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第四十八
◆魏氏以夜光为怪石。
梅本氏作民,凌本黄本并同。王失校。
◆酝藉者见密而多蹈。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藉作籍,王校云:“藉纪本误籍。”
立斋按:藉籍古通,说见前。王校云误者非也。
◆酌沧波以喻畎●。
梅本●作浍,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字书无●字,从浍是。
◆患识照之目浅耳。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目作自,王失校。
◆然而俗监之迷者。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木云:“监宜作鉴。”王校云:“按铃木说是,今据改。”
立斋按:监、察也、领也、摄也。韵会通作鉴鉴。礼王制:天子使其大夫为之监,监于方伯之国。”上监读去,下监读平。又书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铃木说非,而王校据改,未加深考、尤非也。
◆其事浮浅,亦可知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杨校云:“按其下疑夺不字。”范注云:“
疑省作不事浮浅。”王校云:“当省作事其浮浅。”
立斋按:范校可从,王校非。
◆深识鉴奥。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云:“深识疑当作识深。”
立斋按:王校可从。
◆玩泽方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黄注云:“泽王本作怿。”
立斋按:泽与上媚字为对文,服之媚,书之泽也,作怿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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