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曰: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费日千金。〔一〕外内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二〕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三〕故明主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四〕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者。〔五〕
故用间有五:有乡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六〕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者也。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者也。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者也。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得于敌者也。生间者,返报者也。〔七〕故三军之亲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八〕非圣不能用间,非仁不能使间。〔九〕非微不能得间之实,非密不能得间之宝。〔十〕密哉密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未发,闻间事者与所告者皆死。〔十一〕
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十二〕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十三〕五间之事,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十四〕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十五〕唯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也。〔十六〕
*************〈孙子兵法论正〉*************
一.“孙子曰: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费日千金。”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孙子曰:凡...里,百{姓}之费,...费日千...。”
四本皆作:“孙子曰: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
,而《孙校本》“出征”作“出兵”。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文子.微明〉:“起师十万,日费千金。师旅之后,必有凶年。故兵者,不祥之器
也,非君子之宝也。”
两汉时期: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兵法》曰:‘兴师十万,日费千金。’”
〈吴越春秋.夫差内传〉:“伍子胥闻之,谏曰:‘臣闻兴十万之众,奉师千里,百
姓之费,国家之出,日数千金。不念士民之死,而争一日之胜,臣以为危国亡身之甚。’
”
隋唐时期:
〈群书治要.孙子兵法〉:“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千金。
”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孔颖达疏引《孙子兵书》
曰:“兴师十万,日费千金。”
〈管子.兵法〉:“故举兵之日,而境内贫。”房玄龄注:“行师十万,日费千金。
”
〈周礼.秋官.士师〉:“二曰邦谍。”贾公彦疏引《孙子兵法》曰:“兴师十万,
日费千金,内外骚动,以争一日之胜,而受爵禄金宝于人者,非民之将。”
〈长短经.还师〉引孙子曰:“兴师百万,日费千金。”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兴师十万,出师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
。
正文:
竹简“费日千”显然即为“费日千金”之残文,〈作战篇.论正.一〉已有论述,不
赘言。而“出兵、出师、出征”三意无别,《群书治要》等较早版本皆作“出征千里”,
从之。而“行师”即“行军”也,故知其误也。又“兴、起”类义词也,故〈银雀山汉简
.尉缭子.兵谈〉:“十万之师出,费日千金,...故患在百里之内者,不起一日之师
。患在千里之内,不起一月之师。〔患在〕四海内,不起一岁之师。”有“起师”之语,
今则暂从今本。
二.“外内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版本资料类:
五本皆作:“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汉书.张耳传〉:“外内骚动,百姓罢敝。”
隋唐时期:
〈群书治要.孙子兵法〉:“内外骚动,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内外骚动,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正文:
“外内骚动”竹简缺文,此处之所以改“内外”为“外内”,〈作战篇.论正.一〉
已有论述,故不赘言。“兴师十万...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曹操注:“古者八家
为邻,一家从军,七家奉之,言十万之师举,不事耕稼者,七十万家。”至于此注是否正
确,已不可考。〈史记.周本纪〉:“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此事历
来亦启人疑窦,但却与“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之“七十万”合,虽说纣王之时不太可
能发兵“七十万”,然而两者皆用“七十万”则恐不可谓之巧合,惜笔者资料不足,故只
得暂从曹公之言。(按:司马迁在《史记》中借用不少《孙子兵法》之言,此句或者并无
玄奥,而实由此因而来。)
三.“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知敌之请(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
也,非胜〕之注(主)也。”
五本皆作:“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非人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潜夫论.边议〉:“非人之主,非民之将,非主之佐,非胜之主者也。”
隋唐时期:
〈群书治要.孙子兵法〉:“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
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
〈周礼.秋官.士师〉:“二曰邦谍。”贾公彦疏引《孙子兵法》曰:“兴师十万,
日费千金,内外骚动,以争一日之胜,而受爵禄金宝于人者,非民之将。”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
十一家注文:“一本作‘非仁之佐也’。”梅尧臣注:“非以仁佐国者也。”笔者按
:“此指‘非主之佐也’一句之异文,正置于梅氏注文之前,不出注者,故知是辑校者所
为。”
正文:
竹简例多以“请”通假为“情”,其例可参〈行军篇.论正.廿二〉,不赘言。“民
”作“人”盖避李世民之讳,依本书规则改。而竹简之“注”乃“主”之通假,由〈吴子
.治兵〉:“审能达此,胜之主也。”亦有“胜之主也”之语即可知之。又“非主之佐也
”一句,其既云“佐”,故知是就“主”而言,且竹简亦作“主”,故知作“仁”者误矣
,不从也。
四.“故明主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故...。”
五本皆作:“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管子.七法〉:“故不明于敌人之政,不能加也;不明于敌人之情,不可约也;不
明于敌人之将,不先军也;不明于敌人之士,不先阵也。是故,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
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教卒练士击驱众白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
隋唐时期:
〈群书治要.孙子兵法〉:“故明王圣主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
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是故,明王、圣主、贤君、胜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
出于众者:先知。”
正文:
“明君贤将”今正为“明主贤将”何故?盖〈计篇〉:“主孰贤?将孰能?”及〈火
攻篇〉:“明主虑之,良将修之。...主不可以怒兴军,将不可以愠用战...故明主
慎之,良将警之。”而下文《竹简本》之:“唯明主贤将。”今本亦有作“明君贤将”者
,此又与〈火攻篇〉之“明主慎之。”今本亦有作“明君慎之”者同例,故今正作“明主
贤将”。
五.“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者。”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者。”
四本皆作:“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
情者也。”,而《四库本》余同此异,作:“必取于人,而知敌之情者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尉缭子.天官〉:“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尉缭
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
”
〈韩非子.饰邪〉:“龟策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向不足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
焉。”
隋唐时期:
〈群书治要.孙子兵法〉:“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也,不可验于度。
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不可取于神鬼,不可像于事类,不可验于事度,必取于
人,知敌之情也。”
正文:
“必取于人知者”正与“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之句式相称。推
测今本之“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之“知敌之情者也”为注文掺入正文,或承上文
之“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而衍,故《四库本》又增一“而”字
,亦可见此句实为后人所衍。而《御览》之“事类、事度”之“类、事”则更显见是衍文
,故不从。又“鬼神”一作“神鬼”,乃类义词素易位之现象,今暂从“鬼神”。
六.“故用间有五:有乡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
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故用间有五:有□闲,有内闲,有反闲,有死闲,有生闲。〔五间
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葆(宝)也。”
三本皆作:“故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
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四库本》“有因间”作“有乡间”,而《孙校
本》“是谓神纪”作“是为神纪”。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法言.先知〉:“先知其几于神乎。”
隋唐时期:
〈后汉书.文苑列传〉:“人有计策,六奇五间。”李贤注引孙子曰:“用间有五:
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
也。”
〈通典.兵四〉:“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
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
〈长短经.五间〉:“故间有五间: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生间,有死间。五
间俱起,莫知其道。”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故用间有五:因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五间俱
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
正文:
“乡间”之“乡”,竹简残缺,不可辨认。今作“乡间”之理,请详〈论正.七〉,
不赘言。而“是谓”只《孙校本》作“是为”,误。由〈作战篇〉:“是谓胜敌而益强。
”;〈谋攻篇〉:“是谓縻军。...是谓乱军引胜。”及〈行军篇〉:“是谓必胜。”
即可知“是谓”为孙子固定之用法,此理与“明主”之例同,又古文“为”常通假为“谓
”,如〈墨子.公输〉:“宋所为(谓)无雉兔鲋鱼者也。”;〈孟子.公孙丑上〉:“
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谓)我愿之乎?”及〈战国策.楚策〉:“贲、诸怀锥
刃而天下为(谓)勇,西施衣褐而天下称美。”皆为其例!故知此“是谓”误为“是为”
非无来由也。而竹简“宝”作“葆”,此亦通假例,如〈道德经.六十七章〉之“我恒有
三宝”之“宝”字,马王堆甲、乙本帛书〈道德经.德经〉即皆作“葆”。
〈孙膑兵法.篡卒(选卒)〉:“孙子曰:恒胜有五:得主剸制,胜。知道,胜。得
众,胜。左右和,胜。量敌计险,胜。孙子曰:恒不胜有五:御将,不胜。不知道,不胜
。乖将,不胜。不用间,不胜。不得众,不胜。”中孙膑将“不用间”列为“恒不胜有五
”之一,而“量敌计险”必“用间”或云必“先知”,故知“用间”亦是“恒胜有五”之
一。由此可见孙膑亦将“用间”一事看的极为重要,或者这正是孙子“所以动而胜人,成
功出于众者:先知也。”一语哲思之延续。而之所以孙子在〈谋攻篇〉未将“用间”列为
“知胜有五”之一,这是因为两篇主旨不同之故。否则,若孙子不重用间,自然也就不会
为此另辟专篇来加以详论了。而以“法系统”之〈用间篇〉与“将系统”之〈谋攻篇〉皆
居其系统之“天位”一点观之,亦可见两者之连系所在。
七.“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者也。
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者也。
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者也。
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得于敌者也。
生间者,返报者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生闲者,反报...乡人而用者也。内闲者,因...反...。
”
三本皆作:“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
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
四库本》余同此异作:“而传于敌国也”,《孙校本》则作:“而传于敌也。”。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史记.燕召公世家〉:“苏秦与燕文公夫人私通,惧诛,乃说王使齐为反间,欲以
乱齐。”〈集解〉注引《孙子兵法》曰:“反间者,因敌间而用之者也。”
隋唐时期:
〈后汉书.文苑列传〉:“人有计策,六奇五间。”李贤注引孙子曰:“因间者,因
其乡人而用之也;内间者,内其宫人而用之也;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也;死间者,为
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得于敌者也;生间者,反报之者也。”
〈通典.兵四〉:“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者也;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者也;
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者也;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待于敌间者也;生
间者,反报者也。”
〈长短经.五间〉:“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者也。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者也
。反间者,因敌间而用之者也。生间者,反报者也。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
而待于敌间者也。”
〈长短经.五间〉:“费邑分遣其弟敢守巨里,弇进兵,先胁巨里,多伐树木,扬言
填塞坑堑。数日有降者,言邑闻弇欲攻巨里,谋来救之。弇乃严令军中趣治攻具,后三日
当悉攻巨里。阴缓生口,令得亡归,归者以弇期告邑。邑至果自将来救之,弇喜谓诸将曰
:‘吾所修攻具者,欲诱致邑耳。今来,适吾所求也。’即分三千人守巨里,自引精兵止
岗阪,乘高合战,大破之,临阵斩邑〔或问孙子曰:“敌众而整,将来,待之若何?”曰
:“先夺其所爱,则听矣。”又曰:“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弇扬言攻巨里也,亦
夺其所爱,令自致之计也。〕。此用因间之势也。”
〈长短经.五间〉:“郑武公欲伐胡,先以其子妻胡。因问群臣曰:‘我欲用兵,谁
可伐者?’大夫关期思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子言伐之,
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而不备郑。郑袭胡,取之〔汉使郦生说齐王田横,横罢兵
,与郦生纵酒。汉将韩信因其无备,袭齐,破之。田横烹郦生,郦生偶成韩信死间。唐李
靖伐匈奴,以唐俭先和亲,而己以兵乘其不备,破之。此李靖以唐俭为死间也。〕。此用
死间之势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也;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
者也;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者也;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待于敌间也
;生间者,反报者也。”
正文:
此句竹简“生间者,反报...乡人而用者也。内间者,因...反...。”之顺
序与今本不同;竹简之顺序或者另有含意,或即与〈谋攻篇〉之结构同,即由提出“上兵
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四层次后,再从“攻城、伐兵、伐交、伐谋”之
顺序论起,构成一环。但本篇若用此法,则自应在提出“故用间有五:有乡间,有内间,
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后即以“生
间、死间、反间、内间、乡间”之顺序论起,然审竹简之文则又不然,似是“生间、乡间
、内间、反间、死间”之结构。又或许这是欲以始“生”终“死”为其结构亦未可知。可
惜竹简缺文过于严重,故即便其结构确是依此种方式排列,笔者以为不如仍暂从《通行本
》的“乡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此一结构。
又“乡间”何以不作“因间”,其理有二:
一.若此句作“因间,因其乡人而用者也”,则以“内间、反间”之句式及定义观之
,此二间岂不是也可以叫作“因间”!
二.若作“因间”,则下文不应有“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之“乡间”。此理犹
如若无〈九地篇〉对“九地”之解释或定义,则读者将不知何谓“九地”,亦即孙子必于
此篇有解释或定义何谓“乡间”者,否则人们亦将不知所指。(按:切勿先入为主的认为
“乡间”易解,因为若依此种主观见解推之,则“死间、生间”在没有解释或定义下,纯
依字面,岂非更易解,但若真的只依字面作解释,则势必不能对孙子所定义的死、生二间
有完整而全盘的认知。)
由此二理可知,“因间”误矣。亦因此,故〈论正.六〉有张预注曰:“此五间之名
,‘因间’当为‘乡间’。故下文云:‘乡间可得而使。’”而本句则有贾林注曰:“读
‘因间’为‘乡间’。”,是则以今本为误者非徒笔者也。推测此误或者始于为附会今本
〈火攻篇〉之“行火必有因”之“因”而来,而此句依〈论正〉则实为“行火有因”,〈
火攻篇〉已有详述,可参阅,不赘言(按:依本文及〈火攻篇〉之〈论正〉言,则此二误
或互为因果,亦未可知。)。今为便于查索,故制一表,而因五本所作之五间定义皆无差
异,故仅以《曹注本》为代表,余四项则皆取自征引类之资料,表如下:
|
〈后汉书.文苑列传〉李贤注引孙子
|
〈通典.兵四〉
|
〈长短经.五间〉
|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
|
《曹注本》
|
乡间
|
因间者,
因其乡人而用之也
|
因间者,
因其乡人而用之者也
|
因间者,
因其乡人而用之者也
|
因间者,
因其乡人而用之也
|
因间者,
因其乡人而用之
|
内间
|
内间者,
因其宫人而用之也
|
内间者,
因其官人而用之者也
|
内间者,
因其官人而用之者也
|
内间者,
因其官人而用之者也
|
内间者,
因其官人而用之
|
反间
|
反间者,
因其敌间而用之也
|
反间者,
因其敌间而用之者也
|
反间者,
因敌间而用之者也
|
反间者,
因其敌间而用之者也
|
反间者,
因其敌间而用之
|
死间
|
死间者,
为诳事于外,
令吾间知之,
而得于敌者也
|
死间者,
为诳事于外,
令吾间知之,
而待于敌间者也
|
死间者,
为诳事于外,
令吾间知之,
而待于敌间者也
|
死间者,
为诳事于外,
令吾间知之,
而待于敌间也
|
死间者,
为诳事于外,
令吾间知之,
而传于敌间也
|
生间
|
生间者,反报之者也
|
生间者,反报者也
|
生间者,反报者也
|
生间者,反报者也
|
生间者,反报也
|
〈用间篇.表一〉
由〈表一〉可知“乡间、内间、反间”三者之句式皆相同,故此处从竹简之残文“乡
人而用者也”推出此三句之全文应为“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者也。内间者,因其官人而
用者也。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者也。”。而李贤注、《通典》、《长短经》、《曹注本
》等等之“用之”之“之”字作代词用,乃衍文,故不从。而李贤注之“宫人”则为“官
人”之误,属于形近而误之例。
北条氏长之《孙子外传》云:“死间为诳事者,诳者欺妄也。此语以上有所谓‘委敌
也’之语解。今本上段之‘死间委敌也’之五字,皆脱落谬将此语插入。”然若以句式观
之,则“死间,委敌也”正与《曹注本》之“生间,反报也”相称,而其意亦不误,所以
笔者亦颇疑“委敌也”三句实非注文掺入正文。而竹简之“反”字下与“三军之亲莫亲于
间”句下都是下编绳,则从“反”至“三军”之间在扣除“间,因其敌间而用者也”外,
实又可容纳“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得于敌者也”诸字。
〈唐李问对.卷中〉:“太宗曰:‘昔唐俭使突厥,卿因击而败之,人言卿以俭为死
间。朕至今疑焉,如何?’靖再拜曰:‘臣与俭比肩事主,料俭说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纵
兵击之,所以去大恶,不顾小义也。人谓以俭为死间,非臣之心。案孙子用间,最为下策
。臣尝着论其末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或用间以成功,或凭间以倾败,若束发事君,
当朝正色,忠以尽节,信以竭诚,虽有善间,安可用乎?唐俭小义,陛下何疑?’”由此
可见,唐俭正是李靖之“死间”,即李靖之“委敌者也”。委者,弃也。委敌者,弃间于
敌也。所以笔者才会有“而其意亦不误”之说。
按:据〈旧唐书.李靖传〉:“其年二月,太宗遣鸿胪卿唐俭、将军安修仁慰谕,靖
揣知其意,谓将军张公谨曰:‘诏使到,彼虏必自宽。遂选精骑一万齎二十日粮,引兵自
白道袭之。’公谨曰:‘诏许其降,行人在彼,未宜计击。’靖曰:‘此兵机也,时不可
失。韩信所以破齐也。如唐俭等辈,何足可惜。’”;〈旧唐书.李绩传〉:“贞观三年
,为通漠道行军总管。至云中与突厥颉利可汗兵会,大战于白道。突厥败,屯营于碛口,
遣使请和。诏鸿胪卿唐俭往赦之,绩时与定襄道大总管李靖军会,相与议曰:‘颉利虽败
,人众尚多,若走渡碛,保于九姓,道遥阻深,追则难及,今诏使唐俭至,彼其必弛备,
我等随后袭之,此不战而平贼矣。’靖扼腕喜曰:‘公之此言,乃韩信灭田横之策也。’
于是定计。”及〈旧唐书.唐俭传〉:“太宗谓俭曰:‘卿观颉利可图否?’对曰:‘衔
国威恩,亦可望获。’遂令俭驰传至虏庭,示之威信。颉利部落欢然定归款之计,因而兵
众弛懈。李靖率轻骑掩袭破之,颉利北走,俭脱身而还。”此三项记载可知,此计实乃李
绩(徐世绩)所提出,而由李靖施行,且唐俭也幸免一死。
又由〈表一〉可见,“死间”有作“而得于敌者也”,有作“而待于敌间者也”,有
作“而传于敌间也”三种,何以今作“而得于敌者也”?此由上引〈唐李问对.卷中〉之
例即可知之,又据〈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所载:“淮阴侯闻郦生伏轼,下齐七十余城,
迺夜度平原袭齐。齐王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生卖己...遂烹郦生,引兵东走。”可知
虽然韩信是因为妒忌与抢功而不顾郦生死活,但郦生因韩信之故也可说是“为诳事于外”
者,所以也可如唐俭般算作“死间”。而从中亦可见其共同点有四,即:一、此人必“死
”。二、“为诳事于外”以惑敌。三、这些死间均可谓“死不瞑目”或者可说是在“没有
参与谋画”的情况下“被牺牲”了。四、死时都在敌军之阵营(故名死间,而唐俭因没“
死”,所以李世民有此一问,一笑。)。
由此四点,故知“敌间”之“间”为衍文,而《论正本》之所以作“而得于敌者也”
乃是因为“死间”若不能“惑敌”即“得于敌”,则“诳事于外”一事将毫无功效,也因
此我军势必不能对敌军施以奇袭,而能“奇袭”才是行使“死间”的目的。所以上文说唐
俭是“死间”乃是就“广义”而言,这是因为唐俭的例子,是由于李靖不认为他可达成目
标而提前“纵兵击之”,才使唐俭险些丧命(按:险些成为死间。)。而事实上,就“狭
义”而言,即以孙子对“死间”所下的定义而言,连郦生亦不能算作“死间”,道理很简
单,因为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死间”,即指其不符合“令吾间(即要做死间的人)知
之”一项。这项在今日自然是“很难”(按:几乎不可能,但总会有例外的。)“付诸实
行”的,但是在孙子当时则并非什么“稀奇”的事。仅以刺客专诸为例,他当然知道刺杀
吴王僚后必死无疑,但他仍然为阖闾刺了,这不能说他的脑筋有问题,而只能说是古今有
别。岂不闻刺客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乎?所以将孙子演美姬当成是“奇
险不足信”的“颇似小说家言”,实是以今度古的主观之见,亦是不够博识之故,否则若
以此逻辑推之,则“要离刺庆忌”岂非成了“神话”,或者...“鬼话”。
然则“反报”何以今作“返报”?盖“反、返”乃古今字也,如〈吕氏春秋.贵因〉
:“武王使人候殷,反报岐周曰:‘殷其乱矣。’...又复往,反报曰:‘其乱甚矣。
’”及〈说苑.尊贤〉:“齐使申孺将,则楚发五万人,使上将军将之,至禽将军首而反
耳。”三“反”皆作“返”解。而因〈行军篇〉已有“不返”及〈地形篇〉有“难以返”
等,故依本书惯例,取今字“返”。
八.“故三军之亲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三军之亲莫亲于闲,赏莫厚于闲,事莫密于闲。”
四本皆作:“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而《孙校本》“三
军之事”作“三军之亲”。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孙膑兵法.杀士〉:“知士可信,毋令人离之。必胜乃战,毋令人知之。”
〈六韬.文韬.守土〉:“是故,人君必从事于富。不富无以为仁,不施无以合亲。
疏其亲则害,失其众则败。无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则为人所害而不终于世。”
〈韩非子.主道〉:“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则万物皆尽。函掩其迹,匿其端,下不
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隋唐时期:
〈通典.兵四〉:“故三军之亲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周礼.秋官.士师〉:“二曰邦谍。”贾公彦疏引《孙子兵法》曰:“故三军之事
,莫密于反间。”
〈周礼.秋官.野庐氏〉:“邦之大师则令埽道路,且以几禁行作不时者不物者。”
贾公彦疏引《孙子兵法》曰:“三军之事,莫密于反间。”
〈长短经.五间〉:“故知三军之亲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杜牧注:“出口入耳也。‘密’一作‘审’。”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故三军之亲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正文:
此句若将孙子所省略的部分补出,则为“故三军之亲莫亲于间,三军之赏莫厚于间,
三军之事莫密于间。”由此可见《通行本》之“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误矣,故不从。又由
杜牧注可知“密”一作“审”,知必作“密”者,由文意即可知之矣,且下文有“密哉密
哉”之语,亦可为证。此两字有某种层度的形似,此或者即为“密”误作“审”之原因也
。而由〈六韬.龙韬.奇兵〉:“将不仁,则三军不亲。”及〈司马法.定爵〉:“唯仁
有亲,有仁无信,反败厥身。”则可知何以此句下接“非仁不能使间”一语了。
九.“非圣不能用间,非仁不能使间。”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非圣〔不能用间〕,非仁不能使...。”
五本皆作:“非圣智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便宜十六策.治军〉:“五间之道,军之所亲,将之所厚;非圣智不能用,非仁贤
不能使。五间得其情,则民可用,国可长保。”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中〉:“非仁义不能使间。”
〈通典.兵四〉:“非圣智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
〈长短经.五间〉:“非圣智莫能用间。”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非圣智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
正文:
“圣智、仁义”皆是类义词素复合词组,竹简作“圣、仁”正合其实,故从之。而在
竹简尚未出土前,曾有学者仅以十三篇之一的〈用间篇〉中仅仅出现过一次的“仁义”一
词而“判定”《孙子兵法》成书于《孟子》之后,这些学者的论据是“仁义”一词始出现
于《孟子》,但问题是传为《孟子》的作者孟轲是“传为”《孙子兵法》的作者孙子百年
后的人,如此又怎能以此为证而说《孙子兵法》成书于《孟子》之后呢?意即若孙子真为
孟子前的人,而《孙子兵法》又确有“仁义”一词,则应该说“仁义”一词始于《孙子兵
法》,而非倒过来以“仁义”一词来当作《孙子兵法》不成于孙子的证据。如今竹简出土
了,这种颠倒是非的“证据”也消失匿迹了,于是今日那些为数众多的不承认《孙子兵法
》成于春秋末期的孙武之手的学者们,便又另辟蹊径、巧立名目,只不过因为他们要证明
的是不符事实的事情,因此提出的证据不仅每况愈下,甚且互相矛盾;而在提出这些证据
的同时,他们似乎也都忘了这曾经被提出来大作文章的“仁义”一事。而事实上,“仁义
”一词最早是出现在老子的〈道德经.十八章〉之“大道废,安有仁义。”上,而非孟轲
之《孟子》也,悲哉!
而据笔者的统计,《孙子兵法》中的复合词少之又少,竹简的出土也正证明了这一点
,虽说笔者本就不打算以复合词组的有无来推测或证明《孙子兵法》的成书时间,但既然
曾经有人以此大作文章,那就有必要对此加以论述了。而事实上,“形势”、“权衡”、
“道途”、“廊庙”这些复合词组都不可能在原本的《孙子兵法》中发现,与“圣智”、
“仁义”之例同。然而在经过二千多年的流传后,要古籍原原本本、一字不易的保存下来
,那是不可能的。偏偏今日的许多学者,既囿于对“竹帛”与“今本”间差异的全面认知
。却又往往喜以复合词组的有无来判定一书之“真伪”,结果弄的学术界一片乌烟障气,
实不知其所为何来。
“圣智”与“仁义”两复合词组,其连用之滥觞始于老子所作之《道德经》,即〈道
德经.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而虽然在〈道德经.十八章〉:“大道废,安有仁义;智慧出,安有大伪。”已有“
仁义”复合之例,但《道德经》全书却无“圣智”复合之例。“圣智”的复合例,“应”
始于〈文子.道德〉:“平王问圣智?文子曰:闻而知之,圣也;见而知之,智也。”及
〈文子.自然〉:“去恩慧,舍圣智,外贤能,废仁义,灭事故,弃佞辩,禁奸伪,则贤
不肖者齐于道矣。”,后来的〈墨子.七患〉:“君自以为圣智,而不问事。”及〈墨子
.尚同中〉:“选择天下贤良圣智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也
有“圣智”的复合例。其“君”正与“平王”之位同,可见“圣、智”一般用来形容在上
位者。文子乃老子之弟子,而孙子与老子、孔子同时,而墨子则是其不之后的人,因此即
便十三篇中有(实无)圣智之复合例,亦属正常也。
十.“非微不能得间之实,非密不能得间之宝。”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之葆(宝)。”
五本皆作:“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四〉:“非微密者,不能得间之实。”
〈长短经.五间〉:“非密微莫能得间之实。”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非微密者,不能得间之实。”引《通典》杜佑注:“精
微用意,密不泄漏。”
正文:
竹简整理小组云:“葆、宝古通,宝、实二字形似易混。但简本‘能使’与‘之葆’
之间空位能容十五六字,应较十一家本多出一句。此句可能在‘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句
前,也可能在其后。故‘之葆’二字也有可能是多出之句的末尾。”由〈淮南子.兵略〉
:“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利合于主,国之实(宝)也。”可见“宝、实”二
字确是“形似易混”。而“葆、实”二字则不然,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在“宝”作“宝”
而非作“葆”时,才有可能误为“实”。〈说文解字.宝〉:“珍也”段玉裁注:“〈玉
部〉曰:珍宝也。二字互训,《史记》多假葆为宝。”如果连司马迁这种大文学家都常以
“葆”代“宝”,则推测在他那个时代“葆”作“宝”而混为“实”的情况是很难发生的
。司马迁乃约西元前一四五年至西元前八六年间之人,而出土竹简之写作时段则在汉武帝
建元元年至元狩五年之前,即西元前一四零年至西元前一一八年之前。两者之时段相叠,
据此则笔者便有了以下的推测:
一.此句原本即应作“非□不能得间之实,非□不能得间之葆(宝)。”后因“宝”
字大量使用,所以便有传抄《孙子兵法》者误将“非□不能得间之实”之实字与下句“非
□不能得间之宝”之宝字都当成实字,于是便将两句并为一句,作“非微密不能得间之实
”了。后来再经他人传抄时,又认为“微密”不如“微妙”来的常用,于是便又将“微密
”改为“微妙”了,因此也就变成今本中的“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了。
二.第一点成立的难题在于证明“葆”字在某一时期曾完全代替了“宝”字,亦即在
某一时期此两字形成了古今字(按:古今义变,以常代罕,非所谓先造后起之说。),然
以今日的资料实无法对此加以证实。而为往下推论,所以且假设上一点推论无误。如此,
则又可推知原句可能为“非微不能得间之实,非密不能得间之宝。”或“非密不能得间之
实,非微不能得间之宝。”其一。如此则“间。非□不能得间之实,非□不能得间之宝。
”正为十七字,近合竹简之“十五六”字之数。(按:葆之本义据《康熙字典》所举之义
项观之,则应为“草木丛生之貌”。)
三.“周、密、精、微、细、妙”为类义词,故都可组成类义词素复合词组,如〈文
子.自然〉:“守道周密,于物不宰。”及〈六韬.武韬.三疑〉:“凡谋之道,周密为
宝。”之“周密”。〈六韬.豹韬.鸟云泽兵〉:“求途之道,金玉为主;必因敌使,精
微为宝。”之“精微”。〈管子.霸言〉:“独断者,微密之营垒也。”;〈睡虎地秦简
.为吏之道〉:“审悉毋私,微密签察。”及〈将苑.将彊〉:“智不能备未形,虑不能
防微密。”之“微密”。〈说文解字.遏〉:“微止也。”段玉裁注:“〈释诂〉:‘遏
,止也。’按微者,细密之意。”之“细密”。〈鬼谷子.中经〉:“微妙者,诚以其可
以转危为安,救亡使存也。”;〈六韬.龙韬.五音〉:“五行之道,天地自然;六甲之
分,微妙之神。...微妙之音,皆有外候。”及〈淮南子.原道〉:“卷之不盈一握。
”高诱注:“不盈一握,言微妙也。”之“微妙”等。由此可见,此二句不管是“微”在
前或“密”在前,其义皆相近。因此下文的“密哉密哉”今本即作“微哉微哉”。而“微
、密”句式之理,同上文之“非圣不能用间,非仁不能使间”之“用、使”,因为“使用
”一词正为类义词素复合词组。
四.“微密”(《通典》)一作“密微”(《长短经》),正合类义词素易位之现象
。而上文有言“事莫密于间”、下文亦有言“密哉密哉”,故此句以作“非微不能得间之
实,非密不能得间之宝”为佳,盖“事莫密于间”、“非密不能得间之宝”皆其句式之末
句也,故其云“密哉密哉”。
以上不过笔者臆测之辞,仅管言之成理,却欠缺证据。但基于三个理由,仍从此论。
一.《通典》、《御览》等皆以“微密”此复合词组构句,此与上文之“圣智、仁义
”之理同,故颇疑此二句合为一句,除因第一点推测所言之外,尚因前二句之“非圣不能
用间,非仁不能使间”衍为“非圣智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一事。
二.竹简已证前二句本为“圣、仁”而非“圣智、仁义”,所以此处之“微密”亦应
分而为二,作“微、密”。意即若欲仍从《通行本》作一句,则应删其中之一字,但如此
一来就不合其文理,且将使其文意不再完整,故不可删。
三.二句字数总数与竹简小组所推测之竹简缺字字数只差一字,而事实上此十五六字
之推测亦是近似值而非确切值,故宽广的说此二句字数实与竹简合。
又《通典》衍一“者”字,符合“者、则”增衍之规律且与其余句式不合,故不从。
十一.“密哉密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未发,闻间事者与所告者皆死。”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密哉密哉,毋所不用闲〔也。间〕事未发,闻闲□...。”
四本皆作:“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皆死。”
,而《四库本》“间与所告者”作“闻与所告者”。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六韬.龙韬.阴符〉:“武王问太公曰:‘引兵深入诸侯之地,三军猝有缓急,或
利或害。吾将以近通远,从中应外,以给三军之用。为之奈何?’太公曰:‘主与将,有
阴符。凡八等:有大胜克敌之符,长一尺;破军杀将之符,长九寸;降城得邑之符,长八
寸;却敌报远之符,长七寸;誓众坚守之符,长六寸;请粮益兵之符,长五寸;败军亡将
之符,长四寸;失利亡士之符,长三寸。诸奉使行符,稽留者,若符事泄,闻者告者,皆
诛之。八符者,主将秘闻,所以阴通言语,不泄中外相知之术。敌虽圣智,莫之通识。’
武王曰:‘善哉。’”
隋唐时期:
〈通典.兵四〉:“间事未发而先问其间者,与所告者皆死。”
〈太白阴经.卷二.行人篇〉:“夫三军之重者,莫重于行人;三军之密者,莫密于
行人。行人之谋未发,有漏与告者皆死。”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不发而先闻,其间者与
所告者皆死。”
正文:
“密哉密哉”与“微哉微哉”意近,〈用间篇〉多用“密”字,如“事莫密于间”、
“非密”等,故以竹简之“密哉密哉”“更”符合原意,从之。且由将此句之梅尧臣注:
“微之又微,则何所不知。”与张预注:“密之又密,则事无巨细,皆先知也。”相比较
,则可推知张预所见之文当为“密哉密哉”而非“微哉微哉”,如此则竹简之“密哉”非
孤例矣。而上文既云“非仁不能使间”,所以此处不可能只因“别人”泄密便使“间与所
告者皆死”。也就是说,真正要杀的是泄漏间事的人与听闻间事的人,此与〈六韬.龙韬
.阴符〉及《太白阴经》所言同。依此理,故可推测竹简残文应为“间事未发,闻间事者
与所告者皆死。”此言比《通行本》与征引类除〈六韬.龙韬.阴符〉及《太白阴经》外
之资料更为合情合理,故从之。
十二.“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
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
令吾间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谒者...用也
。”
《曹注本》、《武经本》作:“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
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
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会注本》、《孙校本》余同此异,作:“必索敌
人之间来间我者。”而《四库本》之“可得而用也”则作“可得而使也”。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便宜十六策.治军〉:“知其士乃知敌;不知其士,则不知敌;不知其敌,每战必
殆。故军之所击,必先知其左右士卒之心。”
〈左传.宣公十五年〉:“寡君使元(华元)以病告。”杜预注引兵法曰:“因其乡
人而用之。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因而利(导)道之。”又云
:“华元盖用此术,得以自通。”
〈史记.燕召公世家〉:“苏秦与燕文公夫人私通,惧诛,乃说王使齐为反间,欲以
乱齐。”〈集解〉注引《孙子兵法》曰:“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
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导舍
之,故反间可得用也。”
隋唐时期:
〈通典.兵四〉:“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
、谒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敌间之来间我者,因以利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
而用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
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敌间之来间我者,因以利导而舍
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
正文:
“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正为“五”之结构,符合孙子之风格。故知《通
典》实脱漏“门者”一项。然则何谓“谒者”?此由〈国语.晋语四〉:“公入,乃求见
,公辞焉以沐。谓谒者曰...谒者以告,公遽见之。”;〈礼记.曲礼〉:“谒者。”
郑玄注:“谒者,主宾客告请之事。”及〈新序.杂事第二〉:“靖郭君欲城薛,而客人
多以谏,君告谒者,无为客通事。”即可得知,不赘言。
又由魏晋时期之杜预注可知“因而利导之”一句并无“而舍之”三字,而裴骃之引文
则作“因而利导舍之”,而此句今本则作“因而利之,导而舍之”,“舍”即“赦”,如
〈吕氏春秋.贵生〉:“独不可以舍我乎?”高诱注:“舍,置也。”;〈史记.齐太公
世家〉:“民之望也,舍之得民。”〈集解〉注引服虔曰:“置之,所以得人心。”;〈
说文解字.措〉:“置也。”段玉裁注:“置者,赦也。立之为置,舍之亦为置,措之义
亦如是。经传多假错为之;〈贾谊传〉假厝为之。”。而此句既云“必索”,故是指“必
抓到或必索得”之意,如此则应有“舍”字;又以此理观之,则今本之“因而利之,导而
舍之”一意亦可通,故暂从之。又“因而”一作“因以”乃因“以、而”为类义词之故,
此亦常态型错误例。
又“故反间”一句,竹简虽仅余“用也”二字,但亦可确知《四库本》之作“使也”
,系因“使、用”为类义词,故两字可互训互代之故。又《会注本》与《孙校本》之“敌
人之间”为衍文,盖“敌人之间”即“敌间”也,本篇已有二次“吾间”之例,故知此亦
应作“敌间”二字,此正与〈九地篇〉之“吾众”亦有作“吾之众”者之例同。而此段若
有“令吾间必索知之”一句,则必是承上文而言,即“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
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此由其“必先知”一句即可
得知,即因“必知之”故“必索知之”。但由《通典》、《御览》之“令吾间必索知之,
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中尚无“必索”二字,可知版本资料类之“必索”二字为衍文,而
若再由裴骃〈集解〉之引文看来,则可知原先之“敌间之来间我者”上接“令吾间必索”
,意即《通行本》之衍“必索”二字,盖系已先将“令吾间必索”后衍“知之”二字,故
为顾及上下文气之贯通,因而又在“敌间之来间我者”前衍“必索”二字。却不知此句原
本即作“令吾间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而其之所以有此误,显即如笔者之前所言,盖系
将“必索知之”与“必知之”联想在一起的缘故。而其实“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
门者、舍人之姓名。”一句句意已足,实不须再于其后赘言“令吾间必索知之”,因既然
是“必知之”,则焉有“不索知之”之理。所以此处之全文即应作“凡军之所欲击,城之
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敌间
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而“令吾间必索”诸句则是启
下文“因是而知之”之语,其所以上接“...之姓名”,盖系因欲用“反间”来得知此
五者之姓名及其内情之故也。
十三.“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
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
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因是而知之,故乡闲、内闲可得而使也。...。”
四本皆作:“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
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而《武经本》之“可使告敌”作“主必曰敌
”。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四〉:“因是而知之,故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可得而攻也。因是而知之
,故生间可使如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因是而知之,故因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
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
正文:
《通典》多出之“因是可得而攻也”一句,应是注文掺入正文之故。〈论正.七〉已
言“死间”之所以“诳事于外”正是为“惑敌”之故,而惑敌则是因欲“奇袭”之故,故
云《通典》之“因是可得而攻也”应是注文掺入正文,故不从。
十四.“五间之事,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五闲之事,必知之,...可不厚也。”
五本皆作:“五间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四〉:“五间之事,主必知之,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五间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
厚也。”
正文:
此句竹简之“五间之事,必知之”无“主”字,而其余之资料皆有“主”字,此处之
所以从竹简,乃因后文已有言“唯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故作“必知
之”即可,若衍一“主”字,则是徒然缩小其所指范畴而已。
十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
□□〕□,卫师比在陉。燕之兴也,苏秦在齐。”
四本皆作:“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而《四库本》“在
殷”作“在商”。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鬼谷子.忤合〉:“故伊尹五就汤五就桀,然后合于汤。吕望三就文王,三入殷而
不能有所明,然后合于文王。”
〈吕氏春秋.慎大〉:“汤乃惕惧,忧天下之不宁,欲令伊尹往视旷夏,恐其不信,
汤由亲自射伊尹。伊尹奔夏三年,反报于亳。...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伊尹又复
往视旷夏。”
魏晋时期:
曹操注:“伊挚,伊尹也。吕牙,太公也。”
隋唐时期:
〈史记.殷本纪〉:“伊尹名阿衡。”〈索隐〉注引《孙子兵书》曰:“伊尹名挚。
”
〈诗.大雅.文王〉:“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
孔颖达疏引《孙子兵法》曰:“周之兴也,吕牙在殷。”又云:“则牙又是其名字也。”
〈周礼.秋官.士师〉:“二曰邦谍。”贾公彦疏引《孙子兵法》曰:“殷之兴也,
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
〈通典.兵四〉:“昔伊、吕之在夏殷,为殷周反间,岂不重之哉。”
〈昭明文选.卷四四.陈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故伊挚去夏,不为伤德;飞
廉死纣,不可谓贤。”李善注引孙子曰:“殷之兴也,伊挚在夏。”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
正文:
竹简整理小组云:“竹简本此句首字已残泐。从残存偏旁看,非‘昔’字,似是‘殷
’字之右半。〈文选.卷四十四.檄吴将校部曲文〉注及《御览》卷三九二引此,‘殷’
上亦无‘昔’字。”,从之,故删。至于竹简之“苏秦”句,其不从之理,可参〈兵法论
正.夏虫蟪蛄〉,不赘言。
十六.“唯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
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唯明主贤将,能...。”
《曹注本》、《武经本》作:“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
,三军所恃而动也。”《四库本》余同此异,作:“三军之所恃而动也。”,《会注本》
、《孙校本》余同此异,作:“故惟明君贤将”。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周礼.秋官.士师〉:“二曰邦谍。”贾公彦疏引《孙子兵法》曰:“殷之兴也,
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唯贤圣将能用间以成此兵之要者也。”
〈通典.兵四〉:“故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所恃
而动者也。”
杜牧注:“不知敌情,军不可动;知敌之情,非间不可。故曰:三军所恃而动。”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三〉:“故惟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
,三军所恃而动者也。”
张预注:“用师之本,在知敌情,故曰:此兵之要也。未知敌情,则军不可举,故曰
:三军所恃而动也。”
正文:
“明君”今从竹简等作“明主”之理,可见〈论正.四〉,不赘言。而“惟”与“唯
”同,皆是虚词,今作“唯”乃是本书校正规则之一。而竹简无“故”字,从之,盖若有
“故”字,则“唯”将成“只”义,而此处实作“发语词”之用,无义,故从竹简。又“
而动者也”此句之资料或有“者”字、或无“者”字,或为增衍之字,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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