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租界,人们不禁会想到旧中国的那段屈辱历史。
在长达百年的时间里,作为列强侵略中国的跳板,租界成了中国土地上的“国中之国”,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然而在中外最初签署的不平等条约中,并没有租界这一说法,它的出现竟然是一名英国领事和一名中国地方官交易的结果。
中国商人主动巴结,英领事挤进上海城
从18世纪中叶开始,为了在东方开辟新的通商口岸,英国殖民者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在中国浙江、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刺探寻觅良港。很快,他们就看中了上海这块风水宝地。
鸦片战争后,在侵略者的炮口下,清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上海等五个沿海城市被开辟为通商口岸。条约签订之初,散居在上海的英国商人和传教士只有25人。但参加条约签订的英国侵略军头子璞鼎查却认定中英贸易会迅速增长,来华英国人将大幅增加。1842年10月初,他迫不及待地从南京赶到上海,预选英国人在上海的居留区。经过几天考察,璞鼎查看中了黄浦江与苏州河交汇处(今上海外滩一带)的一块地方。当时那一带还是芦苇丛生的荒滩。但璞鼎查认定此地交通便利,便于贸易运输,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1842年12月,璞鼎查推荐巴富尔上尉为首任英国驻上海领事,并交给他一项重要任务——为英国人寻找长期定居地。1843年11月8日晚,巴富尔带着6名助手来到上海。第二天一早,他就赶往道台衙门,拜会上海的地方官——道台宫慕久。宫慕久客气地把巴富尔领到客厅嘘寒问暖。巴富尔刚一落座,就开门见山地说:“道台大人,根据贵我两国签署的条约,上海已被辟为通商口岸。我此次登门就是要和道台大人商讨具体开埠时间的。”
作为清政府的地方官,宫慕久当然不敢对朝廷签署的条约存有异议,于是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致。看到宫慕久那么爽快就敲定了开埠日期,巴富尔来了精神,来时他就琢磨着在上海县城内觅一上好地皮,建造气派的英国领事馆。“我初来贵地,今后与大人会常来常往。如果不嫌麻烦地话,能否请大人帮忙在城内物色一块地供建领事馆之用。”巴富尔不露声色地说。
这几句话让宫慕久出了身冷汗,想想今后如果华洋杂居,难免会闹点乱子出来,到时朝廷怪罪自己可担待不起。他强压心中的不悦,定了定神说:“领事先生,上海县城素有‘小苏州’之称,人口众多,城内已拥挤不堪,实在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供建馆。如果领事不嫌,我倒愿意代劳在城外替领事寻觅。”
宫慕久的拒绝让巴富尔很是懊恼,但他哪肯罢休。一连几天,他一方面派人在城内四处寻找出租房;另一方面,不断对宫慕久施压,并扬言如果找不到房子,甘愿在城里搭建帐篷居住和办公。正当双方谈判陷入僵局时,一名中国商人主动找到巴富尔,愿意出租其房屋给巴富尔作领事馆用。巴富尔如同找到了救命稻草,马上就租下这座有52间房的老宅。
看到事已至此,宫慕久也只好以此处不扰民为由,奏报朝廷后予以默认。
谈判持续两年,每亩年租金仅1500文
巴富尔在上海安身后不久,就发布通告宣布上海于1843年11月17日正式开埠。开埠后一个半月内,就已经有11家洋行涌入上海滩。英国传教士、医生、领事馆人员等也纷至沓来。与此同时,从国内各地赶来的冒险家、暴发户、买办、金融家、商人甚至帮会流氓等各色人等也汇集其间。一时间,黄浦江中汽笛声不断,跑马路旁灯火彻夜长明,西装革履与长袍马褂摩肩接踵,四方土话与欧美语言混杂一处。
由于上海普通百姓之前很少看到过洋人,每当看到洋人成群结队招摇过市时,百姓们都不免好奇。洋人们吃饭、穿衣、喝茶甚至走路等一举一动都有路人围观。同时,一些洋人仗着清廷软弱,到处滋事,因此华洋之间纠纷和摩擦不断。一次,一位姚姓基督徒因为非作歹被拘捕,巴富尔为迫使清政府放人竟威胁出动军舰,事情最后以宫慕久放人并道歉收场。
事后,巴富尔又不失时机地来拜会宫慕久。“道台大人,我们之间的很多不愉快都是因为我们没有一块自己的居留地。我看中了县城外黄浦江边的那块荒滩,不知大人能不能卖给我们作居住用。”巴富尔设想买下整片土地,然后再分租转让给侨民。
其实,宫慕久也有这样的想法。为避免纠纷,他几天前曾向两江总督璧昌和江苏巡抚孙善宝建议:给洋人一块地,实行华洋分居。但是两个老官僚既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而是把上海地方对外交涉全权交给他一个人办理,让他自己定夺。明知是上司有意推脱责任,他也不得不接过这个烫手山芋。
听罢巴富尔的建议,宫慕久摆了摆手,“按照大清律例,土地是不能卖给你们的。但是租给你们是可以的。”
在其后的两年间,巴富尔与宫慕久为租地进行了时断时续的谈判,最后双方就租地范围、租地手续、外侨应遵守事项等达成谅解。1845年11月29日,宫慕久公布了《上海土地章程》23款。这个被视为上海租界“根本大法”的章程划定了租界界址:南至洋泾浜(今延安东路)、北至李家场(今北京东路)、东至黄浦江,西至界路(今河南中路,1846年确定),面积约830亩,每亩年租金1500文。章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租界——英租界的出现。
租界建在“棚户区”,最初由清政府管理
在早期英租界,领土主权、土地管辖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等还归清政府掌管。
不久,住在上海城内的外国侨民陆续迁入租界。为防止华洋纠纷,巴富尔与宫慕久协商后还规定,租界内不准中国居民居住。到了后来,规定更加苛刻,华人只被允许白天进入租界做买卖,晚上必须回城,就连洋人雇的华人佣人也不得与主人同住。那时租界里的人口也很少。据记载,在租界出现两年后,外侨人数也仅有134人。租界里的生活设施也不健全,建筑基本上是一片“棚户区”。最早来上海的侨民,英国植物学家福钧曾这样回忆他住过的陋室:“每值晨雨,则衣被尽湿。天雪,则六出飞舞,自窗隙而进。”直到1849年初,各洋行才在外滩建起第一批砖木建筑,竹草棚子才慢慢被淘汰。
随着来沪的各国侨民不断增多,英国领事也在酝酿着扩大租界面积,并谋求更多权力。1848年,新任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正式提出了扩充英租界的要求。11月,中英双方订约将英租界面积向四周扩为2820亩。1853年,小刀会起义占领上海县城,大批避难华人涌进租界,这给洋行商人提供了一个发财的绝好机会。因为当时正值太平天国起义期间,很多从事贸易的洋行生意清淡,他们正好利用闲散的资金在洋泾浜沿岸造了800多幢简易住宅,供中国难民居住,做起了房地产生意。
租界成为“国中之国”
随着人口和大笔资金的流入,英租界出现了繁荣景象。租界内土地、房屋价格暴涨。其中外滩一带的地价上涨最快,1852—1862年的十年间,平均涨幅高达200倍。同时,英租界当局乘局势动荡之机,逐渐夺取了对租界内华人的司法管辖权,独揽了租界内一切诉讼案件。
1854年《上海土地章程》(现藏上海市档案馆)
此后,英租界当局多次单方面修改《上海土地章程》,权力不断扩大。租界逐渐发展成为集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警务权、军事权于一体,中国政府无权制约的“国中之国”。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曾露骨地表示,上海租界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在租界内,华人备受洋人凌辱,洋巡捕甚至拿中国人当活靶子,练习射击。娼妓、赌博、贩卖毒品和人口等也成了受租界当局保护的公开行当,租界成为了罪恶的代名词。
继英租界后,法国、美国等国也争先恐后地在中国设立租界。到1902年奥匈帝国在天津开辟租界为止,列强已先后在中国建立了27个租界,仅天津一地就有八处之多。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才从法律意义上实际收回租界,结束了这段长达百年的屈辱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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