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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篇序
作者:黄朴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在本书问世前,世传有三种十三篇篇序。分列如下:(按:以下各篇篇名皆以《论正

本》之篇名为准。)

第一种:出现于竹简篇题木牍。

此由上节之〈表二〉即可见其大概,而以今日之资料实无法将其复原,且亦无此

必要。而此篇题木牍之篇序所带来的最大启示,即是:今本《孙子兵法》之十三篇序并非

就一定是原本篇序。

第二种:为通行之篇序。

〈计〉第一,〈作战〉第二,〈谋攻〉第三,〈形〉第四,〈势〉第五,〈实虚

〉第六,〈军争〉第七,〈九变〉第八,〈行军〉第九,〈地形〉第十,〈九地〉第十一

,〈火攻〉第十二,〈用间〉第十三。

第三种:见于日本。

此种篇序与第二种之差异仅在于将〈火攻〉篇置于〈用间〉篇之后。

  其中之第二种,十家注中有三家曾对其篇序作过解释,即李筌、王皙、张预三人,然

其说未免牵强,实难以令人信服。而此三人之所以对十三篇篇序之义加以发挥解释,其背

后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即在于:世传之十三篇篇序并无太大的差异。因此这三家便认定第二

种篇序即为原本之篇序,以致有此诸说。而今日竹简之篇题木牍固不能直接否定此篇序之

“正统性”,然而亦已证明世传之篇序并非“唯一可能是原始篇序”一事。今人因有幸得

睹竹简之面目,故自不比古人般仅闻其一不见其二;然若以此非议古人,实亦有所不忍,

故笔者并不打算对三位前人之解说加以驳斥。今仅以笔者主观之看法,对笔者认为的“可

能是”原始十三篇篇序的看法略论于下,而此亦即本书之十三篇篇序之由来也。

  笔者将十三篇依文意分为五大系统,而此说之由来即是由对〈计篇〉之“经之以五…

…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领悟而来,故此五大系统即分别叫作“道

系统”、“天系统”、“地系统”、“将系统”、“法系统”。而此五大系统中,除“道

系统”仅以〈计篇〉为构成因子外,其余四系统则皆各由三篇构成。今制〈表三〉如下:

(按:以下所论,皆笔者主观之看法,故无所谓合不合孙子原意之说。)

  “道系统”:〈计〉,此系统置于表中之位,以示其统领、贯通诸系统之意。

  “天系统”:〈形〉天位、〈势〉地位、〈实虚〉人位。置于表右之位。

  “地系统”:〈地形〉天位、〈九地〉地位、〈九变〉人位。置于表左之位。

  “将系统”:〈谋攻〉天位、〈行军〉地位、〈军争〉人位。置于表上之位。

  “法系统”:〈用间〉天位、〈作战〉地位、〈火攻〉人位。置于表下之位。

  依次解说其构成原因如下:

  一.“道系统”:

  此系统之所以由〈计〉单独构成,即因“道”为一之故。今为避免繁琐之说解,故仅

引古人对道之论述有代表性者如下,以为其证:〈道德经.二十二章〉:“圣人执一,以

为天下牧。”;〈道德经.三十九章〉:“昔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

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道德经.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

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黄帝四经.十大经.雌雄

节〉:“一者,道其本也。”;〈韩非子.扬榷〉:“道无双,故曰一。”。此诸理亦可

由〈计篇〉中之“道者”仅以“令民与上同意者也”一项构成即可知之;又〈计篇〉之文

章结构,以“兵者,国之大事也。”始,后即带入主题“经之以五,校之以计,以索其情

”,此后又言“道者”,如此则是“先计后道”。又篇尾以“诡道”及“庙算”收尾,是

“先道后算”。故可见“先计后道、先道后算”两者正构成二个环,一即“五大系统”之

环,一即“道系统”之环。〈说文解字.一〉:“惟初太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

万物。”。

  二.“天系统”:

  五大系统中,除“道系统”外,其余四大系统皆由三篇组成,而在探索之时,笔者无

意中发现每三篇皆有“天、地、人”三极(按:极,栋之义。其意即指此三者乃宇宙之栋

梁也。)之别,故有所谓“天位、地位、人位”之说,审马王堆帛书《周易》之三才排列

亦为“天、地、人”且〈道德经.二十五章〉之“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国中有四

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及〈管子.五行〉:“天道以

九制,地理以八制,人道以六制。”亦皆是“天、地、人”之层序,由此可见古时三极之

先后次序即是“天、地、人”。

  本系统,〈形篇〉居天位第一,乃因“形生势”之故,如〈管子.形势〉:“〈形势

〉第二。”房玄龄注:“自天地以及万物,关诸人事,莫不有形势焉,夫势必因形而立。

故形端者,势必直;状危者,势必倾。触类莫不然,可以一隅而反。”即主此说。又〈形

〉、〈势〉二篇以相同(按:《论正本》为相同,而《通行本》为类似。)之句式结尾,

正表此二篇之密不可分。而事实上,此理从“形、势”二字日后复合为“形势”一词亦可

得知。

  〈势〉居〈实虚〉之前,其理为〈势〉中有言“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斗众如斗

寡,形名是也。三军之众,可使毕受敌而无败,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投卵,实虚

是也。”此是将“奇正”置于“实虚”之前,而〈势〉之内容本以“奇正”为主,故此篇

先于〈实虚〉,〈唐李问对.卷中〉:“太宗曰:‘朕观诸兵书,无出孙武。孙武十三篇

,无出虚实。夫用兵识虚实之势,则无不胜焉!今诸将中,但能言避实击虚,及其临敌,

则鲜识虚实者。盖不能致人,而反为敌所致故也。如何?卿悉为诸将言其要。’靖曰:‘

先教之以奇正相变之术,然后语之以虚实之形可也。诸将多不知以奇为正,以正为奇,且

安识虚是实、实是虚哉!’...靖曰:‘...苟将不知奇正,则虽知敌虚实,安能致

之哉?臣奉诏但教诸将以奇正,然后虚实自知焉。’”此谈中,李靖所论即为此理。

  〈势篇〉:“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无竭如河海。终

而复始,日月是也;死而复生,四时是也。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

,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

,不可胜穷也。奇正还相生,如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其所言之次序为“日月、四时、

五行、奇正”,而〈实虚篇〉:“夫兵形象水:水行,避高而走下;兵胜,避实而击虚。

故水因地而制行,兵因敌而制胜。兵无成势,无恒形,能与敌化,之谓神。五行无恒胜,

四时无常立;日有短长,月有死生。”所言之次序则为“实虚、五行、四时、日月”,此

是两篇为同一系统之明证,亦是孙子将〈势篇〉置于〈实虚篇〉前之伏笔。〈孙膑兵法.

奇正〉:“天地之理:至则反,盈则败,〔日月〕是也。代兴代废,四时是也。有胜有不

胜,五行是也。”此亦是“日月、四时、五行”之说,非巧合也。

  又凡此“人位”之篇章,必有两个特点:一为“利、危或利、害”,一为“变”。〈

实虚篇〉处“人位”,〈实虚篇〉:“能使敌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不得至者,害之也

。”此为“利、害”之例,而《论正本》〈实虚篇〉虽无“变”字,然却仍存其“变”之

义,所谓“变”包含两义,一指“变化、转变”一指“变通、应变”,而孙子皆以一“变

”字统言之。〈实虚篇〉:“寡者,备人者也;众者,使人备己者也。...兵无成势,

无恒形,能与敌化,之谓神。五行无恒胜,四时无常立;日有短长,月有死生。”其“化

”与“变”为类义词,而其“无成势、无恒形、无恒胜、无常立、短长、死生”皆是所谓

“变”也。〈司马法.用众〉:“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孙膑兵法

.积疏〉:“众胜寡...〔众故众〕之,寡故寡之...众寡相〔为变〕...毋以众

当众,毋以寡当寡...〔众寡〕相当...(敌)〔众故可寡〕。”此皆可为证。(按

:除“人位”皆有“利、危或利、害”齐言之例外,尚有〈作战篇〉之“故不尽知用兵之

害,则不能得用兵之利矣。”及〈九地篇〉之“犯之以害,勿告以利。”两例,然此二句

与人位之句例不同,其异可参〈九变篇.论正.五〉,即可知之,不赘言。)

  又〈六韬.犬韬.武锋〉:“武王问太公曰:‘凡用兵之要,必有武车骁骑,驰阵选

锋,见可则击之。如何而可击?’太公曰:‘夫欲击者,当审察敌人十四变,变见则击之

,敌人必败。’武王曰:‘十四变可得闻乎?’太公曰:‘敌人新集,可击。人马未食,

可击。天时不顺,可击。地形未得,可击。奔走,可击。不戒,可击。疲劳,可击。将离

士卒,可击。涉长路,可击。济水,可击。不暇,可击。阻难狭路,可击。乱行,可击。

心怖,可击。’”;〈吴子.料敌〉:“武侯问敌必可击之道。起对曰:‘用兵必审敌虚

实而趋其危。敌人远来新至,行列未定,可击。既食,未设备,可击。奔走,可击。疲劳

,可击。未得地利,可击。失时不从,可击。涉长道,后行未息,可击。涉水半渡,可击

。险道狭路,可击。旌旗乱动,可击。阵数移动,可击。将离士卒,可击。心怖,可击。

若凡此者,选锐冲之,分兵继之,急击勿疑。’”,读者不难从此中看出两书相似之处,

〈武锋〉言“当审察敌人十四变,变见则击之”,而〈料敌〉则言“必可击之道...用

兵必审敌虚实而趋其危”,此是“实虚”与“变”之连系也。又〈军争篇〉言:“无邀整

整之旗,无击堂堂之阵,此治变者也。”,“无邀、无击”亦是所谓“变”也。

  “地系统”:

  〈形〉在〈势〉前,此为“天系统”之理,亦为“地系统”之理。〈便宜十六策.治

军〉:“不知九地之便,则不知九变之道。”此是〈九地〉置于〈九变〉前之理。又〈吴

子.料敌〉:“武侯谓吴起曰:‘今秦胁吾西,楚带吾南,赵冲吾北,齐临吾东,燕绝吾

后,韩据吾前。六国兵四守,势甚不便,忧此奈何?’”此有“势”“便”之言,与〈治

军〉之语参,故可知〈九地〉即指“九种地势”。〈势篇〉:“治乱,数也;勇怯,势也

;强弱,形也。”而〈九地篇〉云:“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九地篇〉中

“无所往”之语数见,故知此是其主旨之一,今“勇怯”既归属于“势”,而“无所往”

之用即为“勇”,故知〈九地〉所指确即“九种地势”也。

  〈地形〉由“六形、六败”组成,而〈九地〉由“九地、九地”组成。所谓“六”,

“阴柔”之数也,〈说文解字.六〉:“《易》之数,阴变于六,正于八。”段玉裁注:

“此谓六为阴之变,八为阴之正也。与下文七、九一例。”。所谓“九”,“阳刚”之数

也,〈说文解字.九〉:“《易》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形篇〉:“称胜者

战民也,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隙,形也。”此以“柔水”喻“形”;〈势篇〉:“故善战者

战民也,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势也。”此以“刚石”喻“势”。〈九地篇〉:“刚柔皆

得,地之理也。”,此即〈地形〉之“六”、〈九地〉之“九”之由来。

  〈九变篇〉:“凡用兵之法:绝地无留,衢地合交,覆地无舍,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令有所不行。故将通于九变之

利,知用兵矣。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变之术,虽

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此“变”也,〈九变篇〉:“是故,智者之虑,必杂于利害

。杂于利,故务可伸;杂于害,故患可解也。”此“利、害”也,故居“人位”。

  〈列子.天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无形埒,易变

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

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为人;故天地含精,万物化生。”,“九变”者

,“绝地无留,衢地合交,覆地无舍,围地则谋,死地则战。途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

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也;“复变而为一”者“君令有所不行”也。〈地形篇〉:“

知此而用战者,必胜;不知此而用战者,必败。故战道必胜,主曰无战,必战可也;战道

不胜,主曰必战,无战可也。”,此正所谓“君令有所不行”也,亦是两篇同属一系统之

证。

  〈地形〉取“地”字,“九变”取“九”字,故成“九地”,故〈九地〉居于其中之

“地位”。〈地形篇〉以“通形”为始,〈九地篇〉以“穷地”为终,〈九变篇〉以“九

变”为始,以“复变而为一”为终,是“一阖一辟”之理;〈周易.系辞上传〉:“阖户

谓之坤,辟户谓之干。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又〈周易.系辞下传〉: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故“地系统”真可谓之“如环之无端,孰能穷之?

”矣。

  “将系统”:

  〈谋攻篇〉:“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胜。知众寡之用,胜。上下同欲

,胜。以虞待不虞,胜。将能而君不御,胜。此五者,胜之道也。”,〈用间篇〉:“故

明主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

,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者。”,此两者一为“先知”之论,一为“先知”之语,故两

者皆置于“天位”。〈谋攻篇〉:“故兵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

;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此与〈地形篇〉:“故兵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

,胜乃可全。”之句式同,而数〈谋攻篇〉:“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

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守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则“十、五

、倍、敌、少、不若”之数正为“六”,〈地形篇〉岂不亦有“六形、六败”之论,故知

〈谋攻篇〉必居“天位”也。但照说“地系统”之照应应是“天系统”,“将系统”之照

应应是“法系统”,如此则何以“地系统”照应的却是“将系统”(按:指其“六”、“

故知彼知己”等。)?盖“天”虚“地”实,“将”实“法”虚,故以实应实也!

  〈军争篇〉:“军争为利,军争为危。...无邀整整之旗,无击堂堂之阵,此治变

者也。”,一为“利、危”,一为“变”,故居于“人位”。

  〈行军篇〉:“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降无登:此处山之军也。敌若

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汭,令半渡而击之,利。欲战,无附水而迎客;

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也。绝斥泽,唯亟去无留;交军斥泽之中,依水草而

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陆上之军也。凡四军之

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处军”,处于“地”也,故置于“地位”。“黄帝”,

中央之帝也,故置之于居中之“地位”。“处山之军、处水上之军、处斥泽之军、处陆上

之军”此“四军”也。〈谋攻篇〉:“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此“四兵”也。〈军争篇〉:“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溃,此治气者也。以治待

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无邀整整之

旗,无击堂堂之阵,此治变者也。”,“治气、治心、治力、治变”此“四治”也。其内

容之范畴亦相近,故合之为“将系统”,〈计篇〉云:“四曰将”也。

  “法系统”:

  〈实虚篇〉:“形兵之极,至于无形;则深间弗能窥也,智者弗能谋也。”,此是“

深间”对“智者”。〈谋攻篇〉有“五知胜”,而〈用间篇〉有“五间”,故置〈用间篇

〉于“天位”。

  〈用间篇〉:“唯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

者也。”,故〈作战〉次〈用间〉。盖所谓“作”有“始”之义,如:〈左传.昭公十八

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

作乎?’”;〈左传.成公元年〉:“为齐难故,作丘甲。”;〈左传.成公五年〉:“

我在,故栾氏不作。”;〈左传.庄公十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

,故克之。”;〈楚辞.天问〉:“荆勋作师,夫何长?”;〈楚辞.九章.惜诵〉:“

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忽谓之过言。”,此诸“作”即有“始”义。又〈春秋.宣公十五年

〉:“初税亩。”《谷梁传》:“初者,始也。古者什之,藉而不税。”;〈尔雅.释诂

〉:“俶,始也。”又“俶,作也。”;〈诗.駉〉毛传:“作,始也。”,“初、叔(

俶)、卒(猝)、乍(作)”四字音近,故义通也。

  又“作”又有“动”义,以《黄帝四经》为例,则有〈黄帝四经.经法.论〉:“不

处外内之位,不应动静之化...处外内之位,应动静之化。”此是“动静”对言,而〈

黄帝四经.十大经.观〉:“人静则静,人作则作。...静作之时,先后之名,以为天

下正。”;〈黄帝四经.十大经.果童〉:“地俗德以静,而天正名以作。静作相养,德

虐相成。”及〈黄帝四经.十大经.姓争〉:“争作得时,天地与之。争不衰,时静不静

,国家不定。可作不作,天稽环周,人反为之客。静作得时,天地与之;静作失时,天地

夺之。”则皆是“静作”对言,故知“作”有“动”义,亦即“动(全义类义词)、作(

破义类义词)”为类义词,故有〈黄帝四经.十大经.姓争〉:“居则有法,动作循名,

其事若易成。”及〈鬼谷子.反应〉:“动作言默,与此出入。”之“动作”此一类义词

素复合词组。而〈用间篇〉既言“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者也”,故知〈作战篇〉

必次于〈用间篇〉也。

  〈火攻篇〉:“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术守之。”此“变”也,〈火攻篇〉:“故曰

: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此“利、危”也。故居于“

人位”。

  〈用间篇〉与〈作战篇〉之起论手法与讲述内容相似,而〈用间篇〉之结语为:“唯

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也。”,〈作战篇〉之

结语为:“故兵贵速,不贵久。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而国安危之主也。”,〈火攻篇

〉之结语为:“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之道也。”,可见三篇所论盖属同一范畴

,故合为“法系统”。而前言“天”虚“地”实,“将”实“法”虚,以实应实。故其虚

者,亦应以虚应虚!〈用间篇〉与〈形篇〉相应之处即在于〈形篇〉之“五法”及〈用间

篇〉之“五间”,两者皆五,正合“天五地六”之说。(按:除此外,试比较〈形篇〉之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

力,视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所谓善者,胜易胜者也。故善者之战,无奇胜,

无智名,无勇功。故其胜不殆,不殆者,其所措胜,胜败者也。故善者,立于不败之地,

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与〈用间篇〉之:

“故明主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

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者。...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

唯明主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所恃而动也。”此诸语,亦可

见其间之连系所在。)

  以上即为笔者之系统论。

  〈说文解字.三〉:“数名。天、地、人之道也。”,〈群书治要.尉缭子.战威〉

:“故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事,圣人所贵人事而已矣。”,此尉缭之语。然〈

孙膑兵法.月战〉:“孙子曰:间于天地之间,莫贵于人。战〔必三得、五〕不单。天时

、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央(殃)。”,此孙膑之语。故虽“天时不如地利、地

利不如人和”,然〈计篇〉云:“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天、地、人”三者不可偏废,此亦孙氏之道也。

  由系统论可知“天系统”、“地系统”之“人位”皆是以“利害”为其特征,即〈实

虚〉、〈九变〉两篇。而“将系统”、“法系统”之“人位”则是以“利、危”为其特征

,即〈军争〉、〈火攻〉两篇。〈唐李问对.卷下〉:“太宗曰:‘兵法孰为最深?’靖

曰:‘臣尝分为三等,使学者当以渐而至焉。一曰道,二曰天地,三曰将法。夫道之说,

至精至微;《易》所谓聪明睿知,神武而不杀者是也。夫‘天’之说阴阳,‘地’之说险

易;善用兵者,能以阴夺阳,以险攻易;孟子所谓天时、地理者是也。夫‘将法’之说,

在乎任人利器,《三略》所谓得士者昌,《管子》所谓器必坚利者,是也。’太宗曰:‘

然!吾谓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战百胜者,中也;深沟高垒以自守者,下也。以是

较量,孙武著书,三等皆具焉。’靖曰:‘观其文,迹其事,亦可差别矣。若张良、范蠡

、孙武,脱然高引,不知所往,此非知道,安能尔乎?若乐毅、管仲、诸葛亮,战必胜,

守必固,此非察天时地利,安能尔乎?其次王猛之保泰,谢安之守晋,非任将择才,缮完

自固,安能尔乎?故习兵之学,必先由下以及中,由中以及上,则渐而深矣。不然,则垂

空言,徒记诵,无足取也。’太宗曰:‘道家忌三世为将者,不可妄传也,亦不可不传也

。卿其慎之。’靖再拜,出,尽传书与李绩。”,此可谓巧合乎?玄之又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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