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作者“王世贞及其门人联合创作说”(6)
关于联合创作说的提出
从《金瓶梅》本身来加以考察,书中既有大名士参与创作的痕迹,又有非大名士参与创作的痕迹,两者均客观地共存于《金瓶梅》这个统一体中,构成一个明显的矛盾。如果从外证来加以考察,把二十三说加以综合分析,如前所述,可以形成两大系统:一个是“大名士说”系统,另一个是“非大名士说”系统。对两大系统作分析考察,笔者得出了如下几种看法:
1. 从一方面看,无论“大名士说”系统的十二说的持论者还是“非大名士说”系统的十一说的持论者,均没有铁证,它们大多是传闻和推测。近年来以或详或略的考证而提出的新说,如潘开沛的“艺人集体创作说”,徐朔方等先生的“李开先说”,张远芬的“贾三近说”,黄霖的“屠隆说”,戴鸿森的“刘九说”,虽然他们都提出了若干证据,有些证据还是很有力量的,但是这些证据仍然不属于铁证,因此上述诸通过考证而提出的新说,从根本上讲仍属于推测而远非是结论。但从另一个方面看,两大系统各自在按照自己的轨迹向前发展,不断地在丰富、充实、提高自己的认识成果。而且经过三百多年的抗衡,谁也没有替代谁。这充分说明,不管是哪个系统,在传闻和推测的背后,都有一定的客观的根据,而不是纯属无知妄说。因为如果是毫无客观依据的无知妄说,则很难想象它能经受三百多年历史的考验而不被抛弃。由此可见,无论是哪个系统的认识,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是人们对《金瓶梅》作者的认识发展史上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积极的认识成果。因此,在进一步的探索中,无论对哪一方面的认识成果,我们均应取慎重的态度,努力汲取其有益的营养,而不应采取轻率的否定态度。
2. 从一方面看,无论是大名士说还是非大名士说,都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已被事实所证明。大名土说之所以正确,就在于它符合《金瓶梅》的实际,《金瓶梅》中确实存在大名士参与创作的痕迹;而非大名士说也是正确的,也在于它符合《金瓶梅》的实际,《金瓶梅》中确实存在非大名士参与创作的痕迹。笔者在本文的前半篇及其他文章中的分析研究,其目的就在于证明这一点。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笔者又认为,无论是大名士说还是非大名士说,又都具有不完全符合客观事实的片面性。这也已被事实所证明。大名士说之所以片面,就在于它不完全符合《金瓶梅》的实际,《金瓶梅》中还存在非大名士参与创作的痕迹;而非大名士说之所以片面,亦在于它不完全符合《金瓶梅》的实际,《金瓶梅》中还存在大名士参与创作的痕迹。可见这两说中的无论哪一说,都既包含有肯定的因素,同时又包含有否定的因素。换言之,即正确中包含有错误,错误中又包含有正确。正因为两说中各包含有正确的肯定性因素,故都能经受长期的历史考验而不被淘汰,亦不能互相替代;同时亦正因为两说中各包含有错误的否定性的因素,因此在长期的争论中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亦替代不了谁。这就是两说之所以能够势均力敌地长期处于抗衡之中,同时又能在抗衡中各自向前发展的根本原因。
3. 从一方面看,三百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学术界的势不两立的争论,足以说明两说完全处于对立的地位,似乎它们之间的矛盾是绝对的,不可调和的。持大名士说者很善于坚持自己正确的一面,却不善于从对立的观点中汲取其正确的东西以修正自己的错误;持非大名士说者亦很善于坚持自己正确的一面,却不善于从对立的观点中汲取其正确的东西,以修正自己的错误,这就是一个悲剧。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笔者认为两说的矛盾对立之中恰恰存在着同一性。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学说告诉我们,任何矛盾的对立、斗争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对立着的双方之间存在着互相吸引、互相包含、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趋势。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各自向着相反的方向转化过去。我认为,大名士说和非大名士说之间,表面上看来呈现对立的形势,各成系统,各不相让,但实际上存在着互相包含、互相渗透、互相溶化、互相转化的趋势。大名士说的正确的一面,是非大名士说所不具备的,反之亦然。但是,大名士说的错误的一面,恰恰是非大名士说的正确的一面;而非大名士说的错误的一面,又是大名士说的正确的一面。由此笔者得到一个极为重要的启示:我们可以在坚持大名士说的正确部分的同时,用非大名土说的正确部分来修正其错误部分;反之我们也可以在坚持非大名士说的正确部分的同时,用大名士说的正确部分来修正其错误部分。这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同时保留两说中的合理内核,同时又抛弃两说中的错误部分。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扬弃,即在否定中的肯定,又是在肯定中的否定。正是基于这样一条认识路线,在仔细研究了《金瓶梅》这一实际,在仔细分析了两说的是非得失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一个新的认识:《金瓶梅》既是大名士的作品,又不完全是大名士的作品;《金瓶梅》既是非大名士的作品,又不完全是非大名士的作品--《金瓶梅》乃是大名士与非大名士的联合创作。
笔者提出的这个新看法,不仅是哲学分析的产物,同时也是对古人和今人的认识经验的借鉴。
如前所述,在二十三说中明显地分为两个系统、两个营垒。持大名士说者只承认大名士是《金瓶梅》的作者,而对非大名士说采取否定和排斥的态度;持非大名士说者又只承认非大名士是《金瓶梅》的作者,而对大名士说采取否定和排斥的态度。它们的思想方法都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表现出强烈的倾向性和片面性。正是这种强烈的片面性导致两说的持论者们,在肯定自己正确一面的同时,不可能虚心地汲取对立观点中的合理部分,来修正自己的错误。而他们两说中的错误又是明摆着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肯定两说中的合理部分,同时又否定两说中的错误部分,就成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显然,不管是前人的认识经验,还是教训,对笔者来说都是一笔十分宝贵的财物。
此外,二十三说中没有出现过联合创造说,这是事实。但是,正是在二十三说持论者的研究、分析、传闻、推测之中,笔者看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历史上存在着得出联合创作说的前提和条件。试以袁中郎、宋起凤、谢颐等人的研究为例。沈德符《野获编》云:
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中郎又云:“尚有名《玉娇李》者,亦出此名士手,……”(《野获编》卷二十五)
于此可见,沈德符的《金瓶梅》作者为“嘉靖间大名士说”,其来源在袁中郎,时间是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再查袁小修《游居柿录》:
后从中郎真州,见此书(《金瓶梅》)之半,……旧时京师,有一西门千户,延一绍兴老儒于家。老儒无事,逐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以西门庆影其主人,以馀影其诸姬。(《游居柿录》卷九)
笔者已考明,袁小修跟随其兄袁中郎侨寓真州,见到半部《金瓶梅》的时间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袁小修见到的《金瓶梅》是袁中郎的。袁小修在读《金瓶梅》时,极有可能向中郎提出《金瓶梅》的作者为谁的问题。因此据笔者推测,袁小修的“绍兴老儒”说亦极有可能获之于袁中郎。可见袁中郎在不同的时间,关于《金瓶梅》的作者问题获得过两个信息,一是所谓“绍兴老儒”,即中下层文人;一是“嘉靖间大名士”.从中郎在不同时间对不同人(袁小修、沈德符)的两种说词来看,极有可能中郎徘徊于两说(大名士说和非大名士说)之间,而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当然也可能中郎曾得出过明确的结论,由于没有留下文字记载而使我们无法知晓。但这个问题相对讲来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它使我们初步推知,在袁中郎的时代,已具备提出联合创作说的前提和条件了。
再说宋起凤。宋起凤在清康熙十二年(1673)指出:
世知四部稿为弇州先生平生着作,而不知《金瓶梅》一书,亦先生中年笔也。即有知之,又惑于传闻,谓其门客所为书,门客讵能才力若是耶。(《稗说》卷三,《王弇州着作》)
这段史料告诉我们,在康熙十二年前,社会上流传着两说:一为王世贞说(大名士说),一为王世贞门人说(非大名士说)。这两说是间杂相传的。宋起凤指责某些人是知道《金瓶梅》的作者是王世贞的,但“又惑于传闻”,说是王世贞门人的作品。于此可见,这些被宋起凤指责的某些人和袁中郎一样,徘徊于两说之间。可见在宋起凤当时,已充分具备提出联合创作说的条件了。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十分肯定《金瓶梅》是王世贞的“中年笔”,原因之一是:“知之”(不是传闻),可见他是掌握着真实情况的;原因之二是,他十分看重《金瓶梅》的成就。他认为,《金瓶梅》是“晚代第一种文字”,是“一代才子”的手笔,“门客讵能才力若是耶”.宋起凤在肯定王世贞的基础上却否定其门人,致使他的结论不完全正确。原因就在于他认识上的片面性:他只看到《金瓶梅》的成就的一面,而没有看到《金瓶梅》还有平庸、粗疏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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