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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术第四十四
作者:张立斋 (中华民国) 收藏

 

     总术第四十四
◆今之常言。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今元作令商改。”

◆若笔不言文,不得云经典非笔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云“不,黄侃云:不字为为字之误”今按不字乃果字草书形近之误,此承频说而为言也,故改为果字,序志赞“文果载心,”句法同。

  立斋按:此二句反转为言以见义,以若字为重,无关于为之与果也,不可因黄氏之疑,便擅改从。且果字何据称草书形近之误乎?今按此二句原无误字,且意无隔阂,词句亦协,黄氏疑之者误,而王氏改从者亦非也。

◆分经以典奥为不利。

  梅本凌本黄本利并作刊。分字下黄注云:“疑有脱误。”王校引黄侃云:“分当作六。”案黄说是,今改。

  立斋按:分之为言者;经分为六,或辨经之文,以典奥为不刊也,黄侃言当作六,及王校从改皆非。

◆九变之实匪躬。

  梅本实作贯。注云:元作实。杨云:“汉书引逸书,九变复贯,如言之选。匪躬作匪穷。注云:“匪穷元作躬,孙改。”

  立斋按:汉武帝诏书有诗云:“九辨复贯,知言之选。”应邵曰:“逸诗也。”师古注:“贯事也。” 梅本作逸书误,从贯从穷是。

◆落落之玉,或乱乎石;碌碌之石,时似乎玉。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云:“按老子卅九章,不欲碌碌若玉,落落如石。”此文禄禄落落,疑当互易。

  立斋按:落落又作珞珞,句出老子不误,王校云互易者非。

◆无者亦繁。

  梅本凌本黄本无并作芜。梅注云:“元作无,朱改。”

  立斋按:朱改是。

◆诡者亦典。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云,诡典文不成义今改。

  立斋按:典疑作异。后汉书班固传:“殊形跪,制。”注:“诡、异也。”与上文浅露句可协,王校非。

◆不必尽窕槬之中。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槬下有桍字。

  立斋按:黄本桍字衍。

◆动用挥之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扇当作羽,说详注订。

◆岂能控引清源。

  梅本清下注云:“当作情。”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从情是。

◆无术任心。

  梅本无作弃。注云:“元作筑。”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无筑皆通,筑字误。

◆及多少之非惑。

  梅本凌本黄本非并作并。梅本注云:“元作非许改。”

  立斋按:许改是。

◆何妍蚩之能制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木云:“蚩当作媸。”

  立斋按:蚩媸互通,说见前,王校改非。

◆纆牵忌长。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元作缠,许改。”

  立斋按:梅本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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