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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悔第三十三
作者:余嘉锡 (中华民国) 收藏

 

  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合共围棋,并啖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一〕须臾,遂卒。魏略曰:“任城威王彰,字子文,太祖卞太后弟二子。性刚勇而黄须,北讨代郡,独与麾下百余人突虏而走。太祖闻曰:‘我黄须儿可用也!’” 魏志春秋曰:“黄初三年,〔二〕彰来朝。初,彰问玺绶,将有异志,故来朝不即得见,有此忿惧而暴薨。〔三〕”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四〕”魏志方伎传曰:“文帝问占梦周宣:‘吾梦磨钱文,欲灭而愈更明,何谓?’宣怅然不对。帝固问之,宣曰:‘陛下家事,虽欲尔,而太后不听,是以欲灭更明耳。’帝欲治弟植之罪,逼于太后,但加贬爵。”
【笺疏】

〔一〕 吴承仕曰:“须水岂必须井边汲?岂无豫储之水耶?想见古时生具之拙。” 嘉锡案:井水解毒,不见于本草,然古人相传有之。后汉书李固传曰:“冀忌帝聪慧,恐为后患,遂令左右进鸩。帝苦烦甚,使促召固。固入,前问:陛下得患所由?帝尚能言,曰:‘食煮饼。今腹中闷,得水尚可活。’时冀亦在侧,曰:‘恐吐,不可饮水。’语未绝而崩。”

〔二〕 程炎震云:“三年,魏志彰传作四年,曹子建赠白马王彪诗序亦作四年。”

〔三〕 李慈铭云:“案有盖用字之误。”

〔四〕 林国赞三国志裴注述卷一云:“后妃传注引魏书,称东阿王为有司所奏,卞后终不假借。及见文帝,亦不以为言。裴注非之。案曹丕逼于卞后,不能深罪植,史有明文。植传注引魏略正同。且彼时植方为临灾侯,迨徙王东阿,丕卒已八年矣,亦不得于彼时遽称东阿王。世说新语称魏文帝既害任城王,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亦足与裴说互参。惟称植为东阿,仍与魏书同误。 ” 嘉锡案:魏志植本传:植以太和三年徙封东阿,即丕死后之三年。林氏以为丕卒已八年者,亦误。魏书之称东阿,时代虽误,犹可诿为史臣叙事之词。若世说此语出于卞氏口中,安得预称其后来之封号?其误又甚于魏书矣。盖彰之暴卒,固为丕所杀,又实有害植之意。以卞氏不听,得免。世俗遂因其事而增饰之耳。

  2  王浑后妻,琅邪颜氏女。王时为徐州刺史,〔一〕交礼拜讫,王将答拜,观者咸曰:“王侯州将,新妇州民,恐无由答拜。”王乃止。武子以其父不答拜,不成礼,恐非夫妇;不为之拜,谓为颜妾。颜氏耻之。以其门贵,终不敢离。婚姻之礼,人道之大,岂由一不拜而遂为妾媵者乎?世说之言,于是乎纰缪。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浑传:‘ 武帝受禅,迁徐州刺史。’”

  3  陆平原河桥败,〔一〕为卢志所谗,被诛。王隐晋书曰:“成都王颖讨长沙王乂,使陆为都督前锋诸军事。”机别传曰:“成都王长史卢志,与机弟云趣舍不同。又黄门孟玖求为邯郸令于颖〔二〕,颖教付云,云时为左司马,曰:‘刑余之人,不可以君民!’玖闻此怨云,与志谗构日至。及机于七里涧大败,玖诬机谋反所致,颖乃使牵秀斩机。先是,夕梦黑幔绕车,手决不开,恶之。明旦,秀兵奄至,机解戎服,箸衣幍见秀,容貌自若,遂见害。时年四十三。军士莫不流涕。是日天地雾合,大风折木,平地尺雪。”干宝晋纪曰:“初,陆抗诛步阐,百口皆尽,有识尤之。及机、云见害,三族无遗。”临刑叹曰:“ 欲闻华亭鹤唳,可复得乎!”〔三〕八王故事曰:“华亭,吴由拳县郊外墅也,有清泉茂林。吴平后,陆机兄弟共游于此十余年。”语林曰:“机为河北都督,闻警角之声,谓孙丞曰:‘
闻此不如华亭鹤唳。’故临刑而有此叹。”

【笺疏】

〔一〕 晋书惠帝纪:“太安二年十月戊申,破陆机于建春门。”水经注十六谷水注曰:“ 谷水又东屈,南迳建春门石桥下。昔陆机为成都王颖入洛,败北而还。”

〔二〕 程炎震云:“晋书云传作‘ 孟玖欲用其父为邯郸令’,与此不同。”

〔三〕 元和郡县志二十五曰:“华亭县华亭谷在县西三十五里,陆逊、陆抗宅在其侧。逊封华亭侯。陆机曰‘华亭鹤唳’,此地是也。”通鉴八十五注曰:“华亭时属吴郡嘉兴县,界有华亭谷、华亭水。至唐始分嘉兴县为华亭县。今县东七十里,其地出鹤,土人谓之鹤窠。”

   通鉴八十五胡注曰:“机发此言,有咸阳市上叹黄犬之意。”

  4  刘琨善能招延,而拙于抚御。一日虽有数千人归投,其逃散而去亦复如此。所以卒无所建。〔一〕邓粲晋纪曰:“琨为并州牧,〔二〕纠合齐盟,驱率戎旅,而内不抚其民,遂至丧军失士,无成功也。”敬彻按:“琨以永嘉元年为并州,于时晋阳空城,寇盗四攻,而能收合士众,抗行渊、勒,十年之中,败而能振,不能抚御,其得如此乎?凶荒之日,千里无烟,岂一日有数千人归之?若一日数千人去之,又安得一纪之间以对大难乎?”〔三〕

【校文】

 注“敬彻” “彻”,景宋本作“ 敬胤”。

【笺疏】

〔一〕 此条有敬胤注。

〔二〕 嘉锡案:并州凶荒之状,具见于晋书本传琨在路所上怀帝表。御览四百八十六引琨与王丞相笺曰:“不得进军者,实困无食。残民鸟散,拥发徒跣。木弓一张,荆矢十发。编草盛粮,不盈二日。夏即桑椹,冬则营豆。视此哀 叹,令人气索。恐吴、孙、韩、白,犹或难之。况以琨怯弱凡才,而当率此,以殄强寇。”此笺晋书不载。观其所言,知遗民所以逃散者,实因乏食之故。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者,不能守也。”(汉书食货志引)大禹曰:“民无食也,则我弗能使也。”(贾子脩政语上引)饥困如此,而责琨不能抚御,是必王敦党徒之议论,所谓“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三〕 嘉锡案:汪藻考异录第十卷五十一事,与世说多重出,惟有三事为今本所无。其注则与孝标注全不同,多自称“敬胤案”。汪藻云:“其所载以宋、齐人为今人。则敬胤者,孝标以前人也。”  嘉锡又案:孝标并不采用敬胤注,而独有此一条,盖宋人所附入也。

  5  王平子始下,丞相语大将军:“不可复使羌人东行。”平子面似羌。按王澄自为王敦所害,丞相名德,岂应有斯言也。

  6  王大将军起事,丞相兄弟诣阙谢。周侯深忧诸王,始入,甚有忧色。丞相呼周侯曰:“百口委卿!”周直过不应。既入,苦相存救。既释,周大说,饮酒。及出,诸王故在门。周曰:“今年杀诸贼奴,当取金印如斗大系肘后。”大将军至石头,问丞相曰:“周侯可为三公不?”丞相不答。又问:“可为尚书令不? ”又不应。因云:“如此,唯当杀之耳!”复默然。逮周侯被害,丞相后知周侯救己,叹曰:“我不杀周侯,周侯由我而死。幽冥中负此人!”〔一〕虞预晋书曰:“敦克京邑,参军吕漪说敦曰:‘周顗、戴渊,皆有名望,足以惑众。视近日之言,无惭惧之色,若不除之,役将未歇也。’敦即然之,遂害渊、顗。初,漪为台郎,渊既上官,素有高气,以漪小器待之,故售其说焉。”

【笺疏】

〔一〕 建康实录五引中兴书曰:“ 顗死后,王导校料中书故事,见顗表救己殷勤。乃执表垂泣,悲不自胜,告诸子曰:‘吾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今晋书顗本传略同。宋施德操北窗炙輠录卷上云:“禹锡问余曰:‘周伯仁救王导,逮事已解,固尝同车入见,虽告之以相救之意,庸何伤?卒不告,后竟遇害。伯仁亦□□。’余曰:‘不然,此所以见古人用心处也。元帝与王导,岂他君臣比?同甘共苦,相与奋起于艰难颠沛之中。今以王敦,遂相猜疑如此,此君子所以深惜也。故伯仁之救导,欲其尽出于元帝,不出于己,所以全君臣终始之义。伯仁之贤,正在于此。’” 嘉锡案:此论推勘伯仁心事可谓入微。

  7  王导、温峤俱见明帝,帝问温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温未荅。顷,王曰:“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陈之。”王迺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文王之末,高贵乡公事。宣王创业,诛曹爽,任蒋济之流者是也。高贵乡公之事,已见上。明帝闻之,覆面箸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一〕

【校文】

 “祚安得长” 袁本“祚”作“胙 ”。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祚李本作胙,是也。古无祚字。”程炎震云:“晋书宣纪载此事,但云导,不言峤,盖略之。”

  8  王大将军于众坐中曰:“诸周由来未有作三公者。”有人荅曰:“唯周侯邑五马领头而不克。” 〔一〕大将军曰:“我与周,洛下相遇,一面顿尽。值世纷纭,遂至于此!”因为流涕。邓粲晋纪曰:“王敦参军,有于敦坐樗蒱,临当成都,马头被杀,〔二〕因谓曰:‘周家奕世令望,而位不至三公,伯仁垂作而不果,有似下官此马。’敦慨然流涕曰: ‘伯仁总角时,与于东宫,相遇一面,披衿便许之三司,何图不幸,王法所裁,凄怆之深,言何能尽!’”

【校文】

 注“临当成都” “都”,景宋本作“者”,是。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邑疑已字之误。”

〔二〕 李慈铭云:“案晋书顗传作 ‘敦坐有一参军摴蒱,马于博头被杀’。

  9  温公初受刘司空使劝进,母崔氏固驻之,峤绝裾而去。温氏谱曰:“峤父襜,娶清河崔参女。”迄于崇贵,乡品犹不过也。每爵皆发诏。〔一〕虞预晋书曰:“元帝即位,以温峤为散骑侍郎。峤以母亡,逼贼,不得往临葬,固辞。诏曰:‘峤以未葬,朝议又颇有异同,故不拜。其令入坐议,吾将折其衷。’”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晋书孔愉传云:‘初,愉为司徒长史,以平南将军温峤母亡,遭乱不葬,乃不过其品。至苏峻平,而峤有重功。愉往石头诣峤,峤执手流涕曰:“天下丧乱,忠孝道废。能持古人节,岁寒不凋者,惟君一人耳!”时人咸称峤居公,而重愉之守正。’”吴承仕曰:“乡评不与,而发诏特进之。然则平人进爵,必先检乡评矣。当时九品中正之制乃如此。”

  10 庾公欲起周子南,子南执辞愈固。庾每诣周,庾从南门入,周从后门出。庾尝一往奄至,周不及去,相对终日。庾从周索食,周出蔬食,庾亦彊饭,极欢;并语世故,约相推引,同佐世之任。既仕,至将军二千石,寻阳记曰:“周邵字子南,与南阳翟汤隐于寻阳庐山。庾亮临江州,闻翟、 周之风,束带蹑履而诣焉。闻庾至,转避之。亮后密往,值邵弹鸟于林,因前与语。还,便云:‘此人可起。’ 即拔为镇蛮护军、西阳太守。”其集载与邵书曰:“西阳一郡,户口差实,非履道真纯,何以镇其流遁?询之朝野,佥曰足下。今具上表,请足下临之,无让。”而不称意。中宵慨然曰:“大丈夫乃为庾元规所卖!”一叹,遂发背而卒。

  11 阮思旷奉大法,敬信甚至。大儿年未弱冠,忽被笃疾。阮氏谱曰:“牖字彦伦,裕长子也。〔一〕仕至州主簿。”儿既是偏所爱重,为之祈请三宝,昼夜不懈。谓至诚有感者,必当蒙佑。而儿遂不济。于是结恨释氏,宿命都除。以阮公智识,必无此弊。脱此非谬,何其惑欤?夫文王期尽,圣子不能驻其年,释种诛夷,神力无以延其命。故业有定限,报不可移。若请祷而望其灵,匪验而忽其道,固陋之徒耳。岂可以言神明之智者哉?

【校文】

 “蒙佑” “佑”,沈本作“佑” 。
 注“岂可以” “以”,景宋本及沈本俱作“与”。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裕传云: ‘三子:佣、宁、普,佣早卒。’牖、佣字相近,恐是晋书误也。”

  12 桓宣武对简文帝,不甚得语。废海西后,宜自申叙,乃豫撰数百语,陈废立之意。既见简文,简文便泣下数十行。宣武矜愧,不得一言。

  13 桓公卧语曰:“作此寂寂,将为文、景所笑!”既而屈起坐曰:“既不能流芳后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邪?”续晋阳秋曰:“
桓温既以雄武专朝,任兼将相,其不臣之心,形于音迹。曾卧对亲僚,抚枕而起曰:‘为尔寂寂,为文、景所笑!’众莫敢对。”

  14 谢太傅于东船行,小人引船,或迟或速,或停或待,又放船从横,撞人触岸。公初不呵谴。人谓公常无嗔喜。曾送兄征西葬还,征西,谢奕。日莫雨驶,小人皆醉,〔一〕不可处分。公乃于车中,手取车柱撞驭人,声色甚厉。夫以水性沈柔,入隘奔激。方之人情,固知迫隘之地,无得保其夷粹。孟子曰:“湍水,决之东则东,决之西则西。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岂水之性哉?人可使为不善,性亦犹是也。”

【校文】

 “或速” 景宋本及沈本作“或疾 ”。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御览卷十雨部引驶作驭,无小字,是也。”

  15 简文见田稻不识,问是何草?左右荅是稻。简文还,三日不出,云:“宁有赖其末,而不识其本?”文公种菜,曾子牧羊,纵不识稻,何所多悔!〔一〕此言必虚。

【笺疏】

〔一〕 淮南子泰族训曰:“夫观逐者,于其反也。而观行者,于其终也。故舜放弟,周公杀兄,犹之为仁也。文公树米,曾子架羊,犹之为知也。”高诱注云:“文公,晋文公也。树米而欲生之也。架,连架所以备知也。”其语仍不可解。新语辅政篇曰:“故智者之所短,不如愚者之所长。文公种米,曾子驾羊,相士不熟,信邪失方。察察者有所不见,恢恢者何所不容。”说苑杂言篇曰:“文公种米,曾子驾羊,孙叔敖相楚,三年不知轭在衡后。务大者,固忘小。” 刘子新论观量篇曰:“项羽不学一艺,韩信不营一餐。非其心不爱艺,口不嗜味。由其性大,不缀细业也。晋文种米,曾子植羊,非性闇惷,不辩方隅。以其运大,不习小务也。”以此参互考之,知菜当作米,牧当作驾。此言君子可大受,而不可小知。故智有所不明,神有所不通。如种田当树谷,驾车当用牛,此愚夫愚妇之所知也,而文公、曾子不知。然不可谓之不智,何者?君子之学务其大者、远者,薄物细故,虽不知无害也。故曰:“纵不识稻,何所多悔?”若作种菜牧羊,则语意全失。高诱之注,望文生义,亦非也。

  16 桓车骑在上明畋猎。东信至,传淮上大捷。语左右云:“
群谢年少,大破贼。”因发病薨。谈者以为此死,贤于让扬之荆〔一〕。续晋阳秋曰:“桓冲本以将相异宜,才用不同,忖己德量,不及谢安,故解扬州以让安。自谓少经军镇,及为荆州,闻符坚自出淮、肥,深以根本为虑,遣其随身精兵三千人赴京师。时安已遣诸军,且欲外示闲暇,因令冲军还。冲大惊曰:‘谢安乃有庙堂之量,不闲将略。吾量贼必破襄阳,而并力淮、肥。今大敌果至,方游谈示暇,遣诸不经事年少,而实寡弱,天下谁知?〔二〕吾其左衽矣!’俄闻大勋克举,惭慨而薨。”〔三〕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宁康元年,冲为扬州。三年,改徐州,镇丹徒。太元二年,桓豁卒,始代为荆州,非自扬之荆也。”

〔二〕 程炎震云:“‘天下谁知’ ,晋书冲传作‘天下事可知’。”

〔三〕 程炎震云:“太元八年十月,有肥水之捷。九年二月,桓冲卒。晋书七十四冲传云 ‘冲本疾病,加以惭耻’,得之。” 嘉锡案:冲不知谢玄之必能立勋,其知人料事,诚不及郗超。然淝水破敌,江左危而复安,举国以为大庆。冲闻捷音,固当惊喜出于意外。纵耻其前言之失,不过惭沮而已。亦复何关利害,而遂至于发病以死乎?今以晋书及通鉴考之,则冲之死,盖自有其故矣。孝武纪云:“宁康三年五月,以中军将军扬州刺史桓冲为镇北将军、徐州刺史,镇丹徒。尚书仆射谢安领扬州刺史。”此即续晋阳秋所谓 “解扬州以让安”也。冲传云:“时丹杨尹王蕴以后父之重昵于安。安意欲出蕴为方伯,乃复解冲徐州,直以车骑将军都督豫、江二州之六郡军事,自京口迁镇姑熟。”纪不书解冲徐州事,传又不着年月,惟通鉴一百四载之。太元元年正月云“谢安欲以王蕴为方伯,故 先解冲徐州”,是也。(晋书记此事多误。如称王蕴为丹杨尹,而据蕴传则其尹丹阳在徐州之后。又纪于太元二年十月始书尚书王蕴为徐州刺史,恐亦不当悬缺,待蕴至年余之久也。)其时距冲之让扬州才八阅月耳。徐州刺史镇京口,为天下劲兵处。桓温所称“京口酒可饮、兵可使”者也(见捷悟篇注)。故温尝逐郗愔而代之。冲先本以江州刺史监江、荆、豫三州之六郡军事。温死后,乃徙督扬、江、豫三州,扬州刺史代温居任。及让扬州,改授都督徐、兖、豫、青、扬五州之六郡军事、徐州刺史。至是,谢安忽无故解其徐州。盖安意在强干弱枝,以尊王室,不欲桓氏兵权过重,故解冲方镇之任,以朝廷亲信之王蕴代之。仅令冲督豫、江二州之六郡,又不兼刺史,其势任反不如温未死时。自常人视之,则安为以怨报德,殆非人情所能堪。度冲之心,未必无少望。至太元二年,桓豁卒,乃复用冲都督荆、江等七州军事、荆州刺史,始得复领重镇。此在谢安,必有甚不得已者。盖已察知冲之心无他,而桓氏积为荆、楚所服,非冲无以安之耳。冲至镇,请以王荟补江州刺史。荟遭兄丧,不欲出,谢安更以中领军谢輶代之。冲闻之而发怒,上疏以为輶文武无堪,求自领江州,许之。按輶乃会稽谢氏,非安之子弟,其人南土之望(见宋书裴松之传),后为会稽内史,尝发妖贼孙泰反谋,泰遂伏诛(见晋书孙恩传)。是其才智足办,何至如冲所诋“文武无堪”?安以宰相用一刺史,而为方镇所距,朝廷亦曲从之。孰谓冲与安果能和衷共济,毫无芥蒂耶?传又云:“初,冲之西镇,以贼寇方彊,故移镇上明。谓江东力弱,正可保固封疆,自守而已。又以将相异宜,自以德望不逮谢安,故委之内相,而四方镇扞,以为己任。又与朱序款密,俄而序没于贼,冲深用愧惋。”今按冲之材武,本不如温。惩于枋头之败,而苻坚之强,又过慕容暐,故甫镇荆州,即移州治。其畏葸之情,已可概 见。然当温北伐时,冲尝破苻雄于白鹿原,大败姚襄于伊水(见温传)。故心虽怯敌,犹狃于前事,自负将才,以镇扞四方为己任。既而坚遣苻丕等寇樊、邓,(此据苻坚载记及通鉴。冲传作苻融,误也。)鲁阳、南乡、魏兴等郡,所在陷没(事在太元三四年)。此皆冲之所部,坐视胡骑纵横,而莫之能御。冲之愧惋,盖不独朱序败没一事而已。其后六年冬,冲遣桓石虔击擒秦襄阳太守阎震。计冲与秦战,惟此一役,尚为有功。至八年五月,冲帅师十万伐秦,攻襄阳不克,仅桓石虔败其别将张崇,颇有俘获。会秦慕容垂救至,冲惧,遽退,还上明。(冲传载此事不详,又误叙于擒阎震之前,今据坚载记及通鉴一百五。)其畏敌如虎若此。冲之所以自任者,固已情见势绌矣。(传言冲遣将攻克魏兴等三郡,据纪及通鉴乃九年事。)及其年八月,苻坚倾国入寇。以当时诸将位望言之,元帅之任,非冲莫属。荆州虽重,别遣他将守之可矣。安竟以谢石为征讨大都督,(安传言安亦为此官,不应顿有二人,本纪及通鉴皆不书。)诸将玄、琰等,皆其子弟也,而冲不敢争。固由其能尽忠守分,亦以前此屡败,气已中馁故也。冲尝以十万之众,望风遁走。石等所统,才八万人耳。以与百万之敌相当,固应忧其寡弱。又为坚先声所夺,谈虎色变,则其惴惴惧为左衽也亦宜。然谢玄已于太元四年破秦将俱难等于淮阴,其时秦兵去广陵仅百里,朝廷震动,赖玄却敌,功亦钜矣。玄三战三胜(见玄传),虽古之名将,何以过之?而冲乃斥为不经事年少,何其言之易也。盖冲畏坚太甚,又夙轻安不知兵,料其必败,且己与安有隙,故发此愤懑不平之言耳。既而玄等竟获大捷,勋庸莫二,而己无尺寸之功。回思居分陕之任,既已六年,丧败频仍,而大功乃出于向所薄视之少年,不免相形见绌。此乃于桓氏之威望有损,不徒自愧而已。冲之为人,非能不以得丧动心者。固宜其愤怒 伤身,郁郁以死矣。然但深自怨艾,而不为跋扈之举,为国家生事。此所以谈者以为此死贤于让扬之荆也。续晋阳秋叙次不明,晋书改之曰:“俄而闻坚破,大勋克举。又知朱序因以得还。冲本疾病,加以惭耻,发病而卒。”于情事较为得之。通鉴但云“冲自以失言惭恨”,而删去朱序得还事,非也。由此可见谢安虽保全江左,功在奕世,而当其时,固众谤群疑,极艰贞之会。大勋之成,良非易事。冲既卒,朝议欲以谢玄为荆、江二州刺史,安自以父子名位太盛,又惧桓氏失职怨望,桓石虔新有功,而虑其难制,不欲令据形胜之地,乃以桓石民为荆州,桓伊为江州,石虔为豫州。彼此无怨,各得其任(安传及通鉴一百五)。安之所以能安江左者,以其能用人,而不务张己之权势也。然当其用王蕴及石、玄时,人犹不免疑其信用私昵。使非遇桓冲能守臣节,或尚难免因以致乱。桓伊尝为孝武歌曰:“为君既不易,为臣良独难”(伊传),讵不信哉!

  17 桓公初报破殷荆州,〔一〕周祗隆安记曰:“仲堪以人情注于玄,疑朝廷欲以玄代己,遣道人竺僧愆齎宝物遗相王宠幸、媒尼、左右,〔二〕以罪状玄,玄知其谋,而击灭之。”曾讲论语,〔三〕至“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处” 。孔安国注曰:“
不以其道得富贵,则仁者不处。” 玄意色甚恶。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陈少章曰:桓公当作桓玄。”又云:“隆安三年十二月,玄袭江陵。 ”

〔二〕 嘉锡案:此所谓媒尼,疑是支妙因,详识鉴篇“王忱死”条注。

〔三〕 李慈铭云:“案曾当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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