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由于程朱理学逐渐居于统治地位,影响极大,所以这一时期的房中理论也受到了较大束缚,没有多大发展,前几章谈到,从《汉书》至《唐书》,历代的史志目录中都记载了房中著作,然而自《五代史》、《宋史》以下,诸史志的目录中几乎都不载录房中著作,各种目录也很少见到有关记载,其原因不外乎是迫于社会压力,作这方面研究的人少了,编著的人少了,将这方面的著作收进目录的人也少了。
但是,作为社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性文化是禁锢不了的。它正像一江春水,此处堵住了,它就往他处流。往他处流的途径主要有二:一是民间大力发展它,如宋、元时期的不少话本、戏曲及小说,如《西厢记》、《水浒传》等,就涉及性文化。二是宋、元时期虽无房中专著流传,但是在某些综合性医著或道藏著作中,都有对房室生活的论述。结合医学作一些房中论述,是比较易于被统治者和人民大众所接受的,因为病总是要治的;所以,性学研究总是从医学开始,即使在后世最保守、最封闭的时期,医学也往往成为性学的避风港和韬光养晦之地。
在宋、元时期,值得注意的有关著作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元笈七签》
这是北宋张君房编辑的一部道家类书,凡122卷。此书是集宋以前《道藏》之大成者,是研究道家学说的重要文献。在这部书的第十一、十二两卷里,有一些内容涉及房室生活,主要是大量引用前人的论说,阐述固精、节欲等问题,大多引自《黄庭经》等书。
关于固精的论述,如卷十一《呼吸章》引《黄庭经》说:“结精育胞化生身,留胎止精可长生”,并引上清真人口诀解释道:“夫学仙之人安心养神,服食治病,使脑宫填满,玄精不倾,然后可以存神服气,呼吸三景。若数行交接,漏泄施泻者,则气移神亡,精灵枯竭。”
这部书引用了许多道家关于长生的理论,承认房室生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补益作用,但是更重视节欲。它多处引用《黄庭经》等书的内容,指出,如果放纵性欲,滥施泄泻,就可能导致髓脑枯竭,伤精失明。即使注重服药和养生,而不慎房室也是枉然。不过,书中对纵欲的危害也有一些夸大与危言耸听之处,是需要加以分析的。
二、《医说》
《医说》为南宋张杲所著,是一部综合性的大型医学专著。该书卷九专论养生,和房事有关的只有“真人养生铭”、“孙真人养生铭”和“摄养”等几篇。其中有“少欲终无累,神静自常安”等说法;还有“薄滋味,省思虑,节嗜欲,戒喜怒,惜元气,简言语,轻得失,破忧沮,除妄想,远好恶,顺视听,勤内顾”等养生诀窍,其中心思想也是劝导人们清心寡欲、节制性生活,这些内容大多是从孙思邈的有关论述中继承来的。
三、《妇人良方》
这是南宋陈自明所撰编。陈自明字良甫,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代从医,他精于妇科和外科,官建府医学教授,著作还有《外科精要》等。而成就最高、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则是《妇人良方》。这部书共24卷,作者广泛搜集并编辑整理了宋代以前有关妇产科的著作,可说是集宋代以前妇产科之大成。它分为调经、众疾、求嗣、胎教、妊娠、坐月、产难及产后等八门,其中“求嗣”和“胎教”等门与性生活有密切关联。
作者在书中指出:“夫婚姻养育者,人伦之本,王化之基,圣人设教,每论厥旨,后生莫能精晓;临事之日,昏尔若愚,是则徒愿贤己而疾不及人之谬也。”这是说夫妻性生活是十分正常的事,但必须有一定的知识指导,否则,在“临事之日,昏尔若愚”,那是非常不利的。
卷九的“求嗣”门载录了《陈无择求子论》、《褚尚书求男论》、《妇人无子论》和《千金翼求子方论》等几篇。《妇人无子论》谈到了妇人无子有一个原因是夫妻有疾病,“然妇人挟疾无子,皆由劳伤气血生病;或月经闭涩,或崩漏带下,致阴阳之气不和,经血之行乖候,故无子也。”其中所谓劳伤,实质上包括了房劳损伤。
可贵的是,他并不认为无子都是女子之过,而首先要从男女双方的体质找原因:
窃谓妇人之不孕,亦有因六淫七情之邪,有伤冲任;或宿疾淹留,传遗脏腑;或子宫虚冷,或气旺血衰,或血中伏热,又有脾胃虚,不能营养冲任。审此更当察其男子之形质虚实何如:有肾虚精弱,不能融育成胎者;有禀赋元弱,气血虚损者;有嗜欲无度,阴精衰惫者——各当求其原而治之。
他反对早婚早交,在“褚尚书求男论第二”中援引《褚氏遗书·问子》中“建平王求子”的事说明早交不孕的道理。同时,书中提出了“交会禁忌”,主要是归纳了一些前人所论:
凡求子,宜吉良日交会,当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风雨雾、寒暑、雷电、霹雳、天地昏冥、日月无光、虹霓地动、日月薄蚀,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庙,井灶圊厕、冢墓尸柩之物,若交会受胎,多损父母,生子残疾,天札愚顽不孝。若交会如法,则生子福德智慧,验如影响,可不慎哉!
书中还相当具体地提出了“男子受胎时日法”,认为按此法去做则易于得子:
凡男女受胎,皆以妇人经绝一日、三日、五日为男,仍遇月宿在贵宿日;若以经绝后二日、四日、六日泻精者皆女;过六日皆不成胎。又遇旺相日尤吉,夜半入房生子者,贤明贵寿,余时皆凶。
此书的不少房中内容大多引自《千金要方》,同时作者也有一些发挥。其中某些说法与前人相似,有不少科学道理,有些内容也带有一些迷信色彩,例如说交会得法,则有福德大善人降托胎中;而交会不得法,则有薄福痴愚恶人降托胎中等。这些说法虽不足为信,但只要除去其迷信外衣,却包含着这样一层道理,即科学的性生活有利于优生,否则不利于优生,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内容还是值得重视与研究的。
四、《格致余论》
这是元代名医朱震亨的代表作。朱震亨字彦修,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人,被称为金元四大医学家之一。他年少时颖悟过人,又好学不倦,但因父早亡而家道中落,成年后在仕途上又屡遭失败,中年才转而学医。他拜当时的名医罗知悌为师,罗初拒之,朱日日侍立于罗的门外,凡三个月,罗感其诚,才收下这个弟子。朱苦学不倦,得岐黄精髓之术,对古代医家的一些做法融会贯通,逐步做到了“遇病施治,不胶于古方,而所疗则中,然于诸家方论则靡所不通,他人靳靳守古,翁(指朱震亨)则操纵取舍,而卒于古合。”
朱震亨在医学理论上提倡人身“相火”和“气常有余,血常不足”的学术思想,也就是所谓“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在养生方面,他主张节制食欲、色欲,以保养阴分;在临床方面,他主张滋阴降火,善用滋阴降火之药,后世称之为养阴派或滋阴派。《格致余论》共收医论41篇,其中涉及房室生活的有三篇,即《饮食色欲箴序》、《色欲箴》和《房中补益论》。
朱震亨的房中理论,主要论点是节欲。例如,他在《饮食色欲箴序》中说:
传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予每思之,男女之欲所关甚大,饮食之欲于身尤切,世之沦胥陷溺于其中者,盖不少矣。苟志于道,必先于此究心焉,因作饮食、色欲二箴,以示弟姪,并告诸同志云。
这里的所谓“箴”,就是告诫、规劝之言,劝告人们要妥善处理房室生活,决不可纵欲,这实在是“开宗明义”了。这方面的许多节欲论点,在《色欲箴》里都有论述。
《格致余论》中还有一篇《房中补益论》,题目是“补益”,实际上其核心论点仍是节欲。该篇写道:
或问《千金方》有房中补益法,可用否?予应之曰:传曰,吉凶悔吝生乎动,故人之病亦生于动,其动之极也,病而死矣。人之有生,心为火,居上,肾为水,居下。水能升而火能降,一升一降,无有穷已,故生意存焉。水之体静,火之体动,动易而静难,圣人于此未尝妄言也。儒者立教曰:正心、收心、养心,皆所以防此火之动于妄也。医者立教,恬淡虚无,精神内守,亦所以遏此火之动于妄也。盖相火藏于肝肾阴分,君火不妄动,相火唯有禀命守位而已,焉有燔灼之虐飞走之狂势也哉!
若少年贪纵者水之体,非向日之静也,故著房中之法为补益之助。此可用于质壮心静、遇敌不动之人也。苟无圣贤之心,神仙之骨,未易为也。女法水,留法火,水能制火,一乐于与,一乐于取,此自然之理也。若以房中为补,杀人多矣。况中古以下,风俗日偷,资禀日薄,说梦问痴,难矣哉!
以上论述的中心大意,一是说人的身体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心火容易妄动,所以,治病多宜滋阴降火,而房事最易耗散阴精,决不可忽视,如果行房次数太多,就等于火上加油,戕害生机。二是说,虽然性生活是“自然之理”,是人们所必需的,但必须适度,适度则无损,不过适度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如果没有“圣贤之心,神仙之骨,未易为也。”三是反对片面强调性生活的补益作用,认为如果一味纵欲,狂施滥泻,逞快于一时,还认为这是“以房中为补”,这是很危险的。
朱氏以上这些论述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但是,也有一些论点值得分析,例如他说“人之病亦在于动”,对“动”不加具体分析,似乎不动就不会生病,这是不对的。
五、《养生类纂》
南宋的周守忠撰有《养生类纂》二卷。周守忠的里籍,生平已不可考。他精通医道,博览群书,从130余种古籍中,将我国古代有关养生保健的理论和方法汇集起来,内容全面,资料丰富,归类编次条理清晰,颇便实用。
《养生类纂》二卷共分养生、天文、地理、人事、毛兽、鳞介、米谷、果实、菜蔬、草木、服饵十一部。在“人事部”中有“交合”一节,主要汇集了《千金要方》等书中的一些观点。
1.男女交合对后代影响很大
认为父母的性交状况,不仅影响后代的健康与智愚,还影响后代的尊、卑、贵、贱。其中有不少科学道理,但把人后天的一切发展都归于先天,显然也有许多夸大和牵强附会。例如:
老子曰:凡人生多疾病者,是风日之子生,而早死者,是晦日之子在胎;而伤者,是朔日之子生;而母子俱死者,是雷霆霹雳日之子;能行步有知而死者,是下旬之子;兵血死者,是月水尽之子,又是月蚀之子;能胎不成者,是弦望之子;命不长者,是大醉之子;不痴必狂者,是大劳之子;生而不成者,是平晓之子;意多恐悸者,是日出之子;好为盗贼贪欲者,是禺中之子;性行不良者,是日中之子;命能不全者,是日映之子;奸诈反妄者,是晡时之子;不盲必聋者,是人定之子。天地闭气不通,其子死。夜半合阴阳,生子上寿,贤明;夜半后合会,生子中寿,聪明智慧;鸡鸣合会,生子下寿,克父母,此乃天地之常理也。
天老曰:人禀五常形貌,而尊、卑、贵、贱不等,皆由父母合会,禀气寿也。得合八星阴阳,各得其时者,上也,即富贵之极。得合八星阴阳,不得其时者,中也。得中宫,不合八星阴阳,得其时者,下也。得下宫,不合此宿,不得其时者,则为凡人矣。合宿交会者,非惟生子富贵,亦利身大吉。八星:室、参、井、鬼、柳、张、房、心。一云:凡宿也,是月宿,所在星可以合阴阳。
2.要注意妇人之相
以女方的外形来判断和她性交有何益损,除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女方的健康状况外,似有较多的唯心主义成分,并反映出封建社会以男子为中心的思想:妇人不必颜色妍丽,但得少年未经生,乳多肥肉,益也。若细发,目精黑白分明,体柔骨软,肌肤细滑,言语声音和调,四肢骨节皆欲足肉而骨不大,亦益也。
妇人蓬头蝇面,槌项结喉,雄声大口,高鼻露齿,目精混浊,口颌有毛,骨节高大,发黄少肉,与之交会,皆贼命损寿也。
3.提出了许多房事忌讳
这方面的忌讳很多,读之似乎有些使人难以措手足之感,主要是:
凡夏至后丙丁日,冬至后庚辛日,皆不可合阴阳,大凶。凡大月十七日、小月十六日,此名毁败日,不可交合,犯之伤血脉。
大喜大悲,男女热病未差,女子月血新差者,不可合阴阳。热疾新差,交者死。
醉饱交接,小者面,咳嗽;大者伤绝藏脉,损命。
多食生葫行房,伤肝气,令人面无色。
患赤目须忌房事,不然令人患内障。
交会者当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风、大雨、大雾、大寒、大暑、雷电霹雳、天地晦冥、日月薄蚀、虹霓地动,若御女者则损人神,不吉,损男百倍,令女得病,有子必癫痴顽愚,喑痖聋瞆,挛跛盲眇,多病短寿,不孝不仁。又避日月星辰,火光之下,神庙佛寺之中,井灶圊厨之侧,冢墓尸枢之旁,皆悉不可。夫交合如法,则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性行调顺,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竞集;若不如法,则有薄福愚痴恶人来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凶险,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屡至。夫祸福之应,有如影响。此乃必然之理,可不再思之。
房事忌五月五日、六日、七日、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当九毒日,犯之者不过三年。
房事忌庚申、甲子。本命生日犯之者,各减二年之寿,朔日减一,纪望日减十年,二元日减五年,四立、二分、二至、社日各减四年,三伏与晦日各减一年。又切忌当此日辰,不可构婚姻之礼。
新沐浴及醉饱,远行归还,大疲倦,并不可行房室之事。生病切慎之。
夫妻昼合,不祥。
终身之忌,卧幕燃烛行房。
历节疼痛,因醉犯房而得之。
人有所怒,血气未定,因以交合,令人发痈疽。
不可忍小便交合,令人淋,茎中痛,而失血色。
远行疲乏来入房,为五劳虚损。
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令人成病,得白驳。
凡甲子、庚甲之日,是尸鬼竞乱、精神躁秽之日也,不可与夫妻同席,及言语面会,当清斋不寝,警备其日,遣诸可欲。
醉而交接,或致恶疮。
醉饱莫行房,五脏皆反覆。
雷电交合之子,必病癫狂。故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也。
每月二十八日,人神在阴,切忌欲事甚于甲子、庚申,十五日,人神在遍身,尤当戒之。
当然,认为适合于过夫妻性生活的日子也有,例如:
凡月二、三日、五日、九日、二十日,此生日也,交会令人无疾病。
4.强调房事要有节制
欲不可纵,这是古代房中理论的一贯观点,《养生类纂》也引文云:
善摄生者,凡觉阳事转盛,必谨而抑之,不可纵心竭意以自贼也。若一度制得,则一度火灭,一度增油。若不能制,纵情施泻,即是膏火将灭,更去其油,可不深自防?
5.性交要和气功与闭精守关相结合
这也是古代房中理论的一贯思想。《养生类纂》引用了以下论述:
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六十者闭精勿泄,若体力犹壮者,一月一泄。凡人气力自有强盛过人者,亦不可强忍,久而不泄,致生痈疽。若年过六十而有数旬不得交合,意中平平者,自可闭固也。
凡人习交合之时,常以鼻多内气,口微吐气,自然益矣。交会毕烝热,是得气也。以菖蒲末三分、白粱粉傅摩令燥,既使强盛,又湿疮不生也。
凡欲施泻者,当闭口,张目,闭气,握固,两手左右上下,缩鼻取气,又缩下部,及吸腹小偃脊膂,急以左手中两指抑屏翳穴,长吐气,并琢齿千遍,则精上补脑,使人长生。若精妄出则损神也。
夫学生之夫,必夷心养神,服食活病,使脑宫填满,玄精不倾,然后可以存神,服霞呼吸二景耳。若数行交接,漏泄施泻者,则气秽身亡,精灵枯竭,虽复玄挺玉箓金书太极者,将亦不可解于非生乎!在昔先师常诫于斯事云:学生之人,一接则倾一年药势,二接则倾二年药势,过三年以往则所倾之药都亡于身矣。是以真仙之士,常慎于此,以为生生之大忌。
总之,周守忠对前人的房中著作有所汇集,有所取舍,起到了总结和集大成的作用。
六、《三元延寿参赞书》
《三元延寿参赞书》由元代李鹏飞编撰。李鹏飞,池州(今安徽贵池县)人,幼时,生母不为嫡母所容,乃改嫁朱氏。李鹏飞及长,感人生之痛苦,誓学医以济人。后来他行医几年,到处奔波,访寻生母,在这过程中,搜集了不少医学资料,编撰成书,《三元延寿参赞书》是他的传世之作。
《三元延寿参赞书》本是一部养生著作,全书五卷,卷一为“天元之寿”,卷二为“地元之寿”,卷三为“人元之寿”,卷四为“神仙救世却老还童真诀”,卷五为“神仙警世阴阳延寿论”。
此书之所以名为“三元”有一个来历:李鹏飞曾经两次遇到一个道人,道人向他提出“三元之说”,道士说:“人之寿,天元六十,地元六十,人元六十,共一百八十岁,不知戒慎,则日加损焉。精气不固,则天元之寿减焉;谋为过当,则地元之寿减焉;饮食不节,则人元之寿减矣。”道人之说与黄帝、岐伯、老庄、孔孟无异,且赠以二图,李鹏飞归采诸书集而成编,至元辛卯(公元1291年)录梓作序,时年七十。
《三元延寿参赞书》第一卷较系统地论述了房室生活,包括行房的原则、方法和禁忌等。这本书辑录了元代以前的房中著作,第一卷共收医论九篇,除其中一篇“婴儿所忌”属儿科外,其它八篇都是房中养生专论。这八篇的重点是:
1.“欲不可绝”
这一篇主要论述夫妻性生活的重要性:
黄帝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又曰:两者不和,若春无秋,若冬无夏,因而和之,是谓圣度。圣人不绝和合之道,但贵于闭密以守天真也。
以上论述的大意是说,阴阳相合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如果两者不和谐、不平衡,就会生病。如果两者不和谐、不平衡,就好像有春无秋、有冬无夏一样。保持房室生活的和谐、适度,就能保持人体的阴阳平衡和健康。
2.“欲不可早”
主要论述性交过早的害处,如说:“书云,男破阳太早则伤其精气,女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又说:“书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五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
3.“欲不可纵”
本篇详细地陈述了纵欲的危害。它引用了彭祖的话说:
“上士异床,中士异被,服药千裹,不如独卧”,提倡男女分床、分被而卧,不要终日缠绵。又引彭祖的话说:“美色妖丽,娇妾盈房,以致虚损之祸,知此可以长生。”还引《阴符经》说:“淫声美色,破骨之斧锯也。世之人若不能秉烛以照幽情,特慧剑以割爱欲,则流浪生死之海,害生于恩也。”
本篇还引述了历代有关文献,详尽具体地阐述了纵欲的危害,诸如真元耗散,髓脑枯竭,肾虚阳痿,耳聋目盲,肌肉消瘦,齿发摇落等,其严重后果是“疾病随生,死亡随至”。
4.“欲不可强”
本篇着重指出不可强力入房,即不顾体质条件而勉强行房,不自量力,有害无益;强服壮阳药以助力,对身体也有危害。该篇写道:
《素问》曰:因而强力,肾气乃伤,高骨乃坏。注云:强力入房也。强力入房则精耗,精耗则肾伤,肾伤则髓气内枯,腰痛不能俯仰……书云:阳痿不能快欲,强服丹石以助阳,肾水枯竭,心火如焚,五脏干燥,消渴立至。近讷曰:少水不能减盛火,或为疮痈。
5.“欲有所忌”
本篇详细地论述了在哪些情况下应禁忌房事,如在饱食、醉酒与强忍大小便之时,在恼怒、惊吓等情绪不稳定之时,疲倦的情况下,女子月经未尽,疾病未愈时,等等。如果忽视这些房事禁忌,轻则影响身体健康,重则危及生命。该篇引《三国志》所载的一件事说:“子献病已瘥,华陀视脉曰:尚虚,未复,勿为劳事,色复即死,当舌出数寸。其妻从百里外省之,止宿交接,三日病发,一如陀言。可畏哉!”这就是一个疾病未愈就行房而送命的例子。
6.“欲有所避”
本篇主要从外界气候、地理环境方面谈房事禁忌,例如:
孙真人曰:天寒与大热,且莫贪色欲。书云:凡大风、大雨、大雾、雷电霹雳……皆所不可……若此时受胎,非止百倍损于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不寿。这些论述和历代这方面的房中理论观点是一致的。
7.“嗣续有方”
本篇论述了男女性交而不怀孕的原因,是着重从体质条件上分析的。它认为男子“劳伤过度”、“精气伤败”是造成不孕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在往往把不孕的责任归于女子的封建社会里是难能可贵的:
书云:丈夫劳伤过度,肾经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时,皆令无子。近讷曰:此精气伤败。
本篇又认为妇女过于劳损,伤了气血,或有些妇科疾病没有治愈,也会影响受孕:
书云:女人劳伤气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带下,到阴阳之气不和,又将理失宜,饮食不节,承风取冷,风冷之气乘其经血,结于子藏,皆令无子。
8.“妊娠所忌”
本篇对怀胎、胎教和妊娠期间应如何节制房事等作了论述。例如讲在妊娠期间要节制性欲,否则对胎儿不利:
演山翁云:成胎后父母不能禁欲,已为不可,又有临产行淫,致其子头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又如在讲到胎教时说: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静室,多听美言,讲论诗书,陈说礼乐,不听恶言,不视恶事,不起邪念,今生男女福寿敦厚,忠者两全。
这些论述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什么“忠孝两全”等等,则带有封建的糟粕了。
七、苏轼的节欲思想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诗、词、文、书法都佳,为北宋时代的文坛魁首。他不但在文学上有很高的造诣,而且对医学和养生也颇有研究。后人所辑《苏沈良方》和《东坡养生集》都反映了他在这些方面的成就。
他在杭州通判任上时写过一篇《记张公规论去欲》,文曰:
太守杨君素、通判张公规邀余游安国寺。坐中论调气养生之事。余曰:“皆不足道,难在去欲。”张云:“苏子卿啮雪啖毡,蹈背出血,无一语少屈,可谓了死生之际矣。然不免为胡妇生子,穷居海上,而况洞房绮疏之下乎!乃知此事不易消除。”众客皆大笑。余爱其语有理,故为录之。
上文说,苏武在北海牧羊十八年,嚼雪吞毡,艰苦已极,还是与胡妇生子,说明他还是有性生活,可见性是人的一种本能。
他在《记故人病》中,指出了纵欲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他曾以此劝告一个少年,但这少年却说,自己是好色而不怕死的。苏东坡对此十分感慨,认为“今世之为高者,皆少年之徒也”,就是说那些纵情淫乐的达官贵人都和这个少年一样。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一鼓后,故人有得风疾者,急往视之,已不能言矣。死生阴阳之争,其苦有甚于刀锯木索者。余知其不可救,嘿为祈死而已。呜呼哀哉,此复何罪乎!酒色之娱而已。古人去:“甘嗜毒,乐戏猛兽之爪牙。”岂虚言哉!明日见一少年,以此戒之。少年笑曰:“甚矣,子之言陋也。色固吾之所好,而死生疾痛非吾之所怖也。”余曰:“有行乞于道偃而号曰:‘遗我一盂饭。’吾今以千斛之粟报子,则市人皆掩口笑之。有千斛之粟,而无一盂之饭,不可以欺小儿,怖生于爱,子能不怖死,生而犹好色,其可以欺我哉!”今世之为高者,皆少年之徒也。戒生定,定生惠,此不刊之语也。如有不从戒、定生者,皆妄也,如惠而实痴也,如觉而实梦也。悲夫!
还有一篇《书四戒》,是苏东坡将枚乘《七发》中戒欲之语题为座右铭:
出舆入辇,命曰“蹷痿之机”;洞房清宫,命曰“寒热之媒”;皓齿蛾眉,命曰“伐性之斧”;甘脆肥浓,命曰:“腐肠之药”。此三十二字,吾当书之门窗、几席、缙绅、盘盂,使坐起见之,寝食念之。元丰三年十一月,雪堂书。
苏轼是说到做到的,他从研究养生之事发现色欲之害,就立即将姬妾遣散,只留下一个12岁的朝云作为侍妾。前面说过的苏东坡以侍妾春娘换马,体现出他封建士大夫的本质;因节欲、养生而遣散姬妾,虽然也仅是从一己的养生、延寿出发,但还是符合科学道理的。他的观点和金、元时期的朱震亨是一致的,如前所述,朱也反对纳妾,他在其《房中补益论》中,则以人体“阴常不足、阳常有余”的理论,分析御女众多之害,指出纳妾不但伤身体,并且不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也不利于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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