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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第十七
作者:张立斋 (中华民国) 收藏

 

      诸子第十七
◆入道见志。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木云:“入玉海作述。”
  立斋按:下文言篇述者,又“子自肇始,莫先于兹,”则玉海引作述者为有据矣。下又云,“述道言治 ”,尤可证,从述是。

◆昔风后力牧伊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风后元脱,曹补。 ”

◆战代所记者。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代作伐。
  立斋按:战代为文心常语,黄本误,从代是。

◆子自肇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纪评云:“子自当作子之,则文从字顺矣,然自字亦不失旨。”若从范注改为子目,似专论书故称目,则失之胶柱乎,不可从。又按杨校引玉海作诸子肇始,但上文只举鬻子一人,则又不可言诸矣,子自肇始,或子之肇始,皆为可从。

◆尸狡兼总于杂术。
  梅本狡作佼。注云?“元作狡,柳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尸子名佼、鲁人,见汉志,本篇两引尸佼,从佼是。”

◆逮汉成普思。
  梅本凌本黄本普并作留。注云“留一作普。”

◆流鳞萃止。
  梅本凌本黄本并作“九流鳞萃。”
  立斋按:“九流鳞萃”,与上句“七略芬菲”为偶,梅本是。

◆□言兼存。
  梅本□作谰。注云:“元作□,朱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诬言相加谓之谰,或作●,从朱改是。

◆然繁辞虽积。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辞谢补。

◆踳驳者出规。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驳作駮。
  立斋按:驳字是,下文踳驳之类也正同,王失校。

◆是以世疾诸混洞虚诞。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洞作同,范注云:“诸下脱子字。”王校云:“世疾诸子,混洞虚诞。”原本无子字,今据补。立斋按:诸下称子字,范说是,史记苏秦传:“虚喝洞疑。”洞字是。

◆羿毙十日。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毙作弊。
  立斋按:楚词元作彃,别本作毙,黄本作弊非。

◆姮娥奔月。
  梅本凌本黄本姮并作嫦,铃木云:“玉海作嫦。 ”

  立斋按:嫦娥之作恒娥,见淮南子览冥训,羿请不死之药于王母,恒娥窃以奔官,后以避汉文讳,易恒为常,见汉书地理志张晏注,则恒娥为嫦娥矣,姮娥说文皆无其字,盖俗体也,姮音恒,见广韵。

◆殷汤如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汤疑作易。”
  立斋按:毙日奔月之说,皆据归藏,则汤为易之误,从易是。

◆辕药之□。
  梅本凌本黄本辕并作轘。
  立斋按:辕误,车裂为轘也。

◆魏牟比之鸮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鸮鸟当作井□。”

  立斋按:黄注以庄子秋水篇为据是也,鸮鸟或为舍人之误引,以史记鲁仲连语归之魏牟耳。杨校谓:“ 则魏牟之比公孙,亦乃尔云云”,是以意为之,非是。

◆鬼谷渺渺。
  梅本凌本黄本渺渺并作眇眇。

  立斋按:渺、眇音同。渺训水长,眇训深远。庄子庚桑楚:“藏其身也,不厌深眇而已矣。”与下文每环奥义旨合,从眇是,王失校。

◆而辞气文之大略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无文字,梅本气下有空格。
  立斋按:嘉靖文字衍。

◆若夫陆贾典语。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据孙贻让札移,典语应作新语。
  立斋按:典语非误,下有新书字,故上称典语。

◆吕氏鉴远而体周,淮南泛采而文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杨校云:“泛采二字当乙,始能与鉴远相对。”殊误。

◆咸叙经典。
  梅本凌本咸作或,黄本作咸,一作或。
  立斋按:梅校从或是,余篇不一其例。

◆体势浸弱。
  梅本凌本黄本浸并作漫。杨校云:“诸本多作浸。”乐府篇自雅声浸微,亦其旁证。
  立斋按:杨说可从。

◆难明于坦途。
  梅本凌本黄本难并作虽,于并作乎。注云:“虽乎二字元作难于,朱改。”
  立斋按:朱改是,此本庄子秋水篇,明乎坦途。

◆大夫处世。
  梅本凌本大作丈,黄本作大。铃木云:大当作丈。
  立斋按:丈夫成人之称,大夫仕者之称,此言处世是泛举,从丈夫是。

◆怀实挺秀。
  梅本凌本黄本实并作宝。

  立斋按:从实是,礼月令:“季春为民社麦实。 ”注谓“于食秀成”,盖实秀相承为辞,舍人本此,未可拘于论语之怀宝也,杨校从宝非。

◆辨雕万物。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杨校云:“当作辩。”
  立斋按:杨校非,余说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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