社会比较,就不能不顾及偏差了。

  班表中春秋及战国的人物共有一千三百十七人。为求资料来源单纯,易于比较计,只选了其中名字见于《左传》者五百十六人为春秋社会的研究对象,一百九十七人见于战国典籍而时间可考者为战国社会的研究对象。剔除在外的人物包括时间不可考者、妇女及国君。国君未计入社会研究的主要原因系为了国君的社会地位无升沉可言,纵然国君的政治权力及经济利益有得失之时,国君的地位始终是不变的。本文既系社会研究,尤系社会变动(Social Mobility)之研究,把这一群包括于选样之内似无必要。妇女未被计入,实系由于人数过少难于计算之故。

  见于《左传》的五百十六人则列入九代,每代三十年,第一年始于隐公元年(西元前722年),最后终于穆公四年(西元前464年),起讫与《左传》相终始。分代标准不能不是硬性而人为的。若某人只见记传一次,其时代较易处理;若见过多次则以其第一次及最后一次之间取其蹭数以定其年代;若无确切年代可据为定点者则取其同时代人之年代为其年代。凡此必然引起若干困难,但为标准划一计,少数人物的参差,甚至错列,也难于顾及了。

  本文假定凡列表内的人物大率有事迹可述;有事迹可述者,在历史上说来,应有某种程度的重要性。然而有些人物也可能碰巧阑入,例如偶然被带到一笔的人物,这些人物自然难说有历史重要性。但是,无论如何,列入研究范围的人数越多,这种阑入人物的数目越接近固定的比例数,其引致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也可以因此减少。

  本文的研究方式系以不同的社会群体相比较,由其历史性人物的多寡,及在诸群体总和中所占比例的增减,以觇见各该群体在社会上的相对地位。至于春秋的社会群体,以横切面言之,分为公子,卿大夫,士三层;另有庶人,卜史工商等等,因人数过少只占全部百分之十五,聊备一格而不予讨论。某人由某一阶层升入或降下至另一阶层时,其分类所属仍用原属阶层,借便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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