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末周初楚国的建立,标志着楚国已从氏族制进入早期奴隶制。早期奴隶制的基本特点,是血缘关系与等级关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留有氏族制遗风。楚国的国君,既是一国之主,又是楚族一族之长。协助国君料民理国的是大贵族----“敖”。敖即豪(氏族酋豪),是氏族贵族蜕变过来的,成为楚国统治集团的支柱。入春秋后,煊赫一时的若敖、[艹/为]敖,就是“敖”权力膨胀的结果。楚立国后,国君由“敖”拥戴,而有的国君本身亦称“敖”。如西周末年熊仪,称若敖、熊仪子熊坎,称霄敖。楚国国君的继承制度,也已确立。从鬻熊开始,一般是父死子继(并未确立嫡长子继承制,而是“恒在少者”,如前所述),也伴以兄终弟及。如熊挚红传弟熊延、熊勇传弟熊严等。从这种君位继承情况看,君族已牢牢地掌握了最高统治权,国君集政权、族权于一身,已非昔日氏族制民主推举氏族首领或军事首领了。
楚人是在臣服商周,又与商周王朝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所以楚国也建立了军队,并日益强大。商王武丁时期,商王朝军队攻打荆楚,“裒荆之旅”,可见其时荆楚已有一支可观的军事力量。当然,这里的荆楚,是泛指居住在江汉地区的包括楚人在内的众多方国部落,并非指楚人一族。西周时期,随着楚国的建立与发展,楚国军事力量也日趋强盛。终周一代,周王朝视楚国为敌国强国,不惜倾全国力量,累累攻打,证明楚国确实存在有完善的组织系统,深谙作战方法的军队。熊渠的西击南征,政治、军事目的非常明确,表明楚国军队无论在指挥作战或组织行动方面,均已渐趋成熟。
西周是继夏、商后第三个统一奴隶制王朝,其先进的经济、文化对各臣属之邦都有深刻的影响,荆楚地区也不例外。据目前考古材料所见,在汉水以东的今湖北蕲春境内,1958年发现了西周时期的大型木构建筑遗址(《湖北蕲春毛家咀西周木构建筑》(《考古》1962年第1期)),其中有木柱、木板、木制的楼梯,是长江流域特有的木构建筑。遗址还出土了陶器、骨器、铜器、漆木器、卜甲骨等。1960年在蕲春之西北、随州之东的红安金盘遗址,发掘出了丰富的文物。其中陶器有鬲、鼎、[缶本]、罐等,青铜器有刀、矛、镞,还有铜范等(《湖北金盘遗址试掘》(《考古》1960年第4期)。今黄石市境内铜绿山铜矿的冶炼,继续得到发展。
在汉水流域附近,1966年在京山坪坝苏家垅出土了一批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青铜器,共97件,其中7件有铭文,铭文有“曾侯中子[彳才游-氵-方]文”、“曾中[彳才游-氵-方]父”等内容,说明铜器主人为曾国国君。其主要礼器组合为九鼎八簋(缺一簋),此外,还有鬲、豆等器物(笔者在荆州博物馆所见。)
在汉水以西,1961年在江陵万城出土了西周早期青铜器17件,有簋、鼎、戈、觚、爵、尊、觯、卣等。其中9件有铭文,文中“邶子”、“邶柞”字样,当为邶国的遗物(同上。)邶,古邶国。《说文》:“邶,古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郑玄《诗谱·北[庸阝]卫谱》。熊[鄂-阝]是熊徇之子,于公元前800椙?91年在位,时值周宣王晚期。
此外,1980年在湖南麻阳发现了西周之际的古铜矿井,可见西周末楚人已进入这里开采铜矿了。另据西周某些铜器铭文中,有关于周王朝南征“俘金”的记载(如周昭王时《过伯簋》,其铭文说:“过伯从王伐反荆,俘金,用作宗室宝尊彝。”),楚国有可能在熊渠之前就会铸造青铜器了。刘彬微说:“就现有资料而言,已发现的青铜器,其年代上限还到不了西周初期楚人立国之时。最早的楚铜器年代虽可上溯至西周中期,但西周中晚期的楚铜器数量甚少,……。”(张正明主编《楚文化志·铜器和铁器》(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7月第1版)。可见终西周一代,楚国青铜器的冶炼与铸造尚不成熟,规模也不大。
1975年冬至1979年秋,湖北省有关考古人员在湖北当阳赵家湖,发掘了西周晚期至战国中期的楚墓共297座。墓葬形制均为竖穴土坑,棺椁大多保存较好,分一棺一椁墓、单棺墓、无棺墓三类。随葬器物主要为陶器,组合有鼎、鬲、豆、罐;鬲、盂、豆、罐;鬲、盂、罐;鬲、孟、长颈罐;鼎、敦;鼎、敦等。铜器组合有鼎、簋;鼎、簋、盏;鼎、敦等。还出了一定数量的兵器和少量的漆木器。高应勤、王光镐把墓葬分为四类七期。四类,即甲类、乙A类、乙B类和丙类。甲类墓出铜礼器和仿铜陶礼器。乙A类春秋战国后,先出陶生活用器,后出仿铜陶礼器。乙B类则自始至终出陶生活用器。丙类墓无随葬器物。其中属于西周后期和两周之际墓葬,是迄今各地发现的楚墓时代最早的一批(高应勤、王光镐《当阳赵家湖墓葬的分类与分期》(《中国考古学会第二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出版,1982年版)。)从墓葬形式和随葬器物分析,王光镐认为,甲类墓纯属中原风格,即姬周文化因素。乙A类墓周式多于蛮式,乙B类则蛮式多于周式。此蛮式,即指江汉土著鬲文化,鬲称“蛮式鬲”或“苗式鬲”,并非名符其实的“楚式鬲”。楚文化因素的铜礼器和仿铜陶礼器,则始自春秋晚期,才在甲类墓和乙类墓中所见(王光稿《楚文化源流新证》。)因此,西周后期 赵家湖墓群中,尚不见有楚国经济、文化发展的明显迹象。
张正明认为,赵家湖楚墓出土器物就种类、形制而言,虽与中原文化因素大同小异,但毕竟是楚文化遗物,说明从西周晚期到战国中期,这里是楚人的聚落。甲类墓出有铜礼器鼎和簋,陶礼器有鼎、簋、鬲、罐、豆等,其墓主是楚国国人中的下等部落贵族。他们受华夏文化浸染,总是模仿华夏礼制。乙A墓无铜礼器出土,陶礼器基本组合为鬲、盂、罐、豆,墓主是平民和下等部落贵族,既受华夏文化影响,又吸收了蛮夷文化因素。乙B类墓主大抵是土著蛮夷,当属野人。丙类墓无随葬品,墓主地位当更低下。由于墓葬规格的不同,说明当时已存在国野、贵贱、贫富的分化,原始社会正在解体,阶级社会即将形成(张正明《楚文化史》。)从上述两位学者论述中,可知楚人建国后,既模仿华夏文化,又吸收土著居民文化因素,逐渐形成具有自己个性特色的荆楚文化。终西周一代,楚国经济、文化获得初步发展,为入春秋后的崛起,奠定了基础。(据《左传·宣公十二年》载,西周末、春秋初楚国君若敖、虫分冒时期,还在“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又说:“若敖、虫分冒,至于武、文,土不过同。”从这些记载看,楚国尚在艰苦创业,势力还不强大,仍属所谓“荆蛮”阶段。但从熊渠西击南征、势力直抵长江流域看,又证明楚国经济实力已大为增强,政治、经济中心亦开始南移。上述所引有关考古发掘材料,与《左传》、《史记》有关记载,大致是吻合的,反映了西周时期楚国经济、文化初步发展的粗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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