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公元前202一公元220)包括西汉和东汉.其军制继承秦朝而有 发展。汉初,实施“与民休息”政策,百姓兵得负担相对减轻;军事体 制保持了秦朝高度集中和统一的特点。武帝时期,以“中朝”驭“外 朝”,削弱王国诸侯,加强对军权控制;在频繁用兵过程中,军队结 构、兵员征集等不断变化,骑兵上升为重要兵种.募兵制逐渐施行。 东汉初,裁撤郡国军队,取消都试制度.以募兵制渐代征兵制,使国 家军力遭到削弱。至后期,地方牧守权力增大,在镇压农民起义过 程中产生大大小小武装集团乘乱崛起,致使国家重踏分裂。
军事领导体制 汉初,行三公九卿制。三公中,丞相辅佐皇帝 处理天下大事;太尉为最高武职,掌武事,备阜帝顾问,但不行军令 之权,御史大夫佐丞相统理天下。九卿中,光禄勋(郎中令)统领诸 即,卫尉统辖卫士,中尉(执金吾)统率中尉卒,共同负责皇宫和京 师治安。地位显要的军事长官还有大将军、膘骑将军、车骑将军、卫 将军及各种名号的将军,皆掌征伐。武帝时,削弱丞相为首的“外 朝”权力,罢太尉官;加重“中胡”地位,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大 司马大将军、大司马骠骑将军参与宫中机密,平时参与决策、处理 军国要务,战时统率大军出征。后期,改设三公为最高行政首脑.大司马主掌军政,位列大司徒(丞相改)、大司空(御史大夫改)之上。 东汉相沿,大司马复称太尉,名为军事和行政首领,实际上总理国 家军政要务、直接掌握军队的中枢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尚书台。中叶 以后.外戚任大将军者操纵国政.把持兵权,成为朝廷最高军政长 官,与三公合称“四府”。此外,汉朝沿用古代监军制度,多遣中朗官 和近侍(如太中大夫、X者>监军。 凡有大的战争,则由皇帝颁沼,以虎符或“符”、“节”为凭,征调 各地军队出征;择选全军主帅和各路统帅,以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充任;将军开府置幕僚,组成指挥机构。武帝以 后,大将军及其幕府长期设置,战时指挥作战,平时参须朝政,实权 甚大。
在地方,汉朝郡、国并行。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训练、考核校阅、维持治安、率军出征,以 及武器装备的制造、管理等。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 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与郡平行的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 官,兼掌军事:臣王国中尉、郎中令、卫尉等统领军队,负责王宫宿 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基层组织,各置官吏,兼掌组 织本地正卒训练和治安、邮绎、户籍、兵役等军政事务。东汉时,裁 罢都尉,其职并入太守。原来作为监察区划的州(部),逐渐演化为 郡之上的行政单位,州刺史内掌民政,外统兵马,地方官权力膨胀。 黄巾起义后,战争频仍,刺史、郡守不仅有领兵权,还有征兵、募兵 权,从而埋下了分裂割据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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