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临时约法,实行专制统治
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以后,虽然把持了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控制了许多省份和大量军队,但还没有控制整个中国;以孙中山为领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仍然据有江苏、江西、安徽、广东、福建等七八个省和几十万军队,在临时参议院中还有相当的力量,在人民中间依然具有较大的影响。为此,袁世凯采取各种手段,处心积虑地分化、打击革命力量,破坏民主政治,以便建立专制独裁统治。
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前,曾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实行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体制,并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种种限制。其中规定:临时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和外交官员,制定官制、官规以及宣战、媾和、缔约等,须经参议院同意;临时大总统公布法律及命令,须经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副署才能生效。孙中山企图用这些条文束缚袁世凯的手脚,维护民主共和制度。但袁世凯上台不久,就违背了“谨守宪法”的誓言,无视共和政体,肆意践踏临时约法,凡事置内阁于不顾,专横跋扈。1912年6月,袁在王芝祥的任命问题上,公然破坏公布命令须经国务员副署的规定①,独断专行,将内阁总理唐绍仪逼得弃职出走,农林总长宋教仁和教育总长蔡元培等也愤而辞职。唐绍仪辞职后,由陆征祥任国务总理。不久,又由袁世凯的心腹赵秉钧取而代之,把内阁变成了他的御用机关。
1912年4月,临时参议院由南京迁到北京,各党派经过激烈的争夺、分化和改组,逐渐形成了以黎元洪为首的共和党、以章炳麟为首的统一党和以梁启超为首的民主党。这三党主要由一些立宪派、旧官僚政客、资产阶级上层分子为骨干组成①。它们反对同盟会,拥护袁世凯,力图控制国会。同盟会则在宋教仁等主持下,联合统一共和党等几个小党派,于1912年8月建立国民党,选举孙中山为理事长,黄兴、宋教仁等为理事。由于孙中山当时表示自己从事实业,故整个党务由宋教仁代理。国民党企图在妥协中求发展,幻想在暂时维持袁世凯个人权位的前提下,通过“新旧合作”、“朝野合作”、政党竞争、发展实业等措施,扩展资产阶级的经济、政治实力,进而组织责任内阁,把中国纳入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轨道。在1912年12月至1913年2月的第一次国会选举中,国民党获得了压倒多数的议席。宋教仁大受鼓舞,于是四出奔走游说,宣传“政党政治”、“议会政治”,希望由国民党组织内阁,以分袁之权。宋教仁的活动,触怒了寸权不让的袁世凯。他派人于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车站将宋暗杀。“宋案”发生后,全国舆论大哗,一些革命党人开始看清了袁世凯的反动面目,重新走上讨袁的道路。首先主张武力讨袁的是孙中山。3月26日,孙中山从日本回到上海,当晚在黄兴寓所召开紧急会议。孙中山认为“袁氏将拨专制之死灰,而负民国之付托”,主张立即发动“二次革命”,兴师讨袁。但黄兴、陈其美等认为革命派“元气未复”,兵力不足,对于“宋案”,主张“静待法律解决”①。当时,不少国民党要人与黄兴持相同态度,孙中山孤掌难鸣,只好暂时作罢。革命党人的犹豫不决,为袁世凯进行战争准备提供了充裕时间。
二、加紧战争准备,策划镇压革命
(一)裁遣革命军,扩充北洋军
以武力消灭资产阶级革命力量,实现专制独裁统治,是袁世凯的既定方针。以欺骗手段削弱革命党人的军事力量,则是袁世凯进行战争准备的第一步。
从武昌起义到民国建立,全国陆军总数约九十八万六千四百余人①。这些军队,分别以南京临时政府统辖的南方革命军和袁世凯的北洋军为中心,形成革命与反革命两大军事阵营。南方革命军共有陆军八十个师团,约四十五万人①。仅江苏一省就集结了二十多个师,约十五万人①。临时政府迁至北京后,黄兴以南京留守名义主持留守府,统辖南方各军。革命军控制的南方各省,地形复杂,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商业发达,有比较优越的地理和物质条件。袁世凯的嫡系部队有北洋新军第一至第六师和第二十师,禁卫军一个师和一个混成旅,总数约十一万四千人。北洋军主要驻扎于冀、鲁、豫三省,其势力延伸到长江以北各个地区②。这些地区除山东外,多为贫瘠之地,农业产量较低,工商业不够发达。因此,北洋军缺少坚实的经济基础。
靠反动军事力量起家的袁世凯,深深懂得军权的重要性。在他就职之初,首先颁布“训勉军人令”,提出“军人对于本大总统,有服从之义务”①;接着,袁又借口“南方军队骤增,糜饷过巨”而“倡议裁兵”①,同时对驻宁十几万军队扣饷不拨,并散布南京留守府“拥兵自卫”、“势同树敌”②的舆论,对革命党人施加压力,迫其撤守、裁军。革命党人看不清袁世凯的险恶用心,认识不到兵权对革命的利害关系,客观上也遇到了军饷匮竭的困难。黄兴等为使“南北嫌疑尽泯”,达到“行政统一,民国基础自趋巩固”③,立即对革命军进行裁撤。驻宁军队按照“客军各回原省,留宁之军汰弱留强”④的原则,先后解散了十余万人。南京留守府也于1912年6月14日主动撤销。在江苏的影响下,南方各省纷纷效法。如湖南原有五个师两个旅,缩编为五十三个守备营和一个混成旅;湖北原有八个师两个混成旅,先后裁减五个师;江西也裁减八个团以上。到讨袁战争爆发时,由革命党人控制的军队仅剩十余万人。其中,江西有两个师一个混成旅,江苏有四个师两个混成旅,安徽有一个师,湖南有一个混成旅,广东有两个师一个旅,福建、四川各有一个师。
此外,袁世凯还施展种种伎俩,拉拢收买南方革命军的军官,破坏南方革命军的团结,并制造借口,枪杀革命军将领,排斥革命党人,使革命势力受到削弱。
与此相反,袁世凯所控制的武装,非但没有减少一兵一卒,反而大大膨胀起来。在此期间,除继续加强北洋陆军七个师和中央禁卫军一个师外,袁又命冯国璋将原直隶陆军第一标扩编为混成旅,以刘询为旅长;把为镇压武昌起义而招募的备补军五路(每路五营)改为拱卫军,另增募备补军五路(1913年2月改编为护军,直隶中央);将原驻奉天的陆军第二混成协改编为陆军第二混成旅;令倪嗣冲在皖北编练新军二十余营;另增编骑兵第二旅和陆军混成第一团,直属陆军部。这样,到1913年初,仅北洋军和直、豫、鲁三省军队,就已达二十二万一千四百余人①,总数远远超过南方革命军,改变了武昌起义后南多北少的兵力对比情况。
(二)大量购置军火
袁世凯在加紧扩军的同时,还大量购置军火,提高军队战斗力。1913年4月29日,袁指令陆军部派专员赴天津,通过奥国洋行向德国订购大宗军火,计有野炮十八门、机关炮四十门、机关枪八挺、1888年式快枪五万支、各种子弹四百万发。另向奥国订购1895年式曼利夏步枪一万四千支。同时,密令上海制造局将枪弹五十万发解送扬州,交徐宝珍师储存;令福建、德州制造局和汉阳兵工厂赶制枪炮运送北京,装备北洋各师。袁还通过大军火商雍剑秋接收德国艾哈德兵工厂“无偿送给”的步枪六千支,口径为二百四十毫米的大炮十尊(战争打响后,德国公使又通过雍剑秋送给袁世凯步枪一万支、口径为七十五毫米的大炮二十尊和斯密特手枪等军火一批)。另由海军总长刘冠雄出面,向德、美、奥等国订购新式鱼雷艇,其中德国四艘、美国三艘已于1913年初驶达上海。这样,北洋军在装备方面也远远超过了南方革命军。此外,袁还秘密派人携大宗款项,到武汉等地购买粮米,以备军用。
(三)举借外债,筹集战争经费
袁世凯大搞扩军,使国家财政更显拮据。根据北洋政府的预算,1913年度的财政收入为四亿一千二百六十六万余元,而支出则为四亿九千七百八十七万余元,赤字八千五百二十余万元②。而这一年全国军费开支预算,仅陆军就达二亿元以上,后虽一再压缩,仍达一亿六千余万元。加上海军用费九百八十七万元和各项临时开支,全部军费约占总支出的五分之二。这样庞大的军费开支,仍远不能满足袁世凯发动反革命内战的需要。为了筹集战争经费,袁不惜饮鸩止渴,以各种手段向帝国主义国家借款。据统计,从1912年1月到1913年4 月中旬,袁世凯向外国借款共二十八次,其中全部或大部用于购买军火、充当军政费用的借款有十七次。款项较大的有:1912年上半年从外国银行取得的五次垫款(总计银一千二百余万两);1912年至1913年瑞记洋行的三次军火贷款(共三百五十万英镑);1913年4月10日与奥国签订的购买军舰借款(三百二十万英镑)③。这些借款都是以出卖国家主权或接受高额利息而获得的。但是,袁世凯仍不满足于以上借款,又于1913年4月26日背着国会,与俄、英、法、德、日组织的“五国银行团”签订了二千五百万英镑的巨额借款合同,即所谓“善后大借款”。该借款合同规定四十七年还清,以盐税为担保,并由银行团指派外国顾问和会计监督中国财政开支。
袁世凯通过“善后大借款”,博得了帝国主义的欢心和支持,同时更加引起了中国人民的不满。革命党人尤表愤慨,纷纷通电指责,要求袁“立罢前议”。孙中山向五国银行团写信声明:中国人民不承认非法借款。对于革命党人要求严惩暗杀宋教仁的凶犯和反对借款的呼声,袁世凯斥之为“有意破坏,煽动讹言,逞少数人权利之私图”④。5月21日,他公开发表声明,攻击孙中山、黄兴“左又是捣乱,右又是捣乱”,“除捣乱外无本领”;声言“彼等若敢另行组织政府,我即敢举兵征伐之!”⑤6月,他借口柏文蔚、李烈钧、胡汉民三都督曾通电反对善后大借款是不服从中央,先后下令将三人褫职。与此同时,密令北洋军沿京汉、津浦路向南开进,决心推行其蓄谋已久的“武力统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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