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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天历的局限性和它的特点
作者:罗尔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天历在改订之后还是有缺点的,在四百年后,与回归年的长度比较,正同儒略历一样还多出三天二小时五十分。而在四十年里面,由于天历岁实比回归年长,所以节气就一年比一年落后于天象,真到经过斡年后始与天象复合,但跟着又是一年比一年落后,天历是以节气定岁时的历法,这就不能很好地达到它的主要目的,也不能算是一种好历法。

  天历的问题在于岁实长于回归年,只要解决了这一个问题,天历就可以成为一种优良的历法。案儒略历年分十二月,单月三十一日,双月三十日,惟二月平年二十九日,闰年三十日,当时以春分(三月)为岁首,二月为岁终,故于岁终之月,减少一日,以为置闰的地步。天历月日的安排,除不置闰及以正月为岁首外,其余与儒略历全同。如果天历采用闰法,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为一年,取儒略历于岁终之月置闰的办法,只须把十二月的日数改为平年二十九日,闰年三十日,就首先解决了月日的安排问题。接着,再采取格里历逢四的倍数之年为闰年,逢百之年非闰年,逢四百之年又为闰年,凡四百年而闰九十七日的置闰的方法,每年和回归年长度相差仅二五·九二秒,积四百年相差二时五十二分四十八秒,历三千三百三十三年始有一日的差误。如果能够采用回历太阳年的置闰方法,定为四年一闰,每过一百二十八年取消一闰,即每一百二十八年中置闰三十一次,就和回归年的日数更为吻合,需积八万年之后才有一日的差误。这样,就不仅是可以把天历的问题全部解决,而且,还要造成一种比较今天世界通用的格里历(阳历)计算更加精密、使用更加便利、又与四时气候相适应的一种优良的历法。

  太平天国的制历者有没有达到创制这一种优良历法的水平呢?肯定说是完全具有这一种水平的。冯云山「通星卜」,洪秀全在起义前三年曾到广州礼拜堂学习两个多月,第二年正月因营救冯云山事又到广州礼拜堂,他们熟悉当时耶办教会编印的阳历。从己未九年改历诏追叙前事所说:「每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取真福无边、有加无已之意」的话看来,所谓「有加无已」,就是说天历以三百六十六日为一年,每年较回归年多加十八时十一分十四秒,积四十年已经增加三十日有奇了,到「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再加三十日,如此加上再加,所以说「有加无已」。这就可知他们在编制天历的初时,是知道回归年的日数的,也就是懂得儒略历和格里历置闰的历法的。至于洪仁玕是一个天文历法专家,他曾在上海和香港的外国书馆专门学习过天文历法。他在自述中,曾经明白地记载过这一件事,他说他于太平天国甲寅四年到上海,打算去天京不成,「乃在夷馆学习天文历数,是年返香港,仍习天文」。关于儒略历、格里历和回历各种历法的基本法则,对于一个作为天文历法专家的洪仁玕说来,只是起码的知识,不待说,他更是完全知道的。洪秀全、冯云山、特别是洪仁玕,既具有创制这一种优良历法的水平,那末,是什么东西阻碍他们使天历达不到这一个水平呢?阻碍他们制历前进道路的不是别的,而仅仅是绝对不用闰法这一个大障碍。

  由于回归年长为三百六十五日五时四十八分四十六秒,日数有奇零,所以任何一种历法要求与回归年密合,除用闰法以补奇零的日数外,是没有其他道路的。但是,太平天国却绝对排斥用闰法,这就阻碍了它创制历法本来可以达到的高度。

  太平天国为什么绝对排斥用闰法呢?就因为用闰法是跟它的「太平天日平匀圆满,无一些亏缺」的迷信抵触。要求完满,为的是要取吉祥,反对亏缺,就是避忌有欠缺的事物。一用闰法,就显露出有所亏缺,触犯了太平天国的避忌,所以天历绝对排斥用闰法。试看天命诏旨书中,就昌对颁行天历前一年辛开元年的「闰八月初七日」,也要改为「又八月初七日」,可见太平天国对闰法避忌之深。凡对事物采取吉凶宜忌的看法,这就是迷信。迷信是科学的大敌。太平天国为着避忌,连天象也要迁就迷信了!太平天国敢于废除阴历,并且提出「百无禁忌」〔一〕的新观念,扫除了中国历书上二千年来的阴阳五行吉凶宜忌的迷信,但它却给另一种迷信来束缚住自己。天历在创造道路上所遇到的大障碍,正是一个十分生动具体地说明太平天国这一个农民革命局限性的好例子。

  天历虽然具有局限性,但是,它仍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历法。它的特点,可以提出五点来说:

  第一以四季成岁春、夏、秋、冬,四时代序而成岁。「岁」的含义是和四季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案四季安排的历法,应该是最合自然规律的历法。书经尧典虽有「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说法,但中国自古来用的夏历却无法达到这一个要求。夏历一月的时间为二十九日十二时四十四分有奇,全年十二月的时间为三百五十四日八时四十八分有奇,与回归年相较,每年少十日二十一时有奇,故每三年一闰,五年再闰,十九年七闰。夏历平年十二月,三百五十四日,闰年十三月,三百八十四日,相差至一月之久,历日与时令错乱,四时不正,所以农民耕种,不能案月份办事,必须另记节气,很不方便。至于阳历的日期虽然和气候变化有固定关系,但冬季跨在前后两年,却割断了四季与岁时的关系,也就是使「岁」的含义失掉了它最显著最具体的一面意义。天历以节气定岁时,分一年为四季,每季三个月,一年二十四节气,每月一节、一气,月首为节,月中为气,每年正月初一元旦立春,为一年春季的第一日,四月初一立夏,为一年夏季的第一日,七月初一立秋,为一年秋季的第一日,十月初一立冬,为一年冬季第一日,历年与四季完全吻合,对于表示时令具有精确性,实为一种最合自然规律的好历法。一九二二年国际天文学会会议曾讨论历法改革问题,并在一九二三年设立了改良历法的国际专门委员会。它研究和发表了由各种不同机构和以个人名义所提出的将近二百种新历设计,认为最值得注意的有两种,其中一种便是四季历法,被称为国际新历〔一〕。而我国早在一○八六年已由沈括提出了这一个历法,一八五二年已由太平天国实行了这一个历法,这是应该大书特书的。至于将来国际预备采用的四季历法,系用天历的四季划分法呢,还有用天文学上的四季划分法呢,抑或是西洋习惯的四季划分法呢。这是还须要精细地进行研究的。但是,天历所采用的我国自古以来的四季划分法,有了四千多年的历史,却是应该值得特别注意的。这是天历第一个特点。

  第二岁首符合我国人民的理想,在气象上具有它的重大意义,即在天文上也有它的一定的意义我国历法,理想上以立春为岁首,而每月朔日,又依太阴为标准,以此事实上的元旦,很少能与立春相遇。所以中国有句古话说:「百年难遇岁朝春」,如果人生遇到元旦正逢立春的日子,那就是一件难遇到的大喜事了。至于阳历以冬至后十日为岁首,实受耶办诞日的影响,无论在天文上或气象上都没有意义。天历以立春为岁首,这一天,正是春季的开始,在气象上是一个具有十分重在意义的日期。我国从同代以来,直到清末,都以立春为一岁的大典,民间有「立春大过年」的谚语。那时候,立春那天,当迎春的纸扎春牛经过门前时,母亲们带孩子去摩春牛,一边教唱道:「摩摩春官老爹头,养猪大过牛,养牛大过北山头」!立春给农民带来丰收的希望,鼓舞农民热情去生产。而对一般人来说,在经过寒冬之后,到了春回大地,也都同样地感到欢欣鼓舞。宋代张栻立春偶成诗道:「律回岁晚冰霜少,春一到人间草木知,便觉眼前生意满,东风吹水绿参差」,形象地唱出了人们迎接春天生意勃发的喜悦。这一天,太阳又正位于黄经三百十五度,它在天文上虽然没有二分、二至那样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的日期,但也是一个具有比较重大意义的日期。所以天历以立春为岁首,首先是符合我国人民的理想,同时在气象上具有它的重大意义,就是在天文上也有它的一定的意义。这是天历第二个特点。

  第三划分整齐历以纪时,必须划分整齐,然后使用时得到最大的便利。夏历每年十二月份的大小不定,又有闰月,很不易记忆。阳历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为大月,每月三十一日,四、六、九、十一月为小月,每月三十日,二月平年二十八日,闰年二十九日,参差不齐,也难于记忆。天历每年十二月,单月三十一日,双月三十日。一年二十四节气,每月一节、一气,节为月首,从初一日开始,大月十六日,小月十五日;气为月中,大月从十七日

  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新历正月历

  清光绪十三年时宪书正月历

  两相对照,一目了然太平天国新历对旧历书上封建迷信思想的扫除。

  开始,小月从十六日开始,俱十五日。四十年一斡旋,斡之年每月二十八日,节气俱十四日平均。天历划分得这样整齐,年年如是,四十年始一斡旋,斡年仍是一样的整齐,所以天历最易于记忆而便使用。这是天历第三个特点。

  第四除旧历书上的迷信思想中国地主阶级为着维持其封建统治,极力愚弄人民,所以从汉以来封建社会所颁行的历书,乃是向人民传播迷信思想最主要的工具。在每一日的下面,不但注有吉凶宜忌,而且还注有祸福休咎,极力向人民宣传,地主的富与贵,农民的贫与贱,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是命里注定的,灌输给人民一种思想毒素,使他们「听天由命」,不要反抗封建制度。天历指出:「从前历书一切邪说歪例,皆是妖魔诡计,迷陷世人,……尽行删除」,把中国二千年来历书上地主阶级所传播的封建迷信思想一举而廓清之。这是天历第四个特点。

  第五为农业生产服务并向人民传播科学常识天历从庚申十年开始,特命史官作月令,把每年节气和草木萌牙都记绿起来,附在下一年同月份日历之后,以供农民耕种做参考,并供负责编制天历人员,「每四十年一核对,裁定耕种便于民」〔一〕。例如辛酉十一年天历所附庚申十年萌芽月令,其中记载气候变化的,如:驚蛰十三、雷鸣下雨,菁明九、雷鸣下雨等;记载耕种日期的,如:立春十六、南方地暖种松、种花麥、种乌豆、春分二、南方地暖落谷种、种包粟,春分四、南方地暖种蔗,菁明二、北地寒始落谷种,立夏一、南方地暖落二造谷种、落番薯秧、种膏(高)粱粟,立夏二、种白豆,北方地寒亦有至此日始日始落谷种等。这些记绿,都可以供农民做今年耕种的参考,为农业生产服务。同时天历在月令上还传播一些科学常识,如立冬八,五更地动,使人民知道地震不过是一种自然的现象,并不是什么皇天示警的大变。这是天历第五个特点。

  由于历法须迁就于不可公约的自然的三种周期,即日、月、年之间,故在事实上要制定一种完全合于理想的历法,乃不可能的事。历法家所能追求的只是一种使用具有最大的便利,而表示时令复有最高的精确性的历法。准此标准去衡量天历,它就不仅是在中国历法史上具有革命精神又颇合理想标准的历法,而且,对今后历法改革上,还具有现实的意义,仍不失为一种值得人们研讨的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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