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辞第三十五
◆皋陶赞文。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文作云。
立斋按:作云是。
◆则八句相衔。
梅本作“句句相衔,”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八指序卦之辞,如“受之以屯”,屯者盈也,上下共八句之谓也。句句者,与下文字字为偶,从句句为是。
◆率然对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本作“自然对耳,”未言所本,于率然二字只云,汪、余、张、冯诸本尔作耳,殊为失校。
立斋按:耳语止辞,尔、助语辞,世多通用,然于古无征。古诗焦仲妻作诺诺复尔耳,盖有别也。后世之□尔作耳者,以其音同义近而笔省也,惟耳古又音仍,如耳孙是。
◆宋画吴冶。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冶元作治。” 朱云:“宋画吴冶,语出淮南子。”
立斋按:朱改是。宋画见庄子;吴冶见吴越春秋,又见淮南修务篇。
◆割毫析厘。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割作剖。注云:“剖一作割。”
立斋按:割剖一也,据西京赋,则作剖是。
◆长卿上林。
梅本凌本黄本林下并有赋字。注云:“元脱补。 ”杨校云:“通变篇上林云,事类篇相如上林云,并无赋字。”
立斋按:杨校是。
◆微人之学。
梅本微作征,旁注一拟字,注云:“元作拟。” 学下注云:“当作誉。”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事对皆有所征,从征是。
◆并贵共心。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贵当作肩。”
立斋按:纪评是。曰并肩,曰共心,指用事行文而言。范注以高祖光武皆帝王,宜作“并贵”非。
◆又以事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应作言对事对。又言对事对二句,当在止类而求二句之下,于文乃顺。 ”
立斋按:从纪评是。
◆刘琨诗言。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言元在诗字上。”
立斋按:梅本是。
◆西狩涕孔丘。
梅本凌本黄本涕并作泣。杨校云:“四库诸本并作涕。”
立斋按:说文泣,无声出涕也。又涕,泣也,义同。王失校。
◆若两事相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两事当作两言。 ”
立斋按:纪评仍以文论,但下言优劣,则以事分,故事字不误。
◆踸踔而行也。
梅本踸作今,凌本黄本并同。杨校云:“东方朔七谏、陆机文赋,皆作踸踔。今字说文无,新附有踸字,当据改。”
立斋按:庄子秋水篇:“吾以一足●踔而行。” 正韵云:“●同踸,音沈绰。”杨校非。
◆精未兼裁。
梅本未作味,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从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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