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
20、和胡适一道凝望赫贞江
张爱玲这一别,是彻底告别了中国文化的土壤,要在异国的大地扎下她精神的根了。
如此的风险,她怎么就敢去尝试?她内心究竟有何等深重的创伤,才迫使她如此决绝?
难道是她把倔强的母亲当成了榜样?
——命运已坏到不能再坏,再来一次破坏性的大挪移,也许就会好起来?
那艘传奇式的“克利夫兰总统号”,是应该写进中国现代史的。在那激荡变幻的岁月里,它不知把多少中国名人运往了美国;同样,也不知把多少中国名人运回了祖国。
船是在旧金山入境的,审核张爱玲身份文件的海关人员,是一个矮小的日裔青年。张爱玲的身高,本是英制的五尺六寸半,结果他写成了六尺六寸半。
爱玲感到好笑,这真是一个“弗洛伊德式的错”。她想原因是——“我瘦,看着特别高”,而那日本人生得太矮,自卑的情结导致了笔误。
如果换算成公制,张爱玲也就是一米六八多一点,而日裔小伙子给她写成了将近一米九九!
这真是错得令人恐怖!张爱玲直到晚年还记得这趣事。
这支小小的插曲,难道是个兆头吗?——美国看不清楚她,她也看不清楚美国。
入境之后,张爱玲在旧金山稍事停留,就乘火车直奔纽约。在那里,有一个人在等着她——是炎樱!
炎樱此时已移居美国,在纽约做房地产生意。她性格开朗,适应力强,到哪里都不愁有碗饭吃。
纽约,这是资本主义文明的集大成所在,摩天大楼如林而立,摩登气息迫人而来。“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咒语式的诗句,不知写出了多少人的悲欢。
在纽约,拂面不冷是香风。
但张爱玲似乎对这香风无动于衷,她欢喜的,就是能见到炎樱了。一开始,爱玲就住在炎樱的家里,她们还是手挽手地去逛街、吃东西,一如当年在香港、在上海。
她还想见一个人,那就是胡适。
1949年4月,胡适脱离政坛,从上海也是乘“克利夫兰总统号”到了美国,开始了他寞落的闲居生涯,闭门谢客,一心考证《水经注》。第二年,夫人江冬秀也来到纽约。
50年代初的那些时日,台湾海峡两岸都容不得他。他所主张的杜威式的自由主义,在台湾不受蒋氏父子的待见;在大陆,他的思想体系更是被批得体无完肤。
这位早年的“五四”新文化领军人物、抗战时期的驻美大使,现在只能蛰居在纽约东城81街的一幢小公寓中。
胡适晚年没有多少钱,日子过得清苦,以至请不起佣人,自己学会了做家务。他常对晚辈友人感叹:“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
虽然他荣膺了几十个美国大学授予的博士学位,又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读过书的,但在美国谋职也很困难;直到1950年5月,胡适才在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东方图书馆谋得一个管理员职务,两年后卸任。
张爱玲在给他寄《秧歌》时,曾同时给他写过一封短柬;胡适认认真真地回了一封长信,对《秧歌》做了细致的品评。信中说:“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
胡适在信中还向她索书,张爱玲就马上寄了《传奇》、《流言》和《赤地之恋》去。
当年11月,刚到纽约一个星期,她就迫不及待拉着炎樱一块儿去见胡适。
纽约东城81街上,有一排白色的“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的公寓房子。胡适的居所就在这里——104号。
那是个星期日的下午,在太阳底下晒着,爱玲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人还在香港。
上了楼,她看着室内陈设也眼熟得很,就是那种中国味道十足的堂屋,一律的漆木红亮桌椅、古香古色的纹图花瓶……枝枝节节的,全都能引起故国之思。
胡适先生穿着长袍。他的太太江冬秀在一旁,说话还带着点安徽口音。爱玲的家里有不少女佣是安徽人,因此她听着更觉亲切。
在张爱玲眼中,江冬秀“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
爱玲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又想起以前读过的有关文章里说,他们夫妇俩是旧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看来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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