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曰:
地形者,兵之助。故用兵: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覆地,有围地,有死地。〔一〕诸侯战其地者,为散。入人之地而不深者,为轻。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为衢。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行山林、险阻、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覆。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疾则存,不疾则亡者,为死。〔二〕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覆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三〕
所谓古善战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待,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四〕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五〕敢问:敌众以整,将来,待之若何?曰:先夺其所爱,则听矣。〔六〕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给,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七〕
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运兵计谋,为不可测。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八〕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无所往则斗。〔九〕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无所之。〔十〕
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死,非恶寿也。〔十一〕令发之日,士坐者涕沾襟,卧者涕交颐。〔十二〕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十三〕故善用军者,譬如卫然。卫然者,恒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身则首尾俱至。〔十四〕敢问:贼可使若卫然乎?曰:可。夫越人与吴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也,相救若左右手。〔十五〕是故,覆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若一,整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十六〕
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无知;易其事,革其谋,使民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十七〕帅与之登高,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发其机。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十八〕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十九〕
凡为客:深则专,浅则散。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彻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背固前敌者,死地也。无所往者,穷地也。〔二十〕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偻。争地,吾将使不留。交地,吾将固其结。衢地,吾将谨其恃。重地,吾将趋其后。覆地,吾将进其途。围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廿一〕
故诸侯之情,殆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廿二〕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廿三〕四五者,一不知,非王霸之兵也。〔廿四〕彼王霸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廿五〕是故,不养天下之交,不事天下之权;伸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国可拔也,城可隳也。〔廿六〕
无法之赏,无政之令。〔廿七〕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害,勿告以利。〔廿八〕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廿九〕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败为胜。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并力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事。〔三十〕是故,政举之日,无通其使;励于廊上,以诛其事。〔卅一〕敌人开阓,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卅二〕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卅三〕
*************〈孙子兵法论正〉*************
一.“孙子曰:
地形者,兵之助。故用兵:
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
有衢地,有重地,有覆地,有围地,有死地。”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瞿(衢)地,有重地,有
泛地,{有}围地,有死地。”
五本皆作:“孙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
地,有圮地,有围地,有死地。”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后汉书.文苑列传〉:“地有九变,丘陵山川。”李贤注误引〈孙子.九变篇〉曰
:“用兵: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泛地,有围地,有死
地。”
〈通典.兵十二〉:“地形者,兵之助。故用兵: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
,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围地,有死地。”
〈长短经.地形〉:“故用兵: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
,有泛地,有围地,有死地。”
正文:
竹简整理小组云:“简本第一‘地’字上约缺十八字左右,文字当较十一家本为繁。
《通典》卷一五九引此文,作‘孙子曰:地形者,兵之助,故用兵有散地...’。疑简
本原文‘孙子曰’下亦有‘地形者,兵之助’一句。”而若竹简“地,有轻地”前确约缺
十八字左右,则减去必有之“孙子曰”、“有散”五字,余十三字。再以今本观之,则“
用兵之法”亦不过四字,可见其脱略之严重。且此处所言是指“用兵”“有九地”而非“
用兵之法”“有九地”,故亦必无“之法”二字。其理为当孙子言用兵之法时,往往其后
就列示出用兵之法的具体项目,如“散地则无战”即为用兵之法,而此处既以“用兵的九
种地势”开论,故自应无“之法”二字,且“九地之用兵之法”其字数,也不过占此段言
九地之总字数之四分之一左右,再由《后汉书》李贤注、《通典》、《长短经》引文皆只
作“用兵”一点看来,更可知此处必无“之法”二字。然则所余之十三字应为何?若以《
通典》引文观之,则为“地形者,兵之助。故用兵”九字,审此篇之文意、篇章结构及其
与〈地形篇〉之系统关系,则此处确应有“地形者,兵之助”六字,盖〈地形篇〉在论完
“六形”之后所接的就是以“夫势均”开头的“六败”,而本篇所言正在“地势”,其在
地系统居于地位,其上篇正是〈地形篇〉,故有此说。然则余四字应为何?因资料缺乏,
已无法详知,兹将十三篇之言“数”者之章法,尽列如下:
〈计篇〉:“故经之以五,效之以计,以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
,五曰法。...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谋攻篇〉:“故知胜有五:...此五者,胜之道也。”
〈形篇〉:“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
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九变篇〉:“故将有五危:...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
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地形篇〉:“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
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
,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所灾,将之过也。...凡此六者,败之道也:将
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火攻篇〉:“凡攻火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地
。”
〈用间篇〉:“故用间有五:有乡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
,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
由上面之引文观之,则可归纳出孙子所应用的数项章法如下:
一.以“数”开头。
二.以“数”结尾。
三.以“此□者,□之□也”结尾。
四.其中有“一曰□,二曰□,...,五曰□”之句型者。
五.其中有“有□□,有□□,...,有□□”之句型者。
兹又将各篇列于其所用章法之下:
一.〈计篇〉、〈谋攻篇〉、〈九变篇〉、〈火攻篇〉、〈用间篇〉。
二.〈计篇〉、〈谋攻篇〉、〈九变篇〉、〈地形篇〉、〈用间篇〉。
三.〈谋攻篇〉、〈九变篇〉、〈地形篇〉。
四.〈计篇〉、〈形篇〉、〈火攻篇〉。
五.〈地形篇〉、〈用间篇〉。
〈九地〉既与〈九变〉、〈地形〉合为一个系统,且本篇亦可见第“五”型之章法。
因此本篇所用之章法即便再奇特,亦不应跳脱此五者之范畴。为求更精确的推论此四字所
可能出现的文字,兹又将十三篇其余诸篇之起首式列之于下(省“孙子曰”三字,且依开
篇方式加以归类):
第一类:
〈计篇〉:“兵者,国之大事也。”
〈形篇〉:“昔善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第二类:
〈作战篇〉:“凡用兵之法。”
〈谋攻篇〉:“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
,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
也;不战而胜,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军争篇〉:“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争。军争
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者:知迂直之计
者也。”
〈九变篇〉:“凡用兵之法:绝地无留,衢地合交,覆地无舍,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令有所不行。故将通于九变之
利,知用兵矣。”
第三类:
〈行军篇〉:“凡处军相敌。”
〈地形篇〉:“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
〈火攻篇〉:“凡攻火有五。”
第四类:
〈势篇〉:“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三军之众,可使毕
受敌而无败,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实虚是也。”
〈实虚篇〉:“凡先处战地而待战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
〈用间篇〉:“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
由上四类(粗分)可见,以“第三类”最接近〈九地篇〉之格局,故此所缺之四字恐
与“九地”此一篇旨有关(按:又或者无“地形”两字,而有“九地”两字;又或竹简此
篇亦无“孙子曰”三字,如此则此处之文字势将更形复杂。),惜竹简缺文且无任何相关
资料可供推究,故今暂从《通典》。
又“覆地”一词,竹简作“泛地”,李贤注与《长短经》皆作“泛地”,而五本及《
通典》则皆作“圮地”,如此则何以今作“覆地”?其理有四:
一.〈九变篇〉圮地,曹操注:“无所依也,水毁曰圮。”此与下文所定义之“行山
林、险阻、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中之“山林、险阻(竹简无)”一语相悖,且依其解释
则是以小范畴去概括大范畴,十三篇中并无此例;而事实上,仅以“地形”之十二个(实
为九个,扣除隘、险、远,因此三者孙子无定义)与“九地”之余八个定义都没有发生这
种情况一事看来,即知此必不作“圮地”。“圮”今本则又有作“圯”者,“圯、圮”与
“泛”形近,或者此二字即因形近致误而来。而“泛”则又与“泛”同音,然其义亦不可
通,〈说文解字.泛〉:“滥也。”故知不通。而竹简之“泛”,〈说文解字.泛〉:“
浮也。”亦不通,且“山林、险阻、沮泽”者亦无法归入“浮”义或其引伸义中,故知此
“泛”字之义仍非孙子所用此字(或他字)之义。(按:圮之另一解与其所误之原因见下
文。又定义与字之间是否可通,是极为重要的一点,此由〈地形篇〉之“六败”等定义之
精妙即可知之,不赘言。)
二.〈说文解字.覆〉:“覂也。”段玉裁注:“反也。覆、覂、反三字双声。〈又
部.反〉下曰:‘覆也。’反覆者倒易其上下,如...覆与复义相通,复者往来也。”
其“往来”之义正与“行”义有关,不过此处却是用另一义,即〈九变篇〉:“覆军杀将
,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之“覆军”义,当然“覆、行”之关系犹如“蹶、趋”(按
:〈军争篇.论正.五〉)之关系,故此处用“覆”是再恰当不过了。
三.此九地是依层次排列的,此由“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之“战
、攻”之语即可见之(按:战、攻之别,详见〈谋攻篇.论正.七〉。),余理下文诸〈
论正〉还会详谈,故不赘言。由此可知“散、轻、争、交、衢、重、覆、围、死”正是一
个依其严重程度由轻而重排列而成的层序结构;而因诸地下文之〈论正〉会再详论,故此
处仅言及“重、覆、围、死”四者,而由此四者之排列便不难看出,此四地确实是一个比
一个更艰难:“入深”为“重”,此虽难但尚有很大的活动空间。“难行之道”为“覆”
,此则较“重”为难,若不“亟去无留”则恐有“覆军”之危险,故〈行军篇〉之“斥泽
、天井”等亦皆属“覆地”。“背固前隘”为“围”,处“覆地”之中犹尚有“亟去无留
”之选择,而处“围地”之中则莫说“亟去”,便是想“无留”亦恐有所不能,再加上“
背固前隘”之险恶地势,因此自是更难于“覆地”了。至于“死地”,“不疾则亡”,又
何须多言,此自是难于“围地”也。如此则作“覆”正合其层序结构之用意。
四.“泛、覆”古通,如〈汉书.武帝纪〉:“夫泛驾之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
已。”颜师古注:“泛,覆也,因方勇反。字本作覂,后通用耳。”又〈汉书.食货志〉
:“大命将泛。”孟康注:“泛,音方勇反。泛,覆也。”故知竹简之“泛”实通假为“
覂”,而“覂”即“覆”也。
据此四点,故知此处必作“覆地”无疑。又“覆、伏、负、败、北、背”诸字为类义
词,〈军争篇.论正.十五〉已对“北、败、负、背”作过论述,此处则言及其余诸字之
所以与之为类义词的连系,其例如下:
“北、背、伏”例:
〈说文解字.北〉:“乖也。”段玉裁注:“乖者,戾也。此于其形得其义也,军奔
曰北,其引伸之义也,谓背而走也。韦昭注《国语》曰:‘北者,古之背字。’又引伸之
为北方。《尚书大传》、《白虎通》、〈汉.律历志〉(按:〈白虎通.五行〉:“北方
,伏方,万物伏藏。”又〈汉书.律历志〉:“北,伏。”。)皆言北方,伏方也。阳气
在下,万物伏藏,亦乖之义也。”
“伏、覆”例:
〈行军篇〉:“鸟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此为“禽、兽”、“伏、覆”并举
例,又〈左传.隐公九年〉:“戎人之前遇覆(伏)者奔,祝聃逐之。”则是借“覆”为
“伏”,此“覆”即借为“伏兵”之义。又〈释名.释姿容〉:“伏,覆也。”。
而由〈军争篇.论正.十五〉已可知“北、败、负、背”四字为类义词,故“覆、伏
、北、背、负、败”为类义词。又〈尚书.尧典〉:“方命圮族。”,〈史记.五帝本纪
〉作:“负命毁族。”,司马迁是将“方”释为“负”,将“圮”释为“毁”,而依其句
式,则可见“负、圮、毁”三者为类义词,〈尔雅.释言〉:“圮,败,覆山。”又〈说
文解字.败〉:“毁也。”即为其证。如此则〈太白阴经.地势篇〉:“山林、沮泽、险
阻,名曰圮地。出入迂隘,彼寡可以击吾众,名曰负地。”中,李筌将“覆地”引为“圮
地”,将“围地”引为“负地”,恐怕不是巧合了,如此则今本所作之“圮”实应是“覆
”之通假字或者通用字。由此观之,则此处之作“覆地”必无误矣。
二.“诸侯战其地者,为散。
入人之地而不深者,为轻。
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
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
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为衢。
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
行山林、险阻、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覆。
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
疾则存,不疾则亡者,为死。”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诸侯战〔其〕地,为散。...而得天〔下〕之众者,为矍(衢)
。入人之地深,倍(背)城邑多者,为重。行山林、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泛〕。.
..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疾则存,不疾则亡者,为死。”
三本皆作:“诸侯自战其地者,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者,为轻地。我得亦利,彼
得亦利者,为争地。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之众
者,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地。山林险阻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圮地
。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为围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
为死地。”而《会注本》、《孙校本》则作:“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
者,为轻地。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诸侯之
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地。行山林险阻
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圮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为围地
。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战国策.中山策〉:“楚人自战其地,咸顾其家,各有散心,莫有斗志,是以能有
功也。”
两汉时期:
〈史记.淮阴侯列传〉:“齐、楚自居其地战,兵易散败。”
〈史记.黥布列传〉引兵法曰:“诸侯战其地为散地。”
〈汉书.英布传〉引兵法曰:“诸侯战其地为散地。”
魏晋时期:
〈三国志.魏书.王基传〉:“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彼得则利,我得亦利,是谓
争城,南顿是也。”
隋唐时期:
〈后汉书.文苑列传〉:“地有九变,丘陵山川。”李贤注误引〈孙子.九变篇〉曰
:“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为轻地。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
。我可以往,彼可以来,为交地。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众,为衢地。入人地深,倍城
邑多,为重地。行山林、阻、沮泽,难行之道,为泛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少,彼寡
可以击吾众者,为围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为死地。”
〈通典.兵十二〉:“凡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者,为轻地;我得
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
天下之众者,为衢地;入人之地深,倍(背)城邑多,难以返,为重地;行山林、险阻、
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圮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地;
疾战则存,不疾则亡者,为死地。”
〈长短经.地形〉:“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者,为轻地。我得则
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我可以往,彼可以来,为交地。诸侯之地三属,先至而得天下
之众者,为衢地。入人难反之地,深倍城邑多者,为重地。行山林、险阻、沮泽,凡难行
之道者,为泛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地。疾战则存,不
疾则亡者,为死地。”
〈太白阴经.卷二.地势篇〉:“是故,诸侯自战于其地,名曰争地。彼我可往,名
曰交地。三属诸侯之国,名曰衢地。深入背人城邑,名曰重地。山林、沮泽、险阻,名曰
圮地。出入迂隘,彼寡可以击吾众,名曰负地。疾战则存,不战则亡,名曰死地。”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卌四〉:“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
正文:
〈九地篇〉文字本多,〈论正〉又讲究整体的论述,故若无必要则不将其本有之体系
割裂,而各自为论。但此处之资料量又实在吓人,故为了省去读者查阅之劳,今分制二表
如下,〈表一〉以各版本资料为内容,而因《曹注本》、《武经本》、《四库本》所作皆
同,故以《曹注本》为代表;又因《会注本》、《孙校本》所作亦同,故以《会注本》为
代表。而〈表二〉则以各征引资料为其内容:
|
《竹简本》残文
|
《曹注本》
|
《会注本》
|
散地
|
诸侯战〔其〕地,
为散
|
诸侯自战其地者,
为散地
|
诸侯自战其地,
为散地
|
轻地
|
|
入人之地而不深者,
为轻地
|
入人之地而不深者,
为轻地
|
争地
|
|
我得亦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
|
我得亦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
|
交地
|
|
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
|
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
|
衢地
|
…而得天〔下〕之众者,为矍
|
诸侯之地三属,
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
为衢地
|
诸侯之地三属,
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
为衢地
|
重地
|
入人之地深,
倍城邑多者,
为重
|
入人之地深,
背城邑多者,为重地
|
入人之地深,
背城邑多者,为重地
|
覆地
|
行山林、沮泽,
凡难行之道者,
为〔泛〕
|
山林、险阻、沮泽,
凡难行之道者,为圮地
|
行山林、险阻、沮泽,
凡难行之道者,为圮地
|
围地
|
…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
|
所由入者隘,
所从归者迂,
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
为围地
|
所由入者隘,
所从归者迂,
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
为围地
|
死地
|
疾则存,不疾则亡者,
为死
|
疾战则存,
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
|
疾战则存,
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
|
〈九地篇.表一〉
|
〈后汉书.文苑列传〉
李贤注引孙子
|
〈通典.兵十二〉
|
〈长短经.地形〉
|
〈太白阴经.地势〉
|
散地
|
诸侯自战其地,
为散地
|
诸侯自战其地,
为散地
|
诸侯自战其地,
为散地
|
诸侯自战于其地,
名曰争地
|
轻地
|
入人之地而不深,
为轻地
|
入人之地而不深者,
为轻地
|
入人之地而不深者,
为轻地
|
|
争地
|
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
|
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
|
我得则利,彼得亦利者,为争地
|
|
交地
|
我可以往,彼可以来,
为交地
|
我可以往,彼可以来者,为交地
|
我可以往,彼可以来,
为交地
|
彼我可往,
名曰交地
|
衢地
|
诸侯之地三属,
先至而得众,
为衢地
|
诸侯之地三属,
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
为衢地
|
诸侯之地三属,
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
为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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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属诸侯之国,
名曰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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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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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人地深,
倍城邑多,
为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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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人之地深,
倍城邑多,难以返,
为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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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人难返之地深,
背城邑多者,
为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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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背人城邑,
名曰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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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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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山林、阻、沮泽,
难行之道,
为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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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山林、险阻、沮泽,
凡难行之道者,
为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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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山林、险阻、沮泽,
凡难行之道者,
为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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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沮泽、险阻,
名曰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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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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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由入者隘,
所从归者少,
彼寡可以击吾众者,
为围地
|
所由入者隘,
所从归者迂,
彼寡可以击吾众者,
为围地
|
所由入者隘,
所从归者迂,
彼寡可以击吾众者,
为围地
|
出入迂隘,
彼寡可以击吾众,
名曰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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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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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为死地
|
疾战则存,不疾则亡者,为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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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战则存,不疾则亡者,为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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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战则存,不战则亡,
名曰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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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地篇.表二〉
又为方便论述起见,今分述如下(按:《太白阴经》引文实属误引,或即李筌君自恃
强记之意引,故虽列之于表,实则仅供参考耳,故下文也就不再对其引文“纠谬”了。)
“散地”:
竹简仅作“诸侯战其地,为散”,无“自、者、地”三字。何以知无“自”字?盖此
非“诸侯国内内斗”故不须有“自”,且“战其地”之“其”字已表此地为“诸侯之地”
矣,故从竹简。又何以无“地”字?此是从竹简,并无他意。而由竹简之残文“为矍、为
重、为围、为死”后皆无“地”字,故可推知竹简之其余诸地之名后亦应无“地”字,此
示异也,故从之。又何以有“者”字?此与“地”字之例不同,按二表之诸资料可见除“
争地”外之“散、轻、交、衢、重、覆、围、死”诸地,其定义后或者有“者”字结尾,
或者无“者”字结尾,今为规范起见,故皆于九地之定义后加一“者”字。
“轻地”:
无论。
“争地”:
“争”必重“速”,故〈军争篇〉有言:“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
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者:知迂直之计者也。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举军而
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此“争地”之定义为“我得则利,彼则亦利
者”,审〈地形篇〉之“支地”其定义为“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而杜佑注
曰:“支,久也。俱不便久相持也。”,而〈作战篇〉言:“故兵贵速,不贵久。”,一
为“彼我皆利,故速争”,一为“彼我皆不利,故久支”,所贵者“利”也,妙哉孙子!
“交地”:
无论。
“衢地”:
竹简有“天下〔之〕众者”诸字,而除李贤注外,诸资料亦皆有“天下之”三字;又
以其定义及其因应策略观之,则由“诸侯之地三属”、“四彻者”与“衢地则合交”三说
可见于“衢地”中所得之众必是指“天下之众”而言,如此则李贤注误矣。
“重地”:
竹简有“之”字,其余之资料亦多“之”字,且“人之地”较“人地”为易明,故从
之。又竹简无“难以返”或“难返”诸字,以其定义观之,则由“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
者”与“重地,吾将趋其后”二说可见此实不须有“难以返”或“难返”诸字,且“入深
”者不定就“难返”也(按:故此应是注文掺入正文。),故不从。而由“重地则掠”此
一策略看来,则说“难以运粮”恐怕还比“难以返”要合适且合理些。
“覆地”:
竹简无“险阻”二字,或原本即无此二字,或是抄者所脱漏,今以〈军争篇〉与本篇
中之“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一语之故,故不从竹简,仍取此二字,
而事实上“难行之道”本就涵盖甚多地形,也就是说此处有无“险阻”二字并无所谓。又
正因其“难行”,故“不知”之者,恐将“覆军杀将”也,如此自然是“不能行军”了。
此则又见“覆、行”两义之连系矣,故亦知“山林”前必有“行”字也。
“围地”:
李贤注之“所由归者少”其意不通,且“入、归”既对言,则“隘、迂”之范畴即应
相同,观“隘、少”则不然:前指地形,后指军队人数;故知其误,不从。又〈六韬.犬
韬.战骑〉:“所从入者隘,所从出者远;彼弱可以击我强,彼寡可以击我众,此骑之没
地也。”此是引用孙子此文并将之由定义“军”转而应用于定义“骑”;而“迂、远”类
义词也:以“曲路”而言则为迂,以“直路”而言则为远,亦即“行迂”与“行远”都将
耗费许多的时间,故〈军争篇〉有:“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后人发,先人至者”
之叹,由此更知李贤之误矣。又“吾之众”一语即“吾众”之意,故不须赘一“之”字,
此正与“人之地”之例相反。又〈六韬.龙韬.奇兵〉:“溪谷险阻者,所以止车御骑也
。隘塞山林者,所以以少击众也。”此语正是由正面论说“围地”之用,以此理反推,则
“九地”自亦皆可为我所用也。
“死地”:
竹简作“疾则存,不疾则亡者,为死”,无“战”字,从之。其理甚明,盖若“死地
”之定义为“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则下文之应变策略“死地则战”岂非成了废话。
由此亦可知,此“疾”即〈军争篇〉之“其疾如风”之“疾”,两者皆是就“用兵速度”
而言,非“疾战”之意也。
三.“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
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覆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毋止,争...{绝},瞿(衢).
..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三本皆作:“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
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而《孙校本》余同此异,作:“散
地则无以战。”,《武经本》余同此异,作:“散地则无战...围地则说,戎地则战。
”。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二〉:“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相绝
,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长短经.地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泛地则行
,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太白阴经.卷二.地势篇〉:“故,散地无战,轻地无阵,争地无攻,交地无绝,
衢地合交,重地则掠,圮地则行,负地则谋,死地则战。”
李筌注:“深入敌境,不可非义,失人心也。汉高祖入秦,无犯妇女,无取宝货,得
人心如此。此筌以‘掠’字为‘无掠’字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卌四〉:“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正文:
为便于比较诸家异文,故制〈表三〉,其中五本以《曹注本》为代表,余则为征引资
料类之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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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简本》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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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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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兵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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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经.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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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阴经.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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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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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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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地则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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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地则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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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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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地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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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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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地则毋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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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地则无止
|
轻地则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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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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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地无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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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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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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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地则无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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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地则无攻
|
争地则无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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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地无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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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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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地则无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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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则无相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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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则无绝
|
交地无绝
|
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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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
|
衢地则合交
|
衢地则合交
|
衢地则合交
|
衢地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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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地
|
|
重地则掠
|
重地则掠
|
重地则掠
|
重地则掠
|
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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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行
|
圮地则行
|
圮地则行
|
泛地则行
|
圮地则行
|
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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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地则谋
|
围地则谋
|
围地则谋
|
围地则谋
|
负地则谋
|
死地
|
死地则战
|
死地则战
|
死地则战
|
死地则战
|
死地则战
|
〈九地篇.表三〉
《武经本》之“围地则说”之“说”显是“谋”字之误,而其“戎地则战”之“戎”
字则显是“死”字之误,两字皆形近而误,此理甚明,故不赘言。而以句式观之,则可知
《孙校本》之“无以战”之“以”乃衍文也,以是故不将此两本纳入〈表三〉也。至于“
无绝”一作“无相绝”,此处九地之法皆为我方应变之策略,此乃不辩自明之理,而其使
用与否则取决于我方,故知“相”字为衍文也;除此外,有“相”字亦不符合句式,如此
即不合孙子之文理(按:包括构句法与用词法。),故不从。又此句李筌注曰:“深入敌
境,不可非义,失人心也。汉高祖入秦,无犯妇女,无取宝货,得人心如此。筌以‘掠’
字为‘无掠’字。”此是李筌以为“重地则掠”应作“重地则无掠”。实则李筌所说:“
非义、失人心”的情况,兵家都已有因应措施,但通常都在达到目的或敌方投降之后始实
施,一般又与“罪在一人”的宣传手法配套使用。且在重地之中,粮食是最重要的问题,
故因首先获得解决。“军无粮食则亡”,若军已亡,又有何“心思”来谈“仁义”呢!何
况“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为重”,此明是“侵略之举”,若要谈仁义,不若不入重
地也。
四.“所谓古善战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待,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
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所胃(谓)古善战者,能使适(敌)人前后不相及也...。”
《曹注本》、《武经本》作:“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恃,
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会注本》、《孙校本》“古
之善用兵者”前有“所谓”二字,而《四库本》余同此异,作:“古之所谓善用兵者”。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六〉:“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待,贵贱不相救
,上下不相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五〉:“古人善用兵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持,贵
贱不相求,上下不相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
正文:
竹简“古”后无“之”字,从之,其理可见〈形篇.论正.一〉,不赘言。又“众寡
不相待”之“待”有作“恃”者、有作“持”者,何以知此作“待”?盖〈六韬.虎韬.
动静〉:“战合,鼓噪而俱起。敌将必恐,其军惊骇。众寡不相救,贵贱不相待,敌人必
败。”所言之“众寡、贵贱”之语,正与本篇相反,作“众寡不相救,贵贱不相待”,或
者〈动静〉之引文才是孙子原文亦未可知,而由其“众寡、贵贱;救、待”相配一事可见
此应作“待”无疑。又〈尉缭子.兵教下〉:“五曰分限,谓左右相禁,前后相待,垣车
为固,以逆以止也。”则又有“前后相待”之说。
而“上下不相收”之“收”有作“扶”者,何以知此处作“收”?盖〈孙膑兵法.八
阵〉:“斗一,守二。以一侵敌,以二收。”及〈史记.商君列传〉:“(魏)利则西侵
秦,病则东收地。”等皆有“侵、收”对言之例,而〈韩非子.右储说右下〉:“吾释势
与民相收。”及〈晏子春秋.卷三.八〉:“是以上不能养其下,下不能事其上;上下不
能相收,则政之大体失矣。...是以上能养其下,下能事其上,上下相收,政之大体存
矣。”则是“相收”之例,故知此处亦应作“相收”。又此种句式与排列,亦颇为常用,
如〈孙膑兵法.客主人分〉:“敌人众,能使之分离而不相救也,受敌者不得相〔知也〕
。”及〈孙膑兵法.善者〉:“善者,敌人军〔强〕人众,能使分离而不相救也,受敌而
不相知也。”及〈韩非子.初见秦〉:“赵氏,中央之国也,杂民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
也。号令不治,赏罚不信,地形不便,下不能尽其民力。彼固亡国之形也,而不忧民萌。
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上党。大王以诏破之,拔武安。当是时也,赵氏上下不
相亲也,贵贱不相信也。”及〈战国策.秦策〉:“当是时,赵氏上下不相亲也,贵贱不
相信。”皆是其例。又何谓“集”?〈广雅.释诂三〉:“集,聚也。”。
五.“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
版本资料类:
五本皆作:“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六〉:“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五〉:“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正文:
今本本篇及〈火攻篇〉此句皆作“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而竹简之〈火攻篇
〉此句则作“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故此处虽竹简缺文亦改如是,其理可见〈火攻篇
.论正.十〉,不赘言。又〈周易.噬嗑〉:“噬嗑,亨。利用狱。”;〈周易.需〉: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及〈左传.僖公
二十二年〉:“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
也。”亦都有“利用”之语,可参考。
六.“敢问:敌众以整,将来,待之若何?
曰:先夺其所爱,则听矣。”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适(敌)众以正,将来,侍(待)之〔若〕何?曰:夺〔其
所爱则〕听〔矣〕。”
五本皆作:“敢问:敌众整而将来,待之若何?曰:先夺其所爱,则听矣。”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孙膑兵法.十问〉:“攻其所必救,使离其固。”
〈孙膑兵法.五度九夺〉:“九曰:取其所独贵。凡九夺,所以趋敌也。”
隋唐时期:
〈长短经.五间〉:“费邑分遣其弟敢守巨里,弇进兵,先胁巨里,多伐树木,扬言
填塞坑堑。数日有降者,言邑闻弇欲攻巨里,谋来救之。弇乃严令军中趣治攻具,后三日
当悉攻巨里。阴缓生口,令得亡归,归者以弇期告邑。邑至果自将来救之,弇喜谓诸将曰
:‘吾所修攻具者,欲诱致邑耳。今来,适吾所求也。’即分三千人守巨里,自引精兵止
岗阪,乘高合战,大破之,临阵斩邑〔或问孙子曰:“敌众而整,将来,待之若何?”曰
:“先夺其所爱,则听矣。”又曰:“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弇扬言攻巨里也,亦
夺其所爱,令自致之计也。〕。此用因间之势也。”
〈太白阴经.卷二.沈谋篇〉:“夫善用兵者,攻其爱,敌必从。”
正文:
“敌众以整”与“敌众而整”之意并无不同,此是“以、而”互换例,由此可知“敌
众整而”即“敌众而整”之误也。又不管是“以或而”在此都表“且”之义,如〈孙膑兵
法.十问〉:“交和而舍,敌既众以强,延阵以衡,我阵而待之,人少不能,击之奈何?
”而〈孙膑兵法.威王问〉:“威王曰:‘我强敌弱,我众敌寡,用之奈何?’孙子再拜
曰:‘明王之问。夫众且强,犹问用之,则安国之道也。命之曰:赞师;毁卒乱行,以顺
其志,则必战矣。’”又如相同句式之〈孙膑兵法.威王问〉:“敌众且武,必战有道乎
?”。而其余之“敌□以□”之句式则有〈孙膑兵法.八阵〉:“敌弱以乱,先其选卒以
乘之;敌强以治,先其下卒以诱之。”;〈孙膑兵法.十问〉:“交和而舍,敌人既众以
强,劲捷以刚,锐阵以胥,击之奈何?”等,其例不胜枚举,不赘引。故本书亦作“敌众
以整”,与下文之“静以幽,正以治”所用语法相同。又“敌□且□”之句式,从先秦诸
兵书看来,以“敌众且”配“武、贵、勇、强”四者为最多,此亦可见古兵家对军队素质
所著重之处。
又何以知“正”实作“整”?盖〈左传.隐公九年〉:“戎轻而不整。”;〈左传.
庄公十年〉:“宋师不整,可败也。”;〈左传.宣公十四年〉:“示之以不整,使谋而
来。”及〈六韬.豹韬.敌武〉:“敌人与我车骑相当,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其来整治
精锐,吾阵不敢当。为之奈何?”皆用“整”字,而〈左传.成公十六年〉:“日臣之使
于楚也,子重问晋国之勇,臣对曰:‘好以众整。’曰:‘又何如?’臣对曰:‘好以暇
。’今两国治戎,行人不使,不可谓整;临事而食言,不可谓暇。请摄饮焉。’公许之。
”及〈旧唐书.突厥列传上〉:“是日,颉利请和,诏许焉,车驾即日还宫。乙酉,又幸
城西,刑白马,与颉利同盟于便桥之上,颉利引兵而退。萧瑀进曰:‘初,颉利之未和也
,谋臣猛将多请战,而陛下不纳,臣以为疑。既而虏自退,其策安在?’上曰:‘我观突
厥之兵,“虽众而不整”,君臣之计,唯财利是视。可汗独在水西,酋帅皆来谒我,我因
而袭击其众,势同拉朽。然我已令无忌、李靖设伏于幽州以待之,虏若奔还,伏兵邀其前
,大军蹑其后,覆之如反掌矣。’”则更是其佳证,且“整”字之范畴与“武、贵、勇、
强”之范畴皆是用以形容其军队之状态,故若用“正”则不类矣。
七.“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给,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兵〕之情主数(速)也,乘人之不给也,...。”
五本皆作:“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征引资料类:
魏晋时期:
〈三国志.魏书.傅嘏传〉:“振长策以御敌之余烬,斯必然之数也。”裴松之注引
司马彪《战略》:“由不虞之道,以闲其不戒。”
正文:
由竹简之残文“兵之情主速也,乘人之不给也”看来,则竹简之“由、攻”二句后亦
应有“也”字,其意为何?盖此句之“主速、乘人之不给、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四
者即是孙子所谓的“兵之情”也,今则仍暂从今本。又竹简之“给”今本作“及”,从竹
简。此句式亦见于〈管子.国蓄〉:“然而人君之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
百倍其本。”。然则何谓“给”?〈荀子.性恶〉:“齐给便敏而无类”杨倞注:“给,
谓应之速,如供给者也。”;〈汉书.高帝纪〉:“虽日不暇给。”颜师古注:“给,足
也。”,故所谓的“给”即“供应、供给”之义,“不给”犹言“供应匮乏、供给不足”
也。又〈尉缭子.兵令下〉:“军之利害,在国之名实。今名在官,而实在家,官不得其
实,家不得其名。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实,外不足以御敌,内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
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故从竹简也。
又竹简之“数”通假为“速”,如〈韩非子.说林上〉:“何变之数(速)也?”;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迟数(速)有命兮,恶识其时?”;〈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淹数之度兮,语予其期。”〈集解〉注引徐广曰:“数,速也。”及〈礼记.祭义
〉:“其地也趋趋以数。”郑玄注:“趋读如促,数之言速也。”即是其例。
八.“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
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运兵计谋,为不可测。
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食,谨养而勿劳,并...谋,为不可贼(测),投之毋所
往,死且不北,死焉...。”
三本皆作:“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谨养而勿劳
,并气积力,运兵计谋,为不可测。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
而《会注本》、《孙校本》“并气”作“并气”。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战国策.中山策〉:“故起(白起)所以得引兵深入,多背城邑,发梁焚舟以专民
,以掠于郊野,以足军食。”
正文:
何谓“主、客”?〈内经.素问.阴阳类论〉:“先至为主,后至为客。”又〈广雅
.释诂三〉:“主,守也。”,故《孙膑兵法》有〈客主人分〉一篇,且其有明言为客之
兵数须为为主之兵数的一倍,才可以相敌,此即〈孙膑兵法.客主人分〉:“兵有客之分
,有主人之分。客之分众,主人之分少。客负(倍)主人半,然可敌也。....〔主人
者,先〕定者也;客者,后定者也。主人按地抚势以胥(蓄);夫客犯益(隘)逾险而至
。”。又何谓“克”?〈吕氏春秋.爱士〉:“遂大克。”高诱注:“克,胜也。”;〈
淮南子.脩务〉:“泽战必克。”高诱注:“克,胜也。”又〈法言.重黎〉:“屈人者
克,自屈者负。”则是“克(胜)、负(败)”对言例。至于“并气”不作“并气”之理
,可见〈行军篇.论正.廿四〉,不赘言。而从〈中山策〉之“引兵深入,多背城邑”可
见正是九地中“重地”的定义,而白起当时所采用的策略正为“掠于郊野,以足军食”,
此则又同“重地则掠”之法矣。
九.“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无所往则斗。”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无所往则...所往则斗。”
《曹注本》、《武经本》作:“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入深则拘,不得已则
斗。”,《四库本》“兵士”作“兵卒”,而《会注本》、《孙校本》“入深”作“深入
”。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管子.兵法〉:“深入危之,则士自修,士自修则同心同力。”
正文:
“深入”一作“入深”,两意无别,前者正与“甚陷”一文相称,故从之。又竹简之
文与今本有异,复原后应即为“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无所往则斗”
,一守一攻合孙子文理,且观上下文亦皆有“投之无所往”之语,故知今本误矣。推测今
本之“不得已则斗”恐是涉下文之“不得已则斗”一语而来,又“无所往”自然也是属“
不得已”之类。又“兵士”或应作“军士”,如〈谋攻篇〉之“不知军中之事,而同军中
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任,而同三军之权,则军士疑矣。军士既惑既疑,则诸侯
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兵、军”类义词,“士、卒”亦类义词,故又有“兵卒
”之说,实则“兵士、军士”两意无别,其所异者古时称谓之习惯耳,今以缺乏资料之故
,暂从“兵士”一语。
十.“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不令而信;
禁祥去疑,至死无所之。”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是故,不调而戒,不...。”
五本皆作:“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
死无所之。”。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下〉:“用众在乎一心,一心在乎禁祥去疑。”
正文:
竹简“不调而戒”今本作“不修而戒”,“调、整、修、理、治”为类义词,故“调
”作“修”并非“音近”之故,而是“义近”之故。而审〈六韬.龙韬.王翼〉:“股肱
四人:主任重持难,修沟堑,治壁垒,以备守御。”;〈尉缭子.制谈〉:“修吾号令。
”及〈商君书.农战〉:“修守备。”皆用“修”字,不用“调”字,且由〈吴子.论将
〉:“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凡人论将,常观于勇,勇之于将,
乃数分之一尔。夫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未可也。故将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
曰备,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约。理者,治众如治寡;备者,出门如见敌;果者,临敌不
怀生;戒者,虽克如始战;约者,法令省而不烦。受命而不辞,敌破而后言返,将之礼也
。故师出之日,有死之荣,无生之辱。”中对“戒”字的定义及〈六韬.龙韬.奇兵〉:
“将不常戒,则三军失其备。”与上引诸资料之“修”皆是对“守备、号令、沟堑”而言
,故仍从今本作“不修而戒”。
而此段实是承上文而来,故之所以能使“兵士”“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
不令而信”正是因为“甚陷、深入”及“无所往”的缘故,又〈六韬.虎韬.金鼓〉:“
凡三军以戒为固,以怠为败。”;〈战国策.齐策〉:“明于诸侯之故,察于地形之理者
:不约亲不相质而固,不趋而疾,众事而不反,交割而不相憎,俱强而加以亲。”,故上
文有“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而下文有“围地,吾将塞其阙”之语。
又从“羊”旁之物多有“美、善”之义,如〈说文解字.羊〉:“祥也。”及〈周礼
.考工记.车人〉:“羊车。”郑玄注:“羊,善也。”。又〈说文解字.祥〉:“福也
。”段玉裁注:“凡统言,则灾亦谓之祥;析言,则善者谓之祥。”段氏所言之析言例如
:〈道德经.五十五章〉:“益生曰祥。”;〈吕氏春秋.制乐〉:“吾闻祥者福之先者
也,见祥而为不善则福不至;妖者祸之先者也,见妖而为善则祸不至。”及〈韩诗外传.
卷三〉:“妖者,祸之先;祥者,福之先。”。而其统言例如:〈左传.僖公十六年〉:
“是何祥也?吉凶焉在?”杜预注:“祥,吉凶之先见者。”;〈史记.殷本纪〉:“亳
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集解〉注引孔安国云:“祥,妖怪也。”及〈汉书
.五行志〉:“妖孽自外来者,之谓祥。”。此处由“禁”、“去疑”两语看来,则应是
用其统言义。
又由曹操注:“禁妖祥之言,去疑惑之计。一本作‘至死无所灾’。”及李筌注:“妖
祥之言,疑惑之事而禁之,故无所灾。”可知曹、李二人所见之本皆有作“无所灾”者。
然“至死无所灾”以句法观之,则“灾”作动词用,如此其义难明,或者“灾”为“灾”
之误,而“之、灾”音近也,故有此误亦未可知。
十一.“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死,非恶寿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非恶货也;无余死,非恶寿也。”
五本皆作:“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命,非恶寿也。”
征引资料类:
缺。
正文:
竹简“无余命”作“无余死”,所谓“无余”者,因其“不在乎、不顾惜”故“无余
”也,今即用此“不在乎、不顾惜”之意,此其“引伸”非其本意也。故“无余死”即“
不在乎死亡”之意,而“无余命”则是“不在乎生命”之意,前文有言:“投之无所往,
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其“死焉不得”一句可证此句亦应从竹简般作“无余
死”,且由〈说文解字.命〉:“使也。从口令。”段玉裁注:“令者发号也,君事也。
非君而口使之,是亦令也。故曰:命者,天之令也。”诸语可知,“命”之“生命”义乃
引伸义亦是后起义,是由天命宿命观而来,故从竹简。〈孙膑兵法.行篡(选)〉:“夫
民有不足于寿而有余于货者,有不足于货而有余于寿者,唯明王圣人知之,故能留之。”
亦是“货、寿”对言,而“货、寿”本就是“常人”们最重视的,今日却“不在乎、不顾
惜”,何故?一言以蔽之:即“诸、刿之勇也”。(按:命之说,可见〈九变篇.论正.
三〉,不赘言。)
十二.“令发之日,士坐者涕沾襟,卧者涕交颐。”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令发〔之日〕,士坐者涕□□,卧〔者涕□□〕。”
三本皆作:“令发之日,士卒坐者涕沾襟,偃卧者涕交颐。”,《四库本》“沾”作
“沾”,而《武经本》“涕沾襟”作“沸沾襟”。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昭明文选.卷五一.东方曼倩〈非有先生论〉〉:“仰而泣下交颐。”李善注引《
孙子兵法》曰:“令发之日,士寝者涕交颐。”
正文:
竹简“士”后无“卒”字,李善注亦无,此句盖承上句“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
余死,非恶寿也。”而言,而其亦单言“士”耳,故知此句必无“卒”也,故从竹简。而
由句之单言“士”不言“卒”,既言“财”且言“命”看来,则当时之“士”即“车兵”
之身份及地位均高于“卒”即“徒兵”(依附车兵之兵种),故益知“卒”字乃后人妄增
也。然则“偃”字何删?〈说文解字.偃〉:“僵也。”段玉裁注:“凡仰仆曰偃,引伸
为凡仰之称。”;〈说文解字.卧〉:“伏也。”段玉裁注:“引伸为凡休息之称。”如
此,则卧则卧矣,又何必特指“偃卧”,更遑论“卧”本有“伏”义,且竹简“涕”至“
卧”中仅有两字不甚清析之残文,而李善注中亦只有“寝”字,故知今本之误。〈说文解
字.寝〉:“卧也。”段玉裁注:“李善引《论语》郑注:‘寝,卧息也。’卧必于室,
故其字从宀,引伸为宫室之称。...东西箱有室曰寝,又引伸之,凡事止亦曰寝。今人
皆作寝。”,又“坐者涕沾襟,卧者涕交颐”文正相称。
又“沾、沾”,古今字,取今字。而“涕沾襟”一作“沸沾襟”,竹简正作“涕”字
,可见此盖形近而误。一说以为“沸”为“洟”之误,实则若就字形言,则“涕”误为“
沸”更易于“洟”误为“沸”,且此句之异在“坐、卧”,而不在“目、鼻”。〈说文解
字.洟〉:“鼻液也。”段玉裁注:“〈易.萃.上六〉:‘齎咨涕洟。’郑注:‘自目
曰涕,自鼻曰洟。’〈檀弓〉:‘垂涕洟。’〈正义〉:‘目垂涕,鼻垂洟。’〈诗.陈
风〉:‘涕泗滂沱。’毛传:‘自目曰涕,自鼻曰泗。’泗即洟之假借字也。古书‘弟、
夷’二字多相乱,于是谓自鼻出者曰涕,而自目出者别制泪字,皆许不取也。《素问》谓
‘目之水为泪’谓‘脑渗为涕’。...都汉魏所用已如此。”,坐者不一定是“洟”,
卧者不一定是“涕”,且“涕、洟”常相伴随而生,是以此处既已单言,则不须特指其究
为“涕”或“洟”也,此误犹如“卧”之不一定特指“偃卧”也。故知此处之“沸”实乃
“涕”之误,从竹简。
十三.“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投之无所往者,诸、岁(刿)之勇也。”
《曹注本》、《武经本》作:“投之无所往,诸、刿之勇也。”,而《会注本》、《
孙校本》“投之无所往”后有“者”字,《四库本》则作:“投之无所往,则诸刿之勇也
。”。
征引资料类:
缺。
正文:
“投之无所往者”一作“投之无所往,则”,盖属“者、则”互换例,今从竹简。然
则何以前文“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之“投之无所往”后无“者
”字?盖本句“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盖承上文“士”而言,故知其意在解释为
何可以将“士”“投之无所往”,故其后有“者”字也。
而所谓“诸”即“专诸”,“刿”即“曹刿”,“曹刿”又有作“曹沫、曹沬或曹昧
”者,如〈史记.鲁仲连邹连列传〉:“曹子为鲁将。”〈索隐〉注云:“鲁将曹昧是也
。”;〈史记.齐太公世家〉:“五年,伐鲁,鲁将师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
,与鲁会柯而盟。鲁将盟,曹沬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曰:‘反鲁侵地。’桓公许之。”
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
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索隐〉注:“沫,音亡
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
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
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
》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由以上资料看来,或者“曹
刿”与“曹沫(或沬、昧,此三字之音形皆近,故应是一人。)”实为二人,亦未可知,
不管其事实是何者?此处所可确知的是孙子所指的“曹刿”是“敢”在柯之盟中劫持齐桓
公的那位。又〈史记.刺客列传〉:“(曹刿)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
〈索隐〉注:“‘专’字亦作‘剸’,音同。《左传》作‘鱄设诸’。”;〈左传.昭公
二十七年〉:“鱄设诸置剑于鱼中以进。抽剑刺王,铍交于胸,遂弑王。阖庐以其子为卿
。”故若以此文参之,则可知“专诸”应为原名,“专诸、曹刿”正相称也。
十四.“故善用军者,譬如卫然。卫然者,恒山之蛇也。
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身则首尾俱至。”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故善用军者,辟(譬)如卫然。卫然者,恒山之...击其尾则首
至,击其中身则首尾俱至。”
三本皆作:“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
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四库本》余同此异,作:“故尝用兵者”,《孙校本
》则作:“故善用兵”。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战国策.魏策〉:“梁者山东之要也。有蛇于此:击其尾,其首救;击其首,其尾
救;击其中身,首尾皆救。今梁王天下之中身也,秦攻梁者,是示天下要断山东之脊也,
是山东首尾皆救中身之时也。”
魏晋时期:
〈便宜十六策.治军〉:“不知守地,不知战日,可备者众,则专备者寡。以虑相备
,彊弱相攻,勇怯相助,前后相赴,左右相趋,如常山之蛇,首尾俱到,此救兵之道也。
”
〈神异经.西荒经〉:“西方山中有蛇,头尾差大,有色五彩。人物触之者:中头则
尾至,中尾则头至,中腰则头尾并至,名曰率然。”张茂先(张华)亦注曰:“会稽常山
最多此蛇,故《孙子兵法》三军势如率然者是也。”
隋唐时期:
〈艺文类聚.鳞介部上〉引《孙子兵法》曰:“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
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身则首尾俱至。”
〈陈书.高祖本纪〉:“军志有之:善用兵者,如常山之蛇,首尾相应。”
〈通典.兵十一〉:“故善用兵者,辟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
,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
〈长短经.蛇势〉引孙子曰:“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击其头则
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
〈昭明文选.卷五三.陆士衡〈辩亡论下〉〉:“陆公喻之长蛇,其势然也。”刘良
注引《孙子兵法》曰:“善用兵者,如常山之蛇,击其首则尾至。”李善注:“蛇斗以首
尾救,故锐师百万,而无所施也。”
〈初学记.地部上.恒山〉:“率然,神护。”徐坚注引《孙子兵法》曰:“常山之
蛇,名曰率然。一身而两头,击其一头则一头至,击其中则两头俱至。”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一〉:“故善用兵,譬如帅然。帅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
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
〈太平御览.兵部卅二〉:“善用兵者,譬如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
首至,击其腹则首尾俱至。”
〈太平御览.兵部卌四〉:“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
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
正文:
今本“善用兵”竹简作“善用军”,此例与〈火攻篇.论正.六〉之“凡军必知五火
之变”,〈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二〉引作:“凡兵必知五火之变”之例同,“兵、军”类
义词,散言无别,析言有别,此用析言义。“军”指“军队”,而“兵”虽亦可指“军队
”,但“军”义之范畴远较“兵”小,且此处所言之“卫然、首、中身、尾”即是就军队
而言,故张华有“三军势如率然者是也”之语,故从竹简。“恒”作“常”盖避刘恒之讳
,其说可见〈实虚篇.论正.十九〉,不赘言。又“率、帅”两字音近,故古多混用无别
,如〈荀子.议兵〉:“凡在大王将率末事也。”唐.杨倞注:“率与帅同。”及〈汉书
.扬雄传〉:“见百年存孤弱,帅与之同苦乐。”清.王先谦补注:“帅与率同,言悉与
之同忧乐也。”。而竹简作“卫然”,从之。盖以设喻的角度看来,则若欲比喻,自应选
一最能反应出主旨的喻体,孙子自是对此理甚是明了,此说观〈九地〉、〈地形〉诸地之
定义即可证之,不赘言。而此处的主旨正是“最佳的防卫范式”,是以才有“击其首则尾
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身则首尾俱至”诸语,故自以作“卫然”为佳。至于“恒山”
是否真有这条蛇,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只是比喻罢了!〈庄子.逍遨游〉中不也有: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
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其“北冥之鱼”亦不过是比喻耳。
又竹简“中”作“中身”,何以从之?盖身之本义本指“肚、腹”而言(按:此在腰
部。),“身体、身躯、躯体”是其引伸之义,如此则“身”字正与“首、尾”二字相称
,即皆指身体之一部份,且其抽象位置正是“上、中、下”。而若单作“中”字则仅表其
抽象之位置,此即不合孙子将同类事物归一而论之文理,且〈战国策.魏策〉:“梁者山
东之要也。有蛇于此:击其尾,其首救;击其首,其尾救;击其中身,首尾皆救。”及《
艺文类聚》之引文亦作“中身”(按:而由征引资料类引文可见《战国策》共用及三次“
中身”一语。)。又〈通典.兵十〉:“如军行引之时,先军卒达寇贼,先军即击之,鼓
中腰及后军闻声,急须向前相救。...中腰逢贼...中腰闻声...。”则有“中腰
”之语,且亦是就军队而言,与“中身”一语近,故从竹简。而“首、中身、尾”三者所
指乃阵形之相对位置,〈孙膑兵法.地葆〉则云:“春毋降,秋毋登。军与陈(阵)皆毋
政(攻)前右,右周毋左周。”,由此益知此处必用“军”,不用“兵”也。
十五.“敢问:贼可使若卫然乎?
曰:可。夫越人与吴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也,相救若左右手。”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敢问:{贼}可使若卫然呼(乎)?曰:可。越人与吴人相恶也,
当其同周(舟)而济也,相救若...。”
三本皆作:“敢问:可使如率然乎?曰:可。夫越人与吴人相恶也,当其舟济而遇风
,其相救也,如左右手。”,而《会注本》、《孙校本》余同此异,作:“当其同舟而济
,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孔丛子.论势〉:“韩与魏有隙,子顺谓韩王曰:‘昭厘侯,一世之明君也;〔韩
宣惠王乃昭厘侯之子。〕申不害,一世之贤相也。韩与魏,敌侔之国。而厘侯执圭见梁君
者,非好卑而恶尊,虑过而计失也,与严敌为邻,而动有灭亡之变,独劲不能支二难,故
降心以相从,屈巳以求存也。申不害虑事而言,忠臣也;昭厘侯听而行之,明君也。今韩
弱于始之韩,魏弱于始之魏,秦强于始之秦,而背先人之旧好,以区区之众,居二敌之间
,非良策也。齐楚远而难恃,秦魏呼吸而至。舍近而求远,是以虚名自累,而不免近敌之
困者也。为王计者莫如除小忿、全大好也。吴越之人,同舟济江,中流遇风波。其相救如
左右手者,所患同也。今不恤所同之患,是不如吴越之舟人也。’韩王曰:‘善。’”
〈群书治要.六韬.武韬〉:“若同舟而济,济则皆同其利,舟败皆同其害。然则皆
有启之,无有闭之。”
两汉时期:
〈淮南子.兵略〉:“同舟而济于江,卒而遇风波,百族之子,捷捽招杼舡,若左右
手,不以相得,其忧同也。”
隋唐时期:
〈长短经.蛇势〉引孙子曰:“敢问:可使如率然乎?孙子曰:可矣。夫吴人与越人
相恶,当其同舟而济,则救如左右手。”
正文:
竹简整理小组云:“简本‘问’下一残字左旁从“贝”,疑是‘则’字。”此字从上
下文意推断则应是“贼”字,其理有二:
一.此句提问若作“敢问:则可使若卫然乎?”或无“则”字,则其答案将只是“可
”而已,而不会“突然”扯到“越人与吴人”这互为“仇雠敌战”之人身上,〈国语.越
语上〉:“夫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三江环之,民无所移,有吴则无越,有越则
无吴,将不可改于是矣。”。而吴、越之仇,一般皆以为始自吴伐楚时,错矣。若非吴、
越本即仇雠之国,则越王允常不会趁吴伐楚时,攻击吴都,即〈史记.吴太伯世家〉:“
(阖庐)十年春,越闻吴王之在郢,国空,乃伐吴。吴使别兵击之。”当然,另一个原因
是越一向依附于楚国。不过若非吴、越本有仇怨,则〈史记.吴太伯世家〉:“(阖庐)
十九年夏,吴伐越,越王句践迎之檇李。越使死士挑战,三行造吴师,呼,自刭。”这种
事断不会发生(按:指此三行囚徒乃为国捐躯之意,若非吴越有血海深仇,此等囚徒又岂
肯如此。)。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前五四四年)〉:“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
,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按:守门人)以刀弑之。”亦可见吴与越此时已是仇雠之
国矣。所以若“敢问”后只有“可使若卫然乎?”则依孙子严谨之文风,断不会突然于其
后举一不相干的事件来作譬喻。故此缺字若不作“贼”,则将不以“吴、越”举例矣,盖
吴、越两国既为世仇,则当其处一隅时,彼此欲相互伤害实合乎常理之事也。
二.何谓“贼”?〈墨子.兼爱中〉:“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又〈左传.昭
公十四年〉:“杀人不忌为贼。”,吴人、越人既是世仇,又岂会“相爱”,不相爱则必
相贼也。又〈孙膑兵法.将败〉:“将败:...十八曰贼。”此亦可见“贼”此一概念
确为兵家所用,故以“贼可使若卫然乎?”提问,而以“可。夫越人与吴人相恶也”作答
,正是恰如其分。
据此二点,故于“敢问”后增一“贼”字。又“如、若”义同,从竹简。然则“遇风
”二字何以从竹简而删?盖“遇风”不定必有危难,有危难不定就是“遇风”之故也。此
理由如上文之“卧”,今本即衍为“偃卧”一事,故知“遇风”二字乃后人所赘也,不从
。(按:此处以“贼可使若卫然乎”相问,正是因为相“贼”之人很难使其“同心协力”
之故,故下文又有“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之语。)
又竹简之“周”借为“舟”乃为常例,如〈诗.小雅.大东〉:“舟人之子,熊罴是
裘。”毛传:“舟人,舟楫之人。熊罴是裘,言富也。”郑玄笺:“舟当作周,裘当作求
,声相近故也。”;〈周礼.冬官.考工记〉:“炼金以为刃,凝土以为器;作车以行陆
,作舟以行水:此皆圣人之所作也。”郑玄注:“故书‘舟’作‘周’,郑司农云:‘“
周”当作“舟”。’”;〈春秋事语.齐桓公与蔡夫人乘舟章〉:“齐桓公与蔡夫人乘周
(舟),夫人荡周(舟),禁之不可。怒而归之。”及〈春秋事语.吴伐越章〉:“吴伐
越,覆其民以归,弗复□□刑之,使守布周(舟)。...吴子余蔡(祭)观周(舟)
闽(阍)人杀之。”皆为其例。又由〈释名.释船〉:“船,循也,循水而行也。又曰舟
,言周流也。其前立柱曰桅;桅,巍也,巍巍高貌也。...在旁曰橹;橹,旅(膂)也
,用旅(膂)力然后舟行也。”可见,“舟、周”两字之所以音近亦不是毫无来由的。
〈说文解字.恒〉:“常也。从心舟在二之间上下,心以舟施恒也。古文恒从月,《
诗》曰:如月之恒。”段玉裁注:“上下,犹往复也。谓往复遥远而心以舟运旋,历久不
变之意也。‘宙’下曰:舟车所极复也。此说会意之恉。”又〈说文解字.宙〉:“舟舆
所极覆也。”段玉裁注:“复者,反也。与复同往来也。舟舆所极覆者,谓舟车自此至彼
而复还,此如循环然,故其字从由,如轴字从由也。...亦谓其大无极,其长如循环也
。”,而〈说文通训定声.升部〉则作:“恒。常也。从心从舟,在二之间,上下一心,
似舟旋恒也。”,以孙子此文观之,则段氏所据《说文解字》之文误矣,而朱骏声所据之
文或即许慎原文,然以“夫越人与吴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也,相救若左右手。”及下
文之“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观之,则知“从心从舟,在二之间,上
下一心”此语无误,然亦非所谓“似舟旋恒”,而乃“众人同‘舟’,则‘上下’一‘心
’”之意也,故“恒”字“从心从舟从二”,因此“恒”有“一”之义。〈说文解字.朝
〉:“旦也。”从 舟声。”,其朝字原从“舟”而今从“月”,正与“古文恒从月”之
例反。而又由“朝,旦也”,“恒”一作“恒”,与“恒”原从“心、回、二”而今从“
心、日、二”观之,则又可见此诸字之意义其错综复杂之关系。
十六.“是故,覆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若一,整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也。
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齐勇若一...已也。”
五本皆作:“是故,方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若一,政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
也。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吴子.论将〉:“吴子曰: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
〈银雀山汉简.尉缭子.攻权〉:“将吏士卒,动静如身。”
隋唐时期:
〈长短经.蛇势〉引孙子曰:“是故,放马埋轮,不足恃也;齐勇若一,政之道也。
”
正文:
“方马埋轮”此句费解,一作“放马埋轮”,“方、放”古通,如〈诗.召南.鹊巢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方即读为放。此句用“马、轮”为喻自是因古时重“车
战”之故,而“战车”又须“马”拉,故“车、马”缺一不可。而“方马埋轮”曹操注:
“方马,缚马也。埋轮,示不动也。此言专难不如权巧。故曰:虽方马埋轮,不足恃也。
”杜佑注:“缚马使为方阵,埋轮使不动。虽如此,亦未足称为专固而足为恃。”以曹、
杜二君之说,则何不如〈吴子.应变〉作:“车坚马良,将勇兵强。”、〈群书治要.尉
缭子.天官〉作“城高池深,兵战备具。”或〈银雀山汉简.尉缭子.兵权〉作“坚甲利
兵,劲弩轫矢并于前。”,如此岂非更易明了、比喻岂非更为有力,故知其解之误。(按
:指曹注之“专难不如权巧”及杜注之“方阵、未足称为专固而足为恃”之解。)
前文云“相救若左右手”,而后文云“携手若使一人”,故可推知此文所言之“未足
恃也”,即是在说“方马埋轮”此法“不足”以使士卒“同心”之故,故紧接此句即为“
齐勇若一,整之道也(兵);刚柔皆得,地之理也(地)。”(按:地形者兵之助也,故
兵、地连言。)。今审“方(缚)马埋轮”、“放马埋轮”此二“喻”,则一为“缚”、
一为“放”,又以“埋轮”一语观之,则实以“缚马”之说较可通,盖两者皆有“不动”
之意也。然则此“方”实应通假为“覆”,由〈论正.一〉可知“方”通“负”,而“负
、覆”为类义词,且“方、负、覆”古音皆近,故知此“方”实通假为“覆”也。如此,
则此句即应作“覆马埋轮,未足恃也”,“覆马”对“埋轮”文正相称,且“覆马”之不
动意更甚于“缚马”,而与“埋轮”之况相近,〈吴子.应变〉:“武侯问曰:天久连雨
,马陷车止,四面受敌,三军惊骇,为之奈何?”其所谓“马陷车止”之况即与此“覆马
埋轮”同,〈孙膑兵法.善者〉:“故沟深垒高不得以为固,车坚兵利不得以为威,士有
勇力而不得以为强。”其意亦与此说同,故今即作“覆马埋轮”。(按:〈尚书.周书.
费誓〉:“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孔颖达疏:“马牛其有风佚”。风者,放
也。《长短经》作“放马埋轮,不足恃也。”。风、放、方、覆,其音皆近。笔者亦颇疑
此句实作“放马埋轮(指敌),不足待也(我方)。”,盖此句式正与“齐勇若一”两句
之句式不同,故所谓“放马埋轮”或非指我方也。存疑于此。)
孙子曰:“地形者,兵之助也”,故知“齐勇若一”言“兵”也,“地之理也”言“
地”也。如此则“政之道也”实应为“正之道也”或“整之道也”,而审其“齐勇若一”
一语,则知应作“整之道也”,盖因其“整”故“一”也。“正、政、整”三字古多混用
或说通假,如〈军争篇.论正.十四〉与本篇之〈论正.卅一〉即是其例,不赘言。
又“刚柔”或应作“柔刚”,属反义词素易位现象,唯因证据不足,故暂不改。此句
曹操注:“强弱一势也。”杜牧注:“强弱之势,须因地形而制之也。”梅尧臣注:“兵
无强弱,皆得用者,是因地之势也。”王皙注:“刚柔,犹强弱也。言三军之士,强弱皆
得其用者,地利使之然也。曹公曰:‘强弱一势’是也。”张预注:“得地利,则柔弱之
卒,亦可克敌,况刚强之兵乎?刚柔俱获其用者,地势使之然也。”。此皆将“刚柔”解
为“强弱”,然若孙子欲表“强弱”,则何以不直作“强弱”即可,而特以“刚柔”代之
?〈计篇〉:“兵众孰强?”;〈作战篇〉:“是谓胜敌而益强。”;〈谋攻篇〉:“夫
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强,辅隙则国弱。”;〈势篇〉:“强弱,形也”;〈地形篇
〉:“卒强吏弱,曰弛。吏强卒弱,曰陷。”,此皆直言“强弱”者也。且十三篇除此之
外未有再言及“刚柔”者也,而既言“地之理也”,则“刚柔”之性自应是就“地”而言
;犹如上文之“齐勇”乃就“整”(按:兵之一态)而言一般,故知此“刚柔”之意必非
“强弱”也。
“刚柔皆得,地之理也”李筌注:“刚柔得者,因地之势也。”,其说较为模糊,故
似与前面诸家之说有别,而与笔者之解相近。然则“刚柔皆得,地之理也”究何谓也?〈
周易.系辞下传〉:“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故有“刚柔皆得”之说,又“刚”为阳其极数九,“柔”为阴其极数六,正合〈九地
篇〉之“九地”与〈地形篇〉之“六形”之数。而〈九地篇〉所论为“地势”,〈地形篇
〉所论则为“地形”;〈势篇〉中孙子以“转圆石”喻“势”,而〈形篇〉中孙子以“决
积水”喻“形”;“石”者刚也,“水”者柔也。此即“九地”之为“九”,而“地形”
之为六之理也,玄哉孙子!〈周易.系辞下传〉:“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故又有〈
九变〉一篇,合三者则为“地系统”。
又以系统观观之,则可见〈形篇〉、〈地形篇〉皆居“天位”,但照说“地”应居“
地”位才是,且“干为天、为刚、为九”,“坤为地、为柔、为六”,故此两卦又特有“
用九、用六”之占辞,如此则〈形〉、〈地形〉何以俱居“天位”?笔者的解释是:“坤
六断”而“六又称陆”,“陆”亦“地”也,此“六地”之所以为“六”也,而此源流即
出自殷商。“六”为商朝人民崇拜之数,而“九”则为周朝人民崇拜之数,卫国之民乃“
武庚殷余民”也,此见〈史记.卫康叔世家〉,故若孙子为殷余民之后,则其将〈形〉、
〈地形〉两篇置于“天位”之举,便情有可缘矣。〈用间篇〉云:“殷之兴也,伊挚在夏
;周之兴也,吕牙在殷。”,此岂不正是“商、周”并举乎!故笔者云以孙子出于卫国孙
氏之说较为可信,此亦其原因之一也。(按:商、周,当然亦有可能是时代较近之故。)
十七.“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
能愚士卒之耳目,使无知;
易其事,革其谋,使民无识;
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将军之事,...之耳目,使无之;易其事,〔革其谋〕,使民无
识;易其〔居〕,于(迂)其〔途〕,使民不得...。”
五本皆作:“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易其事,革
其谋,使人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虑。”
征引资料类:
缺文。
正文:
“将军”非名词也,其“将”乃“率领、统帅、指挥”之义,动词也。〈史记.秦始
皇本纪〉:“将军击赵。”〈正义〉曰:“将,犹领也。”;〈左传.桓公五年〉:“公
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及〈国语.晋语一〉:“十六年,公作二军,公将上军,太子
申生将下军以伐霍。”之“将”即作此解。又“静以幽,正以治”即“静且幽,正且治”
之意,古时“正、静”多连用,如〈孙膑兵法.善者〉:“我饱食而侍(待)其饥也,安
处以侍(待)其劳也,正静以侍(待)其动也。故民见进而不见退,道(蹈)白刃而不还
踵。”;〈六韬.武韬.文启〉:“圣人务静之,贤人务正之;愚人不能正,故与人争。
”;〈黄帝四经.经法.亡论〉:“赢极必静,动举必正。赢极而不静,是谓失天;动举
而不正,是谓后命。”及〈黄帝四经.十大经.五正〉:“黄帝曰:吾既正既静,吾国家
愈不定。若何?对曰:后中实而外正,何患不定?左执规,右执矩,何患天下?男女毕迵
,何患于国?五正既布,以司五明。左右执规,以待逆兵。”皆是其例,其意读者可自参
,不赘言。(按:〈六韬.豹韬.敌武〉:“敌人与我车骑相当,敌众我寡,敌强我弱。
其来整治精锐,吾阵不敢当。为之奈何?”,有“整治”之语,不过此乃形容军队而非形
容将帅,因此本文仍以作“正以治”为是,列之于此,以供参考耳。)
又“幽”与“明”为相反概念,如〈逸周书.周祝〉:“故恶姑幽,恶姑明;恶姑阴
阳,恶姑短长,恶姑柔刚。”;〈文子.微明〉:“道,可以弱,可以强;可以柔,可以
刚;可以阴,可以阳;可以幽,可以明;可以包裹天地,可以应待无方。”;〈说苑.辩
物〉:“神龙:能为高,能为下;能为大,能为小;能为幽,能为明;能为短,能为长。
昭乎其高也,渊乎其下也。”及〈晋书.天文志〉:“宣,明也;夜,幽也。幽明之数,
其术兼之,故曰宣夜。”即是其例。故“幽”即“暗”即“不明”之义,故“静以幽”之
目的即在于使士卒或敌间无从窥探出将领的心思、谋略,以防“变生不测”。
而竹简“使无之”应为“使无知”之误,古籍中“之、治、知、智”往往混用,与本
文同例者有楚墓竹简甲本〈道德经.德经〉:“以正之邦。”帛书甲本作:“以正之邦。
”帛书乙本作:“以正之国。”今本则作:“以正治国。”。又〈商君书.徕民〉:“诸
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子产其将
知政矣,让不失礼。”;〈左传.襄公三十年〉:“吾侪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
不免于戾,焉与知政?”;〈国语.越语上〉:“(越王句践曰)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
,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及〈吕氏春秋.长见〉:“三年而知郑国之政”高诱注:“知
,犹为也。”都有“知军事”或“知政”之例,又〈内经.素问.腹中论〉:“治之(鼓
胀)以鸡矢醴。一剂知,二剂已。”,故知“以正之邦”实为“以正知邦”,故知“使无
之”即“使无知”也。又〈释名.释言语〉:“智,知也。”,此则为“智、知”相通例
,余例尚多,不赘引。而由此可见今本之“使之无知”衍一“之”字,今从竹简。
又“民”今本作“人”,系避李世民之讳,故不从。又“易、革、更、改”四字为类
义词,其例如〈逸周书.谥法解〉:“好更改旧曰易。”;〈晏子春秋.卷七.一〉:“
请易衣革冠,更受命。”;〈淮南子.说林〉:“大簇之比商,无更调焉。”高诱注:“
更,改也。”及〈汉书.礼乐志〉:“易乱除邪,革正异俗。”颜师古注:“易,变;革
,改也。”。
十八.“帅与之登高,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发其机。
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入诸侯之地,发其几(机),若驱群...。”
《曹注本》、《武经本》作:“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
而发其机。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四库本》“如登高”作“若登
高”,《会注本》则于“而发其机”后多一句“焚舟破釜”,而《孙校本》则作:“焚舟
破釜,若驱群羊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淮南子.要略〉:“避实就虚,若驱群羊,此所以言兵也。”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中〉:“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驱众若驱群羊。与之进,与之
退,不知所之也。”
正文:
此句杜牧注:“使无退心,孟明(孟明视,秦将,其事见下引之《左传》。)焚舟是
也。一本:帅与之登高。”,从其一本之语。其理有四:
一.上文明言:“静以幽...能愚士卒之耳目,使无知;易其事,革其谋,使民无
识;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如今若又言“与之期”则岂非自相矛盾。
二.既“与之期”却又“去其梯”,则是“明”示士卒将之不仁,此又与〈计篇〉之
将德“仁”违背(按:指其“明”违背,而非“幽”违背。)。
三.既云“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则又先“与之期”,此又自相矛
盾。
四.若作“帅与之登高,去其梯”则其意正与“帅与之深入诸侯,发其机”合,此皆
是指将领在士卒不知所以然的情况下将之“投之无所往”的具象描述。又此二句之意又与
上文之“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无所往则斗。”合,且又上承“将军
之事”下启“若驱群羊”,如此则文意连贯、文气贯通矣。
据此四点,故作“帅与之登高,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发其机”。又因这两
句句式相称,即“帅与之‘登’‘高’,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发其机
”,且竹简“发其机”前无“而”字,故亦删“去其梯”前之“而”字。而此处之“帅”
实非“将帅”之“帅”而乃“率、悉、皆”义之“率”,其解可见〈论正.十四〉所引王
先谦之注文,而由此亦可见“帅与之期”之误矣。(按:孙子凡言将帅,则但言将不言帅
,更何况此文乃“将军之事”之一也。)
又竹简“发其机”后并无“焚舟破釜”一句,而此典故出自项羽,即〈史记.项羽本
纪〉:“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
无一还心。(秦楚钜鹿之战)”,所幸并无学者以此事证明《孙子兵法》实成于“钜鹿之
战”后,否则兵学界就又要添一笔笑话了!〈左传.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
,取王宫及郊。”此则是“焚舟”之始也。
十九.“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
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变,诎(屈)信(伸)之利,人请(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
三本皆作:“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将军之事也: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
理,不可不察也。”,而《会注本》、《孙校本》“此将军之事也”作“此谓将军之事也
”。
征引资料类:
缺文。
正文:
此段句式与〈计篇〉:“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等同,又同属“地系统”之〈地形〉与〈九变〉亦有类似之句式,即〈地形篇〉:“地形
: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险者,有远者。...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将
之至任,不可不察也。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
..凡此六者,败之道也:将之至任,不可不察也。”及〈九变篇〉:“故将有五危:.
..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而又因〈
九地篇〉的格局比较特殊,故其章法亦有小异,又审下文有“此谓巧事”之语,故此处之
“将军之事也”前似亦应作“此谓”,从之。而所谓的章法小异,分析如下:
一.“九地之变”指第一段的内容。〈地形二〉中有:“九地之法,人情之理,不可
不察也。”近人有以为“九地之法”远较“九地之变”为胜,误矣。“九地之变”之所以
用“变”字而不用“法”字,那是因为此“变”字实为“应变、变通”之义。其理可直接
由“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之“无战、无止、无攻、无绝
”直接看出其端倪,其理为〈军争篇〉之“治变”即是由“无邀”与“无击”两项构成,
其所谓“变”亦是“应变或变通”之“变”,此由〈军争篇.论正.十四〉所引之〈六韬
.犬韬.武锋〉:“夫欲击者,当审察敌人十四变。见变则击之(按:此变则为转变之义
,至于两变相沟通之理,请详下文,不赘言。),敌人必败。”与〈吴子.料敌〉之文即
可得知。而此情况亦见于〈六韬.犬韬.战车〉及〈六韬.犬韬.战骑〉两篇,此两篇也
有“此十者,车之死地”、“此八者,车之胜地”及“此九者,骑之死地”、“此骑之十
胜”之论,而其篇章结构即仿自本篇〈九地篇〉,其“死地”之文,引如下:
〈六韬.犬韬.战车〉:“武王曰:‘十死之地,奈何?’太公曰:‘往而无以还者
,车之死地也。越绝险阻,乘敌远行者,车之竭地也。前易后险者,车之困地也。陷之险
阻而难出者,车之绝地也。圯下渐泽,黑土黏埴者,车之劳地也。左险右易,上陵仰阪者
,车之逆地也。殷草横亩,犯历浚泽者,车之拂地也。车少地易,与步不敌者,车之败地
也。后有沟渎,左有深水,右有峻阪者,车之坏地也。日夜霖雨,旬日不止,道路溃陷,
前不能进,后不能解者,车之陷地也。此十者,车之死地也。故拙将之所以见擒,明将之
所以能避也。’”
〈六韬.犬韬.战骑〉:“武王曰:‘九败,奈何?’太公曰:‘凡以骑陷敌而不能
破阵;敌人佯走,以车骑返击我后,此骑之败地也。追北逾险,长驱不止;敌人伏我两旁
,又绝我后,此骑之围地也。往而无以返,入而无以出,是谓陷于天井,顿于地穴,此骑
之死地也。所从入者隘,所从出者远;彼弱可以击我强,彼寡可以击我众,此骑之没地也
。大涧深谷,翳茂林木,此骑之竭地也。左右有水,前有大阜,后有高山;三军战于两水
之间,敌居表里,此骑之艰地也。敌人绝我粮道,往而无以还,此骑之困地也。污下沮泽
,进退渐洳,此骑之患地也。左有深沟,右有坑阜,高下如平地,进退诱敌,此骑之陷地
也。此九者,骑之死地也。明将之所以远避,闇将之所以陷败也。’”
而其“八胜”及“十胜”虽有定义,但并没有为之取名。而由引文可见,其“车之死
地”及“骑之死地”之架构实与本篇相同,只是少了“各别的应变策略”一项,而代之以
〈战车〉之“此十者,车之死地也。故拙将之所以见擒,明将之所以能避也。”及〈战骑
〉之“此九者,骑之死地也。明将之所以远避,闇将之所以陷败也。”“权充”为“应变
策略”。故其作者便以“胜地”对“死地”之法来“炼石补天”,而为简论起见,仅以数
例为说,如〈战车〉之“胜地”中之第一项即为“敌之前后,行阵未定,即陷之”而第二
项则为“旌旗乱动,人马数动,即陷之”,若读者博学强记,则应该还记得〈十三篇序〉
里所征引的〈六韬.犬韬.武锋〉中“见变则击之”的第一项为“敌人新集”、第二项为
“人马未食”、第十三项为“乱行”,而与之相应的〈吴子.料敌〉则有第一项的“敌人
远来新至,行列未定”、第七项的“旌旗乱动”、第十一项的“阵数移动”,而〈武锋〉
与〈料敌〉之语则是属于“转变、变化”之“变”,故〈战车〉、〈战骑〉之“应变”与
“变化”结合为一,正与此处孙子以“一无”沟通“两变”之理相同。
由此可见,此处之“九地之变”之所以叫作“变”,确是有其深意的。故“应变”与
“变化”之“变”,可说是同中有异,异中见同,故云“九地之变”胜于“九地之法”也
。又〈六韬.犬韬.战步〉一篇,其内容之所以与〈战车〉、〈战骑〉不同(按:即指其
无“死地”之说。),其原因即在于〈九地篇〉此篇所讲的“地势”本就不是针对某一特
定兵种而言,故已包含“步兵”之术在内,因此〈战步〉便不再自设“九地”之法。此又
一证今本《六韬》有许多的篇章确实是产生于战国时期的。(按:据古籍记载吴子曾受学
《六韬》,故会受其影响。虽然今本《六韬》与古本《六韬》之差异“极大”,但必竟仍
有不少内容依旧维持着“原貌”,虽说不至于“一字不改”,但其“原意”尚在。)
二.“屈伸之利”所述内容,笔者为求便于阅读而将之分为第二段及第三段。然则何
以见得这两段所述之内容其主题为“屈伸之利”?简言之:“敢问:敌众以整,将来,待
之若何?”一句表“我为主”是“守方”是“屈”;而“凡为客之道”一段则表“我为客
”是“攻方”是“伸”。又〈孙膑兵法.客主人分〉及〈孙膑兵法.善者〉二篇中所述内
容之连系,亦可为此佐证,今为求简便,仅录其部份原文如下:
〈孙膑兵法.客主人分〉:“兵有客之分,有主人之分。客之分众,主人之分少。客负
(倍)主人半,然可敌也。负....〔主人者,先〕定者也;客者,后定者也。主人按
地抚势以胥;夫客犯益(隘)逾险而至。...所谓善战者,善翦断之,如□(蝉)会挩
也。能分人之兵,能安(按)人之兵,则锱〔铢〕而有余。不能分人之兵,不能案(按)
人之兵,则数负(倍)而不足。众者胜乎?则投筭(算)而战耳。富者胜乎?则量粟而战
耳。兵利甲坚者胜乎?则胜易知矣。故富未居安也,贫未居危也;众未居胜也,少〔未居
败也〕。以决胜败安危者,道也。敌人众,能使之分离而不相救也,受适(敌)者不得相
{知也。故沟深垒高不得}以为固,甲坚兵利不得以为强,士有勇力不得以卫其将,则胜
有道矣。故明主、智(知)道之将必先〔备〕,可有功于未战之前,故不失;可有之功于
已战之后,故兵出而有功,入而不伤,则明于兵者也。...{安处不动可}使劳,三军
之士可使毕失其志,则胜可得而据也。”
〈孙膑兵法.善者〉:“善者,敌人军〔强〕人众,能使分离而不相救也,受敌而不
相知也。故沟深垒高不得以为固,车坚兵利不得以为威,士有勇力而不得以为强。故善者
,制佥(险)量柤(阻),敦三军,利诎(屈)信(伸);敌人众能使寡,积粮盈军能使
饥,安处不动能使劳,得天下能使离,三军和能使柴(猜)。...善者能使敌卷甲趋远
,倍道兼行,卷(倦)病而不得息,饥渴而不得食。以此薄(迫)敌,〔敌〕战必不胜矣
。我饱食而侍(待)其饥也,安处以侍(待)其劳也,正静以侍(待)其动也。故民见进
而不见退,道(蹈)白刃而不还踵。”
〈客主人分〉、〈善者〉此两篇相关或相似之内容,简略而言有:一.“甲坚兵利不
得以为强”等数句,二.“{安处不动可}使劳,三军之士可使毕失其志”等数句。而本
篇第二段开头即言“所谓古善战者,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待,贵贱不相救,上
下不相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此与〈善者〉一篇之“敌人众能使寡”诸语同,
即指其“能使敌”如何云云。而“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
食。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运兵计谋,为不可测。”则与〈客主人分〉一篇之“夫客犯
隘逾险而至...所谓善战者...能分人之兵”诸语同,即指其皆为“为客之道”也。
而〈善者〉一篇则又有“故善者,制险量阻,敦三军,利屈伸”之语,由此皆足见“屈伸
之利”实确有所指也。(按:因本书旨在《孙子兵法》,故除非必要,否则不会如此大费
周张的引述,却又如此惜墨如金的收尾。且因事实上,此等内容的关系本非三言两语所可
说完,如为何此篇名为〈善者〉或〈客主人分〉,或为何〈善者〉及〈客主人分〉的内容
说的会是那些东西等。故非专书无法尽述其意,而事实上若研读古兵学者能留意一下篇名
与内容的互动关系,其所获将非同小可。)
三.“人情之理”自然是指第四段,故有“吾士、吴人、越人、若使一人”如何云云
。但必须说明的是第四段是由第三段直接承继而来,故两段的思维仍是贯通的。
而“不可不察也”之语自然是针对“将”而发,故有“将军之事”此第五段,而此一
段本身又与第四段皆是言及“人情”的,而由此亦可见,即便是在如此复杂的结构中,孙
子仍能让其思絮与文气通彻无碍,亦足见其功力之神妙,或者“巧夺天工、羚羊挂角、妙
运天成”诸语可用来形容其万一。
二十.“凡为客:深则专,浅则散。
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彻者,衢地也。
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
背固前隘者,围地也;背固前敌者,死地也。无所往者,穷地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凡为〔客,深则〕槫(专),浅则散。□国越竟(境)而师者,绝
地也。四 (彻)者,矍(衢)地也。...者,轻地也。倍(背)固前{隘}〔者,围
〕地也。倍(背)固前适(敌)者,死地也。毋所往者,穷地也。”
三本皆作:“凡为客之道:深则专,浅则散。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通者,衢
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无所往者,死地也。”
,而《会注本》、《孙校本》“四通者”作“四达者”。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管子.兵法〉:“绝地不守。”房玄龄注:“谓孤绝之地,无险固可恃,故不守。
”
〈群书治要.尉缭子.天官〉:“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故按刑德天官之阵曰:背
水阵者,为绝地;向阪阵者,为废军。”
正文:
据竹简残片可推知“凡为”与“槫”之间仅余三、四字左右之空间,此亦今作“凡为
客”之据,然则何以不作“凡为客之道”?盖此处所言皆是就其“形势”或“状态”而言
,不是就其“方法”而言,如此则又何来“之道”二字?今为便于行文,故分项论述如下
:
一.“绝地”:为何孙子将“去国越境而师者”叫作“绝地”呢?〈行军篇.论正.
一〉已言“绝、越”为类义词,而由〈逸周书.太子晋解〉:“王子歌〈峤〉曰:‘何自
南极,至于北极,绝境越国,弗愁道远。’”亦可见“绝境越国”之用法,所以此处孙子
将“越境而用兵”的叫作“绝地”,并非是毫无来由的,此法又见〈尔雅.释丘〉:“丘
背有丘为负丘,丘上有丘为宛丘。”其将“丘背有丘”叫作“负丘”之理即与此“绝地”
同,盖“背、负”亦类义词也,其说可见〈军争篇.论正.十五〉,不赘言。
二.“衢地”:竹简之“四彻者”有作“四通者”、“四达者”者,今从竹简。盖今
本之不作“彻”而代之“通、达”者,为避刘彻之讳也,即〈汉书.武帝纪〉:“孝武皇
帝。”荀悦注:“讳彻之字曰通。”应劭注:“礼谥法:‘威强叡德曰武’。”。而“彻
、通、达”又为类义词,故可相代,其例如:〈史记.天官书〉:“气来卑而循车通者,
不过三四日,去之五六里见。”裴骃〈集解〉:“车通,车辙也。避汉武讳,故曰通。”
;〈汉书.蒯通传〉:“蒯通。”颜师古注:“本名为彻,其后世史家追书为通。”又〈
说文解字.衢〉:“四达谓之衢。”;〈昭明文选.卷一.班孟坚〈西都赋〉〉:“内则
街衢洞达。”李善注:“《说文》曰:‘街,四通也。’音佳,《尔雅》曰:‘四达谓之
衢。’”;〈汉书.东方朔传〉:“臣朔之计推甲乙之帐,燔之于四通之衢。”又〈说文
解字.彻〉:“通也。”;〈说文解字.通〉:“达也。”;〈吕氏春秋.简选〉:“此
不通乎兵者之论。”高诱注:“通,达也。”;〈史记.乐书〉:“达神明之德。”〈正
义〉注云:“达,通也。”;〈孟子.滕文公上〉:“周人百亩而彻。”清.焦循〈正义
〉:“彻之为言通也。”;〈释名.释言语〉:“达,彻也。”。
而〈管子.国蓄〉:“壤方正,四面受敌,谓之衢国。”此与本篇第一段对“衢地”
的定义之“诸侯之地三属”一语近,故知“三属”加我方“一属”则“衢地”确为四面受
敌之地也。而〈孙膑兵法.善者〉:“善者,四路必彻,五动必工。”及〈穆天子传.卷
二〉:“阿平无险,四彻中绳。”均用“四彻”例,而此二书皆属出土文物,故并不避刘
彻之讳,故古时或者仅用“彻”字来表“四彻”之义,亦未可知,且依本书规则,则凡避
讳之字而竹简有据者,皆从竹简,故作“四彻者,衢地也”。〈吴子.应变〉:“能备千
乘万骑,兼之徒步,分为五军,军各一衢。夫五军之衢,敌人必惑,莫知所加。”及〈管
子.臣乘马〉:“今君立扶扶台,五衢之众皆作。君过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则五
衢之内阻弃之地也。”皆有“五衢”之说,“五”者何?四面与中央也,故云“四彻者,
衢地也。”。(按:〈史记.夏本纪〉:“泾属渭汭。”〈集解〉注引孔安国云:“属,
逮也。水北曰汭。”是“属”亦有“逮”意,意相近,可参考。)
三.“重地”:无论。
四.“轻地”:无论。
五.“围地”:无论。
六.“死地”:今本将本属“穷地”之定义置于“死地”之处,而删“背固前敌、穷
地”两者,误矣。正因“背固前敌”,故不能让士卒抱有存活的欲望,否则在情势已如此
危急之时,士卒又无心作战(按:忙于找活路),则必败无疑,故其策略为“吾将示之以
不活”,且若非“背固前敌”则“死地则战”是又将与谁战?故知竹简之定义方为正解也
。又〈说文解字.固〉:“四塞也。”段玉裁注:“四塞者,无罅漏之谓。〈周礼.夏官
〉‘掌固’注云:‘固,国所依阻者也。国曰固,野曰险。按凡坚牢曰固,又事之已然曰
固,即故之假借字也。汉官掌故,唐官多作掌固。”,“无罅漏”故不可逃也,正是死地
。 七.“穷地”:〈墨子.经上〉:“穷,或有前不容尺也。”;〈墨子.经说下〉
:“或不容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故孙子用“无所往”来定义“穷地”,可说
是恰如其分。且依照孙子“四五一”之章法,则“九地”后本应多出“一地”,故若无“
穷地”那才是不合文理。又“穷地”之定义比任何一地都要惨,因为它之所以不需要“示
之以不活”,那是因为本就“无所往”,如此又岂有“活路”之理,而“死地”则其前尚
有“敌”,故只要击败此敌便可存活,故其严重性尚轻于“穷地”,也因此上文才有“投
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之语。(按:本篇中多“无所往”之语,其
用意即在于为“穷地”之出现预伏一笔,然则“穷地”何以无“应变策略”?盖处“穷地
”之中,“唯”死路而已,又岂有“应变”之可能?故无“策略”也。)
而今本之所以无“穷地”,恐即囿于“九地”之“九”而来,而之所以又保留了“绝
地”,则是因〈九变篇〉尚有“绝地”之故。不过不管其原因是否真如笔者所推测一般,
仍依据竹简补上“穷地”一项。至于既然“四五一”的格局为孙子之文理,且已有“穷地
”一语,则何以又突然冒出一个“绝地”?其理请见下一〈论正〉。
廿一.“是故,
散地,吾将一其志。
轻地,吾将使之偻。
争地,吾将使不留。
交地,吾将固其结。
衢地,吾将谨其恃。
重地,吾将趋其后。
覆地,吾将进其途。
围地,吾将塞其阙。
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散地,吾将壹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偻。争地,吾将使不留
。交地也,吾将固其结。矍(衢)地也,吾将谨其恃。〔重〕地也,吾将趣(趋)其后。
泛地也,吾将进其〔途〕。围地也,吾将塞〔其阙〕。死地...。”
五本所作皆同,作“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属。争地,吾将趋其
后。交地,吾将谨其守。衢地,吾将固其结。重地,吾将继其食。圮地,吾将进其涂。围
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吴子.治兵〉:“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二〉:“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其属。争地,吾将趣
(趋)其后。交地,吾将固其结。衢地,吾将谨其市。重地,吾将继其食。圮地,吾将进
其涂(途)。围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长短经.地形〉:“散地,吾将一其志也。……轻地,吾将使之属也。……争地,
吾将趣其后也。……交地,吾将固其结也。……衢地,我将谨其守也。重地,吾将继其食
也。……汜地,吾将进其途也。……围地,吾将塞其阙也。……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也
。”
〈昭明文选.卷三.张平子〈东都赋〉〉:“洪恩素蓄,民心固结。”李善注引孙子
曰:“吾将固其结也。”
李筌注:“利地必争,益其备也。此筌以‘趋’字为‘多’字。”笔者按:“李筌之
解往往有新意,且往往正确,虽然其此解正与孙子之意背道而驰,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况此句早误矣,又何须深责。”
正文:
竹简由“穷地也”至“散地”之间空缺将近四、五字之空间,不知何故,今亦不便妄
加臆测,故仍从今本作“是故,散地”。而为便于看出竹简与今本之差异,故制二表,〈
表四〉之五本以《曹注本》为代表,而〈表五〉则是有关“九地”的定义、策略总集结,
表如下:
|
《竹简本》残文
|
〈通典.兵十二〉
|
《曹注本》
|
散地
|
散地,
吾将壹其志
|
散地,
吾将一其志
|
散地,
吾将一其志
|
轻地
|
轻地,
吾将使之偻
|
轻地,
吾将使其属
|
轻地,
吾将使之属
|
争地
|
争地,
吾将使不留
|
争地,
吾将趣其后
|
争地,
吾将趋其后
|
交地
|
交地也,
吾将固其结
|
交地,
吾将固其结
|
交地,
吾将谨其守
|
衢地
|
矍地也,
吾将谨其恃
|
衢地,
吾将谨其市
|
衢地,
吾将固其结
|
重地
|
〔重〕地也,
吾将趣其后
|
重地,
吾将继其食
|
重地,
吾将继其食
|
覆地
|
泛地也,
吾将进其〔途〕
|
圮地,
吾将进其涂
|
圮地,
吾将进其涂
|
围地
|
围地也,
吾将塞〔其阙〕
|
围地,
吾将塞其阙
|
围地,
吾将塞其阙
|
死地
|
死地…
|
死地,
吾将示之以不活
|
死地,
吾将示之以不活
|
〈九地篇.表四〉
|
第一段定义
|
第一段策略
|
第六段定义
|
第六段策略
|
〈九变〉策略
|
散地
|
诸侯战其地者,
为散
|
散地则无战
|
|
散地,
吾将壹其志
|
|
轻地
|
入人之地而不深者,
为轻
|
轻地则无止
|
入浅者
|
轻地,
吾将使之偻
|
|
争地
|
我得则利,
彼得亦利者,为争
|
争地则无攻
|
|
争地,
吾将使不留
|
|
交地
|
我可以往,
彼可以来者,为交
|
交地则无绝
|
|
交地也,
吾将固其结
|
|
衢地
|
诸侯之地三属,
先至而得天下之众者,为衢
|
衢地则合交
|
四彻者
|
矍地也,
吾将谨其恃
|
衢地合交
|
重地
|
入人之地深,
背城邑多者,为重
|
重地则掠
|
入深者
|
重地,
吾将趣其后
|
|
覆地
|
行山林、险阻、沮泽,
凡难行之道者,为覆
|
覆地则行
|
|
泛地,
吾将进其途
|
覆地无舍
|
围地
|
所由入者隘,
所从归者迂,
彼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
|
围地则谋
|
背固前隘者
|
围地,
吾将塞其阙
|
围地则谋
|
死地
|
疾则存,
不疾则亡者,为死
|
死地则战
|
背固前敌者
|
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
死地则战
|
绝地
|
|
|
去国越境而师者
|
|
绝地无留
|
穷地
|
|
|
无所往者
|
|
|
〈九地篇.表五〉
由〈表四〉可知竹简之“死地”其策略缺文,故无从比对,而“散地、覆地、围地”
之策略则与诸本所作无异,故亦无论。故今仅将“轻地、争地、交地、衢地、重地”分项
讨论如下:
一.“轻地”:竹简作“吾将使之偻”,何谓“偻”?偻即疾之义,如〈公羊传.庄
公二十四年〉:“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何休注:“偻,疾也;齐人语。”又〈说文解
字.偻〉:“厄也。”段玉裁注:“荀卿书亦两言偻训疾,按此为娄之假借字,娄即屡,
与骤通,骤训数(速),亦训疾。”笔者则认为“偻”确系通假字,不过是通假为“数”
,而“数”又多通假为“速”,此说可由〈论正.七〉之语得证,故“偻”亦训“疾”,
此说与段说殊途同归,亦较段说为合理。因古之通假显少(未见故言显少)有如段说之复
杂者,且“偻”与“数”皆从“娄”,其早期必音近甚或音同,且即便与音无关,古籍因
同偏旁而通假者亦多有之,故可直言“偻”通假为“数”训“速、疾”即可。〈尔雅.释
诂〉:“肃、齐、遄、速、亟、屡、数、迅,疾也。”故段氏亦可仅言偻借为屡,而屡与
数皆训疾,如此则不须多一“骤”之转折,且亦更可服人。又〈战国策.燕策〉:“太子
(燕太子丹)送之(田光)至门,曰:‘丹所报,先生所言者,国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
。’田光俯而笑曰:‘诺!’偻行见荆轲。”今人竟有将此“偻”释为“曲着背”者,确
令人啼笑皆非,此例中田光之所以“偻行”正是要让太子丹知道他不会泄密之故,所以在
他见完荆轲之后,便“自刎而死”以明其节,故非“曲着背”也。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
。而由〈表五〉可见此地之另一策略为“轻地则无止”,“无止”岂不正合“使之偻”之
意,故知今本之误矣。“属”为“连接、连续”之义,“轻地,吾将使之属”实不通也。
故从竹简。(按:笔者本拟改此“偻”为“速”字,然何休明言此齐语也,是以不改。又
属、偻音近,此误或由此而来也。)
二.“争地”:竹简此地作“吾将使不留”,第一段的定义不是说“我得则利,彼得
亦利”吗?那又为何要“吾将使不留(停留)”呢?第一段的策略不也说“争地则无攻”
吗?又为何一“不留”一“无攻”呢?其理甚易明,盖虽“我得则利”,然而“彼得亦利
”也,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仍发生战斗,则必然是以“两败俱伤”的结局收场,
如此自然“不留”、自然“无攻”了,〈地形篇〉:“远形曰:势均,难以挑战,战而不
利。”与此理闇合。而与此相近的“散地”其定义为“诸侯战其地”,而其策略一为“吾
将一其志”,一为“散地则无战”,后者与“争地”之策略“争地则无攻”属于同一性质
,故可将其“吾将一其志”、“吾将使不留”与今本作“吾将趋其后”而其在竹简的位置
则是属于“重地”的策略作一比较;而又须明白的一点是在“九地”中,除“轻、衢、重
”三地之定义指“外地”之范畴外,其余五地(扣除散地)并无确指,亦即此处的“争地
”既可以是属于我方的,也可以是属于敌方的,而由本段开头之“凡为客”一语,则可知
此处的“争地”不是属于我方的,如此则在“战则两伤”的情况下,我实不可与之战,如
此故“不留”也。而“趋其后”与“使不留”虽皆可表“速速离去”之意,然而竹简之“
吾将趋其后”属于“重地”之策略,且“趋其后、使不留”两者之用意有别,故此处仍从
竹简作“吾将使不留”。
三.“交地”:由表可知《通典》此句同竹简,作“固其结”,审另一策略为“交地
则无绝”,何谓“无绝”?“无绝”即“不要与盟友绝交”之意,如〈左传.僖公二十八
年〉:“曹、卫告绝于楚。”之用法即与此同,又“交、绝”本就是两种相反的概念,如
〈管子.宙合〉:“夫名实之相怨久矣,是故绝而无交。”及〈新序.节士〉:“吴有士
曰张胥鄙、谭夫吾,前交而后绝。”皆是其例,故既称为“交地”则其策略自当是“无绝
”也。而竹简此处之策略为“吾将固其结”,何谓“结”?“结”是指“结交”,此处之
“结”自是指“所结交之盟友”,〈荀子.富国〉:“事之以货宝,则货宝殚而交不结。
”即是“结交”之例,故“固其结”就是稳固盟友(邦交)的意思,故李善注误矣。又今
本之“吾将谨其守”,亦误矣,盖此处既云“凡为客”则是“主攻”,如此又何“守”之
有?故知其误,且〈地形篇〉:“我可以往,彼可以来,曰通;通形曰:先居高阳,利粮
道,以战则利。”亦非“谨其守”之言,如此更知今本之误矣。
而由“交、绝”为一相反概念一点观之,则可知何以此处会再冒出一个“绝地”,即
指此“绝地”实是与“交地”相反之地势,其理有二:
壹.“散、争”二地由其“无战、无攻”之应变策略之近似性可见,两者可归为一组
。而“轻、重”二地本就是一对相反之地势,故亦可归为一组。如此则余“交、衢、覆、
围、死”五地,而“衢、覆、围、死”四地又出现于〈九变篇〉中,故余一“交”地,而
〈九变篇〉则多一“绝”地。由此推之,故知此“绝地”就是由“交地”转变而来,故有
“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之语。如此则“散、轻、争、交、衢、重、覆、围、死
、绝”可分为“散、争,轻、重,交、绝”一组,与“衢、覆、围、死”一组,而因“绝
地”之环境远较“交地”严重,又与“重地”有相关之处,即指其皆是“去国越境而师”
一点,故孙子便将“绝地”置于〈九变篇〉:“衢地合交,覆地无舍,围地则谋,死地则
战”之前,与之搭配为“五变”。
贰.由〈黄帝四经.经法.道法〉:“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六韬
.龙韬.兵征〉:“士卒恐惧,气绝而不属。”及〈新序.义勇〉:“夫子绝智伯而去之
三年矣,今返死之,是绝属无别也。”已可看出“绝、属”亦为两相反之概念,而“衢地
”之定义为“诸侯之地三属”,其策略一为“衢地则合交”一为“吾将谨其恃”,此仅以
“合交”与“三属”观之,已可知“绝地”确是由“交地”转变而来之理也,不赘言。
此二理即为笔者对何以〈九地〉、〈九变〉两篇会有“绝地”一语之认知与解释?不
管此解是否即为孙子原意,有一点须阐明的是,〈九地篇〉的“九”非“虚数”,道理很
简单,即仅管此段又多出了“绝地与穷地”(且在笔者的解释不被认同下),然而其第一
段与第六段所阐述的“应变策略”都仅仅是局限于“九地”,故知所谓的“九地”就是指
“散、轻、争、交、衢、重、覆、围、死”此九地,故“九”是“实数”。而孙子之所以
虽在〈九地篇〉定出了“绝地”之义,然而却不“附上”策略,此即明示此“九地”之“
九”绝非“虚数”乃确有所指之理,亦是不愿自坏体例之法;同样的情形亦发生在“散地
”身上,依第一段中“散地”的定义可知,此地绝非“为客”时所可能出现之地势,故第
六段之定义即无“散地”,然此处却又言及其策略,显而易见亦是不愿自坏“九地”体例
之故。(按:此处无定义而有策略者尚有“争、交、覆”三地,然此三地皆是主客适用之
地,与散地之情形不同,故孙子自不可能单为一散地而毁其“九地”之数也。)而孙子将
“绝地”之策略书于〈九变篇〉中,则又是明示〈九地〉、〈九变〉两篇之关系,此谓“
一石二鸟、一箭双雕”之法,亦是妙不可言。(按:系统观论实为笔者一家之言,是是非
非,除非孙子复生,则孰可定夺?不过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读者亦不须对此一家之言太
过在意。)
四.“衢地”:何谓“四彻者”?“四彻”乃明其“合军聚众”之“军众”可由“四
方”调动而来之理。而其既云“合交、诸侯之地三属”故可知此“兵源”既可为其国人亦
可为其邦交国之兵,故所谓“吾将谨其恃”之意即是指要谨慎的对待其所依恃、凭借的力
量,即一为“国人”一为“邦交”,而此处偏重“邦交”。而因其权在我故我“固”,因
其权在他故我“谨”,故今本之“交地”、“衢地”之策略互换便已失其意矣,故不从也
。
五.“重地”:此地之定义为“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故其粮食难以送达,是
情理之常,故有“重地则掠”之策略。然而〈军争篇〉云:“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
,无委积则亡。”;〈作战篇〉云:“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而本篇云“
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运兵
计谋,为不可测。”。如此则似乎今本之“重地,吾将继其食”无误,也因此所以李筌注
云:“馆谷于敌也。‘继’一作‘掠’。”,盖因两意相近也。但若深一层思索,却可知
一理,即正是因为怕敌人“绝我粮道”,故甘脆提出了“重地则掠”此一策略,“以足三
军之食”,然而问题在于若敌方采取“坚壁清野”之策,且因我方“入人之地深,背城邑
多”导致粮食不继,则其势势将使我“军”趋于灭“亡”,如此在两种(因粮于己,因粮
于敌)粮食来源皆告断绝时,必将无法“继其食”。
〈六韬.豹韬.鸟云泽兵〉:“武王问太公曰:‘引兵深入诸侯之地,与敌人临水相
拒。敌富而众,我贫而寡。逾水击之,则不能前;欲久其日,则粮食少。吾居斥卤之地,
四旁无邑,又无草木。三军无所掠取,牛马无所刍牧。为之奈何?’太公曰:‘三军无备
,士卒无粮,牛马无食。如此者,索便诈敌而亟去之,设伏兵于后。’”便是就类似的情
况而论,而其策略则是“索便诈敌而亟去之”,似与竹简之“吾将趋其后”(按:使其军
之后者加紧脚步之意,后者既已加紧脚步则前者自不待言也。“趋”之速度大于行军之“
行”,而小于“走”,亦正合此时之“为客者”之行为。)之策略相似。实则两者略有差
别:两书之情况除“引兵深入诸侯之地”此点相同外,太公的策略其前题乃是“与敌人临
水相拒。敌富而众,我贫而寡。逾水集之,则不能前;欲久其日,则粮食少。吾居斥卤之
地,四旁无邑,又无草木。三军无所掠取,牛马无所刍牧”、“三军无备,士卒无粮,牛
马无食”;而孙子的策略其前题却仅是“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亦即其定义)。由
此可见两书前题之差异,前题有如此之差异,则两者的策略自亦有别。明白了这一点,也
就不会将“索便诈敌而亟去之”轻易的与“吾将趋其后”等同起来。故知“吾将趋其后”
并非是为了“不若则能避之”,何以知之?除此处并无如《六韬》般所假设之前题外,由
此段开头之“凡为客”一句亦可知此是主动出击的策略,而非被动的防御策略,所以其九
地之策略皆以“吾将”二字开头,与第一段之若如何“则”如何之被动性策略迥异,且不
闻〈形篇〉曰:“昔善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
知“趋其后”的真正用意在于:避免在敌境中发生不必要的战斗,亦须避免“危险”(背
人之城邑多,遭遇敌军之机会大,若为偷袭则不可旁生枝节,若为于真正之目的地用兵亦
须避免这种不必要之损失,损失既含实力亦包时间,失时则是失其“趋”之意矣。故此策
略除为避免不必要之损失外,亦为速战速决也。),以保存充足的实力,去完成其“为客
”的真正目的。
所谓“真正目的”此一推论的由来,可由其既“为客”却又“入深”且因而“背城邑
多”一事推出,而由此可见其目的自非其所“背”之“城邑”而是隶属于其所“入深之地
”之某物,或为城邑或为其它。〈孙膑兵法.客主人分〉:“兵有客之分,有主人之分。
客之分众,主人之分少。客负(倍)主人半,然可敌也。”此(按:指这种事实、形势,
而非此句本身。)或即孙子为重地所架构的策略其背后原理的考量所在。而由此亦可知“
趋其后”与“使不留”不仅有“程度”之别,而且还有“用意”之别,况第一段之应变策
略为“重地则掠”,是已将“继其食”之范围限定在“掠”字身上,而今又言“继其食”
则岂非又可包含“因粮于己”等诸种方法,如此则孙子此处所提之策略即不可算是“相对
最佳之策略”,岂不闻〈作战篇〉之语曰:“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
”云云,故知今本误矣,从竹简。
然而读者至此不免有一疑问,即既然此处的策略多与第一段所作同,或者只是换个说
法,则何以又要如此大费周张的铺陈出此一段描述九地策略的段落呢?其理为〈地形〉有
两个“六”即“六形与六败”,而〈九地〉又与〈地形〉分属“势、形”之论,且一刚一
柔,故孙子便又于此处再论述一遍“九地”策略,如此则形成两个“九”,正与〈地形〉
之两个“六”相配,此取“阴阳平衡、合和”之意也。而之所以〈地形〉有两个“六”,
则是因为“地形者,兵之助”的缘故,其说可参〈地形篇.论正.四〉,不赘言,而这也
就是说〈地形篇〉的两个“六”有“异”。由此推之,故知本篇之两个“九”亦应有所“
异”。又由〈表四〉可明显看出,竹简自“交地”至“围地”后皆有一“也”字,是衍文
又或者原本即是如此,已无从考知,而若以句式推之,则此处若不皆无便应皆有“也”字
,今暂从前者。
廿二.“故诸侯之情,殆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诸}侯之请(情):遝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
五本皆作:“故兵之情,围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三略.下略〉:“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夫人
之在道,若鱼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常惧而不敢失道。”
〈孙膑兵法.月战〉:“不得已而战。”
〈庄子.庚桑楚〉:“不得已之类,圣人之道。”
〈黄帝四经.称〉:“圣人不执偃兵,不执用兵;兵者,不得已而行。”
〈黄帝四经.十大经.本伐〉:“道(兵道)之行也,由不得已。由不得已,则无穷
。”
〈墨子.大取〉:“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
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隋唐时期:
〈通典.兵十三〉:“兵之情,围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
正文:
竹简整理小组云:“简文‘侯’上一字已残,似从‘言’,疑是‘诸’字。”此必是
“诸”字无疑,盖由此段起即专论“诸侯”之事,如“不知诸侯之谋者”、“王霸之兵”
、“伐大国”、“威加于敌”等皆是,且〈九地篇〉专论“为客之道”,则焉能不知“诸
侯之情”,故知此处实作“诸侯之情”而非今本之“兵之情”,况若作“兵之情”则既不
承上亦不启下,此又与孙子严谨之文风不类矣,故知其误也。
又“御”不必定是针对“围”,亦有可能是“战、攻”等,故知今本“围则御”亦误
矣。然则何谓“遝”?由〈尔雅.释言〉:“逮,遝也。”郭璞注:“今荆楚人皆曰遝。
”及〈广雅.释诂〉:“遝,赵,及也。”之解释可知“遝”即“逮、及”之义,又〈墨
子.非攻下〉:“今遝夫好攻伐之君,...遝至乎夏王桀。”;〈墨子.迎敌祠〉:“
城之外,矢之所遝,坏其墙,无以为客菌。”;〈墨子.号令〉:“诸有罪,自死罪以上
,皆遝父母妻子同产。”及〈战国纵横家书.十五〉:“愿君遝楚赵之兵未至于梁也,亟
以少割收魏,魏方疑而得以少割为和,必欲之。”亦皆用“遝”字。然以“诸侯之情”观
之,则“遝则御”亦不通?故知此“遝”亦必是通假字。〈方言.卷三〉:“迨、遝,及
也。东齐曰迨,关之东西曰遝,或曰及。”,由此可见“遝、迨”两字音近义通,而“迨
、殆”皆从“台”声,故可通假,〈形篇.论正.十〉对此说亦有所涉及,可参考。故知
所谓“遝则御”即“殆则御”也,“殆”即“危险”之意也。
然则何谓“过则从”?〈左传.宣公十一年〉:“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故
知:从者,即追随、顺从也;过者,即罪过也。〈说文解字.过〉:“度也。”段玉裁注
:“引伸为有过之过。”。又〈说苑.权谋〉:“公(齐景公)曰:‘余有齐国之固,不
能以令诸侯,又不能听,是生乱也。寡人闻之,不能令则从。且夫吴(此时阖闾在位)若
蜂虿然,不弃毒于人则不静,余恐弃毒于我也。’”亦有所谓“不能令(诸侯)则从(诸
侯)”之说。而“殆、不得已、过”、“御、斗、从”岂非都是依其严重性之大小排列而
成之层序,故知今本误矣。
廿三.“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
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
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利。”
三本皆作:“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
能行军;不用乡道者,不能得地利。”,而《会注本》、《孙校本》“豫”作“预”。
征引资料类:
请参〈军争篇.论正.七〉之引文。
正文:
此与〈军争篇.论正.七〉之文全同,故无论。
廿四.“四五者,一不知,非王霸之兵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四五者,一不知,非王霸之兵也。”
三本皆作:“四五者,一不知,非霸王之兵也。”,而《会注本》、《孙校本》“一
不知”作“不知一”。
征引资料类:
缺文。
正文:
“一不知”一作“不知一”,前者之意为“有一样不知道”,后者之意为“不知道一
样”(以上为直译),竹简正作“一不知”,与其意合,且既言“四五者”,则其后若言
“不知一”则是一语病也,故知其误。又此句曹操注:“四五者,谓九地之利害。或曰:
上四五事也。”可谓得其三昧,可惜未如笔者般走火入魔,否则亦不须笔者多言。“四五
”合则为“九”,“九”指的正是“九地”。“四五一”或“五四一”之格局为孙子所常
用,故有“四五者”之言亦属情理中之事,故知所谓“四五”非“相近约略”之数也。(
按:〈孙膑兵法.十问〉:“击此者,三军之众分而为四五,或傅而佯北,而示之惧。”
,此或者方为约略之数也。)
竹简“王霸”今本作“霸王”,从竹简。古“王霸”今作“霸王”正合“词素互易”
之规律,亦即“王霸”为类义词素复合词组。“王”大于“霸”,故置于其前,如〈管子
.五辅〉:“大者欲王天下,小者欲霸诸侯。”;〈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
则以霸。”及〈吕氏春秋.爱类〉:“大者可以王,其次可以霸也。”即是其例。
何谓“王、霸”?〈孟子.公孙丑下〉:“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
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在春秋末年时,除“周王、楚王”外
,称王的尚有“吴王、越王”等;而春秋时又有所谓的“五霸”,如〈荀子.议兵〉:“
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是皆和齐之兵也,可谓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统也
,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是强弱之效也。”而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第一位霸主齐桓公,〈
新序.杂事四〉:“天下诸侯,翕然而归之,为鄄之会,幽之盟,诸侯莫不至焉。为阳谷
之会,贯泽之盟,远国皆来。南伐强楚,以致菁茅之贡;北伐山戎,为燕开路。三存亡国
,一继绝世;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功次三王,为五伯(霸)长,本信起乎柯之盟也。”
这就是齐桓公的霸迹,本来“霸主”是要替“周天子”办事的,也因此“霸主”的称号必
需得到“周天子”的承认才算数。
廿五.“彼王霸之兵:
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
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彼王霸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则其交不{得}合。”
五本皆作:“夫霸王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孙膑兵法.威王问〉:“夫权者,所以聚众也。势者,所以令士必斗也。”
隋唐时期:
〈长短经.伐交〉引孙子曰:“善用兵者,使交不得合。”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五〉:“夫伐大国,则其兵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
。”
正文:
前文言“四五者,一不知,非王霸之兵也”而竹简此处作“彼王霸之兵”,正是文气
贯通之语,因“伐大国”、“威加于敌”本就是用来描述何谓“王霸之兵”的,故用“彼
”字更远胜今本之“夫”字,故从竹简。前文言“衢地则合交”此言“其交不得合”,足
证〈九变篇〉之“衢地合交”确不作“衢地交合”,又〈战国策.秦策〉:“王今已绝齐
,而责欺于秦,是吾合齐秦之交也,国必大伤。”;〈战国策.韩策〉:“秦韩之交可合
也。”则为“合交”之例。又〈军争篇〉有“合军聚众”而本篇亦有“聚三军之众”之语
,故知《御览》之“兵众”误矣。
廿六.“是故,不养天下之交,不事天下之权;
伸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国可拔也,城可隳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是故,不...可拔也,城可隋(隳)也。”
五本皆作:“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信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其城可
拔,其国可隳。”。
征引资料类:
〈商君书.修权〉:“故三王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
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
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隋唐时期:
〈太白阴经.卷一.实有阴经篇〉:“以兵从之,其君可虏,其国可隳,其城可拔,
其众可溃。”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五〉:“是故,不事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伸己之私,威加
于敌。故其城可拔,而其国可隳。”
正文:
“不争”《御览》作“不事”,从之。〈逸周书.武纪解〉:“大国之无养,小国之
畏事;不可以本权失邦家之交,不可以枉绳失邻家之交。”;〈晏子春秋.卷三.八〉:
“是以上不能养其下,下不能事其上;上下不能相收,则政之大体失矣。...是以上能
养其下,下能事其上,上下相收,政之大体存矣。”;〈晏子春秋.卷四.十四〉:“婴
闻傲大贱小则国危,慢听厚敛则民散。事大养小,安国之器也;谨听节俭,众民之术也。
”之用法皆同本文。且此段之意旨在“警告”那些“不事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伸己
之私,威加于敌”者,天下尚有“王霸之兵”可克制他们,这是反面论说,意即孙子欲述
说者,其实是要“劝戒”人们要“事天下之交,养天下之权;不伸己之私,不威加于敌”
,且〈荀子.解蔽〉:“故以贪鄙背叛争权而不危辱灭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之也。”
将“争权”亦列为“必危辱灭亡”者,故“不事天下之交”不应作“不争天之交”。
又《通行本》又有将此段之文意曲解者,其以为孙子所言者乃“王霸之兵”可“不争
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伸己之私,威加于敌”,进而达到“拔其国,隳其城”之目的
,误之极矣!〈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侵大国之地,耗小国之民,故诸侯不欲
其尊;劫人以兵甲,威人以众强,故天下不欲其强。”及〈战国策.秦策四〉:“王若负
人徒之众,材兵甲之强,...,而欲以力臣天下之主,臣恐有后遗。”等已可证此解之
误,不赘言。
然则何故不可“伸己之私而威加于敌”?〈黄帝四经.称〉:“诸侯不报仇,不涤耻
,唯义所在。”又〈火攻篇〉:“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兴军,将
不可以愠用战;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怒可复喜也,愠可复悦也;亡国不可复存也,死
者不可复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之道也。”而本篇又言“诸侯之情...
不得已则斗”也。故“伸己之私”虽可逞一时之快,但却也是后患无穷啊,故不可为也。
又由〈尉缭子.武议〉:“万乘农战,千乘救守,百乘事养。农战不外索权,救守不
外索助,事养不外索资。”及〈银雀山汉简.守法守令十三篇.要言〉:“大国事明法制
、饬仁义,中国以守战为功,小国以事养为安。”可见“事、养”确是昔时兵家所共有之
概念,又据其文意看来,则“交”实小于“权”;而又因“事大、养小”或“事上、养下
”之理,且〈武纪解〉:“大国之无养,小国之畏事;不可以本权失邦家之交”及〈越绝
书.越绝内传陈成恒〉:“(句践)焦唇干嗌,苦心劳力,上事群臣,下养百姓。”亦有
“大养小,小事大;上事,下养”诸语,故知“不事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实应作“
不养天下之交,不事天下之权”。又〈列子.说符〉有:“大国吾事之,小国吾抚之,是
求安之道。若赖兵权,灭亡可待矣。”亦与此语近,故知今本之误,故贾林注:“‘不养
’一作‘不事’。”,是以今即作“不养天下之交,不事天下之权”。(按:〈司马法.
仁本〉:“同患同利,以合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侯。”亦有“比小事大”之语,可参
考。)
又以竹简之残文“可拔也,城可隋(隳)也”推之,则竹简此句或应作“伸己之私,
威加于敌;故国可拔也,城可隳也”与今本之“其城可拔,其国可隳”之配置正相反。且
今本亦多将“其”字释为“威加于敌”之“敌”,实则若此处确有“其”字,则其必指“
威加于敌”之人而非其“敌”者也,此从上文之讨论、上下文之意及十三篇之慎战、不妄
战之思想即可知之,不赘言,故今亦删此二其字,以绝后患。而因由“故诸侯之情”至“
城可隳也”为一段落,意即其语气亦应于此作收,而竹简之语即有此意,故从之。
廿七.“无法之赏,无政之令。”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无法之赏,无正(政)之令。”
五本皆作:“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长短经.禁令〉:“故武侯之军禁有七。”赵蕤注引孙子曰:“无法之悬,无政之
令。”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五〉:“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
正文:
由竹简及〈长短经.禁令〉之引文可知“施、悬”二字实为后人所加,亦未见将两字
作如此用者,故从竹简与〈禁令〉。又竹简之“正”借为“政”,〈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女(汝)何与政令之有?”;〈左传.昭公五年〉:“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
无失其民者也。”及〈墨子.尚贤中〉:“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也。”皆有“政令”之语
,故知竹简之“正”实借为“政”。意即“赏”属于“法”,“令”属于“政”也。(按
:虽无“施法悬令”之语,却有“施令悬法”之说,不过皆是分而言之,《文子》书中即
有此例,可参考。又如〈文子.精诚〉:“悬法设赏而不能移风易俗者”则为“悬法设赏
”之例,但亦无“施法悬政”之语。)
廿八.“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
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害,勿告以利。”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犯三...以害,勿告以利。”
五本皆作:“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
”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管子.五辅〉:“得民之道,莫若利之。”
〈六韬.龙韬.军势〉:“故至事不语,用兵不言。且事之至者,其言不足听也。兵
之用者,其状不定见也。”
〈吕氏春秋.知化〉:“夫患未至,则不可告也;患既至,虽知之无及矣。”
〈黄帝阴符经.强兵战胜演术章〉:“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
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擒之制在气。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恩生于害,害生于恩。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魏晋时期:
曹操注:“犯,用也。言明赏罚,虽用众,若使一人也。”笔者按:“此与笔者之解
异,列此以供参考耳。”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卅五〉:“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
正文:
“犯三军之众”一语之结构与“行军”之结构同。此处用“犯”之理,应即为“犯”
常与“难、隘”等险恶之形势搭配成“犯难、犯隘”诸语之故。然则何谓“犯”?即突破
也,〈左传.襄公十八年〉:“齐侯驾,将走邮棠。太子与郭荣扣马...(齐侯)将犯
之,太子抽剑断鞅,乃止。”之“犯”即解为“突破”。而由“无法、无政”两语亦可知
此法并非常态,而是“随机制变”之“变”。且由此文下接“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
然后生。”亦可证此说无误。故“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之意即是:想要指挥“三军之
众有如一人”般的突破险难,则要“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害,勿告以利”,否则
士卒若争相逃命,则又如何使之“若一人”。
由此可知,以竹简残文“〔犯之〕以害,勿告以利”之意方符合文意,此理除可由下
文之“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一语知之外,亦可由上文之“帅与之登高,去
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发其机”诸语知之,不赘言,故从竹简。又由〈黄帝四经.
经法.道法〉:“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及〈吕氏春秋.听言〉:“功先名,事
先功,言先事。”诸语则可知“犯之以事,勿告以言”一句无误。(按:〈尔雅.释诂〉
:“犯、奢、果、毅、克、捷、功、肩、堪,胜也。”,如此则“犯”有“胜”义,然此
义于此不通,亦不符上下文意,附之于此,以供参考耳。)
廿九.“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芋(宇)之亡地然而后(后)存,陷...。”
五本皆作:“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六韬.虎韬.必出〉:“先燔吾辎重,烧吾粮食,明告吏士,勇斗则生,不勇则死
。”
〈尉缭子.兵教下〉:“兵有五致:为将忘家,逾垠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
胜为下。”
〈荀子.议兵〉:“厄而用之,得而后功之,功赏相长也。”
〈吕氏春秋.爱士〉:“凡敌人之来也,以求利也。今来而得死,且以走为利。敌皆
以走为利,则刃无与接。故敌得生于我,则我得死于敌;敌则死于我,则我得生于敌。夫
得生于敌,与敌得生于我,岂可不察哉?此兵之精者。存亡死生,决于知此而已矣。”
两汉时期:
〈史记.淮阴侯列传〉:“诸将效首虏,毕贺,因问信(韩信)曰:‘兵法:“右倍
(背)山陵,前左水泽。”今者将军令臣等反背水阵,曰破赵会食,臣等不服。然竟以胜
,此何术也?’信曰:‘此在兵法,顾诸君不察耳。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
亡地而后存。”且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此所谓驱市人而战之,其势非置之死地,使人
人自为战;今予之生地,皆走,宁尚可得用之乎!’诸将皆服曰:‘善。非臣所及也。’
”
〈汉书.韩信传〉引兵法曰:“陷之死地而后生,投之亡地而后存。”
魏晋时期: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张飞卒后,领司隶校尉。”裴松之注引〈蜀记〉曰
:“时主亦当惜其器用,必不投之死地也。”
〈抱朴子.内篇.论仙〉:“投之死地,孤魂绝域,暴骸腐野。”
隋唐时期:
〈管子.兵法〉:“深入危之,则士自修。”房玄龄注:“深入敌国其处又危,所谓
置之死地,故士自修以求生也。”
〈长短经.时宜〉、〈利害〉皆引兵法曰:“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
〈长短经.利害〉引孙子曰:“陷之死地而后生,投之亡地而后存。”
〈太白阴经.卷二.作战篇〉:“夫战人者,自斗于其地则散,投之于死地则战。”
〈阴符经.强兵战胜演术章〉:“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
恩。”李筌注:“谋生者,必先死而后生;习死者,必先生而后死。鹖冠子曰:不死不生
,不断不成。孙武曰:投之死地而后生,致之亡地而后存。吴起曰:兵战之场,立尸之地
,必死则生,幸生则死。恩者,害之源;害者,恩之源。”
正文:
由诸资料引文可知,此句有“投之、置之、陷之、芋之”诸例,而由竹简可知后句作
“陷之死地然后生”,今从之。审〈势篇〉有:“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实虚是也。”
此用“投”字,而本篇则有:“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
也...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则皆用“投之”一语,故暂从今本作:“投之亡地然
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马王堆帛书《易之义》:“柔而不狂(枉),然后文而能胜
也;刚而不折,然而后武而能安也。”,此例正与本例同,即一作“然后”,一作“然而
后”。〈谋攻篇.论正.四〉竹简作:“有(又)三月然...。”而今本作“又三月而
后已。”,然则审下文有“然后能为败为胜”,而〈作战篇〉则有“费日千金,然后十万
之师举矣。”,其亦皆用“然后”一语,故今亦皆作“然后”。
三十.“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败为胜。
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并力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事。”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于害,然后(后)能为败为...。...□□将,此胃(
谓)巧事。”
《曹注本》、《武经本》作:“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
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是谓巧能成事。”,《会注本》余同此异,作:“在于顺详
敌之意...此谓巧能成事者也。”,《孙校本》余同此异,作:“在于顺佯敌之意。”
,而《四库本》“并敌一向”作“并力一向”。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昭明文选.卷四三.孙子荆〈为石仲容与孙皓书〉〉:“并敌一向,夺其胆气。”
李善注引《孙子兵法》曰:“并敌一向,千里杀将。”
〈昭明文选.卷四四.钟士季〈檄蜀文〉〉:“蓄力待时,并兵一向。”李善注引《
孙子兵法》曰:“并敌一向,千里杀将。”
正文:
今本“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竹简复原后应作“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败为〔
胜〕”,“为败为胜”应即是“使败为胜”,亦即“转败为胜”之意。又“佯”一作“详
”,是通假现象,如〈史记.齐太公世家〉:“桓公之中钩,详(佯)死以误管仲。”;
〈史记.田叔列传〉:“武帝闻之,以为任安为详邪。”〈集解〉注引徐广曰:“佯,或
作‘详’也。”及〈史记.苏秦列传〉:“于是乎详僵而弃酒。”〈索隐〉注云:“详,
音羊。详,诈也。”即是其例。此句曹操注:“佯,愚也。或曰:彼欲进,设伏而退;彼
欲去,开而击之。”不知“佯”释为“愚”所据何来?一说“顺详”即“审详”,实则“
顺”本可训“通”,如〈淮南子.主术〉:“是故,若重为惠,若重为暴,则治道通矣。
”高诱注:“通,犹顺也。”,故“顺详敌之意”即“通详敌之意”也。而此句非如此解
则其意不通,若作“故为兵之事,在通详敌之意”(指此解)则与下文之“并力一向,千
里杀将”一语贯通,岂不闻〈实虚篇〉:“知战之日,知战之地,千里而战。”,故此句
之大意即是指因我方能确知(通详)敌人之意图,故能“并力一向,千里杀将”也。
又“并力一向”一作“并敌一向”,后者必误,其理甚明,一言以蔽之:〈实虚篇〉
:“故善将者,形人而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而为一,敌分而为十,是以十击一也。
...寡者,备人者也;众者,使人备己者也。...夫兵形象水:水行,避高而走下;
兵胜,避实而击虚。故水因地而制行,兵因敌而制胜。兵无成势,无恒形,能与敌化,之
谓神。”如此又岂能“并敌一向”,又既“并敌一向”则其实力势将大增,如此则胜败尚
未可知,又岂能保证能“千里”“杀将”,故知其误。又今本“此谓巧能成事者也”曹操
注:“是成事巧者也。一作是谓巧攻成事。”,而竹简则作“此谓巧事”正与上文之“此
谓将军之事”之句式同(按:此二句正为互证,非笔者循环论正也。),故从之。又何谓
“巧”?〈墨子.鲁问〉:“利于人谓之巧。”又〈六韬.龙韬.军势〉:“善战者,见
利不失,遇时不疑。失利后时,反受其殃。故智者,从之而不失;巧者,一决而不犹豫。
是以疾雷不及掩耳,迅电不及瞑目。赴之若惊,用之若狂;当之者破,近之者亡,孰能御
之。”此语之“一决而不犹豫”又正合“并力一向,千里杀将”一语,故云“巧事”也。
卅一.“是故,政举之日,无通其使;励于廊上,以诛其事。”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是故,正与(举)...其使,厉(励)于郎(廊)上,以诛其事
。”
四本皆作:“是故,政举之日,夷关折符,无通其使,厉于廊庙之上,以诛其事。”
,而《孙校本》“厉”字作“励”。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尉缭子.战威〉:“励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爵列之等、死丧之亲、民之所
营不可不显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营而显之,田禄之实,饮食之亲,乡里相劝
,死丧相救,兵役相从,此民之所励也。”
隋唐时期:
杜牧注:“厉,揣厉也。言廊庙之上,诛治其事,成败先定,然后兴师。一本作‘以
谋其事’。”
正文:
今本“政举之日”竹简作“正与之日”。与、举古通,如〈周易.象上传〉虞注:“
与,谓举也。”及〈周礼.师氏〉注:“故书举为与。”杜子春云:“当为与”即为其例
。而“正、政、整、征”诸字则常相通假,不赘言。
又今本“夷关折符”一语,仅以构句之法而言,其并无误。〈周礼.地官.司徒下〉
:“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
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及〈周礼.秋官.司寇〉:“道路用旌节,门关用符
节,都鄙用管节,皆以竹为之。”即有“门关用符节”之语。然则本书何故删之?其理有
二:
一.竹简中有完整下半简的仅有两枚,一为编号“一二二”其有十六字,一为编号“
一二五”其有十五字,今以十六字估计之,而简号“一三三”之简其上半简完整,即“其
使,厉于郎(廊)上”一简,且简号“一三二”残余“{里杀}将,此胃巧事,是故正与
”十一字,但不知其中编绳位于何字之上,可能是“里”也可能是“千”等,今仅以“里
”上视之,则十六扣除十一,共剩五字,再扣除“无通”二字,则仅余三字;而若以十五
字计之,则仅余二字。以后者而言,不可能有“夷关折符”句,此为旁证。
二.此句梅尧臣注曰:“夷,灭也;折,断也。举政之日,灭塞道梁,断毁符节,使
不通者,恐泄我事也。”而张预注曰:“庙算已定,军谋已成,则夷塞关梁,毁折符信,
勿通使命,恐泄我事也。彼有使来,则当纳之。故下文云:‘敌之开阖,必亟入之。’”
,然而不管是“灭塞道梁”或“夷塞关梁”,其意皆与下文之“敌人开阓(市门)”一意
不合,盖因此皆为打草惊蛇之举也。且“夷”字未见有训为“塞”者,或即由〈左传.成
公十六年〉:“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之类而来,然塞是填塞之义,而夷则是铲平之义
,故“夷、塞”二字并不可互训,如此则此句不应有“塞”义出现。而今为方便论述起见
,故将笔者所知之“夷”字所有可能通假之例列之于下:(按:填塞、铲平,其结果皆是
使其所施动之处变“平”,然其所用方法则恰恰相反,故不可互训也。)
〈说文解字.夷〉:“东方之人也。”段玉裁注:“〈节南山〉〈桑柔〉〈召旻〉传
皆曰:‘夷,平也。’此与君子如夷有夷之行降福。〈孔夷〉传:‘夷,易也。’同意,
夷即易之假借也,易亦训平,故假夷为易也。〈节南山〉一诗中,平易分释者,各依其义
所近也。〈风雨〉传曰:‘夷,悦也’者平之意也。〈皇矣〉传曰:“夷,常也。”者谓
夷即彝之假借也。凡注家云夷伤也者,谓夷即痍之假借也。《周礼》注:‘夷之言,尸也
。’者,谓夷即尸之假借也;尸,陈也,其他训释皆可以类求之。”;〈汉书.诸侯王表
〉:“自幽、平之后,日以陵夷。”颜师古注:“陵夷,言如山陵之渐平。夷,谓颓替也
。”;〈国语.晋语九〉:“吾不幸有疾,不夷于先子,不德而贿。”此“夷”为“平、
齐”之义;〈国语.晋语三〉:“君亲止,汝不面夷,而罪四也。”之“夷”为“伤”之
义(按:此“夷”实假为“痍”,〈说文解字.痍〉:“伤也。”段玉裁注:“〈成.十
六年〉:‘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公羊传》:‘败者称师,
楚何以不称师?王痍也。王痍者何?伤乎矢也。’按:《周易》:‘夷,伤也。’,《左
传》察、夷、伤,皆假夷字为之。”又〈说文解字.瘢〉:“痍也。”段玉裁注:“按古
义伤处曰瘢,今义则少异。”。),如〈国语.晋语九〉:“夷请无筋无骨,无面伤,无
败用,无陨惧,死不敢请。”而〈左传.僖公元年〉所载之地名“夷仪”者,〈公羊传.
僖公元年〉则作“陈夷”,此亦可视为“夷、陈”相通之例。
然而由上引诸义之“颓替、伤、陈、常、悦、平、易”中,仅有“陈”字可为之解,
而“陈关折符”更是打草惊蛇之举,故“夷关折符”一句实不可通。审〈晏子春秋.卷七
.七〉:“公悦,使有司宽政,毁关去禁,薄敛已责,公疾愈。”有“毁关”之说,然而
此举乃是为了使“县鄙之人,入从其政”不致被“暴征其私”而来,与本文之意无涉。又
〈孟子.尽心下〉:“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既如此,则“
夷关折符”一举更不可解了。
据此二点,故今删“夷关折符”一句。
又厉、励,古今字。今从今字作“励”,〈六韬.龙韬〉有〈励军〉篇,而《吴子》
有〈励士〉篇,今亦皆作“励”矣。又“廊庙”为类义词素复合词组,而因此数句皆四字
一句,且竹简正单作“廊”,故知今本“廊庙”之误。而由此亦可知出师时之“励士”是
在“廊上”而非在“庙上”或“庙中”,何谓“廊”?〈汉书.窦婴传〉:“所赐金,陈
廊庑下。”颜师古注:“廊,堂下周屋也。庑,门屋也,音侮。”。
然则何谓“庙”?〈说文解字.庙〉:“尊先祖貌也。”段玉裁注:“古者庙以祀先
祖,凡神不为庙也,为神立庙者,始三代以后。”而〈计篇〉有“庙算”之语,〈国语.
越语下〉则言:“夫谋之廊庙,失之中原,其可乎?”与“庙算”之事合,而其除为“谋
算之所”外,尚可作为如〈左传.闵公二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之“
受命之所”,即指“将受命于军”之场所正在“庙”中,而以兵书为例,则有〈吴子.图
国〉:“于是文侯身自布席,夫人捧觞,醮吴起于庙,立为大将,守西河。”;〈尉缭子
.将令〉:“将军受命,君必先谋于庙,行令于廷,君身以斧钺授将曰:‘左右中军皆有
分职,若逾分而上请者死。军无二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及〈六韬.
龙韬.立将〉:“武王问太公曰:‘立将之道奈何?’太公曰:‘凡国有难,君避正殿,
召将而诏之曰:“社稷安危,一在将军。今某国不臣,愿将军帅师应之。”将既受命,乃
命太史钻灵龟,卜吉日。斋三日,至太庙以授斧钺。君入庙门,南面而立;将入庙门,北
面而立。君亲操钺,持首,授将其柄,曰:“从此上至天者,将军制之。”’”。
又由杜牧注可知“以诛其事”一作“一谋其事”,然“以诛其事”此句实上接“励于
廊上”而来,即“□□□□,以□(动词)其□(名词)”之句式,而若作“谋”则不通
矣,盖因“励于廊上”与“以谋其事”两者并无关连也,故知其误。或者此误之来,正在
于衍“廊上”为“廊庙之上”,且不明“以诛其事”之意,再加上“诛、谋”皆从“言”
部,故又由“庙”而引出“谋”义也。
卅二.“敌人开阓,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适(敌)人开阓,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决战事。”
五本皆作:“敌人开阖,必亟入之,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践墨随敌,以决战事。”
征引资料类: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一〉:“践墨循敌,以决战事。”
正文:
竹简“敌人开阓”今本作“敌人开阖”,今本误。盖此处仅有“开”义,而无“阖”
义,故有“必亟入之”之语。何谓“阓”?〈说文解字.阓〉:“市外门也。”段玉裁注
:“薛综〈西京赋〉注曰:‘阛,市营也;阓,中隔门也。’刘陆〈蜀都赋〉注曰:‘阛
,市巷也;阓,市外内门也。’崔豹《古今注》曰:‘市墙曰阛,市门曰阓。’”(按:
即〈昭明文选.卷二.张平子〈西京赋〉〉:“尔乃廓开九市,通阛带阓。”薛综注:“
廓,大也。阛,市营也。阓,中隔门也。崔豹《古今注》曰:‘市墙曰阛,市门曰阓。’
善曰:九市已见〈西都赋〉,《苍颉篇》曰:‘阛,市门,胡关切。’”与〈昭明文选.
卷四.左太冲〈蜀都赋〉〉:“阛阓之里,技巧之家。”刘陆注:“阛,市也。阓,市外
内门也。”)又五代.马缟《古今注》:“阛者,市墙也。阓者,市门也。”,故知“阓
”即“市门”,而古时之市,必建于城邑内之中间位置,且其大小亦必须与城邑相称。故
此处以“开阓”为喻,自有其用意,且亦合“必亟入之”之语,故从之。(按:补充一资
料即〈昭明文选.卷六.左太冲〈魏都赋〉〉:“廓三市而开廛...设阛阓以襟带。”
李善注:“《周礼》:‘大市,日昃而市;朝市,朝时而市;夕市,日夕而市。’此三市
之谓也。...《易》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人,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孟子》曰:‘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以备参考。)
又何谓“微与之期”?“微”即“无”也,其例如〈论语.宪问〉:“微管仲,吾其
被发左衽矣。”,属假设语气。又陈皞注:“‘践墨’一作‘ 墨’。”,两字皆从“戋
”,此或即两种版本之由来。然则何谓“ 墨随敌”、“践墨随敌”或“践墨循敌”?此
意笔者亦不明,曹操注:“行践规矩,无常也。”李筌注:“墨者,出道也。出迟道而从
之恐不及。”贾林注:“ ,除也。墨,绳墨也。随敌计以决战事,惟胜是利,不可守以
绳墨而为。”王皙注:“践兵法如绳墨,然后可以顺敌决胜。”,可参考。
卅三.“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版本资料类:
《竹简本》作:“是故,始如处...。”
五本皆作:“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史记.田单列传〉:“夫始如处女,适(敌)人开户;后如脱兔,适(敌)不及距
。”〈集解〉注云:“魏武帝曰:‘如女示弱,脱兔往疾也。’”〈索隐〉注云:“言克
敌之后,卷甲而趋,如兔之得脱而走疾也。敌不及距者,若脱兔忽过,而敌忘其所距也。
”
隋唐时期:
〈北堂书钞.武功部.谋策〉:“始如处女,后如脱兔。”
〈昭明文选.卷九.潘安仁〈射雉赋〉〉:“来若处子,去如激电。”李善注误引《
司马兵法》曰:“始如处女。”
〈长短经.掩发〉:“故曰: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距。”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一〉:“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正文:
前文既言“无通其使”,既言“以决战事”,则此句之比喻自是指因我“始如处女”
故敌人不加以戒备而“开户”;而之所以用“后如脱兔”来形容,乃因“兔”本为温驯之
动物,其一般状态即是静,故人不虞有他,至其“脱逃”却又迅速非常,使人“来不及”
“阻挡”,故以“脱兔”(静而动速)对“处女”(静而动缓)。故此意决非所谓“克敌
之后,卷甲而趋,如兔之得脱而走疾也”,且既已“克敌”,则又何须“卷甲而趋”,怪
哉!
又距、拒古今字,如〈孙膑兵法.客主人分〉:“退敢物(刎)颈,进不敢距(拒)
敌者,其故何也?势不便,地不利也。”;〈孟子.告子下〉:“距人于千里之外。”;
〈楚辞.九叹.惜贤〉:“妄周容而入世兮,内距闭而不开。”;〈史记.齐太公世家〉
:“桓公之中钩,详死以误管仲。已而载温车中驰行,亦有高、国内应,故得先入立,发
兵距鲁。”及〈说苑.政理〉:“毋迎而距也,毋望而许也;许之则失守,距之则闭塞。
譬如高山深渊,仰之不可极,度之不可测也。”之“距”实皆用“拒”义。而“敌不及拒
”之“拒”即表“阻挡”之义也,故取“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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