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第七
◆声依永。
梅本黄本唐写本并同。凌本作咏。
◆既其上帝。
梅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既作暨。
立斋按:既、暨字通,但既、己也,暨与也;从暨是,杨校非。
◆有娀谣乎飞燕。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引玉海改乎从于。
立斋按:上下诸句皆从于,王改是。
◆殷牦思于西河。
梅本凌本黄本牦并作整。注云:“整元作牦。” 御览作整,唐写本作厘。
立斋按:吕氏春秋元作殷整甲,河□甲之名也,从整是。
◆音声推移,亦不一概矣。
梅本凌本并同。唐写本音作心。
◆及夫庶妇。
梅本及作匹。注云:“元作及,许改。”凌本黄本同。唐写本作“及疋夫庶妇”。
立斋按:诸本及下脱匹字,许改及唐写本是。
◆乐育被律。
梅本凌本黄本育并作盲。唐写本育作胥。
立斋按:诗小雅“君子乐胥。”从胥是。
◆气变金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石作竹。
立斋按:王校云、上言皇,唐写本作竹非。
◆精之至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至作志。
立斋按:从至是。
◆叔孙定其容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与作典。
立斋按:容与出离骚,与铿锵为对文也。容典出汉书曹褒传,但此从与为是。
◆纪其铿锵。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鉴并作铿。
立斋按:作铿是。
◆武帝崇礼。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礼作祀。
立斋按:王校不从祀是。
◆朱马以骚体制歌。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
立斋按:范注引朱改作枚非、汉书朱买臣传言楚词、帝甚悦之。朱字不误。
◆河间荐雅而罕御。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荐作篇。
立斋按:唐写本误,从荐是。
◆诗效鹿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至宣帝雅诗,颇效鹿鸣。”
立斋按:唐写本是。王校云:“颇效与稍广为对文也。”
◆迩为元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迩作逮。
立斋按:从逮是。
◆暨后郊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后下有汉字。
立斋按:唐写本是。
◆惟杂雅章。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杂作新。
立斋按:从杂是。
◆志不出于滔荡。
梅本凌本唐写并同。黄本滔作淫。
立斋按:尚书汤诰“无即慆淫。”从慆是。
◆声节哀急。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哀作稍。
立斋按:哀稍并通。
◆阮咸讥其离声。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声作罄。
立斋按:从罄是。礼记明堂位:“垂垂和钟,叔之离罄。”郑注:“和离谓次序其声悬也。”
◆和乐精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乐下有之字。
◆晋风所以称远。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远作美。
◆季札观辞。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据左传改辞为乐。
立斋按:王改是。
◆怨志詄绝。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宛诗决绝”。
立斋按:范注本认应作宛志决绝,非是。论语: “诗可以怨。”此怨志所本。詄绝,前汉书礼乐志:“ 天门开詄荡。”詄,逸出也。绝,离骚:“萎绝其何伤,”注:“绝、落也。”盖詄绝状其起落不定之势,与婉娈乃对文也,唐写本笔误,范注不可从。
◆自此阶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写本阶作偕。
立斋按:阶字本诗●●:“谁生励阶。”唐写本误。
◆诗声曰歌。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诗作咏。
立斋按:汉书艺文志:“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从咏是。
◆李延年间于增损古辞。
梅本凌本黄本间并作闲。唐写本间作闲,李作左。
立斋按:左延年善郑声,见魏志杜夔传,从李非、间作闲是。
◆咸有佳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咸作亟。
◆斩伎鼓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斩、俞羡长云,疑作轩,伎疑作歧。”唐写本正作轩歧。
立斋按:斩伎为轩歧,形近致误,轩辕歧伯也,见崔豹古今注及宋书乐志,黄注是,参注订。
◆而并总人乐府。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并字。
立斋按:唐写本是。
◆缪袭所致。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袭作朱,致作改。
立斋按:唐写本误,缪袭魏人,有鼓吹曲挽歌之作见魏志。又纪评云:“致富作制。”可从。
◆以标区界。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界下有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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