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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作者:张爱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不摸口袋,简直不知道哪一件是自己的,”他一面把衣服拿下来,穿上身去,一面喃喃地说着。

  没有人接口,大家都又低下头去办公,但是似乎对他的行动仍旧很注意。志豪觉得他无形中受了很大的侮辱。他默默地走了出去。

  到了家,他母亲听见他回来了,在楼下起坐间里喊了一声:“今天回来得早!”他唔了一声,怕她唤住他说话,改作两级楼梯一跨,三脚两步上了楼。

  戈珊在灯下坐着,把一只小电筒拆开来装干电,像是正预备出去。

  志豪挨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来。“刚才医生怎么说?”他问。

  “还不是那一套。”她把电筒一扳,对着外面的阳台。酒杯口粗细的一道淡黄色的光,穿过那黑暗的小阳台。

  他觉得她已经跟着这道光出去了。“又要出去了!”他用嘴唇轻轻地咬着她手臂上的温软的肌肉。“在家里休息休息吧。医生不是说的,顶要紧是静养。照你这样成天跑来跑去,吃药打针都是白费的。”

  “白吃了,白打了,你心疼了。”她把电筒的光收了回来,在房间里漫无目的地扫射着。

  “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

  “噢,我说错了,妳不是心疼钱,是心疼我,是不是?——少肉麻些!”

  她突然用力把他一推,沙发旁边的一盏台灯被撞翻了跌下地去,乳黄色水浪纹玻璃灯罩砸得粉碎。

  “这是干什么?”志豪大声说。戈珊索性捞起一只茶杯来往地下一扔,当朗一声响,茶杯碎成三四瓣。“你不是心疼钱么?不心疼你嚷些什么?”

  “志豪!”他母亲在楼底下喊着,似乎有些惊慌起来。“志豪!”

  戈珊又抓起一只厚玻璃烟缸,对准了穿衣镜掷去。“倒要看你心疼不心疼!”她说。

  志豪走到洋台上去站着,靠在铁阑干上望着下面的小院子。

  戈珊把电筒揣在口袋里,走到那有裂纹的大镜子前面掠了掠头发,把腰带抽一抽紧,然后走出房去。

  她下楼,陆老太太上楼,正在楼梯口遇见了。

  “怎么了?”陆老太太微笑着问。“吓我一跳,听见唏玲晃朗响。”

  “是我砸碎了两只碗,”戈珊笑着说。

  “哟!让李妈来扫出去吧,在屋子里穿着拖鞋,别踩在碎磁上。”随即叫了声“李妈!”又说:“戈小姐不吃饭出去?就要开饭了!”

  陆老太太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但是她对于戈珊搬进来住是非常反对的,认为这样的人“惹不起”,等于引狼入室。然而反对无效,儿子也有这样大了,管不住了,又赶着这婚姻自主的年头儿,对方又是个共产党,现在正是得势,她也只好自己譬解着,倘若有这样一个媳妇,在这乱世倒也是个护身符,不失为“以毒攻毒”。

  她这种心理,戈珊非常明了,并且就连志豪也不免有类似的思想。人类是奇异的动物;即使是最隐秘最真挚的感情里,有时候也会夹杂着一些势利的成分,在志豪的眼中看来,她是这城市的征服者,是统治阶级的一员,是神秘英勇浪漫的女斗士。他不免有一种攀龙附凤的感觉。而最使她感到难堪的是:事实上她绝对没有他想象的那样重要。她的政治生命不过到此为止了,她自己知道。过去她为了党,把自己的健康毁了,而在全面胜利后的今日,她还得靠出卖她一点残余的青春给自己付医药费。这是她连自己也不愿意承认的。

  她总告诉自己她并不是不爱志豪。不过她实在讨厌他那种婆婆妈妈的温情。永远小心翼翼偷偷摸摸的,认为于她的健康有碍。她需要的是一种能够毁灭她的蚀骨的欢情,赶在死亡前面毁灭她。而他不断地使她记起死亡。有时候他使她已经死了,他是个痴心的婴孩伏在母亲的尸身上吮吸着她的胸乳。

  她是这衖堂里唯一的一个“夜归人”,隔邻都听见她每天深夜回来揿铃,叫门。今天却回来得特别早,还不到十一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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