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〇四
“他的意思只不过要我们多陪他聊聊天,说说话。”公孙乞儿道,“因为他的胆已丧,气已馁,力已竭,正好利用我们陪他说话的时候恢复恢复元气,等我们出手时,说不定还可以招架一两下子。”
他摇头叹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不等到脑袋真的被砍下来时,我们的小司马是绝不会死心的。”
司马超群忽然笑了,朱猛也笑了,两个人居然同时大笑。
“你说得对,说得对极了。”
朱猛大笑着向乞儿招手:“来来来,你赶快过来,越快越好。”
“你要我过去?”
“因为朱大太爷已经看上你这个老奸巨滑的小王八羔子了,很想把老子这个脑袋送给你,只看你有没有本事能拿得走。”
司马超群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
“好,这个小王八羔子就给你,那个比他大一点的王八羔子归我。”
“好!就这么做。”朱猛的笑声豪气如云,“若是凭咱们两个还对付不了这两个小王八蛋,那么咱们不如赶快去买块豆腐来一头撞死。”
两个人并肩而立,纵声大笑,什么叫“生”,什么叫“死”,都被他们笑得滚到一边去了。
公孙兄弟的脸色没有变。
有些人的脸色永远都不会变的,脸上永远都不会有什么新表情。 他们兄弟就是这种人。只不过公孙乞儿又叹了口气,叹着气问他的兄弟:“你有没有听见那位仁兄的话?”
“我听见了。”
“那位仁兄是谁?”
“好像是雄狮堂的朱猛。”
“不会吧,不会是朱猛吧。”公孙乞儿说,“雄狮堂的朱猛是条恩怨分明的好汉,和大镖局的小司马一直是不共戴天的死敌,现在他们两个人怎么会忽然变得穿起一条裤子来了?”
朱猛忽然用力握住司马超群的臂,沉声问:“那乞儿说的话你可曾听到?”
“我听得很清楚。”
“乞儿说的话虽然总带些乞儿气,却也一语道破了你我今日的处境。”
朱猛说,“你我本是一世之死敌,谁能想得到今日竟成为同生共死的朋友。”
“我们已经是朋友?”
“是的。”朱猛大声道,“从今日起,你我不妨将昔日的恩仇一笔勾销。”司马大笑。
“好,好极了。”
“你我一日为友,终生为友。”朱猛厉声道,“只要我朱猛不死,如违此约,人神共殛。”
司马超群只觉胸中一阵热血上涌:“你放心,我们都死不了的。”
这股热血就像是一股火焰,又燃起了他们的豪气,连他们的生命中最后一分潜力都已被引发燃烧。
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寂寞。
因为他们至少还有一个朋友,一个同生共死、生死不渝的朋友。
人生至此,死有何憾。
两个人互相用力一握对方的手,只觉得这股热血己带一股神奇的力量,自胸中奔泻而出,连脸上都焕发出辉煌的光采。
公孙兄弟的脸色却变了。
朱猛与司马同时转身,以背靠背。
“你们来吧。”司马超群厉声道,“不管你们有多少人,都一起来吧。”夕阳己没于西山,英雄已到了末路,公孙兄弟本来已将他们当作釜中的鱼,砧上的肉。
可是现在这兄弟两人不约而同后退了两步。
现在他们才知道,英雄虽然已至末路,仍然还是英雄,仍然不可轻侮。
这时候天色更暗了,仿佛已到了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时候。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忽然响起了一阵凄冷的萧声,一个哀婉柔美的少女声音,伴着萧声曼声唱起了一曲令人永难忘怀的悲歌。
歌声是从哪里来的?
在一个如此寒冷黑暗的晚上,如此荒凉肃杀的深山里,怎么会有人唱这曲令人心碎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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