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冲 (196年-208年),字仓舒,是曹操儿子之一,由环夫人所生。
曹冲自小生性聪慧,五、六岁的时候,智力就和成人相仿。 《三国志》魏志卷二十中说:当时孙权送给曹操一头大象,曹操想知道大象的重量,问遍了手下的人,都想不出称象之法。曹冲说,只要把大象放进船里,记录水痕到达的地方,然后称出同样重量的物体放到船里,就能知道大象的重量了。曹操非常高兴,按照他说的方法称出了大象的重量。
然而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认为此事不可能。曹冲死于建安十三年(208年),在此之前东吴仅有江东六郡,即今天的江苏、浙江、安徽部分地区。这里在汉代没有大象。直到建安十五年孙权派人去作交州刺史,才可能得到大象送给曹操。陈寅恪认为这是北魏时译成佛经《杂宝藏经》中的故事被中国人附会到曹冲身上以显其智慧。《杂宝藏经》中载“天神又问:此大白象有几斤?而群臣共议,无能知者。亦募国内,复不能知。大臣问父,父言:置象船上,着大池中,画水齐船,深浅几许,即以此船量石着中,水没齐画,则知斤两。即以此智以答天神。”
曹冲为人仁厚,通情达理。当时魏国由于经常发生战争,所以采用严刑峻法来约束人民。一次曹操的马鞍在仓库被老鼠咬了,守卫仓库的官吏们认为这下必死无疑,商议着要把自己绑了去自首,但还是很害怕免不了死罪。曹冲知道了这件事,就让他们先等几天。曹冲拿刀弄破自己的衣服,看起来像是被老鼠咬破的,又假装很失意,脸上显现出发愁的样子。曹操见了问他,他就说:“世俗的人认为衣服被老鼠咬破,对衣服的主人不吉利,现在我的衣服也被咬了,所以发愁。”曹操说:“这是胡说,不要担心。”不久曹操听说了马鞍被咬的事,就笑着说,我儿子的衣服就放在身边都被咬了,何况是挂在柱子上的马鞍。于是没有追究这件事。还有很多犯下罪过的人,按照刑法应该被处死,都依靠曹冲的辩解得到了宽大处理。曹操把这些事情对大臣们说,表示有意传位于曹冲。
建安十三年,曹冲病重不治,去世时年仅13岁。曹操十分难过,曹丕宽慰曹操,曹操道:“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大幸也”。曹操欲求合葬于司空掾邴原亡女,邴原以“嫁殇非礼”拒绝,后与甄氏亡女合葬,追赠骑都尉印绶,黄初二年追赠谥“邓哀侯”,追加号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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