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一章所述,在宋朝开始兴起了程、朱理学,但是理学的传播与影响和其它文化形态一样,都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深入、逐渐发生作用的,总的看来,整个宋朝贞节观的影响还不算太大,而到了明、清两代,贞节观的影响才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当然也是出自统治阶级的需要,封建社会越是到末期,越是衰微,统治者就越是要加强对各方面的控制,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压迫,同时也加强对妇女的压迫。
一、极力奖励贞节
明朝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首先是统治者在法律方面大力提倡,明太祖在建国之初、即洪武元年就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又令巡方督学,岁上其事,著为规条,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奖励贞节,莫此为盛。
这一来,对社会风气有很大推动,寡妇守节,不仅政治上全族光荣,而且经济上又有很大得益,于是人们就纷纷效尤。而且,由于明太祖的诏令上有年龄的规定,有些人为了贪图荣利,竟弄虚作假,虚报寡妇年龄,这类事不在少数,所以明宪宗成化元年奏准:“如有夫亡时,年纪三十以上及寡居未及五十妇人增减年甲举保者,被人首发或风宪官覆勘得出,就将原保各该官吏里老人等,通行治罪。”这种弄虚作假之事虽然荒唐,但是也可见当时风气之一斑。
明代统治阶级不仅大力表彰节烈,而且严惩那些所谓不节不烈者。天顺年间,山西提刑按察司(掌管山西司法与监察的衙门)佥事(正五品)刘翀,娶再婚之妇朱氏为妻,由于违背了女子贞烈的规范,遭人检举,一直告到京城。就这么一件事,明英宗直接干预,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下狱审讯。后经明,朱氏原系安陆侯吴杰之妾;吴死,改嫁张能为妾;张死,再嫁程鹏为妾。程因犯罪被杀,刘翀慕朱氏姿貌,不拘一格娶以为妻。朱氏是十分不幸的,最后嫁刘翀为妻,算是得到了一个较好的归宿。可是最后,明英宗指斥二人“忘廉耻,配失节妇”、“有玷风宪”,并命令将刘翀削官为民。
封建统治者的这些做法,就是要迫使无数个刘翀、朱氏“就范”,以贞节压迫女性,扭曲、分裂人格,使民众服服贴贴地服从封建的统治秩序。
由于封建统治者这样大力倡导与施加压力,到了明代,所谓节女、烈女迅速地增加了。一部《二十四史》,其中录载的妇女,连《列女传》及其他传中附及,《元史》以前没有到60人的:《宋史》最多,只有55人;《唐书》54人;而《元史》竟达187人。《元史》是明朝的宋濂等人纂修的,明朝极力提倡贞节,所以搜罗的节烈妇较多;同时,他们的实录与志书又以很大力气记载许多女子节烈之事,所以到了清朝人修《明史》时,所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余人,多次筛选,最后还有308人,几乎是《元史》的一倍。
如果再看一下《古今图书集成》,其中的“闺节”、“闺烈”两部中收入的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而明代竟达近3.6万人,这些数字更清楚地显示出明代倡导贞节之剧。
《明史·列女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刘向传列女,取行事为鉴戒,不存一操。范氏宗之,亦采才行高秀者,非独贵节烈也。魏、隋而降,史家乃多取患难颠沛杀身殉义之事,盖挽近之情,忽庸行而尚奇激,国志所褒,志乘所录,与夫里巷所称道,流俗所震骇,胥以至奇至苦为难能。而文人墨客,往往借俶傥非常之行以发其伟丽激越跌宕可喜之恩,故其传尤远而其事尤著。然至性所存,伦常所系,正气之不至于沦澌而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载笔者宜莫之敢忽也。这一段话是论述以前的情形,说魏、隋以后对女子的表彰,以至苦难能为可贵,而有发扬正气、鉴别人禽的作用。
《明史·列女传》又云:
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于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呜呼,何其盛也!岂非声教所被,廉耻之分明,故名节重而蹈义勇欤?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类从,具著千篇,视前史殆将倍之,然而姓名湮灭者尚不可胜计,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劝云。
明代《列女传》以及其它实录、志书所记载的所谓“贞烈”之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以身殉夫。
如有个蔡烈妇,是松阳叶三妻。叶三以打柴为业,家庭贫穷,蔡一直小心地敬事丈夫。叶三后来长期患病,蔡织布、缝衣以买药给丈夫吃。叶三病重了,自知不起,握着妻子的手说:“在我活着时你就改嫁吧,不要再受三年苦了。”蔡听了梳洗、更衣,同时以刀置袖,前去对丈夫说:“我先嫁人了!”以刀刎颈而死。叶三大惊,很快也死了。
林氏,通州人。17岁出嫁,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恸悼几绝,决心绝食以死,但因公婆俱在,不忍说出来使他们伤心。每次吃饭时假装饮水吃饭,实际上不吃。5天后,昏倒在地。婆惊问其故,她从容地说:“如今欲从亡人地下。”婆抱着她的女儿劝道,为了这孩子,你也应该活下去。她坚决地说:“伤哉,我天已死,何恤一女。”她让人家不要再将女儿抱来,并强撑着身子来到丈夫柩前躺下,就这样饿了21天死去。
二是守节终身。明代莱州人李逊之妻苏氏,21岁时夫亡,儿女全无,她孤身守节69年,丈夫的财产全部送给弟侄,自己一毫不取,贫困终身。
明代苏州昆山有一个叫李惠的妇女,19岁时夫亡,也没有生育。她留在夫家决心守节,有人劝她:“没有儿子,老了靠谁?”她说:“丈夫是天,天只有一个。夫死无子,是我的命不好,你们不要用这些脏话来污我的耳朵!”为了“明志”,她几次想自杀,都被家人救下。洪武十年时,丈夫的哥哥犯法被捕,她也受株连入狱。有人又劝她说:“如果你改嫁,离开夫家,这事就与你无干了,你就可免罪了,否则,将死在狱中。”李惠怒气冲冲地说:“我不会因为危难而抛弃礼义,只要能守节,就是死一万次也在所不辞。”她的行为深受官府赏识,明太祖还下诏旌表了她。
有的女子只是许聘于人,并未过门,夫死,也终身守节,或以身殉夫。如据《开封府志》记载,明代开封府杞县有一个女子郑京姐,10岁时许聘给王念祖,不久,王病死。当时年仅十一二岁的郑京姐力请父母让她归于王家。去王家后,穿上自备的哀服,先拜天地,再拜王氏父母,再拜父母,一如婚仪。礼毕,来到念祖灵柩前哭奠、守灵。5天后,送葬的日期到了,她换上吉服,在柩旁自缢身死。
三是反抗强暴。
柴氏,夏县人,孙贞之妻。崇祯四年冬,有盗匪劫掠,搜山时抓住了这对躲避山中的夫妻。盗匪见柴氏年轻貌美,十分高兴。一个人上前抓了抓柴氏的手,柴氏立即将手上这块肉咬了扔掉,说:“贼污我身!”另一个人又扳了她一下胳膊,她也咬去自己胳膊上的那块肉说:“贼污我肱。”她的行为激怒了盗匪,被活活砍死。
明代开封有个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貌美。单家近邻有一恶少,觊觎她的美色,趁她父母下地干活时越墙来强奸她。她极力反抗,到无路可走时,三姐就紧紧抓住中衣,恶少死命掰她的手,怎么掰也掰不开,一怒之下,操起菜刀来杀了三姐。父母回来发现她时,她仍死攥着中衣,坚不可解。官府闻知此事后,对她进行了检验,在确认她未失身后,才旌表她为烈女。如果死前已被强奸,那就一钱不值了,不仅失去了作烈女的资格,连她全家都不光彩。
对于封建社会的这种“贞”、“烈”之事,要作具体分析。表面上看,守节、殉夫,似乎是对夫忠贞、对性问题严肃的表现,但是,这一切应该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有的妇女连丈夫都没见过,还谈得上什么爱情呢?如果是为了夫妻之爱,那么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丈夫为妻守节、殉身呢?而且,道德的标准应该是利人,如果从年轻时就终身守节,对死者毫无好处,但却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尤其是如前面所述的道州林氏,为殉夫而置幼女不顾,这是没有尽到自己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反而是不道德的行为了。所以,从本质上看,这种“节烈”实在是男子对女子人身的占有达到顶峰的表现。至于反抗强暴而死,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但如力不能拒而被奸,社会就歧视这受害者,甚至逼她去死,则是惨无人性的了。
这种严酷的贞节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造成了许多荒谬的现象。不仅是女子被污、寡妇改嫁算是“失节”,连妇女的肌肤被别的男子碰了一下也算是“失节”,所以类似“寡妇断臂”、“乳疡不医”的事一再出现。即使医生看病,也必须遵守“男女有别”的原则,隔着帐子诊脉。明代医学家李梴在《医学入门》中说:“如诊妇女,须托其至亲先问症色与舌,及所饮食,然后随其所便,或症重而就床隔帐诊之,或症轻而就门隔帏诊之,亦必以薄纱罩手。贫家不便,医者自袖薄纱。”可以设想,这种荒谬的封建观念使多少病人得不到有效的治疗,严重影响科学的发展,礼教实在是在吃人!
二、女教的进一步发展
明代之大力提倡“节烈”以压迫女子,除了朝廷、官府以行政手段推行外,还运用意识形态的手段影响民众,毒化民众的思想。
这个时代,有以下几部关于女教的书,很有影响:
一是《内训》。
《内训》是明成祖(即永乐帝)之妻仁孝文皇后所作。她是中山王徐达的长女,读书不少,她的婆婆高皇后很喜欢听她诵书,听她读《列女传》,说宜加讨论。高皇后死后,她就本着高皇后的遗意,另撰《内训》一书,最初不过是给皇太子诸王看的,永乐五年她死后,成祖为了追念她,就把这书颁赐臣民,后来就流行开来。到了清初,王相把这本书和班昭的《女诫》、宋若华的《女论语》以及王相母亲的《女范捷录》四本书合起来,订为一部《女四书》,于是影响就更大了。
其实,《内训》只不过把从前对妇女的见解重述了一遍,没有什么特色。不过她在《母仪章》中说:“女德有常,不逾贞信;妇德有常,不逾孝敬”,颇能概括从前要妇女遵行的通路。书中还特别强调事夫,她说:“夫上下之分,尊卑之等也;夫妇之道,阴阳之义也;诸侯大夫士庶人之妻,能推是道以事其君子,则家道鲜有不盛矣!”
二是《古今列女传》。
当初,高皇后说过《列女传》宜加讨论,就请明太祖命懦臣考订,没有成功。永乐元年,成祖既追上高皇后尊谥册,仁孝文皇后又抓了这一工作,组织了解缙、黄淮等一批文臣同加编辑。她对这一工作很重视,抓得很紧,所以编辑工作十分认真。这部书起自有虞,止于元、明,汉以前多取之于刘向书,后代则略取各个朝代的《列女传》,而附以明初节烈的妇女。这部书的成书时间和《内训》差不多,书成之后,成祖自制序文,刊印发行。以上两部书经过朝廷的提倡,对民间的风教有相当大的影响。
三是《闺范》。
作者吕坤,他是万历年间进士,历官山西巡抚,做官时很留意风教。至于作《闺范》的原因,他说:
女训诸书,昔人备矣,然多者难悉,晦者难明,杂者无所别白,淡无味者不能令人感惕,闺人无所持经以为诵习,余读而病之,乃拟《列女传》,辑先哲嘉吉,诸贤善行,绘之图像,以警后学。
这是《闺范》一书的序。从中可以看到,吕坤嫌过去那些女训的书有些深奥,晦涩难懂,于是就做了一些荟集、综合和普及化的工作。《闺范》文字浅显,又有图画,俚俗皆懂,所以流传很广。清朝的陈宏谟曾评价说:
《闺范》一篇,无非欲儿女见之喜于观览,转相论说,因事垂训,实具苦心。当时士林乐诵其书,摹印不下数万本,直至流布宫禁,其中由感生愧,由愧生奋,巾帼之内相与劝于善而改不善者,盖不知凡几也。所载之懿行,可以动天地,泣鬼神,至今读之,凛凛然尤有生气,诚哉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孰谓女德无关轻重哉!
陈宏谟以上对于《闺范》的评价,可算是推崇备至了。其实,《闺范》在当时流传广,还有一个原因是郑贵妃为此书作序,在序中现身说法,并对此书十分推崇,这对《闺范》在民间的流传,的确起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郑贵妃序云:
尝闻闺门者,万化之原。自古圣帝明皇,咸慎重之。予赋性不敏,幼承母师之训,是诵诗书之言。及其十有五年,躬承圣母广嗣之恩,遂备九嫔之选。恪执巾栉,倚蒙帝眷,诞育三五暨诸公主。惭叼皇号,悔无图报微功。
前因储位久悬,脱簪待罪,赖乾纲独断,出阁讲学,天人共悦,疑义尽解,益自勤励。侍御少暇,则敬捧我慈圣皇太后鉴,庄诵效法,夙夜兢兢。且时聆我皇上谆谆诲,以《帝鉴图说》与《凡训诫》诸书,庶几勉修厥德,以肃宫闱。尤思正己宜正人,齐家当治国。欲推广是心,公诸天下。求诸明白易简,足为民法者。
近得吕氏坤《闺范》一书。是书也,首列四书五经,旁及诸子百家,上溯唐虞三代,下迄汉宋我朝。圣后、哲妃、贞妇、烈女,不一而足。嘉言美行,照耀简编,清风高节,争光日月,真所谓扶持纲常,砥砺名节,羽翼王化者是已。然且一人绘一图,一图叙一事,附一赞。事核言直,理明词约,真闺壸之箴鉴也。虽不敢上拟仁孝之女诫,章圣之女训,借令继是编而并传,亦庶乎继述之一事也。独惜传播未广,激劝有遗,愿出官资,命官重梓,颁布中外,永作法程。
嗟嗟,予昔观河南《饥民图》,则捐金赈济;今观《闺范图》,则用广教言,无非欲民不失其教与养耳。斯世斯民,有能观感兴起,毅然以往哲自励,则是图之刻,非徒然矣。
四是《温氏家训》。
这部书是温璜的母亲陆氏的训言,温璜笔录而成的。温璜是崇祯年间的进士,官徽州府推官,以后起兵拒京师,城破,他全家殉难,他自刎,过一天又活了过来,于是绝食,5天后仍未死,于是手抉其创,这才死去,于是义震一时,世人以重人而重书,所以此书也被收入《四库全书》。
这部书当然也不免宣传闺范、女教、节烈,但和其它同类的书相比,颇有一些新的见解,例如认为守节与否应由寡妇自己决定,这就相对地开明了一点。书云:
少寡不必劝之守,不必强之改,自有直捷相法。只看晏眠早起,恶逸好劳,忙忙地无一刻丢空者,此必守老人。身勤则念专,贫也不知愁,富也不知乐,便是铁石手段。若有半晌偷闲,老守终无结果,吾有相法要诀曰:“寡妇勤,一字经。”
书中对于后娶的难处,也有颇为独到的见解:
中年丧偶,一不幸也。丧偶事小,正为续弦费处。前边儿女,先将古来许多晚娘恶伴,填在胸坎;这边妇父母婢,唆教自立马头出来;两边闲杂人占风望气,弄去搬来;外边无干人听得一句两句,只肯信歹,不肯信好——真是清官判断不开。不幸之苦,全在于此。
三、“女子无才便是德”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体现了男权社会对女子的歧视和压迫,在古代妇女生活中曾产生很大影响,和性文化也有一定的关系。
据本世纪2前,晋代妇女之风雅,唐代妇女之能诗,都不为当时社会所禁止,所以连这句话的意思都没有。在宋代,司马光曾说:“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微开“女子无才便是德”之意,但从这句话也可以看到,当时的人们还是教女子学歌诗的。从汉到宋的女训书中也都没有这句话,只是明末的吕坤曾说:“今人养女多不教读书认字,盖亦防微杜渐之意,然女子贞淫,却不在此。果教以正道,令知道理,如《孝经》、《列女传》、《女训》、《女诫》之类,不可不熟读讲明,使他心上开朗,亦阃教之不可少也。”这段话是反对当时有些人不教女子读书认字而说的,可见当时社会上已有这种风气。而在《温氏母训》中就有这样的话了:“妇女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字无益而有损也。”到了清初,就有人明确地对“女子无才便是德”提出不同的看法,如王相母亲的《女范捷录》中就说:“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诚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
从以上这些情况可以分析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话产生于明末。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统治阶级要加强对民众的控制(这种控制随着社会的不稳定而日益加强),所以要实行“愚民政策”,而首先实行“愚女政策”。同时,还和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一是认为女子有才则易不贞。
元人把唐代传奇《莺莺传》改为戏曲(董解元作《弦索西厢》,王实甫作《西厢记》,关汉卿作《续西厢记》)后,已成为元曲中的名作之最,明朝的陆采又作《南西厢记》,因此《西厢记》在明代流传甚广,几乎家喻户晓。不少人就以为莺莺之不贞完全在于她能诗,否则,就不能和张生相酬答,而“待月西厢下”尤其是失身的张本,所以,女子还是少读诗文,无才为好。同时,唐、宋以降,直至明朝,妓女之中也有不少会诗文的才女,有些人又把女子有才与为倡联在一起,而认为女子有才就失德了。
二是认为女子有才则命途多舛。
辽道宗时发生过一个大冤案,对明朝人的观念也有影响。道宗的妻子懿德皇后是萧惠的少女,能歌诗,善琵琶,最初很得宠幸,生皇子旻,可是有些人妒忌她,就制造了一个阴谋,诱后上钩,主要是令他人作题为《十香词》的艳词,使人持之乞后手书,骗皇后说这词是宋国皇后所作,“更得御书,便称二绝。”后书之,又题了一首自作的怀古诗一绝云:“宫中只数赵家妆,败雨残云误汉王。惟有知情一片月,曾窥飞鸟入昭阳。”于是,一些阴谋家就以后所书为证,诬后与伶官赵唯一私通,说《十香词》是皇后描写和赵唯一恩爱状况的,而怀古诗中又藏有“赵”、“唯”、“一”几个字,抬赵抑帝。辽道宗听信了这些谗言,以铁骨朵(刑具)击后,后几至殒。族诛赵唯一,并敕后自尽。皇后以白练自经后,道宗怒犹未解,命裸后尸,以苇席裹之还其家,那时皇后才36岁。
皇后自尽以前,还作了一首绝命词:
嗟薄佑兮多幸,芜作丽兮皇家,承昊穹兮下覆,近日月兮光华。托后钧兮凝位,忽前星兮启耀,虽爨累兮黄床,庶无罪兮宗庙。欲贯鱼兮上进,乘阳德兮天飞;岂祸生兮无朕,蒙秽恶兮宫闱。将剖心兮自陈,翼回照兮白日,宁庶女兮多渐,遏飞霜兮下击。顾子女兮哀顿,对左右兮摧伤。共西曜兮将坠,忽吾去兮椒房。呼天地兮惨悴,恨古今兮安极!知吾生兮必死,又焉爱兮旦夕!
以后,辽朝的一个叫王鼎的进士,写了一篇《焚椒录》,披露了事实真相。《焚椒录》在明代流传较广,不少人就称为懿德皇后能书能诗反而害了自己,女子还是无才为好。
三是认为女子多才易短寿。
明朝有个女子叫叶小鸾的,是叶天寥的幼女,她娟美敏慧,10岁能韵语,17岁死,她所存的诗词,钮琇在《觚賸》中称之为“皆似不食人间烟火”。叶天寥在《续窈闻记》中记述叶小鸾死后,其家恳求泐奄大师召魂事,说小鸾魂来后,愿从大师受戒,大师说受戒前必须审戒,所以问审她的种种过失,她的答词十分艳丽:
问:凡受戒者必先审戒,我当一一审汝。仙子曾犯杀否?
答:犯。曾呼小王除花虱,也遣轻纨坏蝶衣。问:曾犯盗否?
答:犯。不知新绿谁家树,怪底清声何处箫。
问:曾犯淫否?
答:犯。晚镜偷窥眉曲曲,春裙新绣鸟双双。师又审四口恶业,问:曾犯妄言否?
答:犯。自谓前生欢喜地,诡云今坐辩才天。
问:曾绮语否?
答:犯。团香制就夫人字,镂雪装成幼妇词。
问:曾两舌否?
答:犯。对月意添愁喜句,拈花评出短长谣。
问:曾恶口否?
答:犯。生怕帘开讥燕子,为怜花谢骂东风。
又审意三恶业:曾犯贪否?
答:犯。经营湘帙成千轴,辛苦莺花蒲一庭。
问:曾犯嗔否?
答:犯。怪他道韫敲枯砚,薄彼崔徽扑玉钗。
问:曾犯痴否?
答:犯。勉弃珠环收汉玉,戏捐粉合葬花魂。
师大赞曰:
“此六朝以下温、李诸公血竭髯枯惊咤累日,子于受戒一刻,随口而答,然则子固一绮语罪耳。
遂予之戒,名曰智断,字曰绝际。
以上所述召魂的事,当然不可信,但这件事在当时实有很大影响,令人感到:“惟其这样有才,所以不免夭死吧?”女子才气太高,往往为上天不容,所以短寿——这似乎又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一个“根据”了。
四、处女嗜好
自宋朝提倡封建礼教、女子贞节之风越刮越剧以后,男子嗜好处女的偏执心理也进一步强化了。在男人们看来,失去童贞的女子不论具体情况如何,都是跳进黄河洗不清的破烂货,永世不得翻身。而检验是否处女的办法,又是极不科学的根据初夜性交是否“见红”。
其实,这种男子嗜好处女的偏执心理很早就出现了,它几乎是和私有制的建立、女子成为男子的附庸同时出现的。女子既然成为某个男子的私有财产,那么男子从维护自身对私有财产占有的权利出发,也从保证自己的子女确实是出自自己的血统出发,对属于自己的女子就不许其他男子染指——以后又发展到不仅对女子占有以后不许其他男子染指,而且对所占有的女子在占有前也不能让别人染指过,这就是说,要求所占有的女子必须是处女,否则,不仅影响自己的尊严(吃了剩菜,用了旧货),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对生出的子女是否出自自己的血统也有威胁。因此,在原始社会末期、从群婚与杂交向一夫一妻制过渡时所出现的“杀首子”之风(见本书第二章第三节),已意味着对非处女的配偶的否定。这样,在男子占有女子的问题上就出现了“所有权”和“优先使用权”。男子对于女子,二者权利都要享有,即要享有处女。如果不能有“所有权”,那么也要享有“优先使用权”,例如封建地主借助权势,要享有农民妻子的“初夜权”就是如此。再如,雏妓第一次破身(被称为“开苞”、“点红蜡烛”等等),嫖客要付贵许多倍的钱,但仍乐此不疲,也就是为攫取“优先使用权”而获得心理满足。
我国古代重视处女贞操、嗜好处女的思想在《周易》中已有所表现。据王玉德、姚伟钧、曾磊光分析,“处女贞”的思想在六十四卦中已不时地表现出来,例如《周易·渐卦》:“(下艮上巽)渐:女归吉,利贞。”这一卦,下封“艮”是止,上卦“巽”是顺,是渐进的意思,意思是当女子出嫁时,必须符合婚嫁的礼仪,循序渐进,不可在婚前有任何不正当的男女行为,否则就不吉利。这一卦,由“六二”到“九五”各爻都得正,象征出嫁的女子品德纯正,就会吉祥;但这一纯正,必须在婚嫁之前就坚持,才会吉利。
《周易》其它的一些卦如《归妹卦》也有“处女贞”思想的表露。但是,虽然《周易》中已间接地、不太清晰地提出了这个思想,并未引起社会的充分重视,这是因为当时社会处于长期的动乱之中,人口锐减,亟需繁殖人口,所以人们都十分重视生育、子嗣,而对少女的贞操还不十分讲究。到秦、汉以后,开始崇尚女子贞节,对女子婚前守贞的要求和处女嗜好的心理一步步强化,当时,社会上有种流行观念,就是认为童身是最洁净的,即所谓“吾爱童子身,莲花不染尘”。在六朝的性学书籍《玉房秘诀》中也说:“夫男子欲得大益者……当御童女。”但到了宋代、尤其是明清之际,由于女子讲贞节之风大盛,中国人对女子的童贞就产生了近于病态的偏好。
当时,封建统治者养婢纳妾都要求是处女,即使在民间,男子择偶时,是否处女也成为首要条件。所谓“水不厌清,女不厌洁”成为那个时代的一种普遍心态。据文献记载,我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裸体检查的事,到明代已成时俗,这种检查的目的主要察视是否处女。官方负责这项工作的,如本章第一节所述,是稳婆,民间大多委托男方的女性亲属或媒婆去办理。
关于处女嗜好以及这方面的一些矛盾与纠纷,在一些文人所写的狎词和反映社会风尚或性问题的小说中多有表露。例如在元人陶宗仪的《辍耕录》卷二十八里就有一段故事描写初夜无红的情景,说一人娶妻无元,袁可潜赠之《如梦令》云:“今夜盛排宴席,准拟寻芳一遍。春去已多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醒世姻缘传》中有这样一段情节:有个叫魏三封的人娶程大姐为妻,初夜不见红,就毒打拷问,然后押送她回娘家:
……开了街门,只见程大姐蓬头燥脑,穿着一条红裤,穿了一件青布衫,带上系了那块鸡冠血染的白绢,反绑了手。魏三封自己拿了根棍子,一步一下,打送到她门前,把她赔的两个柜,一张抽头桌,一个衣架、盆架之类,几件粗细衣裳,都堆放在大门口,魏三封在门前跳跶着,无般不识样的毒骂。
当程大姐的母亲孙氏出来与魏三封吵闹,被魏三封拳打脚踢,而看热闹的人将他们拉开后,还纷纷指责挨打的孙氏,说道:
你原不该把闺女这么等的。她庙里猪头——是有主的,你不流水的认不是,还挺着脖子合人理哩!……这魏大哥是正头香主,指望着娶过媳妇去侍奉婆婆,生儿种女,当家理纪,不知那等的指望。及至见了这门破茬,但得已,肯送了来么?你还长三丈,阔八尺,照着他!
书中描写孙氏和程大姐生活作风都不好,但纵然如此,魏三封也不该那样残忍地折磨她,羞辱她,这十足地反映出封建时代的男子极端自私的贞节观。魏三封的所作所为不但不受人们的责备,反而博得大家的同情和赞赏,可见这时这种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这种社会风气的薰染下,夫死守节、拼死保节的事就层出不穷了。
古人由于重视女子的贞节,也十分重视对方是否处女,探索一种检验处女的技术,从而出现了一种“守宫砂”。早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方》中就有记载:
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即与男子戏,即不明。
晋代张华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养生方》几乎完全一样:
蜥蜴或名蝘蜓。以器养之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治擣万杵,点女人支体,终年不灭。唯房室事则灭。故号守宫。
这就是说,把蜥蜴用丹砂喂养,然后把它捣烂,这就成为一种红色颜料,把它点在女子手臂上,就终年不褪。如果她与男人性交了,这红色就会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宫。这样,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无“守宫砂”,就可以断定她是否是处女了。当然,如以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对这种做法是很值得怀疑的。
对于现代中国人来说,对“守宫砂”已经不熟悉了。而贞节观、贞操观以及“见红”等等,对后世影响很大,直到今日。以“见红”来检验处女,这种做法极不科学。清人采蘅子《虫鸣漫录》说:有十二三岁幼女,一日服破裆裤,偶骑锄柄,颠簸为戏,少顷即去。一老翁见锄柄有鲜血缕缕,知为落红,检而藏之,未以告人。数年后,女嫁婿,交合而无元红,疑不贞,翁出锄柄告之,乃释然。这个因戏耍而导致处女膜破裂的姑娘实在太幸运了,如果没有遇到老翁这一有心人(遇到这种人是很不容易的),她将一辈子含冤莫白了。
但是,要求女子“见红”等等,即使在现代中国社会中仍有流行。对女子贞操问题的看法至今也很不一致,其实这个问题值得分析:从维护人的自尊自爱来说,从提倡性爱行为的严肃、忠贞来说,这种观念不无可取之处;但从男女不平等来看,从冤枉女子、迫害女子、失贞(不论什么原因)就一棍子打死来看,这种观念又是需要批判与破除的。
封建时代的妇女在严酷的性禁锢和性压迫下,还有一种性渲泄的方法就是运用性具以自慰,这也就是假阳具。为了得到人工上的性快感,有些女子在六朝时代已懂得制造与使用与阴茎相似的代用物,例如用薄象牙或长麻袋装面粉扎成阴茎状。在性禁锢越是严酷的时代,女子和男子接触的机会越少,性苦闷越剧,则这类物品被用得越多,在宫中有所流行,在民间也大量流行。
可是,现在很难发现古书上对这种物品的详细介绍,只是在明代性小说《绣榻野史》中有过记载:
(仪行父)又拿出一个东西,有四五寸长,与阳物无异,叫做“广东膀”,递与荷花,说道:“我与你主母干事,你未免有些难过,此物聊可解渴。”荷花接过来道:“这东西怎样弄法?”仪行父道:“用热水泡泡它就硬了。”
小说又插写荷花在仪行父的“指导”下,如何使用它以发泄性欲,这实际上是现代所称的“自慰行为”。荷兰学者高罗佩,也就是那本著名的《中国古代房内考》的作者,把那些长约四五寸的假阴茎称为“缅铃”,有人考证这是一个错误。这是因为,缅甸有种淫鸟,据说其精可助房中术,如果它有些精淋在石上,取之,以铜裹之如铃,才谓之“缅铃”。云南也有“缅铃”,如龙眼般大,如有热气,则会自己郁动不停。还有一种说法是,云南有一种叫“鹊不停”的树,长得奇形怪状,普通的鸟不敢停于此树,唯有一种叫鹗的鸟,不仅栖于此树上,而且在树上交合,精溢于树上,乃生瘤,当地有人断瘤制成丸,一近人肌肤便辄自跳跃,置于阴部则跳跃加剧,相传闺房密用。
至于那些假阴茎则是与“缅铃”不同的东西,它叫“藤津伪器”,古又名“触器”,民间又称“角先生”。用时先置于热水中浸之使硬,长约六寸,下竭有孔,穿以线带,带缚在脚跟上,然后仰卧,双手抱膝,系带之腿微微翘起,足跟当阴,把假阴茎尽纳下阴中,疾徐伸缩,全在自己控制。
姚灵犀的《思无邪小记》中还有这样一段记载:子宫保温器系韧皮所制,长六寸许,有棱有茎,绝类男阳,其下有大圆球如外肾,球底有螺旋铜塞,器内中空,注以热水,则全体温暖,本以疗治子宫寒冷、不能受孕之病,乃用者不察,多以代“藤津伪具”。
在明代,“藤津伪具”不仅广泛流行,而且出现了双面的,供两个女性同时使用,即运用于同性性行为,这种双面“藤津伪具”在当时的一些春宫画册中也常见到。一个双面的“藤津伪具”前端和阴茎相似,底部也差不多大小,一个女子将底部插入自己的阴道,再用两条流苏圈在腰间固定,使用时将前端插入另一女子阴道,模仿男女性交动作而不断运动。
以上这些性具,流行于宫女、女尼、节妇之间,就不仅反映出生理需要,而且有了社会意义。今人研究它,不是为猎奇,不是为宣传推广,而是从中了解女子所受的性禁锢和性压迫,在这种禁锢与压迫下的呻吟,以及所采取的一些没有办法的办法。这种做法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性要求,又可保存“名节”,这就是当时在女子中此物颇为流行的原因。
当然,古代尤其是明代的男子也有不少人使用性具,如《金瓶梅》中描述西门庆就用了不下10种之多,但这是在男女性交时用的,和女子使用有很不同的含义了。
五、对性幸福的执著追求
明人凌蒙初在《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四《任君用恣乐深闺,杨太尉戏宫馆客》中说:“纵有家法极严的铜壁铁墙,提铃喝号,防得一个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们的身,禁不住他们的心。”既然如此,就会有渲泄,有追求,有反抗。
在明王朝近300年的时间里,对女子的节烈如此倡导,对思想的箝制如此严酷,婚姻的不自由自然比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性与爱是人类追求的天性,在封建的宗法思想和宗法制度的压迫之下,许多人仍然十分执著地追求性爱,像从石缝中钻出的小草那样顽强地挣扎着,反抗着,斗争着,留下了许多绮丽的梦想,留下了许多动人的诗文,也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张红桥和林鸿可算是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例子。张红桥是个才女,以“欲得才如李太白者”为选择夫君的标准,这在当时是十分大胆的做法,但一时文士纷纷以诗应征,闽中才子林鸿以以下这首诗赢得了她的青睐,成为当时文坛的一则佳话:
桂殿焚香酒半醒,露华如水点银屏。
含情欲诉心中事,羞见牵牛织女星。
他们终成眷属以后,十分幸福。但后来林鸿游金陵,张思念成疾竟卒。张写过这样一首思念林鸿的诗:
一南一北似飘蓬,妾意君心恨不同。
他日归来亦无益,夜台应少系书鸿。
还有个丘生名谦之,在赴东粤任所的途中,结识了江夏名妓呼文如,两情缱绻,最后冲破了封建礼教的网罗,喜成眷属。呼文如初遇丘生时有一首寄情诗,同是丝(思),蛛丝、蚕丝各具特征,构思很新颖:
郎马无凭似蟢蛛,也有游丝在路途。
侬心好似春蚕茧,镇日牵丝不出庐。
明朝还流传了许多民歌、时调,多以白话或方言写成,在民间传吟很广,这些民歌、时调十之八九都是情歌,反映出当时的少男少女们对爱情和幸福的追求与向往,和那种“节烈”形成鲜明的对照,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例如以下这首山歌就十分娓娓动人:
不写新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接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这般心事有谁知!还有一首明代民歌把怀春的心情也描写得十分鲜明生动:
隔花阴,远远望见个人来到。穿的衣,行的步,委实苗条,与冤家模样儿生得一般俏;巴不能到跟前,忙使衫袖儿招。粉脸儿通红,羞也,羞也,姐姐,你把人儿错认了!
在下面这几首民歌里,男女之间相互恋爱的感情是多么炽烈,这决不是什么“女规”、“女训”、“闺范”所能限制的了:
约郎约到月上时,那亨月上子山头弗见渠。咦弗知奴处山低月上得早,咦弗知郎处山高月上得迟?
月儿月儿真个令人爱,碧团团,光皎皎,直照见我的心怀。当面看,背后望,清辉彻夜长长在。愁只愁云半掩,恨只恨雨还来,想只想缺有圆时,虑只虑晴(情)难买。
傻俊角,我的哥!和块黄泥捏咱两个。捏一个儿你,捏一个儿我,捏的来一似活托;捏的来同床上歇卧。将泥人儿摔碎,着水儿重和过,再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哥哥身上也有妹妹,妹妹身上也有哥哥。
可是,当时的封建礼教、严酷的思想禁锢是不容男女如此自由地追求爱情和幸福的,重重的阻力、束缚、打击和迫害在等待着他们,可是,有些男女是决心为爱情斗争到底的,例如这首民歌就表现了他们对礼教束缚的蔑视:
郎有心,姐有心,罗怕人多屋又深。
人多那有十只眼,屋多那有千重门。
还有一些民歌,反映了一种对爱情“咬钉嚼铁”式的追求和反抗,十分具有特色,例如:
乞娘打子满身青,寄信教郎莫吃惊。我是银匠铺首饰由打,只打得我身时弗打得我心!
而在《吴歌:甘认》里所表现的,已经是连封建社会里最残酷的惩罚都不能使他们妥协与屈服了,这真是压之既苛,反抗愈烈:
乞娘打子好心焦,写封情书寄在我郎标;有舍徒流、迁配、碎剐、凌迟大罪名阿奴自去认,教郎千万再来遭!
当然,这种反抗可歌可泣,但是,在那种森严的礼教制度下,大多数男女是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爱情和幸福的。有些人拼掉了生命,而更多的人凄苦终身。有个名叫王产泓的诗人,做过华亭县训导这样的小官,据说他爱过一个女子,有过一段缱绻的恋情,但无情的礼教却在他们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她只能出现在惆怅的回忆和朦胧的诗句之中,这大概也是当时许多旷男怨女的终天之恨。王产泓写过一首《无题》诗,充分地表现出这种凄凉的情思:
几层芳树几层楼,只隔欢娱不隔愁。
花外迁延惟见影,月中寻觅略闻讴。
吴歌凄断偏相入,楚梦微茫不易留。
时节落花人病酒,睡魂经雨思悠悠。
可是,对爱情生活不幸的描述最为淋漓尽致,令人扼腕三叹的恐怕莫如冯小青了。冯小青16岁为杭人冯生的小妾,聪明贤慧,能诗善声律,为大妇所不容,把她搬迁到孤山的一个庵里去,有些人劝她另嫁,她不从,怀着对人生的憾恨忧郁而死,死时年仅18岁。她深藏着美好的心愿,顾影自怜,把《牡丹亭》读了一遍又一遍;命运将她冷酷地送上礼教的祭坛,罪恶的婚姻制度对她施以无情的摧残,她只能留下一些千古传诵的怨愤之诗,以下是选载她的《无题》三首:
稽首慈云大士前,莫生西土莫生天,
愿为一滴杨枝水,洒作人间并蒂莲。
新妆竟与图画争,知在昭阳第几名?
瘦影自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
冷雨幽窗不可听,挑灯闲看《牡丹亭》、
人间亦有痴于我,岂独伤心是小青!
她自伤身世,向往人间“并蒂莲”,可是她不能如愿,而且还知道“岂独伤心是小青”,于是,只能凄苦落寞地离开人间。
以上这一类事情实在太多,还有像传说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事也不少。明朝的冯梦龙编经过一部《情史》,在其中《情憾类》的后记中写道:
缺陷世界,可憾实繁,况男女私愿,彼亦有不可言语者矣。即令古押衙、许虞侯精灵不泯,化为氤氲大使,亦安能嘿嘿而阴洽之乎!赋情弥深,蓄憾弥广,固其宜也。从来佳人才子,难于凑合。朱淑写恨于断肠,非烟溢情于锦袋,有心者怜之,幸而遇矣,而或东舍徒窥,西厢未践,交眉送恨,赓句联愁,一刻关心,九泉衔怨,与其不谐,不如不遇耳!又,幸而谐矣,而或墙蔓偶牵,原非连理,清风明月,怅望各天,絮语娇欢,终身五内,则又不如不谐者,镜花水月,犹属幻想之依稀也。又,幸而花植幽房,剑归烈士,两情相喻,永好勿谖,而或芝草先枯,彩云易散,红颜顿萎,白首何堪,剩粉遗琴,徒增浩叹,则又似不若飞鸟天边,任尔去来无定处;春风别院,不知摇落几枝花。痛痒纵非隔肤,犹不至摧肝触肺耳!嗟,嗟!无情者既比于土木,有情者又多其伤感,空门谓人生为苦趣,诚然乎,诚然乎!
冯梦龙只是感叹人生男女之情难谐,而不能从社会根源上来找原因,则是他所处时代的局限性了。
六、对性较为开明者
在明代这种性禁锢、性压制十分严厉的时代,也还有人对性持较为开明的态度,掌握了性生活的某些规律,对妇女也显示出相对的尊重与照顾。
对此,可以举“某氏家训”为例。根据中国古代的家庭传统,较有文化修养、有一定的洞察力和分析力的家主,到了晚年会回顾总结自己的生活经验,把自己的处世观念和人生哲学加以整理,以教儿孙。这些家训,一般都是“正襟危坐”、板着道学面孔出现的,但也有人将自己对夫妻性生活的看法和自认为正确的做法以秘章的形式写出来,小心翼翼地秘密保存,到了儿孙娶妻前夕出而示之,所以实际上这些家训起了古代的性教育教材的作用。
当然,这种资料在中国古代是很少的,但是荷兰学者高罗佩却找到了一页这样的资料,是附在一本道教性书《既济真经》的书后的。看来,这是“某氏家训”的一部分,这个家训本应是一个长长的连续书卷。此段文字既无开头,也无结尾,没有任何痕迹显示出作者和成文的时间。但它是印刷的,从印刷方式来看,可以肯定印自明万历年间;而此文能够印刷,不仅说明作者重视它,所以要印以宣传,而且说明作者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与影响。
此文的残叶有以下内容:
□□□□督米盐细务,首饰粉妆,弦素牙牌,以外所乐,止有房事欢心。是以世有贤主,务达其理,每御妻妾,必候彼快□□□□□□□□也。
这一段说的是妇女们(看来是大户人家,至少是小康之家的妇女)的家务、文娱生活以及性生活对她们的重要。男人和女人过性生活,也要让她们快乐、满足。
街东有人,少壮魁岸,而妻妾晨夕横争不顺也。街西黄发伛偻一叟,妻妾白竭以奉之,何也?谓此谙房中微旨,而彼不知也。
作者强调掌握性生活规律、夫妻实现性和谐的重要。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丈夫即使是“黄发伛偻一叟”,也比做不到这一点的“少壮魁岸”的丈夫好得多。
近闻集官内妾,坚守重门,三日不出,妻妾反目,非也。不如节欲,姑离新近旧,每御妻妾,令新人侍立象床,五六日如此,始御新人,令婢妾侍侧,此乃闺阁和乐之大端也。
以上这段叙述似乎和现代性科学中关于保持性吸引力和性敏锐度的原理颇为近似。
人不能无过,况婢妾乎?有过必教,不改必策,而策有度有数也。俯榻解裩,笞尻五下六下,下不过胯后,上不过尾闾,是也。
这番论述,虽然并未改变家主、统治者、主宰者的根本立场,但是和那些残酷地压榨女性的人来比,毕竟开明、仁慈得多多了。
七、礼教的叛逆者
明朝所大力推行的封建礼教是扼杀人性的,这就不能不引起一些人的反抗和背叛。这有多种情况:一种是有些青年男女,置礼教于不顾,甚至置生死于不顾,大胆地追求爱情和幸福,正如前一小节所述的“有舍徒流、迁配、碎剐、凌迟大罪名阿奴自去认,教郎千万再来遭”;另一种是伪装道学,表面上守礼,但暗地里纵欲;第三种是如前一部分文字所述的有些人对性抱较为开明的态度,并作宣传;第四种则是从思想上、理论上彻底否定封建礼教,其影响就决不止于自身,而影响到社会和时代。
这种对封建礼教的叛逆潮流是从中、晚明兴起的,它十分引人注目,影响深远。例如明朝嘉靖、隆庆年间的大学者归有光就不赞成“望门寡”的女子为已死的未婚夫守节,他的理由是,在这种情况下男女连面也没有见过,所以不存在什么感情。这当然是相当进步的思想。
然而,明代从思想上理论上对封建礼教批判最尖锐的代表人物是李贽。他字卓吾,晋江(今福建晋江)人,万历年间曾做过姚安知府。不少人认为他思想行为怪诞,不合时俗,有一次他“自去其发,冠服坐堂皇”,被上官勒令解任。他从53岁起就不再做官,长期客游湖北黄安、麻城等地,著述讲学,后北游通州。晚年被给事中张问达所劾,被戴以“专崇释氏,卑侮孔孟”,“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最后以剃刀自杀于狱中。
李贽是一个杰出的思想家,他是万历时期左派王学最突出的代表。所谓左派王学是明代中叶出现的一股哲学思潮,为首的是王民,承继了王守仁哲学思想中某些有积极意义的部分并加以发展。当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化的时候,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很大的矛盾和裂缝,于是很自然地会产生所谓“异端”,即从他们内部分化出来的思想上的反对派。王艮、李贽就是这种反对派的代表。李贽公开地提出不要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否定圣贤的权威,主张男女平等,“自择佳耦”,还尖锐地揭露程朱理学的虚伪和不合理,从言论到行动上都将矛头直接指向封建礼教,因此被统治者视为“异端之尤”。他的著作甚多,重要的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他评点过许多小说戏曲,如《水浒传》、《三国志演义》及《琵琶记》、《幽闺记》、《红拂记》等都有他的评本。他的书在明代被焚毁过两次,但屡禁而不能绝,仍然风行一时。
李贽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抱着相当开明的态度的。基于“心自然会知”的观点,他反对用一切后天的知识、道理来束缚人心,而要求人保持“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这其实是反对以传统观念(首先是儒家思想、程朱学说)来扼杀人的自然本性。他肯定基于人的自然本性的“好货好色”等欲望,认为这都是善的,与此相反的一切则都是恶的。所以,他认为合理的社会是顺应人的自然本性、让人能自由地去追求满足这种欲望的社会,因而他把当时那种“有德礼以格其心,有政刑以絷其四体”的社会看作是使人“大失所”的社会。由于李贽抱有以上这些观点,所以在行动上实行男女自由交往,毫无顾忌。例如他在麻城时,梅国桢孀居的女儿梅澹然拜他为师,梅家不少女眷也和他颇多接触,他讲学时公然吸收一些妇女参加,这都是令人侧目的。
不仅如此,李贽还公开地对梅澹然和她的妯娌大加称赞,把梅澹然比作观音,还将他和澹然等女弟子讨论佛学的往来问答刊刻流行,题为《观音问》。尽管《观音问》的内容全是谈佛学,没有什么违背礼教之处,但他与女弟子问答以及出这本小册子本身,就已十二万分地惊世骇俗,为当时的社会规范所不能容了。
李贽还肆无忌惮地写了这样的诗:
闻说澹然此日生,澹然此日却为僧。
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看绣佛灯。
可笑成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
陡然不见舍利佛,男身复隐知谁是?
我劝时人莫浪精,绣佛精舍是天台。
天欲散花愁汝著,龙女成佛今又来。
在这首诗中,许多内容对封建礼教都有相当强的挑战性。同时,李贽对封建礼教还有更大胆的抨击。
平生痛恶伪学,每入书院讲堂,峨冠大带,执经请问,辄奋袖曰:“此时正不如携歌姬舞女,浅斟低唱。”诸生有挟妓女者见之,或破颜微笑曰:“也强似占道学先生作伴。”于是麻、黄之间登坛讲学者衔恨次骨,遂有宣淫败俗之谤。
封建社会是个十分虚伪、男盗女娼的社会,许多人纵欲宣淫,但都戴着一副道学的面具,彼此心照不宣。而李贽一下子揭开了这虚伪的面具,而且痛加针砭,这势必会引起封建卫道士们疯狂的讨伐与围攻。这正如钱谦益后来所指出的:“而其掊击道学,抉摘情伪,——胥天下之为伪学者,莫不胆张心动,恶其害己,于是咸以为妖为幻,噪而逐之。”
这些封建卫道士们对李贽的疯狂攻击,一方面在理论上攻击他离经叛道,例如对他“以卓文君为善择耦”的观点扣以“狂诞悖戾”的帽子;另一方面进行恶毒的人身诽谤,例如:“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于庵,挟妓女,白昼同俗,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所谓观音,皆士人妻子也。而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恤。”
在李贽70岁时,有一个姓史的道台曾对李贽所在的麻城县的士大夫公然扬言:“李卓吾去否?此人大坏风化,若不去,当以法治之。”李贽74岁时,麻城地方官又怂恿流氓以“逐游僧,毁淫寺”的名义,把他寄住的芝佛院拆毁了。到万历三十年李贽76岁时,礼科都给事中张问达正式上疏,弹劾当时寄居通州的李贽,于是李贽锒铛入狱,最后在反对封建礼教的斗争中献身。
封建统治者加在李贽头上的罪名,除了“卑侮孔孟”、“妖言惑众”之外,主要就是说他“奸诱妇女,公然宣淫”,但是,这都是诬蔑不实之词。其实,李贽基本上是个禁欲主义者。在明、清两代的人所作的十几种李贽传记中,只有和他同时代的袁中道直接谈到过这个问题。他说李贽“澹于声色,又癖洁,恶近妇人。故虽无子,不置妾婢。后妻女欲归,趣归之。”并认为李贽有旁人难以达到的高尚之处五端,其二为断绝情欲:“不入季女之室,不登冶童之床。”又说:“卓老多病寡欲,妻庄夫人生一女,庄殁后不复近女色,其戒行老禅和不复是过也。”
我们当然不能认为“恶近妇人”、断绝情操就是李贽德行高尚的表现。这里出现了一种很矛盾的情况:封建的卫道士们从捍卫封建礼教出发,大肆攻击李贽;而有些人又以封建礼教的标准(清心寡欲)来赞美李贽,这只能说明当时封建礼教的影响之深。但是,不论怎么说,对李贽的人身攻击只是一种诽谤。
李贽的思想观点既然代表了一种进步思潮,那就不会是孤立的。他鼓吹男女平等,甚至把一些妇女视若观音,当然会得到许多被压迫妇女的欢迎;他主张人性之不受束缚,也会受到许多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的欢迎;他尖锐地揭露封建礼教的虚伪与丑恶,也会受到许多进步人士的欢迎。就以前面所述的攻击他的话语看,说李贽“入庵讲法”时,“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正说明了李贽的思想、理论是多么富有吸引力。实际上不仅一般民众喜欢他的叛逆,也有世家大族、高级官僚同情与支持他,这种支持既包括道义上的,也包括经济上的。他先在黄安依耿定向,决裂后至麻城依周思敬、周思久,又得到梅国桢家的支持。耿、周、梅都是世家望族。后来李贽又和漕运总督刘东星交往很深,甚至皇室的沈王也邀请他去作客。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汤显祖对李贽也很推崇。他最后又得到御史马经纶的支持与崇拜,当官府派人逮捕李贽时,马经纶竟坚持要和他一起走,罢官获罪在所不惜。马说:“朝廷以先生为妖人,我藏妖人者也。死则俱死耳,终不令先生往而己独留。”可见,支持与崇拜已到了何种程度。
李贽被当成了重犯入狱而死。李贽的书也变成了禁书。朝廷又几次下令焚毁李贽的书,“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私藏者还要治罪。但是其书照样流传,根本禁不住。顾炎武为此愤愤然,他说:“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然虽奉严旨,而其书之行于人间自若也。……而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由此不难想见封建礼教的叛逆浪潮是怎样在晚明社会涌流的,李贽的思想、理论是在封建社会的沉沉黑夜中的一束火炬,而进步的思想火炬是永远不会熄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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