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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纬第四
作者:张立斋 (中华民国) 收藏

 

     正纬第四
◆神龟见而洪范燿。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燿作耀。

  立斋按:燿、耀字通,俗作曜,王校误云“唐写本作曜”非是。

◆斯之谓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之作其。

  立斋按:从之是。

◆好生矫诞。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诞作讬。

  立斋按:诞与訑同,疑元作訑,唐写本由形近而讹,从诞是。

◆孝论昭哲。

  梅本凌本黄本哲并作□。注云:“原作哲,许改。”唐写本孝作考。

  立斋按:从考从□皆是,哲考并误。

◆按经验纬。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按作酌。

◆□纬之成经。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云:“成疑作于。”

  立斋按:纬经有相成之势,盖作纬者必依经以成,引经为说,故成字为长,王校疑作于者非是。

◆倍擿千里。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擿作摘。杨校云:“ 宜从摘。”

  立斋按:摘擿互通,擿音义同掷,杨说非。

◆经显圣训也,纬隐神教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也字。

◆圣训益广。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圣作世。

  立斋按:作圣是。

◆而今纬多于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今字。

◆尧造绿图。

  黄本唐写本并同。梅本绿作录。

  立斋按:录,说文“金色也”,与丹书并称,宜从录。

◆图录频见。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录作箓,唐写本录作绿。

  立斋按:箓为录之俗体,从录是。

◆伪既倍摘。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倍疑作掊。”

  立斋按:“倍音义与背同,韩愈韩滂墓志“滂读书倍文,功力兼人。”注:“倍文谓背文,暗记也。” 参拙着文心注订,黄说非。

◆原夫图录之见。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原字,图录作绿图。

  立斋按:唐写本误同前。

◆迺昊休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迺作乃。

  立斋按:迺同乃,昊、昦之俗体,尧典“钦若昦天”,参注订。

◆前世符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世作圣。

◆伎术之士。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伎作技。

  立斋按:伎、技古通,礼王制:“作奇技。”书泰誓:“断断无他技。”史记冯欢传:“无他伎能。”

◆必假孔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假作征,王失校。

◆谓起哀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谓下有伪字。

  立斋按:书洪范正义:“纬侯之书,不知谁作。 ”通人讨覈,谓纬起哀平,孔氏袭舍人语有伪字,杨校是。

◆东序秘宝。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

  立斋按:杨校云:“唐写本秘作秘。”今按唐写本元作秘,杨氏识作秘非是。

◆曹褒撰谶以定礼。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撰作选。

  立斋按:撰与选同,见集韵,杨校非。

◆尹敏戏其深瑕。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戏□作巇。”唐写本深瑕作浮假。

  立斋按:黄氏云“疑作巇。”不知所据,从戏是。

◆白鱼赤乌之符。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乌作雀。

  立斋按:白鱼赤乌皆本史记周本纪,如以赤雀为文王事,则应作赤雀白鱼矣,舍人原文当作乌不作雀,此或传写之误,杨校非。

◆黄金紫玉之理。

  梅本凌本黄本理并端。注云:“瑞元作理,孙改。”唐写本金作银,理作瑞。

  立斋按:史记孝武纪:“以风符应合于天地。” 集解:“瑞也。”此孙氏改字所本。范校云:“金作银 ”是,见礼斗威仪。

◆是以后来辞人。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后作古。

  立斋按:后、古皆通,但后字为长,指自哀平谶纬既兴之后而言也,不能概之以古。杨校云“指彦和以前,宜从古”者非是。

◆援摭英华

  梅本凌本黄本援摭并作采摭。唐写本作捃摭。

  立斋按:捃摭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荀卿孟子韩非之徒,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着书。”又事类篇: “捃摭经史。”所本皆同,杨校失检。

◆平子恐其迷学。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恐作虑。

◆荣河温洛。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荣作采。

  立斋按:黄注云:“尚书中侯‘帝尧即政,荣光生河,休气四塞。’作采非。

◆糅其雕蔚。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糅作采。

  立斋按:离骚:“芳与泽其杂糅兮。”糅字本此,杨校非。云:“采其雕蔚,即篇末招摭英华之意。” 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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