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新篇在当时的中国有没有实现的主观和客观条件呢?根据太平天国的历史事实看来是有实现的可能的。在太平天国克复的地方,地主阶级被专政了,大部分的土地从封建剥削者的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使农民摆脱封建土地关系而获得解放,这就给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本已有了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到太平天国革命解除了种种封建束缚,特别是在克复苏、浙地区后,执行奖励工商业,大力扶植生产的政策,城乡资本主义因素十分活跃,农产丝业大量增产,贸易繁荣,商业兴盛。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自然经济的日趋解体,必然会出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资政新篇的提出,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一定的客观经济基础,不是没有实现的可能的。
资政新篇经天王洪秀全批阅,法法类共提二十八个方案,他在二十五个方案上,有的批「是」字,有的批「此策是也」,有一个批「钦定此策杀绝妖魔行未迟」,还有一个批「此策现不可行,恐招妖魔乘机反间,俟杀绝残妖后,行未迟也」。洪秀全是要实行资政新篇的方案的。
但是,资政新篇作为一个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是和体现农民公有制经济的天朝田亩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它所体现的发展方向——资本主义道路,最终会和农民政权的性质发生矛盾,从而改变太平天国的性质。对于这个本身具有内在矛盾——为了加强农民政权,却又会改变农民政权的性质的纲领,这是关系于太平天国前途何处去的至重至大的问题,天王洪秀全如何对待、如何处理这个重大的问题呢?
我认为太平天国已经以事实回答了问题。今天我们研究太平天国史的人把资政新篇作为天朝田亩制度的续编看待,在当时,连洪仁玕本人也不如此。他在资政新篇开端说他不避艰险,前来天京,「实欲备陈方策,以广圣闻」,结尾又说:「恭录己所窥见之治法,为前古罕有者汇成小卷,以资圣治,以广圣闻」。可见洪仁玕这部资政新篇并不是以军师地位议定了制度,有如从前军师杨秀清等议定朝帽制度请旨施行那样,而只是一卷「资圣治」、「广圣闻」、供洪秀全采择的方案。至于太平天国对待资政新篇的态度很明确,并没有把它列在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内。这个总目,截至庚申十年(一八六○年)冬刻的太平天国辛酉拾壹年新历和辛酉十一年(一八六一年)重刻的天朝田亩制度都是二十九部。但前者有天父诗,而后者则取消天父诗,代以天父圣旨。因天父诗中只有一部分是天父的诗,大部分是洪秀全的诗,故既印天父圣旨,即取消天父诗,而代之以天父圣旨,这可见列入旨准颁行诏书总目的严格性。太平天国所有的典章制度,除士阶条例一种外,全部列入这个总目中。资政新篇镌刻于己未九年(一八五九年)不得列在总目内,而只同洪仁玕其他著作英杰归真、军次实录、诛妖檄文、干王洪宝制等一样以个人著作而得到「旨准颁行」。太平天国对「一切孔孟诸子百家」,「皆不准买卖藏读」,以及「世间有书不奏旨不盖■而传读者」都「问罪」〔一〕。故凡有印书,必须旨准,然后得镌刻颁行。洪仁玕印他的资政新篇等书是经过向天王洪秀全奏请,得到「旨准」,然后镌刻「颁行」的,其性质与列在总目的不同。论者说资政新篇为天朝田亩制度的续编,太平天国第二个政治纲领,是不符事实的。
当资政新篇颁行之日,太平天国的人们了解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虽然是极少的,但是,他们对「穷人手里捏元宝」,便「哂哂笑」,外国人鄙视他们为「苦力」,便认为「是最大的恭维」,具有强烈的阶级感情。对地主阶级则厉行专政,使「富户」「百无一存」,「转瞬几成绝户」,怀有极大的阶级仇恨。他们对资政新篇这里说由「百万家财者」设立银行,「准每两取息三厘」,那里说「准富民纳饷禀明」设立新闻馆,「准富人请人雇工」等等,不待说是极为刺眼的。李秀成被俘后,敌人审讯他,记录他的供辞,其中有一条说:「伪干王所编各书,李酋皆不屑看也」。李秀成看不下资政新篇,就是农民阶级感情从心灵深处发出的抵触。李秀成的态度,正是代表了太平天国人物对资政新篇的态度。天王洪秀全个人对待资政新篇的态度怎样呢?他虽然比他们看得高看得远,但是,农民阶级的意识感情并无二致。洪秀全生长中农家庭,在农村做塾师,后来到广西山村从事革命活动,经过金田起义以来长期艰苦的战争,深深地形成了与农民同呼吸、共命运的阶级意识。另一方面,他家乡在广州花县,鸦片战争后,受到西方资本主义的冲激,具有了向西方寻找真理的思想趋向。在创立上帝教后,他曾与洪仁玕同到广州罗孝全礼拜堂学习基督教,作为上帝教所取资。在此期间,他又曾对洪仁玕说如果他将来能恢复祖国,他要与各国「各通真理及知识」〔一〕。到了他建国,洪仁玕向他奏陈资政新篇的时候,他加以采纳,那正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在洪秀全的思想里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体现农民要求的革命主张。他采纳资政新篇的建议,首先是从这些建议有利于加强农民政权,有助于推翻清皇朝的革命战争考虑的。如批「准卖新闻篇或暗柜」条说:「钦定此策杀绝妖魔然后行未迟」。批「兴各省新闻官」条说:「此策现不可行,恐招妖魔乘机反间,后杀绝残妖后行未迟也。」如批「勿杀」条说:「爷今圣旨斩邪留正,杀妖杀有罪,不能免也。」又在下一条「议大罪宜死者」条批说:「爷诫勿杀,是诫人不好谋害妄杀,非谓天法之杀人也。」这些批示,都明显地表现出这种考虑。洪秀全采纳资政新篇并不意味着他已放弃或改变自己以往的主张。资政新篇颁行后,太平天国既定的经济政策并未发生变化。
在此情况下,洪秀全既要向群臣和军民表态,他也有宣布太平天国既定的方针、政策、路线并没有改变的必要,因此,他于辛酉十一年(一八六一年),即颁行资政新篇一年多后,将天朝田亩制度重新颁布。案天朝田亩制度系建都天京后,于癸好三年(一八五三年)冬十一月颁布的,甲寅四年(一八五四年)初又重印一次。在天朝田亩制度颁布后,天京即遇到缺粮问题,到甲寅四年夏,粮食告巨,到了「变心」、「逃亡」的地步,太平天国不得不于这年秋收时暂行「照旧交粮纲税」政策,从而就不再重印。曾国藩情报机关编纂的贼情汇纂说掳获太平天国的「书皆成捆束」,独无天朝田亩制度,以为「似未梓行」,可见太平天国颁行天朝田亩制度并不是作宣传用,既因故未能实行,就实事求是地不再印。乃事隔七年,到辛酉十一年却重印颁布,断不是没有目的,而是一件必有针对性的措施。刊于庚申十年七月以后的钦定旧遗诏圣书中,洪秀全把户口册记第三十一章第二十七节记行私有制的战争掳获物「一归众会」四字,改为符合于太平天国公有制的「一归圣库」四字,提供了条证实太平天国于辛酉十一年重布天田亩制度确是坚持公有制到底的铁证〔一〕。在颁行资政新篇后一年多,天朝田亩制度的重新颁布,正是洪秀全的表态,正是洪秀全宣布他之所以采纳资政新篇的建议,是为的要「杀绝妖魔」,推翻清朝封建统治,是为的要「与番人并雄」,「为东洋之冠冕」,把中国建设成为屹立于世界上的兵强国富的泱泱大国。他是坚决要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救世」任务的。他并不是从农民要求土地公有的道路转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把资政新篇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纳入于太平天国的农民政权的轨道之中。
资政新篇建议学习西方的「制」和「技」,实在就是「民主与科学」。科学部分,洪秀全是全部采纳并要实行的。但民主部分,却有问题。洪秀全在金田起义前与冯云山制定体现农民民主的军师负责制,主为国家元首,临朝不理政,国家政务由军师负责。但洪秀全深受皇权主义的影响,他在天京事变杀了杨秀清后,要「主是朕做,军师亦是朕做」,把军师权位揽归己手,破坏了军师负责制。洪秀全之所以敢于破坏军师负责制,就因为太平天国不曾有也不懂得要制定一个宪法。资政新篇提出的「纲常伦纪,教养大典」的立国根本法,就是宪法。太平天国农民政权是具有农民民义的权力的。洪秀全敢于把军师权位揽归己手,但他却不敢废掉军师制度,到洪仁玕来天京,他虽仍揽实权,却不得不把名义交给洪仁玕,以免臣民的非议。尤其是他封两兄洪仁发、洪仁达为王爵,臣民反对,他不得不撤两兄王爵;臣民拥护石达开执政,尊崇石达开为义王,他不得不镌义王印,派人送去安庆迎石达开归。后来又不得不听从臣民的意见,罢黜洪氏,任命李秀成为军师。所有这些大事,都说明了太平天国的农民政权具有不小的民主权力,洪仁玕在此基础上提出太平天国应该制定宪法,是会实现的。资政新篇提出的收集「民心公议」、监督省级官吏、成立某些地方自治机构等等,这就近于议会制度。太平天国的军师负责制,加上制定宪法,设立议会制度,在政体上就与资产阶级国家的君主立宪制具有相同的作用。
太平天国政治最严重的问题是在农民政权中存在特权,是有个特权阶层。但是,太平天国要产除特权,要消灭特权阶层却不是不可能的。在资政新篇各种有关民主和社会教育等方案施行之后,民智开通了,有了代表民意的机关了,有了舆论的监督了,有了人人须遵守的宪法了,那这种来自封建主义和神权主义的特权势必逐渐废除,太平天国的特权阶层最终必定消灭的。
总之,资政新篇并不是太平天国第二个政治纲领,只是给太平天国农民政权提供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但是,它肯定会给太平天国建国指向「民主与科学」的巨大作用。太平天国何处去?太平天国断不会开时代的倒车,走回汉刘邦、明朱元璋封建朝的老路,而是走它开创出自己的道路。资政新篇的颁行和洪秀全要实行它的方案的批示,以及辛酉十一年重新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就是绝大的现存的文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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