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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策第十九
作者:张立斋 (中华民国) 收藏

 

     诏策第十九
◆皇帝御□。
  梅本同,凌本黄本□作寓,御览御作驭。

  立斋按:□同字,荀子赋篇:“充盈乎大□。” 注云:“□与宇同。”籀文字作□,从寓非。御驭互通,经典率作御。

◆渊嘿黼扆。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黼作负。

  立斋按:礼明当位:“天子负斧扆,南卿而立。 ”注:“负之言背也。”从御览是,杨校非

◆唯诏策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唯上有其字。

◆其在三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代任王。

  立斋按:戎字是,见班固典引蔡注,“戎事曰誓。”

◆誓以训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戎作诫。

◆故授管锡胤。

  梅本凌本并同。注云:“管疑作官。”黄本作官,胤作允。铃本云:“允当作胤。”

  立斋按:黄本避清讳改也。

◆并称曰令命者使也。

  梅本令作命,凌本黄本并作令,御览令作命。

  立斋按:据下文“改命曰制”,及“命有四品” ,皆言命,从御览是。

◆汉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仪则下疑衍一则字。”御览作“汉初定仪,则有四品。”

  立斋按:纪评云:“上则字作法程解,非衍文。 ”杨校以为立异者非也,御览无则命二字,句义赅备可从。

◆□戒州邦。

  梅本凌本黄本并作“□戒州部”。御览邦作郡。

  立斋按:□□饬互通,易噬嗑:“先王以明罚□ 法。”惟□有来音,训皆同,诫也,又正韵:“天子制书曰□。”

◆诏诰百官。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诰作告。

◆制施赦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赦命作□令。

  立斋按:从御览是。

◆君子以制数度。

  梅本凌本黄本数度并作度数。

  立斋按:易节卦作“数度,议德行”,从数度是。

◆故两汉诏诰。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诰作令。

◆诏体浮新。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新作杂。

  立斋按:从御览是。

◆文同训典。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训典作典训。

◆观戒渊雅。

  梅本观作劝。注云:“元作观,谢改。”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正作劝。

◆制诰严助。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云:“黄丕烈云,诰当作诏。”

  立斋按:王校是。

◆责博士陈遂。

  梅本作赐太守陈遂。注云:“元作责博士,因考汉书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纪评云:“当作偿博进为长,汉书原有此三字。”又孙贻让札移曰:“按疑当作责博于陈遂。 ”孙说为长,当从。

◆逮光武拨乱。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逮作及。

◆留意斯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斯文作辞采。

◆明帝崇学。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帝作章。

  立斋按:从御览是。

◆惟诏间初。

  梅本惟作雅。注云:“元作惟,朱改。”御览正作雅。

  立斋按:从雅是。

◆安和政□。

  梅本□入弛。铃本云:“作和安政□。”

◆卫凯禅诰。

  梅本凯作觊。注云:“元作凯,孙改。”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作觊。

◆符命炳燿。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命作采。

  立斋按:符命正纬篇一见。余多作符采,王校据改从非是。

◆弗可加也。

  梅本也作己,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弗作不。

◆自魏晋诰策。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诰策作策诰。

◆牙管斯任。

  梅本牙作互,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牙管作管于。

  立斋按:互字是,共张华刘放而言。

◆施命发号。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命作令。

  立斋按:从御览是。

◆魏文帝下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作“魏文以下”。

◆故中书。

  梅本故下有“引入”二字。注云:“元脱朱按御览补。”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引入中书”与史合。

◆自斯以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以作已。

◆体虑风流。

  梅本虑作宪。注云:“元作虑朱改。”御览正作宪。

◆则气含风雨之润。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风作云。

  立斋按:御览非,易系上:“润之以风雨。”

◆治戎燮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治作启。

◆则声有洊雷之威。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据御览有改为存。

◆周穆命邓父受敕宪。

  梅本邓作郊。注云:“元作邓,朱考穆天子传改。”凌本黄本并同。

◆魏武称作□戒当指事而诰。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诰作语,御览诰作语。

  立斋按:从语是。

◆在三同极。

  梅本同作罔。注云:“元作同,许改。”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作罔。

  立斋按:杨校云:“同极”据晋语:“事之如一 ”之意者非是,罔极者,言君子师三者之恩,固罔极也。

◆汉高祖之敕太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祖字。

◆及马援已下各贻众戒。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己作以。

  立斋按:杨校举刘向诫子书,谓舍人小误者非,以马书传世称着而言。

◆足称母师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也作矣。

◆教者效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效作效。

  立斋按:御览非,效俗体通效,说前见。

◆文教丽而罕于理。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罕下有施字。

  立斋按:王校删“于理”二字,指理为政理,故下言治体乘也。北海文丽而理乘,故败也。王校云:“ 乃施误为于辞,不可通,乃加理以足之”....云云,诚无此理也。以意删之,而以意说之也,殊误。

◆若诸葛孔明之详约。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约作酌。

◆辞之善也。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及御览辞作教。

◆有命在天明为重也。

  梅本作“有命自天,明命为重”,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梅本是。

◆师氏诏王为轻命。

  黄本同。梅本王下有“明诏为轻”四字,凌本同。

  立斋按:宜作“师氏诏王,明为轻也”。

◆兆民尹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范注:“尹当作式。”杨校云:“当作伊。”图书集成一三七引正作伊。

  立斋按:杨校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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