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是中国哲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着作。自从董仲舒治公羊,明天人相感之说,以为天是有意志的,与人的意识相感应。大小夏侯、眭孟、京房、翼奉、李寻、刘向等都推演其说。儒家到了此时,内部起了质的变化,披着巫祝图谶的外衣,把天说得太神秘,太聪明,人的行动,是要受他的裁判,这就是一班汉儒所说的阴阳灾异的理论。
这种荒谬的迷信的理论,把儒家改装成为带有宗教性的儒教,自汉武帝时起到光武时止,一直支持了一百多年,才能有小小的反动:即郑兴、尹敏、桓谭一班人。但他们只知道攻击图谶的荒谬,对这些儒教徒所持天人感应说的原理,还不能根本上击破,或者还相信这原理。到了仲任,才大胆的有计画的作正式的攻击,用道家的自然主义攻击这儒教的天人感应说,使中古哲学史上揭开一大波澜。
论衡全书就是披露这天人感应说的妄诞。用自然主义为其理论的出发点。现在把论衡全书,就他的思想体系,列为六组:
第一组是说性命的。
甲、性命说所依据的理论:
物势十四。
乙、说性的:
本性十三。率性八。
丙、说命的:
初禀十二。无形七。偶会十。命禄三。气寿四。命义六。逢遇一。累害二。幸偶五。吉验六。
丁、性和命在骨体上的表征:
骨相十一。
〔注〕物势篇说:“天地合气,人偶自生。” 此为仲任以性命定于初禀自然之气(初禀篇语。)所据之理。骨相篇说:“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是仲任的意思:性命禀于自然,现于骨法。各篇排列的顺序,不依原书目次,是以其理论的体系之先后为据。
第二组是说天人的关系。
甲、天人关系说所依据的理论:
自然五四。
乙、评当时儒家阴阳灾异天人感应诸说违天道自然之义:
寒温四一。谴告四二。变动四三。招致四四。阙。感类五五。
丙、论当时灾异变动:
明雩四五。顺鼓四六。乱龙四七。遭虎四八。商虫四九。
丁、论当时瑞应:
治期五三。齐世五六。讲瑞五十。指瑞五一。是应五二。宣汉五七。恢国五八。验符五九。须颂六十。佚文六一。
〔注〕仲任说灾变符瑞,以“适偶”代替“感应”,以自然主义为宗。
第三组论人鬼关系及当时禁忌。
甲、论人鬼关系:
论死六二。死伪六二。纪妖六四。订鬼六五。言毒六六。薄葬六七。祀义七六。祭意七七。
乙、论当时禁忌:
四讳六八。●时六九。讥日七十。卜筮七一。辨祟七二。难岁七三。诘术七四。解除七五。
〔注〕人禀天地自然之气,偶适而生,(见物势、初禀、无形等篇。)人死则精气灭,(论死篇语。)故人死不能为鬼。无鬼,则祭祀只缘生事死而已,无歆享之义。(祀义、祭意篇语。)吉凶祸福,皆遭适偶然,(偶会篇语。)故不信一切禁忌。
第四组论书传中关于感应之说违自然之义和虚妄之言。
甲、评书传中关于天人感应说的:
变虚十七。异虚十八。感虚十九。福虚二十。祸虚二一。龙虚二二。雷虚二三。
乙、评书传中虚妄之言:
奇怪十五。书虚十六。道虚二四。语增二五。儒增二六。艺增二七。问孔二八。非韩二九。刺孟三十。谈天三一。说日三二。实知七八。知实七九。定贤八十。正说八一。书解八二。案书八三。
第五组是程量贤佞才知的。
答佞三三。程材三四。量知三五。谢短三六。效力三七。别通三八。超奇三九。状留四十。
第六组当作自序和自传的。
对作八四。自纪八五。
这八十五篇书,今缺招致一篇。反复诘辩,不离其宗,真是一部有体系的着作。可惜这部大着,宋以后的人就忽略它了。
从汉到现在,大家对于这部书的认识,可以分作三期:
一.从汉到唐 如谢夷吾、蔡邕、王朗、虞翻、抱朴子、刘知几等,都认为是一代的伟着。详后旧评。
二.宋 带着道学的习气,认为论衡是一部离经叛道的书。如晁公武、高似孙、陈振孙、王应麟、葛胜仲、吕南公、黄震等是。详后旧评。
三.明、清 取其辩博,但对于问孔、刺孟仍沿宋人成见,骂他是非圣无法。如熊伯龙、无何集。沈云楫、虞淳熙、阎光表、施庄、刘光斗、傅严、见后旧序。刘熙载、陈鳣、周广业、章太炎先生见后旧评。都是极力表张此书。四库全书目录提要、干隆读论衡跋、谭宗浚、王鸣盛、梁玉绳等见后旧评。 皆诋訾此书,或毁誉参半。
对论衡有真正的认识,还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因为诸子是研究思想史的宝藏,研究诸子的兴趣,不减于经史。治诸子的人,尽革前儒一孔之见,实事求是,作体系的历史的探讨。不因为他问了孔子,刺了孟子,就减轻他的价值。或者在现代人看来,还要增高他的价值。
四库全书目录和刘盼遂先生据自纪篇以为论衡当在百篇以外。见后版本卷帙考。近人张右源据佚文篇云“论衡篇以十数”,疑原本论衡的篇数没有今本这样多,认为今本是混合其所着讥俗节义、政务、养性三书而成。(见东南大学国学丛刊二卷三期。)其说非也。佚文篇“十数”为“百数”之误。我以为仲任的手定稿,或者有百篇,但抱朴子、见后旧评。后汉书本传都只着录八十五篇,盖论衡最初传世,是由蔡邕、王朗两人,据抱朴子、袁山松书。见后旧评。他两人入吴,都得着百篇全稿。虞翻说:“王充着书垂藻,络绎百篇。”足为当时尚存百篇之证。后来因为蔡邕所得者,被人捉取数卷持去,据抱朴子。故只剩八十五篇。见存的论衡,大概就是根源于蔡邕所存的残本, 史通鉴识篇:“若论衡之未遇伯喈,逝将烟烬火灭,泥沈雨绝,安有殁而不朽,扬名于后世者乎?”所以葛洪、范晔都只能见到八十五篇。刘盼遂先生所引类书中佚文,似乎都只是八十五篇的佚文,未必在八十五篇之外。因为唐、宋人所见的不能超出范晔、葛洪之外。
自从后汉书着录八十五篇之后,只缺招致一篇。至于各篇的先后排列,大致保存本来面目。据今本各篇的排列与全书理论的体系,及篇中所载的史事的先后,并相符合,可以为证。那么,这部书传到现在,好像是没有经过后人的改编。
未经后人改编,固然保存当时篇章排列顺次的本来面目,但流传到现在一千多年,还没有人加以整理或注释。近人刘盼遂论衡集解,有自序见古史辩第四集,全书惜未经见。其说见采入者,皆据古史辩。刘叔雅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云:“校理论衡既毕,付之剞厥,刻垂成矣。”曾面询之,据云:“全稿存在安庆。”故未获睹。杨树达云:“曾校注数卷,以事中辍。”章士钊云:“有意整理笺释。”(见甲寅周刊一卷四十期四十一期。)梁玉绳认为论衡有注,乃是误说。瞥记一云:“礼记经解引易‘差若毫厘,谬以千里’,孙奕示儿编谓王充论衡注云:‘出易纬之文。’”按示儿编一云:“经解引易曰:‘差若豪厘,缪以千里。’乃出易纬之文也。”自注云:“王充论注,详见‘豪厘’。”卷四“豪厘”条云:“按王充论注,乃易纬之文。”徐鲲曰:“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论章怀注引易纬曰:‘差以毫厘,失之千里。’此省文作‘王充论注’。”据此,则梁氏谓出于论衡注,非也。孙蜀丞先生也认为有旧注,见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五。指瑞篇、卷十七,页七四八。死伪篇。卷二十一,页八九五。但据我的意见,前两者乃是正文,后者乃是两本异文误合,不是注语。说具本篇。御览引旧音一,别通篇卷十三,页五九一。旧注五。逢遇篇卷一,页七。儒增篇卷八,页三六五。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乱龙篇卷十六,页七0二。是应篇卷十七,页七六三。篇中衍文,推知其为旧校者二,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似出于旧注者十七。命义篇卷二,页五二。吉验篇卷二,页九五,又九六。骨相篇卷三,页一二三。本性篇卷三,页一三五。物势篇卷三,页一五二。书虚篇卷四,页一八三。道虚篇卷七,页三二九。儒增篇卷八,页三七六。刺孟篇卷十,页四六六。说日篇卷十一,页五0四。答佞篇卷十一,页五一九。效力篇卷十三,页五八二。乱龙篇卷十六,页六九四。自然篇卷十八,页七八一。感类篇卷十八,页七九七。纪妖篇卷二十二,页九二九。但这些,我都疑为是读者随手旁注,不像是出于正式的注文。理由是:若是曾经有人正式的注释过,不当把许多需要注释的地方都抹杀去,反来注这些不经意的地方,甚至于不须注的。
宋仁宗庆历五年,杨文昌刻本序说:“得俗本七,率二十七卷,又得史馆本二,各三十卷。改正涂注,凡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字。”现在的各本,都根源于杨刻本。那么,今本校语,是出自宋杨文昌之手。在杨校之后,展转刊行,当又加添不少的校语。如问孔篇卷九第四一一页。“子曰予所鄙者”,“鄙”下旧校曰:“一作否。”宋、元本并无此三字,则此注语当出自明人。但这班翻刻古书的人,不都是通人,不见得备具校勘董理的学力和方法。如无形篇卷二第六一页。“化为黄能”,旧校曰“能音奴来反 ”,朱校元本同。及上面所引问孔篇的校语“鄙”一作“否”,都是显着的讹误。说见本篇。
清儒,尤其是干、嘉时代,校勘古书是一代的伟迹。但对于论衡,如卢文弨、王念孙等,都是手校群书二三十种的人,而没有一及此书。莫友芝说:“抱经有校宋本。”未见。因为他们只把论衡当作一种治汉儒今古文说的材料看。俞樾虽然是校正数十条,想是以余力致此,所以不像所校他书那样精当。孙诒让、孙蜀丞先生对这部书,用力比较多些,諟正若干条,才使这部书稍稍可读。
我整理这部书,把校勘和解释分成两部工作。在校的方面,因为流传的善本不多,连类书的援引及见于他书的地方也很稀少。在释的方面,因为此书用事沉晦,好多是不经见的故实,加以今古文说的纠纷--这两方面,都使我经过相当的困难,感觉学力的更贫乏。
论衡的版本有两个系统:一个是元刊明正德补修本,累害篇不缺一页,是由庆历本、干道本、至元本直传下来的。一个是由成化本到通津本,到程、何诸本所构成的系统,从成化本起,累害篇并缺一页。参看论衡版本卷帙考列表于次:
宋庆历五年 宋干道三年 元至元七年 元刊明正德修本
┌─→ ──→ ─ ─→
杨文昌刻本│ 洪适刻本 宋文瓒刻本 (累害篇不缺)(1 )
│
│
│ ┌ 程本
│ │ 何本
│ 宋光宗时刻本 宋刊明成化 嘉靖时通津 │ 钱本
└─→ ──→修本(累害 ┌─→ ├ 黄本
(二十五卷)(2 )篇脱一页) │ 草堂刻本 │ 郑本
│ │ 王本
│ └ 崇文本
│
│
│ 天启六年
└─→刘光斗刻本(3 )
〔注〕一。叶德辉说,正德本累害篇脱一页,不对。
二。宋光宗时刻本二十五卷,见存日本,疑是根源庆历本。
三。天启本的序说,据杨文昌本刻。我想不是直接依据。因为天启本也脱去累害篇一页。明正德补修本是杨文昌本的四传的本子,还没有脱此一页,则知其所谓据杨本,不足信。疑出自成化补修本。
我所用的本子,是以通津本作底本。所见宋本,只是十四卷到十七卷的残卷。其余的所谓宋、元本,都是借用别人的校录。其中以朱宗莱校元本为最精详,杨守敬校宋本太粗疏。我想,一定忽略了一些好的材料。
胡适之先生在陈垣元典章校补释例序上说:
校勘之学,无处不靠善本:必须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谬误;必须依据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谬误;必须有古本的依据,方才可以证实所改的是非。……王念孙、段玉裁用他们过人的天才与功力,其最大的成就只是一种推理的校勘学而已。推理之最精者,往往可以补版本的不足,但校雠的本义在于用本子互勘,离开本子的搜求,而费精力于推敲,终不是校勘学的正轨。……推理的校勘,不过是校勘学的一个支流,其用力甚勤,而所得终甚微细。
当然,版本是作校勘的唯一的凭依。但是论衡这部书所保存的善本是这样少,要整理这部书,只靠版本是不够的。势必于版本之外,另找方法,即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
孙诒让在他的札移序上说:
其諟正文字讹舛,或求之于本书,或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而以声音通转为其錧键,故能发疑正读,奄若合符。
本书、它籍、类书,这是揭举校勘学在离开版本的凭藉时的三大途径。陈援庵垣。先生元典章校补释例说得更详细。他举出校法有四:
一。对校法 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二。本校法 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
三。他校法 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
四。理校法 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
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
第一种对校法,是用两本相比,是最容易的工作。只要有相当的学力,就能判断“某本作某是对的”。第二种本校法,即孙氏所谓求之于本书。第三种他校法,即孙氏所谓旁证之它籍及援引之类书。有时凭据他书注的引用,也属于此法。第四种理校法,即胡先生所谓推理的校勘。
在没有古本凭依的时候,想对于某一部书,发现它的谬误,改正它的谬误,证实所改正的是非,用本校法和他校法,即取证于本书、它书、类书、古书注的四种方法,是有相当征实性的方法。因为它的客观性是与凭藉版本差不多。如唐、宋人的类书或古书注的引用,就可大致的见到唐、宋时这部书的本子。胡先生告诉我说:“依据类书或古书注,也就大致等于依凭古本。”
取证于本书、他书、类书及古书注,这四种方法,在运用时,应当各有相当的精细和警戒,兹就本书举例于下:
一、取证本书的方法,是求本篇的上下文义,或把本篇与他篇作一种归纳的比较,找出他的句例常语,以相諟正。
例一--据上下文义
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何在?而复定(仪)礼〔仪〕?谢短篇卷十二,第五六一页。
此谓礼经十六篇何在,而庸叔孙通再定仪品也。后汉书曹褒传论:“汉初朝制无文,叔孙通颇采礼经,参酌秦法,有救崩弊。先王容典,盖多阙矣。”张揖上广雅疏曰:“叔孙通撰制礼制,文不违古。”是仪品本于礼经,故仲任诘之曰时“十六篇何在”也。礼仪即谓仪品,司马迁传、刘歆移太常博士书、儒林传、礼乐志、本书率性篇并可证。此作“仪礼”,字误倒也。程树德汉律考,以“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为句,(前汉书礼乐志考证,齐召南读同。”则以“仪礼”为礼经,非也。据曹褒传,叔孙通所作,只十二篇,未云“十六”。且此文屡云“礼经十六篇”,则此“十六篇何在 ”五字为句,以指礼经,明矣。此句既谓礼经,则下句又云“仪礼”,于义难通。且礼经有仪礼之名,始见后汉书郑玄传,(吴丞仕经典释文序录讲疏谓始自晋书荀菘传。)仲任未及称也。
例二--本篇与他篇句例的比较
今鲁所获麟戴角,即后所见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鲁所获麟,求知世间之麟,则必不能知也。何则?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合)同,或时似类,未必真是。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二二。
“不同”当作“合同”,涉上文误也。此反承上文。仲任意:即有合同者,不过体貌相似,实性自别。下文即申此义。奇怪篇云:“空虚之象,不必实有。假令有之,或时熊罴先化为人,乃生二卿。”是应篇云:“屈轶之草,或时实有而虚言能指。假令能指,或时草性见人而动,则言能指。”句例正同。
例三--本篇与他篇常语的比较
占因将且入国邑,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变动篇卷十五,第六五五页。
据下文“未入界,未见吏民,是非未察”,则州刺史、郡太守之事,非谓大将军也。“将”谓州牧、郡守,本书屡见,当时常语。“大”字盖后人不明“将 ”字之义而妄加者。累害篇:“进者争位,见将相毁。 ”又曰:“将吏异好,清浊殊操。”答佞篇:“佞人毁人于将前。”程材篇:“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又云:“将有烦疑,不能效力。”超奇篇:“周长生在州为刺史任安举奏,在郡为太守孟观上书,事解忧除,州郡无事,二将以全。”齐世篇:“郡将挝杀非辜。”诸“ 将”字并与此同。
二、取证他书的方法,是就本书文句出于他书,或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的,及被他书征引的,而为比较的考察。
例一--本书文句出于他书
齐詹(侯)问于晏子曰:“忠臣之事其君也若何?”对曰:“有难不死,出亡不送。”詹曰:“列地而予之,疏爵而贵之,君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定贤篇卷二十七,第一一一0页。
“齐詹”当作“齐侯”,“侯”一作“□”,与“詹”形近而误。此事见晏子春秋问上。晏子作“景公问于晏子”,说苑臣术篇作“齐侯问于晏子”,是其证。下文“詹曰”,亦当作“齐侯曰”。“
侯”讹为“詹”又脱“齐”字。晏子作“公不说曰” ,说苑作“君曰”。
例二--本书文句与他书互见
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文)弥明。书解篇卷二十八,第一一四九页。
“人”当作“文”。上下文俱论“文德”,不得转入“人”也。“人”“文”形近之误。说苑修文篇 “德弥盛者文弥缛,中弥理者文弥章”,句意正同,是其证。
例三--本书文句被他书征引
广汉杨翁仲(伟)〔能〕听鸟兽之音,乘蹇马之野〔而〕田间有放(眇)马〔者〕,相去〔数里〕,鸣声相闻。翁仲(伟)谓其御曰:“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其御曰:“何以知之?”曰:“骂此辕中马蹇,此马亦骂之眇。”其御不信,往视之,目竟眇焉。实知篇卷二十六,页一0七九。
高似孙纬略一引“仲”并作“伟”,“听”上有“能”字,“
田间有放眇马”作“而田间有放马者”,“相去”下有“数里”二字,“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作“彼放马目眇”,“目竟眇焉”作“马目竟眇”。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引亦正同。并是也,当据正。
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是最艰难而最精当的方法。刘先生告诉我说:“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才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校勘学的本义,固然是赖于版本的比校,但版本本身有两个缺陷,即:一、版本本身的错误。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本子,不外唐写本、宋刊本,但遇着这样事实,在唐、宋以前就已经错了,则虽有版本,也不能据正。二、善本流传到现在,委实有限,若必待于版本而后校书,则有些书必致无法去校。取证于他书的方法,正能补救这两种缺陷。这方法能使用校勘的材料有三,即:一、上溯本书所援据者。二、旁搜本书与他书互见者。三、下及本书被后人引用者。因为这方法取材的方面这样多,又没有版本的那两种缺陷,所以这方法能够发挥校勘学最大的效能。如荀子尧问篇: “子贡问于孔子曰:‘赐为人下而未知也。’”杨倞注:“下、谦下也。子贡问欲为人下,未知其益也。”按:“而未知”下当有“为人下之道”五字。说苑臣术篇:“赐为人下而未知所以为臣下之道也。”韩诗外传七:“请问为人下之道。”家语困誓篇:“赐既为人下矣,而未知为人下之道。”并其证。注:“下、谦下也。 ”是所见本已脱此五字,而望文生义加“谦”字释之。这就是取证于他书能救版本之穷之明证。
但取证于他书时,当注意到家法的不同。因为今古文的章句文字是不一样的。如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 ”,是用鲁论,不当据今本论语改“高”作“崔”。气寿篇“舜征二十岁在位”,今本作“三十”,即由浅人据伪孔本妄改,而不知仲任是习欧阳尚书的。潜夫论班禄篇引诗皇矣“此惟予度”亦见本书初禀篇。是三家诗,王谟本据毛诗改“度”作“宅” ,也是由于不明家法的原故。
三、取证于类书的方法,是不可过信。因为类书漏引节引,与原书时有出入。要是善于运用,它是最好的材料,因为它能够使我们的推理得着更确实的证明。最好不信赖类书中一两条的孤证,能够把类书所引的归纳得数条以上,那就能够使今本比较的近古。且举孙蜀丞先生误援类书的例子如次:
例一
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乱龙篇卷十六,第七0二页。
孙曰:“立土牛”当作“立土象牛”,与上文 “为土象人”句意相同,此脱“象”字;“未必能耕也 ”当作“土牛未必能耕也”,又脱“土牛”二字,故文义不明。类聚三十九、御览五百三十八(当作七。)并引作“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毕能耕也”。“土牛”二字未脱。“或立土牛”作“或立土牛象人”,亦非也。惟事类赋四(当作五。)引作“或立土象牛”,不误,当从之。晖按:类聚、御览引作:“或立土牛,(句)象人土牛,未毕而耕也。”(御览二十引同。)当据补 “象人土牛”句。“未必能耕也”,是承“为土象人” 、“或立土牛”两层为文,言土人与土牛并不能耕。下文“与立土人、土牛,同一义也”,亦以“人”“牛” 并举。“象人土牛”,“象人”即承“为土象人”,“ 土牛”即承“或立土牛”,类聚、御览所引不误。今本脱去“象人土牛”四字耳。孙误以“或立土牛象人”句绝,而信事类赋之孤证,非也。
例二
杨子云作法言,蜀富〔贾〕人□钱千(十)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曰〕:“夫富无仁义之行,〔犹〕圈中之鹿,栏中之牛也。安得妄载?”佚文篇卷二十,第八六九页。
孙曰:初学记十八、御览四百七十二引此文“ 富”下并有“贾”字,“千万”作“十万”,“听”下有“曰”字,“之行”二字作“犹”,皆是也。今本脱误,当据补正。晖按:孙补“贾”字、“曰”字,改“ 千”作“十”,是也。御览八二九又八三六引亦有“贾 ”字,“千”作“十”。又朱校元本、事文类聚别集二引亦作“十”。孙谓“之行”二字当作“犹”,非也。御览八二九引“之行”下有“
正如”二字,又八三六引“之行”下有“犹”字。事文类聚引同。则“之行”二字不误,当据补“犹”字。
四、取证于古书注的方法,即就唐、宋人注他书时所引本书以与今本两相比勘,往往可以补缺正误。如感虚篇:“尧时五十之民击壤于涂。”卷五,页二四五。文选注、路史注引“尧时”下有“ 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九字,则知今本脱落。言毒篇:“火困而气热,血毒盛,故食走马之肝杀人。”卷二十三,页九五三。史记儒林传正义引“血毒盛” 作“气热而毒盛”,则知今本脱“气热”二字,“血” 为“而”字形讹。
我对此书解释的工作,是用归纳和分类的方法。
关于字义的解释,是用归纳法。王氏父子就是运用这个方法得着绝大的成功,在经传释词上可以表现。王引之经传释词序说:“凡此者其为古之语词,较然可着。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者也。”没有旧说的根据,为什么他能心知其意呢?就是因为他用的方法正确。归纳各书中同样的字,找出共通的意义,所以能够“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试将本书“嫌”字的用法,归纳于下:
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
季子能让吴位,何嫌贪地遗金?
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以上并见书虚篇。
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谈天篇。
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儒增篇。
材能以其文为功于人,何嫌不能营卫其身?书解篇。
上列各“嫌”字,并当训作“得”。刘盼遂先生训为 “贪”,则不能“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了。 说详书虚篇卷四,页一六八。
又归纳全书“起”字,审其用法,可以得一通训。
一、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龙虚篇卷六,页二九一。
二、禹问难之,浅言复深,略指复分,盖起问难●说,激而深切,觞而着明也。问孔篇卷九,页三九七。
三、盖起宰予昼寝,更知人之术也。页四0六。
四、今孔子起宰予昼寝,……页四0七。
五、孔子欲之九夷者,何起乎?页四一六。
六、起道不行于中国,故欲之九夷。页四一六。
七、仓颉何感而作书?奚仲何起而作车?谢短篇卷十二,页五七七。
八、天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谴告篇卷十四,页六三九。
九、夏末蜻●鸣,寒螀啼,感阴气也;雷动而雉惊,发蛰而蛇出,起阳气也。变动篇卷十五,页六五0。
十、人君起气而以赏罚。页六五一。
十一、夫喜怒起气而发。页六五五。
十二、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乱龙篇卷十九,页七00。
十三、且瑞物皆起和气而生。讲瑞篇卷十六,页七三0。
十四、奚仲感飞蓬,而仓颉起鸟迹也。感类篇卷十八,页八00。
十五、皆起盛德,为圣王瑞。验符篇卷十九,页八三九。
十六、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然则鬼神之集,为命绝也。解除篇卷二五,页一0四二。
十七、春秋之作,起周道弊也。定贤篇卷二七,页一一二一。
十八、如周道不弊,孔子不作者,未必无孔子之才;无所起也。页一一二一。
十九、周道弊,孔子起而作之。页一一二二。
二十、设孔子不作,犹有遗言;言必有起,犹文之必有为也。页一一二二。
二一、观文之是非,不顾作之所起,世间为文者众矣。页一一二二。
二二、儒者不知秦燔书所起,故不审燔书之实。正说篇卷二八,页一一二六。
二三、感伪起妄,源流气烝。书解篇卷二八,页一一五三。
二四、有鸿材欲作而无起,无细知以闲而能记。页一一五四。
二五、故夫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对作篇卷二九,页一一七八。
二六、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页一一七九。
二七、故论衡者,……其本皆起人间有非。页一一七九。
以上二十七则。二五、“起”与“因”字互用,十六、“起”与“应”字互用,十六、二十、“起”与“为 ”字互用;一、七、九、十四、二三、“起”与“感” 字互用。据此,这二十七处的“起”字,有“因”、“ 为”、“应”、“感”等字的意思。这是不见于字书,而可以由归纳的结果,证明这种解释是不会错误的。
再者,仲任惯用“何等”二字,归纳于下:
一、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尧何等力?感虚篇卷五,页二五三。
二、实黄帝者,何等也?道虚篇卷七,页三一四。
三、所谓尸解者,何等也?页三三一。
四、今言男女□,相逐其间,何等洁者?语增篇卷七,页三五0。
五、此何等民者?犹能知之。艺增篇卷八,页三八八。
六、年五十击壤于路,与竖子未成人者为伍,何等贤者?页三八九。
七、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非韩篇卷十,页四三六。
八、名世者谓何等也?刺孟篇卷十,页四六0。
九、所谓十日者,何等也?诘术篇卷二五,页一0三一。
“何等”二字当是汉时常语。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故何也?”高注:“为何等故也。 ”都是以“何等”连文,犹今言“什么”。
上列“嫌”、“起”、“何等”三例,都是以归纳法来解释字义的。虽无旧说可凭,但若玩其本文,参之他卷,自觉其为适当的解释。
全书故实,也用同样的归纳法,以便于与其所根据的他书及本书各篇前后互见的相参照。如汉高祖的母亲,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见吉验、奇怪、雷虚、感类等篇,此事出史、汉高纪。王鸣盛说,“
遇”是“构精”的意思。据奇怪、雷虚,谓“遇”是龙施气,则知汉人的意思与王鸣盛说同,而仲任则谓“ 遇”是“遇会”。又如汤遭大旱,祷于桑林,见感虚、明雩、感类等篇。明雩、感类并说“汤以五过自责”,而感虚篇则说以“六过”,与荀子、说苑、帝王世纪等书正合。则知仲任本云“以六过自责”,其说无异,而一作“五过”者,是出于误记,未必仲任另有所据而云然。说详感虚篇。卷五,页二四五。又如桑榖之异,见无形、变虚、异虚、恢国、感类、顺鼓等篇。这件故事,有书系之高宗武丁,有书系之中宗太戊,仲任于无形、变虚、异虚、恢国作高宗,于感类作太戊,于顺鼓并存两说。则知这个故事相承有如此异说,不关于今古文说的不同,故仲任随意出之。说详无形篇。卷二,页六四。
关于本书援引群经的地方的解释,是用分类法。陈奂诗毛氏传疏序说:
初放尔雅编作义类,分别部居,各为探索。久乃□除条例章句,揉成作疏。
可见陈奂作诗毛氏传疏事前准备的工作,将全书拆开,分成若干类,会集材料,然后会通成书。我也用这种分类的方法。不过陈氏就山川名物学尔雅那样分类,我则就所引群经,将各经作一单位,分别抄集,然后再参照各经的各种注释,求其家法,探其义蕴。如本书所见论语的地方,都辑为一类,以便于与本书各篇前后参照,及博征旧说,以求合于本书的原义。如论语雍也篇: “伯牛有疾,孔子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见幸偶、命义、祸虚、问孔、刺孟等篇。据问孔篇,卷九,页四0九。 知“亡”字读作有无之“无”,不当如集解读死亡之“亡”。又据祸虚、刺孟,知所谓“恶疾”,所谓“ 有疾”,是“被厉”。又如语增篇引论语:“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卷七,页三四0。仲任的意思,“与”是读“参与”之 “与”。但旧说“与”字的意思有四种。具见本篇。结果,可以发现分类的好处:一、就仲任的意思以相解释,不致前后相违。二、博考旧说,取其当于本书的原义,不致于只凭旧注,使正文与注义不相吻合。
我整理这部书,前后凡七年。在三年前,只就文选李注所引本书及本书见于他书者,互相比勘,成论衡校录若干卷,王充年谱一卷,就正于刘叔雅先生,幸蒙许为精当。去年,胡适之先生也以为我的论衡校录有些是处,所以愿意出其手校本和杨守敬校宋本借给我。今年,马幼渔裕藻。先生借给我朱宗莱校元本,吴检斋先生借给我手校本。因为增加了这些新的材料,校录的内容也就扩张了。计校释的时间凡五年,全稿写定凡二年。其中一部分的稿子,曾经胡先生和高阆仙步瀛。先生看过,改正好多地方。全书既成,友人齐燕铭举其论衡札记稿本相饷,又抉取约二十余条。--这些都是帮助我这书能够有成功的人。谨志其始末,以申谢意。
本书今古文说,大致能说得清楚,是孙星衍、陈乔纵、皮锡瑞一班人的功绩。俞樾、孙诒让和孙蜀丞先生都对此书费些精力,我平易的援用,应当铭感。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八月二十日,黄晖序于北平。
例 略
一、载籍相承,钞刊娄改,文乖句错,流失殊多;简册湮泯,事故莫考,义微训晦,悠邈难明。颇赖正伪补遗,使归旧本;摭经拾传,俾事疏通。或乃抵牾依违,伪真舛杂,缘生训解,以是为非,因之句读纷拿,郢、燕相乱。故必校在释先,理正粗成,次申训释。兹编窃守斯义:研核众本,考校异同,使知攸适,于是会综故训,贯绎群书,裨补疏遗,免生穿凿。题曰论衡校释。
二、所据旧本
宋本残卷自十四卷至十七卷。版心有刻工姓名。每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或二十一字。现存北平历史博物馆。简称“宋残卷”。
悼厂姓名未详。过录杨守敬校宋本据程荣本以通津本互校。现藏胡先生处。简称“宋本”。
孙诒让校元本据程荣本校。见札移。简称“元本”。
朱宗莱校元本据王谟本校。现藏马幼渔先生处。简称“朱校元本”,或“朱校”。
明天启本序称:据宋杨文昌本。半页九行,行二十字。后镌杨文昌旧序。简称“天启本” 。
通津草堂本简称“通津本”。
程荣刻本简称“程本”。
何镗刻本简称“何本”。
黄嘉惠刻本简称“黄本”。
钱震泷刻本简称“钱本”。
潮阳郑氏刻本仿通津本。简称“郑本”。
湖北崇文局本简称“崇文本”。
三、以通津本为据,其依别本及他书改、补者,则曰“据某本某书当改”,“据某本某书当补”。不敢冯臆擅动,窜乱原书,其諟正补删之字,以符号识别,例如左:
缺--□
例:牖里、陈、蔡可得知,而沈江蹈河□□□也。--累害篇卷一页十四。
补--【 】
例: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失其富贵〕矣。--命禄篇卷一页二0。
改--( )
例:谓能定说,审词(伺)际会。--逢遇篇卷一页六。
删--( )
例:皆赉盛粮,(或作干粮)--艺增篇卷八页三九一。
其讹误显着,直加勘正者,则曰:“旧作某,今据某本某书改。或补,或删。”其义并通者,注其异同。其并难通者,存之俟考。旧本校语,则着“旧校曰”以别之。
四、引据各家校录
俞樾曲园杂纂第二十三读论衡
孙诒让札移
杨守敬论衡校录见校宋本。
朱宗莱论衡校录见校元本。
孙蜀丞人和。先生论衡举正载吴检斋、陈世宜说。
吴检斋承仕。先生论衡校录手校本尚有若干条不见于孙氏举正者,颇加采摭。
刘叔雅文典。先生三余札记二论衡斠补
胡适之适。先生论衡校录见手校本。
齐燕铭先生论衡札记稿本。
五、上列诸家,简着其姓。两孙相混,则仿“先郑”例,称仲容说为“先孙曰”。其诸说杂厕他书经左右纂集者,各着姓名以别之;如仲容说非出于论衡札移者,则称“孙诒让曰”。其旧说未安,时附微意;或管窥一得,增演前修者,则着“晖按”或“按”以别之。
六、一篇之中其自成起讫者,提行分段,或间后一行,以清眉目,务便省览。其依旧本段者,则曰“旧本段”。
七、仲任生当今文盛行之世,古文未立,虽其不守章句,后汉书本传语。如明雩篇引论语“咏而馈”从古论,别通篇“犹吾大夫高子”又用鲁论。然大抵皆今文说。如尚书则本欧阳,论语则鲁论,诗则鲁诗。今加训释,各从家法,举其旧义。
八、史实义训,当详于后者,则略于前,注曰“ 注见后某篇”,如谢短篇“社稷灵星” 注祭意篇。详见本书者则注曰“见前或后某篇”, 如死伪篇“张良行泗水上,老父授书” ,事详纪妖篇,则注曰:“见纪妖篇”,省引史记留侯世家文。并务省约耳。
九、全书义理,或前后互相发明,或相抵牾者,并注明以备省览。如感虚篇言杞梁妻哭城城崩之妄,亦见变动篇,则注曰:“变动篇亦辩其虚。”遭虎篇力辩虎狼食人,非部吏之过,解除篇又谓“ 虎狼之来,应政失也”,则注曰:“与遭虎篇宗旨相违。”其援引讹误,则据他书表出之,以示读者。如讲瑞篇“张汤之父五尺,汤长八尺,汤孙长六尺”,据史、汉任敖传乃张苍,非张汤也,则注曰:“仲任误记。”
十、他书征引者,推究其义,补入本文;其不能附丽者,则都为一类,成论衡佚文一卷。审其文义,似出某篇,则为注明。或非本书语,及非仲任时事,而本出他书者,则略加辩正。
十一、后汉书本传识仲任行事甚略,本书自纪篇稍详,今参以群籍及论衡诸篇,成王充年谱一卷。并据本书所见故实,与史传参验,以见论衡诸篇属稿先后。
十二、诸家对仲任或毁或誉,散见群籍。颇为撰集,成论衡旧评一卷,以见诸儒对本书价值之历史上转变。其概论全书,则入总评;其专论某一事者,则注曰:“此评某篇。”若余允文尊孟辨、守山阁丛书本。郎锳七修类稿、续稿辨证类曰:“宋刘章有刺刺孟,王乃词胜理者,因孟而矫之。惜未见其书。 ”熊伯龙无何集、湖北先正遗书本。谢量王充哲学,学生丛书本。中华书局出版。皆有专书;政治思想史、哲学史、文学史之类,间有论及,而世多有其书,故并不纂集。
十三、近人对论衡颇加寻绎,揉和全书,序累论列,观其词义,信有善者,然所理释,难免附会今古,穿凿东西,兹并不取。胡先生王充的论衡一卷,抉要钩玄,将仲任辩证方法、思想体系、时代背景揭示读者,故为转载。
十四、集录史乘及藏书家经籍目录诸志,成版本卷帙考一卷。诸本先后相承,渊源可考。其善本见存者,幸可得之来日。
十五、诸本前序后跋,并为移录,成旧序一卷。虽颇有浮词,而版本源流,及对仲任毁誉背向,于兹附见,故存之备考。
刘盼遂集解自序
叙曰:东汉世祖,应谶中兴,芳风所煽,庶草斯偃,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杂厕,瓦玉集糅。会稽大儒王充,蒿目当时,恻怛发心,肇造论衡八十五篇,意在褒是抑非,实事忌妄,诚以当时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虚妄之语不除,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论衡乃所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苟调文饰,空为奇伟之观也。其本皆起人间有非,故尽思极心,以讥世俗,明辨然否,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虚实之分定,而后华伪之文灭,华伪之文灭,则纯诚之化日孳。九虚、三增,所以使俗务实诚。论死、订鬼、死伪,所以使俗薄丧葬。至若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之言,无诽谤之辞。凡论衡之所由作,与其文章之鸿美,则对作、自纪二章固亦鬯哉其言之矣!(上方诸句,盖尽量最录论衡原书之辞,期能近真。)
至其居学术思想之重要价值,予别辑古来评品论衡之作,约得百余条,殆已发挥尽致,缀诸卷末,无事烦絮。
原夫论衡一书,历来号称难读者,约有四因:一曰用事之沈冥。二曰训诂之奇觚。此二者属于着作人之本文然也。三曰极多误衍误脱之字。四曰极多形误音误之文。此二者属于后代钞手及梓人之不慎而然也。兹得各举一二例以甄发之。
一、用事之沈冥。
王氏多见古书,往往为后代所不传,故论衡所言故事,多有不知其出典者。如书虚篇云:“吴王夫差杀伍子胥,煮之于镬。”案周、秦、两汉现存之书,绝不见子胥镬煮之事。惟论衡此篇所言,及命义篇云“屈平、子胥,楚放其身,吴烹其尸”,刺孟篇云“比干剖,子胥烹,子路醢”,是必王氏于子胥伏鼎一事,别有承袭,非出壁造,可知矣。俞曲园未能通较前后,遽诋为仲任误记,盖难免诬古之失。
二、训诂之奇觚。
书虚篇云:“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伯夷委国饥死,不嫌贪刀钩。”向来校者通昧于嫌字借义,谓为误字。今案嫌、贪系同义骈列之辞,嫌亦贪矣。孟子:“行有不慊于心。”赵注:“慊,快也。齐策‘齐桓公夜半不嗛’,高注:‘嗛,快也。’”是嫌与慊、嗛古皆同声通用。本篇下文:“季子能让吴国,何嫌贪地遗金。”又云:“季子不负死者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儒增篇云:“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诸嫌字,义并同,可以决定嫌、贪为快意之谓。王氏自有其字典也。(世谓西方大学人均有个人字典,予谓我国周、秦、两汉诸子亦莫不然。试取一编阅之,即可知。○后见黄晖校释,谓论衡诸嫌字并训作得。然谈天篇“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则仍不可通解。详见谈天篇集解。)
三、误衍误脱之例。
甲、误衍。 物势篇:“气微爪短诛,胆小距顿。”今案:诛当为铢之误字。淮南鸿烈齐俗训:“其兵戈铢而无刃。”注:“楚人谓刃顿为铢。”广雅释诂:“铢,钝也。”是爪短与距铢为骈辞,顿字实读者所作铢字之傍注,后人误窜入正文,复讹铢为诛,所亟宜刊正也。
乙、误脱。 宣汉篇:“讲瑞上世为美,论治则古王为贤。”今案:讲瑞下应有一则字,今脱去,致与下句不匀,而气亦不贯,所宜补足也。
四、形误音误之例。
甲、形误。 须颂篇:“道立国表,路出其下,望国表者,昭然知路。汉德明着,莫立邦表之言。” 今案:此文讹误实甚。邦表实邮表之误,国表又由误会王充为汉避讳而改邦为国也。邮表者,说文木部:“桓,亭邮表也。”其制详见崔豹古今注云:“今之华表木,以横木交柱,状若花,形如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亦以表识衢路也。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今西京谓之交午木。”崔氏说与论衡此文全合。又考阮元揅经室一集有释邮表畷一文,其要旨谓“邮表畷之古义,皆以立木缀毛裘之物而垂之,分其间界行列远近,使人可准视望,止行步,而命名者也”。其说亦全与论衡合。知论衡此文是邮表,而非邦表、国表矣。更以论衡本书证之。谈天篇说:“二十八宿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为长吏舍矣。邮亭着地,亦如星宿着天也。”邮亭即邮表所在之亭。由是亦可考见两汉亭表之制焉。
乙、音误。 超奇篇:“山之秃也孰其茂也?地之泻也孰其滋也?”今案:地泻与山秃对文,盖泻为舄之音误。舄者,地咸卤不生殖也。汉书沟洫志“终古舄卤兮生稻粱”,文选海赋“襄阳广舄”,皆其例矣。山秃则无为之茂,地舄则无为之滋,所以反比汉家炽盛则文章之人滋茂也。
以上四端,不过举其千百分之一二而已。瞑胘擿埴,至于此极。故王氏此书向称无善本,而自蔡伯喈、王景兴、葛稚川后,殊少道及之者。至宋孝宗干道三年,洪适始校刻于会稽蓬莱阁。然适已云“转写既久,舛错滋甚,殆有不可读者。以数本参校,犹未能尽善也。 ”惟洪本后世无传焉。今通行者,独明通津草堂本及程荣汉魏丛书本而已。而二本脱文错简之憾,亥豕帝虎之嫌,触目纷如,视洪氏蓬莱阁时,殆尤落叶殁阶,遂致此士林极须诵习之书,反成士林极叹榛薉之书,不其惜欤!予自负笈清华园,初有志于修正是书。暇日抽读,每遇疑难,随下一签。计起乙丑讫于今兹,此七年中,铢积寸累,所发正者无虑数百千事。于仲任之语法及字学,尤反覆三致意焉。清□凡经数易始定,匪敢曰勤劬,盖钻仰无匮之情则然尔。今更干流先正及时贤校录论衡之文,汇为集解三十卷,再以王充事迹及论衡题跋合为附录一卷,都三十一卷,付之剞劂氏,布诸艺苑。尚睎海内儒枭文霸,肯振其不逮,锡以匡棐,则尤不胜翘企之殷殷矣。壬申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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