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书目章节
1988年10月24日 日本地方法院对扯落我国国旗的暴徒判刑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1988年10月24日,日本中部城市岐阜地方法院开庭,对于1988年6月扯落岐阜县府前的中国国旗一案进行了公开审判。4名被告均被判刑。

1988年6月21日,在岐阜县政府举行该县和中国江西省结为友好县省关系的签字仪式时,15名当地右翼分子将宣传车开至县府大楼前进行捣乱。几名暴徒将挂在5米高旗杆上的中国国旗扯下。事件发生后,中国外交部要求日本政府及有关当局依法惩处肇事者。

岐阜地方法院对4名被告分别判处1年零3个月、10个月、8个月和6个月的徒刑。

被判1年零3个月徒刑的罪犯曾于1988年5月13日参与破坏爱知县名古屋市内的日中友好华表一案。

分享到:
上一篇:2010年10月24日 全球生态旅游小姐世界总决赛在南京落幕
下一篇:1980年10月24日 意大利查获一起轰动全国的重大石油走私案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709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