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中国阶级社会的开端,国家及其军队从此产 生,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也随之出现。经商至 西周,奴隶社会的军事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夏朝的军事制度 这一时期史料缺乏。据《尚书· 甘誓》记载,夏王控制军队,其下有“六事之人”,可能 表明夏王辖有分工不同的人员。这时已有战车,车上的 成员区分为左、右、御。对作战人员还有奖惩规定。可 见,随着国家及其军队的产生,出现了组织和管理军队 的一些制度。
商朝的军事制度 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 □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 “□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 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 王武丁的配偶妇好、妇□,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 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 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 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 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 的形式进行演习。“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虚书契 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 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 “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 有超过 1万人的。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 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 (《殷契 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 虚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 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
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 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 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 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 兵队伍。 “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 卜辞说明, 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 “登 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 (《殷虚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 虚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 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 的区分。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 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 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 用青铜铸造的。河南安阳侯家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 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于 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见图)。
西周的军事制度 在沿袭商制的基础上又有很大发 展。周初,王室强大,“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 季氏》),军权集中于周天子手中。其下有“友邦冢君、 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 长”(《尚书·牧誓》)等官职,仍不分文武。各诸侯 国及一些贵族大臣也都有自己的军队,但一般须听从周 天子调遣。西周晚期,王室衰微,遇有战事则往往倚重 一些诸侯国和贵族大臣的军队。 河南安阳出土的成捆铜矛
西周军队的士卒均由“国人”(都城及其周围的奴 隶主和平民)充当, 奴隶只能随军服杂役。 金文中有 “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的记载(《禹 鼎》、《舀壶》),表明西周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是师。 但是,《周礼·夏官》称:“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 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 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 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 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在金文 和其他古籍中则未见有此类记载,据以推断,西周军队 中可能不存在军的建制,也难于有这样规整的组织体系。 西周军队的主要兵种是车兵。战车一般由 4匹马驾 挽。车上有甲士 3人,随车有徒卒,一般12人,车驰卒 奔,簇拥前进。兵器仍用青铜制造,但比商朝有较大发 展。出现了兼备戈、矛功能的戟和可刺可斩,便于近战 的短剑。甲胄、干盾用皮革制成,缀以青铜泡,更为轻便, 并增强了防护力。战马也装备了护甲。还规定有战前检 查武器装备的措施。战斗中已采用旌旗金鼓指挥,要求 行列整齐,攻伐协调,进退一致。注意了不轻易杀降和 掳掠。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对西周建立强大军 事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的军事制度也具有 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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