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来佛教判教研究要述(3)
2、中国大陆之外地区的研究情况要述
中国台、港、澳地区及欧美、日本和世界各地,对中国佛教判教也有研究,较重要的有牟宗三、唐君毅、方东美及佛界学者印顺法师等,也就是说,以有深厚中国传统文化功底的华人学者为代表。牟、唐、方等氏及释印顺之判教研究,与同一时期大陆学术界的研究理路,又颇不同。
牟宗三对判教十分关注,有关着作中论及判教的篇幅不小,所最关注者,又在天台宗判教。牟氏说,判教,即是”所谓综合的消化“,”佛所说之经与菩萨所造之论传到中国来,中国和尚有其消化,这种消化工作当然不容易,必须对于重要的相干的经论有广博的学识与真切的了解方能消化。“”这种判教,态度很客观,对于大小乘经论皆予以承认,予以客观而公正的安排与判别。“”吾人籍着天台的判教,再回来看看那些有关的经论,确乎见出其中实有不同的分际与关节。因为佛本身有各方面与各程度的教说。佛不能一时说尽,而所对之机亦各有不同,理应有各方面与各程度,甚至各方式的不同教说。当然有其相出入处,但亦有其所着重处。“”然则其不同而又互相关联底关节何在呢?吾人将如何了解呢?了解了此等关节便是了解了中国吸收佛教底发展,此便是此一期的哲学史。判教是静态地说,发展底关节是动态地说“.
牟氏又说:
吾人以为若不通过天台之判教,我们很难把握中国吸收佛教之发展中各义理系统(所谓教相--原注)之差异而又相关联之关节。
智者大师已说教相难判。若非精察与通识,决难语此。……若让吾人自己去读,决难达到此种程度。就吾个人言,吾只顺其判释而期能了解之,亦觉不易。我看后来许多 专家亦很少能达到此程度。开宗者如华严宗之贤首尚不能超过之,而何况近时之专家?
但是牟氏又认为,无中国佛学印度佛学之分,从义理上说,中国佛教仍是纯粹的(印度)佛教,”中国传统文化与智慧之方向对于他们并无多大的影响,“”他们亦不想会通,亦不取而判释其同异“,”焉有所谓中国化(佛教)?“
唐君毅在《中国哲学原论·原道篇》卷3一书中对判教展开了一些研究,其中以对华严宗判教的研究较为出色。他对于判教提出一些观点。如认为:
天台宗之为一中国佛学之大成,一表现于其判教,一表现于其言止观。华严宗之为中国佛学之大成,亦一表现于其判教,一表现于其言法界观。
这样就将判教在宗派教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恰当地显示出来。并且,如上书中,唐氏论说华严宗判教,实际上又是以华严宗判教的思想方法,来论说华严宗思想,并判说华严思想为中国佛学之最圆义。
方本美的判教研究有一些特色。他说:
在复杂的中文佛学翻译资料里面,不仅小乘经典与大乘经典有矛盾,即使在大乘经典之中,也有些特殊的内容,对照起来,彼此不能相应。所以从东晋末年起,佛学家以各种方法处理这些复杂而又冲突矛盾的资料。……这种种的区分法(指五时判教),不但不能够解决问题,有时候把问题弄得更复杂。到了隋唐时代,才有三个学派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比较合理:一是天台宗的判教方法,二是法相唯识宗的判教方法,三是华严宗的判教方法。
方氏认为判教主要是针对佛典、佛说,在不同时机、不同对象下的不同情况,给予理性化处理。方氏的《中国大乘佛学》、《华严宗哲学》等着作要在以现代立场理解中国大乘佛教思想,在与西方近现代哲学的比较中,发挥已意,以作会通,非在实证研究。《中国大乘佛学》中,他从判教入手,以揭示其为一种理性批判精神,《华严宗哲学》中他得出的结论是华严宗即宗教即哲学,是一种highest spiritual democracy(最高精神民主),所要彰显的是最高价值,是平等佛性,即至高无上的精神平等。
以上牟、唐、方氏判教研究共同特征有四:
一,以”判教方法“研究佛教,如牟氏言”因个人生命气质决定的主观感受“,以及因为”客观义理之必然“,而对各宗派皆有鲜明褒贬态度;
二,都将判教看成佛教哲学最重要部分之一,并看成是体系之结构;
三,受判教思维方式影响甚大,而主观性较强,有时较武断;故海外也有学者指出,唐、牟、方之研究佛学,重在自己已有之观念,并本此而对佛教作”判教式研究“.
四,与大陆学者任继愈等人相比,他们在哲学方法论上,也受近代西方哲学影响很明显,所区别者不是运用唯物史观,而是大量引用康德、叔本华、黑格尔等西哲之观念及语句以作对应比照,同时也都未作实证性个案性深入研究。同时,也应该指出,对于判教这一领域的创见,也不大。
释印顺(1906- ),浙江省宁海县人,太虚法师弟子。印顺在判教方面同样是判教研究和判教思想兼而有之,其独到性,还在于对其师太虚的判教思想的深刻批判,如他指出:(太虚)所论大乘八宗,上不征五天,则其源塞;下不征各地,则其流溢。局于中国内地,拘于旧传八宗,不独有武断之嫌,且亦无以应国际文化交流之世。况大乘八宗,其时或形骸仅存,或形质久绝,乃必欲以八宗等畅,宁复可能!尤以”政教分离“,决非中国政情所能许。富思考而末克多为事实之考察,自不免智者之一失!
印顺的概括,以后来者身份,深刻地指出了太虚判教思想的局限性,目光更先进敏锐而胸怀更开阔。印顺的判教研究和判教思想,有自己深意,他说:”古德的判教,以天台、贤首二家为最完善。“”从义理上说“,与印度佛教思想史的发展相当接近,强调不复古,不创新,按佛教本来面目,”从适应现实中,振兴纯正的佛法,“”佛法有四类理趣“,是”佛教思想的判摄准则“,即”第一义悉檀--显扬真义“,”对治悉檀--破斥犹豫,“”各各为人悉檀--满足希求“,”世界悉檀--吉祥悦意“;印度佛教的长期发展不外此四悉檀。太虚法师提倡”人生佛教“,印顺则”进而称之为“”人间佛教“.
印顺强调,”佛出人间,终不在天上成佛也。“表示自己和太虚法师一样,”甲,非研究佛书之学者“,”乙,不为专承一宗之徒裔“,”丙,无即身成佛之贪心“,”丁,为学菩萨发心而修学者“.其与太虚共同点在于,非如学术界对于判教进行纯哲学史、方法论的认识与研究,而以不专承一宗为标榜的佛教界人士的立场,又以为人间(人生)佛教的价值而自立判教标准。其判教研究目的,也不在于理论创新,而在于以之作为自己判教思想提出的依据,以推动佛教改革,实现佛教现代转型的理想。
除上述之外,新一代佛教学者蓝吉富、杨惠南等人在这方面也有研究,限于条件,资料不全,暂阙不具。简短的结语。
以上所述,仅个人识见所及,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挂一漏万的遗珠之恨,绝难获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综观整个20世纪以来,判教显然是一个被认为很重要,但却又是被关注不够的领域,个中原因种种,不遑细论。判教问题至本世纪末,开始受到重视,我们有理由期待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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