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色第四十六
◆物色篇第四十六。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范注云:“本篇当移在附会篇之下,总术篇之上。”
立斋按:序志篇载,自崇替于时序以下,言才略、言知音、言程器,言序志,共五篇,每卷五篇,而物色篇不在内,而时序,在九卷五篇中,是物色篇之位,当移出十卷以外而时序当移入十卷之中也,故时序篇依彦和自序次第当无可疑。惟据总术篇云,“多少之非惑,何姘媸之能制,及按部整伍,以待情会。”四句,意既秉总术之旨,还须物色之也,是物色之必继总术以发之也,故物色篇当在总术篇之下为宜。且以两篇次序紧接,易致颠倒,若远移于总术之上或非也,范氏之疑则是,而位置似不可从。
◆是以献岁发春,悦豫之情深。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春与深字旁注有冰与深各一字。
◆瀌瀌拟雨雪之状。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木云:“瀌瀌当作麃麃。 ”王校云:“作瀌瀌者古文诗,作麃麃者今文诗也,不必改字。”
立斋按:诗小雅:“雨雪瀌瀌。”状雨雪之貌。郑风:“驷介麃麃。”麃麃武貌。两字音近而义殊,不知王校所云今文从麃,古文从瀌。何所据乎。铃木失检而王校臆说,均非也,瀌字是。
◆两字连形。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连作穷。
立斋按:连穷并通,穷字从下句情貌无遗句来,从穷为长。
◆印字而知时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黄本注云:“印疑作即。”
立斋按:印字从上文印泥而来,此练句法也。见征圣篇,“辞成无好异之尤”句法,作即可通。但印字或不为误,王校从改非。
◆且诗骚所摽。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摽作标。
立斋按:摽、标古通。后汉书皇甫嵩传:“黄巾为标识。”标假为摽,王失校。
◆物色虽繁而折辞尚简。
梅本折作□,旁墨注云,折节二字。凌本黄本折并作析。
立斋按:从析是,王失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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