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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作者:张爱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9、她用英文小试锋芒

  张爱玲回到了上海。这里算是她的福地吧,是她肉身的丰沃土壤,更是她文学抱负的“麦子地”。

  她感觉到“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认为这智慧,乃是新旧文化种种畸形的交流所致。

  是啊,上海,一如既往。

  走时惨烈的疮痍隐去了,它现已成了沉闷的沦陷区。

  母亲去了新加坡之后没有回来。

  爱玲回来的落脚处,是在姑姑租住的赫德路爱丁顿公寓。

  张爱玲还是挺喜欢公寓生活的,因为“公寓是最理想的逃世的地方”。

  余温尚在,姑姑的家,虽然从当年的5楼51室,搬到了6楼65室,格局较先前为小,但在爱玲心里,仍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阳台上看见毛毛的黄月亮。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见《私语》。

  这房子很大,住着很舒服。在阳台上可以鸟瞰全城,对面就是哈同花园,隔壁是起士林咖啡馆;再远,还有“百乐门”舞厅。

  客厅里有壁炉,家具和地毯的样式,都是姑姑自己设计的。沙发低矮,坐着等于半躺着。落地灯也很摩登,灯罩像个扁的方盒子。半躺在沙发上看书,可以连眼下的年代都忘掉。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这已经很可满足了,已经是乐土。

  张爱玲在经历了香港的惶然后,在姑姑这里,有了一段短暂的喘息。

  通过《小团圆》的描述,我们可以知道,姑姑这时的情况已大不如前,日军开进租界后,她就不在洋行做事了,过得很俭省。

  爱玲刚回到上海那天,姑姑备下一桌饭菜接风。第二天姑姑就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现在就吃葱油饼,省事。”

  爱玲心里明白,忙说:“我喜欢吃葱油饼。”

  从此一日三餐都是葱油饼,倒也吃不厌。爱玲从小听母亲在午餐时讲营养学,习惯了,一天不吃蔬果鱼肉就有犯罪感,而现在则有了一种逃学的感觉。

  姑姑雇了一个女佣,天天来洗衣服、打扫,此外就是在煤气灶上煎葱油饼。

  原来住的一整套公寓,母亲走后,姑姑把其中两间分租给了两个德国籍单身汉,姑姑自己只留了一间。租给单身汉,是觉得他们好打发,而女人的是非要多些。

  爱玲来了以后,要出一半的膳宿费。姑姑知道爱玲手头拮据,就托亲戚给爱玲介绍了两个女中学生补课。

  爱玲心下歉然:姑姑才享受了几天幽静的生活,自己又跑来投奔,真是不应该!

  母亲的那班朋友,有时候来找姑姑聊天。姑姑告诉爱玲:开战后,母亲的男友死在了新加坡的海滩上。爱玲完全不知道这个消息,只知道母亲乘坐难民船去了印度。

  姑姑还告诉爱玲,母亲当初闹离婚,是为了一个在外交部工作的年轻人——那还是在留学时认识的朋友。可是那位却害怕娶个离过婚的女人会妨碍事业,就在南京娶了当地一个女大学生。

  这年轻人后来还来看过母亲,“两人眼睁睁对看了半天,一句话都没说”。见《小团圆》。

  母亲留学时代的朋友,爱玲唯独没见过这个人,不知道他来看母亲是什么时候。她还真没想到,母亲有过这么一段“悲剧性的恋史”。

  想想也是,母亲一开始要离婚,就搬出去了,跟姑姑一块儿住公寓。可是,母亲是回国四年后才办的离婚手续,如果是为了嫁那年轻人,怕不会拖这么久。想必是那年轻人回国不久就已另娶。

  母亲在这之后拖延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离婚。

  爱玲没有问姑姑详情,只是自己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她知道姑姑最忌讳好奇心。

  她其实不大愿意回忆往事,因为“回忆不管是愉快还是不愉快的,都有一种悲哀,虽然淡,她怕那滋味”。见《小团圆》。

  好朋友炎樱的运气总是非常好,回上海后,就进了一所英国人的学校任prefect,即校方指派的“学生长”。这个职位,要求品学兼优,外带还要人缘好、能服众;估计相当于今日的辅导员。后来她又考进上海圣约翰大学,一直读到毕业。

  爱玲的命运则要曲折得多。

  她一回来,弟弟就兴冲冲地来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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