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娘真的老实无能吗?学会透过表面现象看事实(5)
(四)作者的一厢情愿
对比上述庞春梅与吴月娘的故事可以看出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都为陈经济生了儿子;二是都成为当家的第一夫人。她们的不同处是对待陈经济的态度和做法不同,吴月娘是为了借种生子,她欺骗并玩弄了陈经济;庞春梅始终是为了情。吴月娘哄打了陈经济,把他赶出家门;庞春梅从棍棒下解救了陈经济,而且千方百计把他找回家里。吴月娘卖了潘金莲和庞春梅;庞春梅却帮助陈经济娶了妻子。吴月娘不仅不愿归还寄放的箱笼,还利用西门大姐吊死之机,寻衅报仇,诬赖经济,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庞春梅则帮助陈经济“把谢家大酒楼夺过来”,并出资帮助他“开张”了大酒楼,还让他“冠带荣身”.这种写法使庞春梅的故事与吴月娘的故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通过对比人们更相信吴月娘是个负心人;所有在吴月娘身上应该得到、实际却没有得到的利益,通过庞春梅都得到了实现。庞春梅是专门为了实现陈经济的利益而安排的人物。看来,作者不仅要让陈经济有后,而且蓄意要让金哥去继承周守备的官职和财产。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对陈经济的偏袒,而且这里采取的是暗写而不是明写,更加说明作者暗暗希望陈经济的后人能够有钱有势。作者为什么会这样写呢?这表明陈经济就是作者的化身。写小说和做梦一样,“所有的梦都为绝对的自我中心”,正如哲学家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说的,“表面上看来’利他‘的梦的内容,其实都不过是’利己‘的”.这里所表现出来的作者的报复心理和利我思想,与作者在第59回借李瓶儿的梦所表现出来的,对花子虚家财物被抵盗的愤怒心理是一致的,他要借这种写法来报复财物被抵盗的仇,他衷心希望自己的后人能重新夺回被抵盗的财产。
正因为作者是陈经济的原型,所以他才会在写作之时,嗙(与庞同音)出一个春梅的故事,让她来实现自己在吴月娘身上没能实现的愿望。一枝春梅,成就了作者一场白日梦。作者通过这个梦,圆了报仇的愿望;圆了香火不断,后继有人的愿望;园了三妻之会,荣华富贵的愿望。一枝春梅,成就了作者的一场黄梁美梦,如此而已。故当春梅完成了作者的写作任务后,她便没有再存在的必要了。故事写“这春梅在内颐养之余,淫情愈盛。常留周义在香阁中,镇日不出。”一日,“鸣呼哀哉,死在周义身上”.义与易谐音,由此看来作者是依据《易经》的道理让春梅死于淫,死在“周易”身上。她从而结束了春梅的故事,接着不久便也结束了《金瓶梅》的故事。
其实,春梅的故事为作者实现了如此之多的复仇愿望,这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可能的。就故事情节来看,例如嫁给周守备、再遇陈经济等等,大都是作者的一厢情愿,而非生活真实。在短时间内,春梅由小妾被扶为正室,能够如愿以偿地报复孙雪娥,又巧遇陈经济并能顺利地将他引入守备府,继续保持奸情却长期没被发现等等,都未免过于巧合,过于故事化了。陈经济原在西门庆家常出来陪客,周守备又常在西门庆家做客,他居然认不出来冒充庞春梅表弟的陈经济,真是不可思议。其实,这只是作者的白日梦,是一厢情愿而已。它反映了作者在写作中的愿望,而不是生活真实。所以,有人说后二十回的文章写得远不如前八十回生动合理,诚然如此。
通过本章以上各节的描写可以看出陈经济起到了替花家报仇的作用,一般人只看出潘金莲乱伦,不知道吴月娘也乱了伦,因为前者是明写的,后者是暗写的。上述的写作方法让西门庆遭到了最可怕的报应,好色贪财、巧取豪夺的西门庆,最后只能赔上自己全部血本,赔了夫人又折兵,遭到了最可怕的恶报。前面多次说了作者是为花家报仇而写作,从上述故事看来,实施这些报应的是故事人物陈经济,可见陈经济在《金瓶梅》中是一个重要人物,他起到了替花家报仇的作用,也就是替作者报仇的作用;同时,作者又对陈经济十分偏向,让他有三妻之会,有儿子且能继承人家的产业和官职,所有这一切只能说明陈经济就是作者写在故事中的报仇化身。既然陈经济起到了替花家报仇的作用,所以他也应该是《金瓶梅》主题人物之一,他的故事应该是主题故事的一部分。
七、与玳安不清不楚
(一)月娘曾经大骂玳安
第46回写月娘在吴大妗子家做客,见了陈经济来,教“二舅和姐夫房里坐”;陪同陈经济一起来的玳安说“小的来接娘”,月娘“因着头里恼他,就一声儿没言语答他”;吴大妗子叫“拿些儿甚么与玳安儿吃”,吴月娘道:“忙怎的?那里才来乍到就与他吃!教他前边站着”.月娘叫小厮家里取皮袄,玳安便叫琴童取去,月娘知道后骂玳安:“好奴才!使你怎的不动?又遣将儿”,玳安辨解,月娘骂:“如今惯的你这奴才们,想有些摺儿也怎的?”“有恁施主,有恁和尚。你说你恁行动两头戳舌,献勤出尖儿,外合里表,好懒食馋,奸消流水,背地瞒官作弊,干的那茧儿我不知道?头里你家主子没使你送李桂儿家去,你怎的送他?人拿着毡包,你还匹手夺过去了。留丫头不留丫头不在你,使你进来说,你怎的不进来?你便就恁送他,里头图嘴吃去了,却使别人进来。须知我若骂,只骂那个人了。你还说你不久惯牢成!”玳安反驳,月娘大怒,骂道:“贼奴才,还要说嘴哩!我可不这里闲着,和你犯牙儿哩。你这奴才,脱脖倒拗过飏了。我使着不动,耍嘴儿。我就不信,到明日不对他说,把这欺心奴才打与他个烂羊头也不算。”吴大妗子道:“玳安儿,还不快替你娘每取皮袄去。”
上述故事表明月娘当时很不满意玳安,大骂他“两头戳舌,献勤出尖儿,外合里表,好懒食馋,奸消流水,背地瞒官作弊”,说他不是一个正派小厮。这个看法的确符合玳安的实际表现,即便是这一回的故事也能提供证明。例如,虽然月娘冷遇他,他也敢叫琴童去取皮袄,自己不去;虽然月娘大骂了他,回家后他还敢跟小玉调情。故事写玳安来到上房。小玉正在炕上笼着炉台烤火,口中嗑瓜子儿。那小玉便让炕头儿,与他并肩相挨着向火,“拿了一碟子腊鹅肉,筛酒与他。无人处两个就搂着咂舌亲嘴。”月娘虽然威吓他,“我就不信,到明日不对他说,把这欺心奴才打与他个烂羊头也不算。”他也一点都不怕,因为他知道西门庆非常喜欢他,与女人偷情总是少不了他的帮忙,无论潘金莲、李瓶儿,还是王六儿的事,他都参与了,甚至起到过十分重要的作用。《金瓶梅》故事表明:西门庆跟女人通奸总少不了玳安,他不是亲随就是先行。他如此紧跟主子在情场中鬼混,淫色见于目,淫声闻于耳,在主子这种言传身教和耳提面命下,他将发展成为何许人物是可想而知的。起初,跟随西门庆勾搭潘金莲和李瓶儿,他年龄尚小,他只能像第50回写的琴童那样潜听燕莺欢。年事稍长,他就会见猎心喜,不满足于旁听和干看,而要学着主人的样子去做了。第50回故事写玳安领着琴童去逛妓女院:玳安便搂着赛儿,见她“带着银红纱香袋儿,就拿袖中汗巾儿两个换了”.赛儿唱道:“有我那冤家何等的欢喜,冤家去撇的我和琵琶一样。有他在同唱同弹里来着,到如今只剩下我孤单,不由人雨泪儿伤残。”这唱词很像西门庆死后吴月娘的心情。
(二)玳安究竟是何许人
前边说了,《金瓶梅》故事表明:西门庆跟女人通奸总少不了玳安,他不是亲随就是先行。其实,何止于此。第77回写西门庆悄悄要求玳安去对贲四嫂说:“爹要来看你看儿,你心下如何?”玳安回来说:“小的将爹言语对他说了。他笑了,约会晚上些,伺候等爹过去坐坐。叫小的拿了这汗巾儿来。”掌灯已后,“西门庆见没人,两三步就走入贲四家来。”“不由分说,把妇人搂到怀中就亲嘴。拉过枕头来,解衣按在炕沿子上,扛起腿来就耸。”
第78回写西门庆撞入贲四嫂房内,“两个也无闲话,走到里间内”,“脱衣解带”,“就干起来”. “看官听说,自古上梁不正则下梁歪,此理之自然也。如人家主子行苟且之事,家中使的奴仆皆效尤而行。”“原来贲四这个老婆,不是守本分的,先与玳安有奸,落后又把西门庆勾引上了”.这玳安刚打发西门庆进去了,“就在贲四老婆屋里,吃到有二更时分”,“他就和老婆在屋里睡了一宿。”这段故事告诉我们:玳安大约17岁时,就跟比他大十余岁的贲四老婆勾搭上了。贲四是他的同事伙计,贲四嫂的年岁甚至可以做他的母亲,他全不在乎。他先奸了贲四嫂,再介绍给西门庆,比主子还占了先。说明他比西门庆更坏,西门庆还没有把自己的情妇让给别人哩!作者评论说:“自古上梁不正则下梁歪,此理之自然也。如人家主子行苟且之事,家中使的奴仆皆效尤而行。”玳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西门庆跟女人通奸总少不了玳安,他不是亲随就是先行。他亦步亦趋追随西门庆,在情场中耳濡目染、身体力行。上述故事表明玳安向西门庆学习已经出了师,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讲伦理道德,只求满足淫欲的小色狼,活象他的老师西门庆。显然,在作者眼里,玳安是一个“效尤”主子“行苟且之事”的“奴仆”,他以奸为师,必然要学成比主子更坏的人。张竹坡也认为:“西门止知贪滥无厌,不知其左右亲随且上行下效,已浸淫乎欺主之风”.这样的玳安怎能止于与主人共有淫妇,必有更加惊人之举。这样一个玳安,在西门庆死后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呢?西门庆在时,他巴结西门庆是为了得到主子的赏赐和提拔,说穿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西门庆不在了,他仍然想的应该是他自己的利益,他是不会忠于主人的。他贪财好色,不讲道德。西门庆一手提携造就了这个色狼,难道他就不怕自食恶果吗?对于西门家的财产和吴月娘的色,他一定都会垂涎三尺。他深知西门庆谋色求财的壶奥,他又很有谋略,很善于策划,他会想到:占有吴月娘便会占有西门家全部的财产,便会象西门庆那样财色俱全。占有吴月娘应该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目标。玳安可是一个善于捉摸主子心理的专家,他更善于观察形势,吴月娘既形影孤单,又孤立无援,他怎么会不敢付诸行动呢!特别是在众妾都离开了西门家,陈经济也被赶走之后。第50回写的妓女赛儿的唱曲内容就颇像西门庆死后吴月娘这时的遭遇和心理,且莫忘记玳安搂的正是唱曲的赛儿。看来作者有意借此暗示玳安已经揣摩到了月娘的心理。如此他便一定敢乘月娘孤苦哀伤之机,有所行动。且看后文。
(三)亲眼看见却不责罚
第95回写:“八月十五日,月娘生日。二更时分,月娘亲自走到上房里,只见玳安儿正按着小玉在炕上干得好。看见月娘推门进来,慌的凑手脚不迭。”月娘便一声儿也没言语,只说得一声:“臭肉儿,不在后边看茶去!”“且在这里做甚么哩!”小玉低着头,往后边去。玳安便走出仪门,往前边来。这段故事写的奇怪,月娘在自己的房间,居然发现玳安儿“正按着小玉在炕上干得好。”而且,这丑事居然发生在自己过生日这天,对自己岂不是极大的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而吴月娘却偏偏忍住了,一点也没发脾气!竟然连责骂一句都没有,她只谴责小玉不该在这里,不说玳安,似乎玳安半夜来上房是应该的。联想第85回写的听说陈经济和潘金莲“又在玩花楼上两个做得好”,并没有亲眼看见,只是先看见陈经济下楼,又看见潘金莲下楼,就说:“今日亲眼看见,说不的了”.接着就把庞春梅卖了,打了陈经济,后又让王婆把潘金莲领去卖。两相对比,看来吴月娘也太偏心了。那是为了跟他们彻底划清界限,这是为什么呢?只能说是为了包庇他们,以便跟他们抱成一团。果然故事说:“过了两日这月娘把来兴儿房腾出,收拾了与玳安住。替玳安做了两床铺盖,一身装新衣服,盔了一顶新网新帽,做了双新靴袜;又替小玉编了一顶狄髻,与了他几件金银首饰,四根金头银脚簪,环坠戒指之类,两套段绢颜色衣服,择日完房,就配与玳安儿做了媳妇。白日里还进来,在房中答应月娘。只晚夕临关仪门时,便出去和玳安歇去。这丫头拣好东好西,甚么不拿出来和玳安吃。这月娘当看见,只推不看见。”
应该说,亲自撞见人家行淫的场面是个很尴尬的事。书中类似的描写还有两次,一次是第64回写的潘金莲看到书童和玉霄在床上正“干得好”,便骂道:“好囚根子,你两个在此干的好事”,唬得两个做手脚不迭,齐跪在地下哀告。潘金莲没有通同作弊,书童吓跑了,玉霄被迫做了潘金莲的通风报信人。另一次是第82回写的,庞春梅撞见了潘金莲与陈经济“两个正在干得好”,潘金莲求庞春梅“休对人说”,春梅答应了。果然贪得者无厌,潘金莲便得寸进尺地要求庞春梅“也过来,和你姐夫睡一睡”,春梅“只得依他”.于是便形成了通同作弊的局面。与这两次相对比,吴月娘没有义正词严地加以斥责,反而一声不响,虽不能说是通同作弊,却也没有划清界线。如果当时吴月娘跟玳安还没有发生关系,她不斥责至少说也是懦弱的表现,只能起到鼓励的作用,贪得者怎能不得寸进尺呢?吴月娘早晚还是跑不了的。作者在书中写下这三个类似的故事,或许正是为了让读者通过对比,自己作出结论吧!
以前的故事表明小玉是处处维护月娘的利益,而现在的故事则表明月娘也是非常维护小玉的面子和利益的。这样一来,月娘与小玉、玳安的关系就颇像金莲、春梅与陈经济了。由此看来,玳安应该是陈经济的替代者。从作者的写作方法看也应该有这样的意图,请注意故事的发生时间和地点,是在吴月娘生日8月15日的晚上,是吴月娘住的上房。如果上述丑事与吴月娘没有直接关系,作者何必要这样描写呢!如果玳安是个清清白白的小厮,如果故事没写他与比他大十余岁的贲四嫂之间的偷情故事,如果书中没写他在主母房间跟小玉行淫,而主母见了却一声不响,谁要怀疑吴月娘跟玳安不清不白的话,那不仅是无点恩,而且是无点理了。但是,书中明明白白是这样写的,怎能视而不见呢?看来,作者写贲四嫂不仅是为了写玳安,更是为了写吴月娘。玳安亦步亦趋追随西门庆,在情场中耳濡目染、身体力行,“窃玉成婚”是必然的结果,由此可见玳安是西门庆真正的衣钵传人。西门庆就是这个色狼的启朦老师,难道他就不怕自食恶果吗?从西门庆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应该自食恶果更合理;作者说“溺爱者不明,贪得者无厌。”玳安这个得到便宜的小色狼,又怎么能止于“窃玉成婚”,必然会有这更加惊人之举。但是,作者没有这样明确写,他把笔锋一转,写到了吴典恩。故事写平安比玳安大两岁,“倒不与他妻室”,他因此不满,他偷了当铺的“金头面”出走,被官府拿住。吴典恩巡简审问他,听说了此事,就推论说:“想必是这玳安儿小厮与吴氏有奸,才先把丫头与他配了。”故事说平安被屈打成招。“等着出牌,提吴氏、玳安、小玉来审问。” 看了这段故事,一般人都认为吴典恩的说法没有道理,他忘恩负义无赖吴月娘;他的名字就证明他是一个没有一点恩德可讲的人。其实这是典型的顾名思义,作者是故意这样写的。请读者认真想一想:女婿偷情事发就被赶走,这里被亲手抓住的玳安却得了便宜,合理吗?第46回玳安去接她,没有错都要挨训,为什么现在亲眼看见奸情却没有责骂一句呢?这说明吴月娘对待玳安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个转变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呢?从已经讲过的故事情节看,是从上泰山烧香开始的。那个时候正是吴月娘对陈经济最不满的时候,在此之前,月娘力争陈经济“再结同心”,此后不久就卖了春梅,哄打赶走了陈经济。由此看来,玳安应是陈经济的替代者,所以,吴月娘才会如此容纳玳安和小玉。吴典恩也是这样推理的,他说:“想必这玳安儿小厮与吴氏有奸,才先把丫头与他配了妻室。”第97回写陈经济听说此事后,也说:“她没和玳安小厮有奸,怎的把丫头小玉配与他?”平安只觉得月娘不公平,没有这样想,他是被屈打成招的。于是,吴巡简“等着出牌,提吴氏、玳安、小玉来审问。”这该怎么办呢?薛嫂说春梅可以帮忙,第95回写通过薛嫂,月娘求春梅帮忙,结果周守备训斥吴典恩“诬攀无辜,显有情弊”,才了结了此案。不然,真的会出丑。其实,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吴典恩“诬攀无辜”,故事情节却能证明是春梅和周守备“显有情弊”.作者这样写意在表明庞春梅重情义,当年吴月娘是因奸情将其赶走,现在庞春梅却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证明她“无辜”,真个是有如天地之别。由此看来,作者这样写是为了谴责吴月娘的,两相对比,吴月娘太没面子了。
吴月娘是什么人呢?张竹坡说的好,“月娘好佛,内便隐三个姑子,许多阴谋诡计,教唆她烧夜香,吃药安胎,无所不为。则写好佛,又写吴月娘之隐恶也,不可不知。” 他看透书中的写法是,吴月娘“偏宠金莲,利瓶儿墙头之财,夜香之权诈,扫雪之趋承,处处引诱经济,全不防闲金莲,置花园中金瓶梅于度外,一若别室之人,随处奸险,引娼妓为女而冷落大姐,卖富贵而攀亲,宣卷念经,吃符药而求子。瓶儿一死即据其财,金莲合气挟制其夫,种种罪恶,不可胜数。”“玉萧小玉私人而不知;来旺被逐,复引入室。”故得出结论说:“此书中月娘为第一恶人罪人。”
由此看来,玳安与吴月娘在一起,就如同猫鼠同在,一拍即合,势在必然,早晚之说吴月娘难以逃过这一劫。张竹坡根据西门庆的累累罪行,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夫以西门庆之恶,不写其妻作娼,何以报恶人?”如果孝哥儿的确如同前面分析的那样是陈经济的种,如果“窃玉成婚”已经表明月娘与玳安也有一手,二者有其一则西门庆之妻实际等于已经作娼了,何必写得那样明白呢?烟雨模糊,不清不楚,此为最佳景。竹坡不是说了吗?“作者写月娘之罪,纯以隐笔,而人不知也”.
(四)月娘真的醒悟了吗?
第100回是《金瓶梅》的大结局。故事说普静禅师诵念了百十遍解冤经咒,偈曰:“劝尔莫结冤,冤深难解结。一日结成冤,千日解不彻。若将恩解冤,如汤去泼雪。若将冤报冤,如狼重见蝎。我见结冤人,尽被冤折磨。我见此忏悔,各把性悟彻。照见本来心,冤愆自然雪。仗此经力深,荐拔诸恶业。汝当各托生,再勿将冤结。”这个解冤偈言共有九句,如果把这个偈言只看作普静大师念的佛经,那是肤浅的,意义不大。“我见此忏悔”一句已经说的很明白,“此”指的是《金瓶梅》,他说《金瓶梅》是作者的“忏悔”,通过这个“忏悔”作者已经“各把性悟彻。照见本来心,冤愆自然雪。”普静禅师说“仗此经力深,荐拔诸恶业。”这里所谓的“经”其实就是《金瓶梅》,普静大师在短短的时间内,怎能把他所超度的十几个魂灵的心性都说清楚呢?书中结冤人的心性是靠《金瓶梅》这部长篇小说,通过百回篇目才得以说明的。前五句表明了作者对结冤的感受和态度,他在生活中已经体会出:结冤是件很痛苦的事,一旦结成冤,就很难不放在心上。他认为对待冤的正确态度应当是用恩来解冤,而不应该采取报仇的手段,那只会如狼重见蝎,使冤仇更加深。这是作者经过冤仇长期折磨后所得出的深刻见解,也表明了作者自己对待冤仇的态度,他愿意解冤而不再报冤。他是为了忏悔自己和各结冤人的罪愆,也是为了解开冤仇才这样写作的。作者解开冤仇的办法是:“各把性悟彻”、“照见本来心”,即如实地道出各结冤人的真实心性。《金瓶梅》就是这样写作的,他相信靠这个办法冤孽自然能雪。可见,“偈言”就能告诉我们《金瓶梅》作者的写作动机,他是为解冤而写作。“偈言”同时也告诉我们作者已经通过《金瓶梅》这部经“明心见性”地解了冤,作者至此打算结束写作。他对于所有结冤的人都采取了“将恩解冤”以德报怨的态度,希望他们都接受教训,真正觉醒,重新做人。其实,作者就是普静禅师,这是作者写作的一个手法。偈言表明作者对他所写的《金瓶梅》是满意的,他认为本书功力深厚,能做到“明心见性”,因此能解除结冤人的罪孽,使结冤人从冤仇中解脱出来。世人都是前世结冤人托生的,作者劝告世人看过《金瓶梅》,要从中接受足够的教训,不要再结冤。“明心见性”是从佛教经典中借用的一句话,作为写作方法来说,就是要通过种种情节把各结冤人的本性表现出来。人物和情节可真可假,可分可合,情节可在人物间可以转移,即应用分合化转的写作方法,但不论如何千变万化,作者所要写的主要人物的心性总是如实的。
《金瓶梅》最后写的故事也是本着这个原则写作的,故事说:金兵入侵,吴月娘“身带着一百颗胡珠,一柄宝石绦环,前往济南府,投奔亲家云离守那里避兵,就与孝哥完成亲事。”她在永福寺做了一个梦,梦中她到了灵璧寨,并且见到了云离守,云离守要求她“做夫妻”,月娘要求见吴二舅和玳安。云离守“灯光下血沥沥提了吴二舅、玳安两颗头来”.月娘自思道:“这贼汉将我兄弟家人害了命,我若不从,连我命也丧了。”乃“回嗔作喜”,说道:“你先与我孩儿完了房,我却与你成婚。”等到孝哥儿成婚后,月娘却拒阻不肯。云离守忿然大怒,提剑杀了孝哥儿。月娘不觉大叫一声,撒手惊觉,却是南柯一梦。通过这个梦我们可以知道:作者不打算继续写下去了,所以才让月娘从梦中惊醒。按道理,月娘既然害怕丧命已经答应云离守,她怎么敢真正“拒阻不肯”,只是撒娇而已,云离守只要“杀鸡扯脖”就可以达到目的,正像第21回烧夜香时对待西门庆那样。云离守也不会恼怒到提剑杀孝哥儿的程度,因为孝哥儿已经是他的女婿。他只要继续威胁月娘就能达到目的,因为怕杀而“回嗔作喜”的月娘,么敢真正拒阻不肯呢?作者本来可以用这个梦来结束《金瓶梅》的故事,其结果必然是月娘再嫁云离守,其身被污,其子认贼作父。但这样一来,吴月娘就跟李瓶儿差不多了,她们都是“身带着一百颗胡珠”改嫁的。“百颗胡珠正好寓意百回《金瓶梅》,这个梦正好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于是这个梦便成为对李瓶儿故事的一次报复性重复。请注意云离守的名字。”云“的寓意是”说“,离守的谐音是”里手“,乃”行家“之意,”说“的”行家“当然就是小说的行家,即作者了。但是作者大慈大悲,他希望挽救一切可以挽救的人,其实月娘并不贪淫,借种生子是为了保护自己;虽然因自私贪财做了帮凶,但毕竟不是主犯。作者宁愿给这样一个可以再
教育的人留下一个忏悔的机会,于是便让她从恶梦中惊醒了。
天明,吴月娘走到禅堂中,礼佛烧香。完全知道前后真相的普静老师在禅床上高叫:”那吴氏娘子,你如今可省悟得了么?“这月娘便跪下参拜说:”适间一梦中都已省悟了。“老师道:”既已省悟,也不消前去“,”不然,定然难免骨肉分离“.普静禅师对吴月娘说:”当初你去世夫主西门庆,造恶非善,此子转身托化你家,本要荡散其财本,倾复其产业,临死还当身首异处。“看来,吴月娘相信了普静禅师的话,所以孝哥儿就”被这老师幻化去了“,起法名曰”明悟“.
普静禅师问吴月娘:”你如今可省悟得了吗?“吴月娘答曰”省悟了“.其实,作者问的何止是月娘,他在问天下人:读过《金瓶梅》你”省悟了“吗?孝哥的法名”明悟“应该是最好的答案,所谓”明悟“乃”明心见性,觉悟我真“之意,第73回就是这样解释明悟和尚之名的。在这里就是要明悟《金瓶梅》写作之宗旨,知道作者及其一家的冤仇,切莫再学西门庆之流的所作所为,莫再结冤。这个答案需要每个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出。
故事最后说:”后月娘归家,就把玳安改名做西门安,承受家业,人称呼为西门小员外。养活月娘到老,寿年七十岁,善终而亡。此皆平日好善看经之报。“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此皆平日好善看经之报“的说法似乎与《金瓶梅》对于尼姑们的一贯描写不符合,作者一贯说尼姑们无一不是”一味利欲是贪;不管堕业轮回“,”前门接施主檀那,后门丢胎卵湿化“. 月娘请这样的尼姑宣经不是为了好善,为了信经,而是想通过她们看看怎么能生儿子。”此皆平日好善看经之报“只是作者结束故事的表面说法而已,真正的结局应该有多种可能,作者把答案留给他们自己,也留给读者去想象。这是一种余音绕梁的写法,”则其不着笔墨处,又有无限烟波,直欲又藏一部大书于无笔处也。此所谓笔不到而意到者。“(竹坡评语)作者在这里是把他们当作真正省悟写的,所以故事才说后来玳安把月娘养活到老,寿年七十岁,善终而亡。如果吴月娘没有省悟,仍然是一个爱财势的人,她的下场就更糟糕。从玳安成为小员外那一天起,小玉成了小员外的正室夫人;贪财重势的吴月娘将会失掉财产的直接支配权,因此也会失掉原先的地位,实际上成为孤家寡人,她的心就一定非常痛苦,生不如死。其结果还不如王六儿,王六儿还跟小叔子正式成了亲;她只能看人眼色,随人施舍。至于玳安,好像是占了便宜,他继承了西门庆的产业,其实作者是让他作为犯了罪的典型,给他留下改过自新的机会,看他是否接受普静禅师念的解冤经咒的教育,是否接受西门庆提供的教训,真正觉醒,重新做人。如果玳安不接受西门庆的教训,等待他的便是西门庆的同样下场,怎么能说占了便宜呢?
不论怎样,《金瓶梅》上述的写作方法已经让西门庆遭到了最可怕的报应,他所有的妻妾和全部财产无一不归属他人,好色贪货、巧取豪夺的西门庆,最后只能赔上自己全部血本,赔了夫人又折兵,落得一个一无所得,空空如也的下场。西门庆之妻等于已经作了暗娼,恶人西门庆已经遭到了最可怕的恶报。至于吴月娘与玳安是否有奸情,书中没有明写,也没有肯定的暗写,当然也难以断定,其实也无需断定。烟雨模糊,不清不楚,此为最佳景。从整个《金瓶梅》来看可以肯定的说,作者采用了明写与暗写结合的写作方法,既保持了”明假暗真“的一贯写法,又不破坏典型人物的典型性,而且增加了人物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增加了作品的可读性和奥秘性。既丑化了西门庆和吴月娘一家,也达到了报仇解恨之目的,又不使人物形象重复累赘。一举而数得,空前而绝后。作者利用这种写法启发读者开动脑筋,吊起绕梁三日的兴趣,从而别有风趣地起到报复西门庆的作用。整个《金瓶梅》浑然一体,虽花样翻新,但宗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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