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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末靺鞨—渤海篇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渤海国是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以隋末唐初先后迁居今辽宁省朝阳地区的两批粟末靺鞨人和部分“高丽余种”为基础建立的国家。后来,高丽国的“逋残”,以及靺鞨伯咄、安车骨、号室等部的遗民都归顺渤海,也成了渤海国的主要居民。他们在长期共同劳动和生活过程中,逐渐凝聚成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史称之为渤海人。渤海又在发展进程中,用武力征服了黑水靺鞨的虞娄、拂涅、铁利、越喜等部,并把他们纳入自己的行政管辖下;但这些部族,直到渤海国灭亡,始终保持着原有的称号,未成为渤海共同体的成员。

  渤海国的建立,是粟末靺鞨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高丽和唐王朝对粟末靺鞨的影响与民族压迫,起了加速其建立的作用。前面谈到,靺鞨族至唐初,众多的部落结成了粟末靺鞨和黑水靺鞨两个部落联盟,如果没有外来影响,他们也会随着自身内部的发展进入文明社会。然而就在这两个部落联盟形成的前后,发生了两件促进粟末靺鞨历史发展的事件:一是前述突地稽等八部不愿屈服于高丽,在隋末迁居到柳城地区;二是由于靺鞨自勿吉时期以来与高丽争战不息,粟末靺鞨未迁走的居民被处于鼎盛时期的高丽征服,被迫臣附于高丽,在唐朝与高丽的战争中,他们大多又被高丽贵族调到辽东地区与唐军作战,这样一来,这些粟末靺鞨人不仅直接受着高丽国的封建统治,而且又与这一地区封建制已有一定发展的居民错居杂处,公元668年(唐总章元年)高丽国灭亡后,他们又被唐朝迁到营州(即柳城)地区居住。营州地区是隋唐时代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地近长城,是边塞内外汉族与东北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集中交流地。

  粟末靺鞨人迁居到这里后,在诸多先进因素强烈影响下,社会获得迅速发展。以先迁来的厥稽等八部为例,他们迁到这里后,很快喜欢上汉族的“冠带”等风俗习惯,加上常常因为助唐作战受到了优厚赏赐,在高丽国灭亡前,已经以“财力雄边”,为东北各少数民族“所惮”,各部已拥有众多奴仆。大祚荣一支虽迁居到这里较晚,但至其“东奔”前也已在这里生活了近30年,,而且在此之前,他们早在高丽封建统治下过了半个世纪左右,这些事实说明,迁到今辽阳地区的粟末靺鞨,社会内部已有了阶级划分。用阶级社会的一套机制来调整各阶级的关系,保护私有者的利益,已成了粟末靺鞨新兴贵族急待着手解决的问题。

  公元696年(唐万岁通天元年),契丹首领李尽忠等杀营州都督赵文翙叛唐,为粟末靺鞨新贵族提供了创建民族政权的时机。发生这一变故,主要是赵文翙等依仗手中权势,对东北诸少数民族的剥削和民族压迫越来越重,激起各族人民极大不满,李尽忠等借机起事。居住在营州的粟末靺鞨人加入了反唐行列。事发后,武则天派曹仁师统率大军前去镇压,大祚荣的父亲乞乞仲象和另外一位首领乞四比羽率所部渡过辽水东逃。唐朝为瓦解东北少数民族的反唐联盟,在对契丹实行武力围剿的同时,对粟末靺鞨采用了招抚政策,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乞四比羽不相信唐朝有此诚意,拒不受命,结果被唐朝追兵所击斩。此时乞乞仲象在奔亡中病故,大祚荣代父而起,率所部继续东逃,降唐的契丹大将李楷固紧追不舍,至天门岭(今吉林省境哈达岭)处,善于用兵的大祚荣,借助天门岭的复杂地形,“合高丽、靺鞨之众”,大败唐军,李楷固脱身败还。
公元698年(唐圣历元年),突厥入寇唐朝妫州、檀州、定州、赵州等地(今河北省中西部),契丹与奚又依附于突厥,于是中原通往东北的道路被阻隔,大祚荣审时度势,于是在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建国称王,以武则天封其父为震国公之“震国”作为国号,自称震国王。

  震国建立后不久,唐中宗复位,派恃御史张行岌招慰大祚荣,祚荣即遣子入侍,臣属于唐。唐睿宗李旦即位后,于公元713年(唐先天二年)遣郎将崔忻摄鸿沪卿往祚荣所处,拜其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并且以其所统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祚荣随即去靺鞨号,同时以“渤海郡王”的“渤海”取代“震”为国号。从此,渤海作为国号和族称,见于史书。

  渤海国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政权,它既是粟末靺鞨联合高丽等遗民建立的一个边疆少数民族王国政权,同时又是唐王朝管辖下的一个羁縻州。这二重性突出地体现在以下三点上:其一,每世渤海王的更迭,虽皆由大氏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的方式,但均需得到唐王朝的认可,接到册封后才算合法,否则只能称“权知国务”、“知国务”;其二,唐王朝在册封新继立国王的同时,必任命其为忽汗州都督府都督,即继立者要同时接受唐王朝地方官的任命;其三,渤海国有向唐朝贡的义务,史载渤海向唐朝贡凡140余次,朝后梁、后唐10次。

  经过大祚荣开创,大武艺“斥大土宇”和大仁秀“开大境宇”,渤海有一个连成一片的广大区域。疆域东临日本海;西至吉林省乾安、长岭和双辽县一带与契丹相接;南至朝鲜德源附近的龙兴江(泥河),北边西起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境,东向约沿七星河或挠力河越乌苏里江,再顺比金河至日本海;西南约东起朝鲜孟山附近,越大同江后在价川附近再过清川江,在义州北越鸭绿江,过辽宁省丹东市北,再经抚顺市与新宾满族自治县间、开原县与昌图县间,达于双辽县境。③渤海王城,也是忽汗州都督府府治所在,初在敖东城,后几线迁徙,在第五世王大华屿时迁还上京忽汗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此后未再变动。渤海人以辛勤劳动,发展和创造了繁荣的经济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对古代东北地区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渤海成员来源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从事不同类型生产的部落或民族,因而渤海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一开始就存在不平衡。这一状况,在渤海国存在的200多年里,未得到根本改变。大体说来,以其上京所在的今牡丹江中游地区为界,在它以西、以南地区为夫余、高丽和沃沮故地及靺鞨族的南部,已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经济、文化发达;以东和东北部地区,是被兼并的黑水靺鞨、虞娄、越喜、拂涅、铁利等部所在,尚处在渔猎经济发展阶段。存在这一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地形、气候、资源等自然条件不一致所造成的。

  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反映在生产领域是社会生产的多样化,《新唐书·渤海传》记载:“俗所贵者,曰太白山之菟,南海之昆布,栅城之豉,扶余之鹿,鄚颉之豕,率宾之马,显州之布,沃州之绵,龙州之紬,位城之铁,卢城之稻,湄沱湖之鲫。果有九(丸)都之李,乐游之梨。”可见,渤海区域内社会生产门类十分齐全,除了渔猎业外,当时中原地区具有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莫不有之。以下通过对各门类生产的简略介绍,来说明其社会生产发展的大致状况。 农业生产,已普遍采用铁制工具。他们使用的铁镰、铁铧、铁锸和铁铲等,在今吉林省敦化县、黑龙江省宁安县及绥芬河流域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的铁铧为生铁铸造,长36厘米、重近4.5公斤,说明渤海人翻土已由靺鞨时代“田耦以耕”,发展为由畜力牵引。农作物品种也增多了,不仅有粟、麦、穄和葵菜,而且有了水稻、豆类、荞麦、大麻、苘麻和大蒜等,同时也有李、梨等水果。值得指出的是著名的“卢城之稻”,它表明渤海人在1000多年以前,已成功地把水稻栽培引种到北纬43度附近及其以北地区。仅此,足见其农业生产比靺鞨时代有了长足发展。

  渤海人普遍养猪,也饲养马、牛等大牲畜。猪以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一带(鄚颉),马以今绥芬河流域(率宾)的最为名贵。马是与中原地区贸易的重要商品,当时李正己所统今山东半岛,“货市渤海名马,岁岁不绝”。

  手工业有纺织、铜铁冶炼、金银品制作、陶瓷和造船等行业。纺织品有布、绵、紬,原料是麻和蚕丝,产地主要在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附近地区(显州)、朝鲜咸镜南道(沃州)和牡丹江中游(龙州)。据辽灭渤海后东丹每年要向辽贡粗布15万匹这一事实,知渤海地区的纺织业是相当发达的。铜的冶炼和制作也有一定规模。炼出的铜除用于制作生活用的各种器皿和装饰品外,还把大批熟铜运到今山东半岛(淄青)出卖。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以南的哈尔巴岭一带和东宁县大城子地区,是铜冶的主要地。铁的产地主要在中京显德府,显州位城县的铁最著名。已经发现的渤海时代的铁制品已近50种。渤海人也能制作金银制品。和龙县北大地、宁安县上京、敦化县六顶山等处渤海遗址,出土的金银制品有金带、金饰件、金钏、金耳珰以及大量鎏金器物和银钗等。814年(唐元和九年),他们曾向唐献金、银佛像各一。陶瓷制品近十几年在渤海遗址中出土很多。陶器有碗、钵、罐、碟、盘、瓶、缸、杯等,并发现了许多釉陶和质地优良的三彩陶。瓷器残片。在宁安、敦化及今俄国乌苏里斯克(双城子)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另外,60年代初在渤海上京故城南的今杏山乡,发现了大片渤海砖瓦窑群废墟,1980年探明有20余座。

  渔猎和采集在渤海社会内仍占有一定地位。从事渔猎的,主要是越喜、铁利、拂 涅、虞娄等部的居民。见于史载的贵重渔猎品有貂、虎、豹、熊、罴、鹿、鹰、鲸鲵鱼、鲻鱼、乾文鱼等。采集品种类也很多,贵重的有人参、白附子和松子等,这些多是用于纳贡和交换的。 建立在上述经济基础上的渤海政治制度,是以国王为核心的君主集权制。由于这个王国政权又是唐王朝的一个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如前所述,所反映到其政治制度上就出现:一方面,国王是渤海人的最高主宰者,独揽一切大权,实行个人专断;王位采用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军政要职大多由大、高、乌、杨、李等望族担任;另一方面,新继王位者又必须得到唐朝廷诏册后才算合法,渤海国王要接受唐边州都督或节度使的押领,唐朝还派人为“长史”到其地监领。在这一政治制度下,其行政建置和职官,既有相同于唐一般地方的府、州、县区划和相应的官吏设置,又有不同于一般地方政权的各种机构。这就是,为辅佐国王统治,设有三省、六部,十二司、一台、七寺、一院、一监、一局等比照唐中央政权的办事机构;在一些政治、经济中心和军事要地的府,仿唐五京之制设上、中、东、南、西五京。上京设在王城所在的龙泉府,中京置于早期都城所在的显德府,东京立于一度为王城的龙原府,南京在靠近新罗边境的南海府,西京在“朝贡道”上的鸭渌府。渤海凡有15府、62州、100余县。

  渤海政权是在反抗唐朝统治者的民族压迫的条件下产生的,故开始就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后来在完善军事建置时,仿唐16卫制,设10卫统率诸军。各卫设大将军一名、将军一名,置都将、郎将、少将若干。十卫兵制执行到渤海灭亡。汉文文献中未讲到有府兵,但日本古籍记载,渤海首次聘日使团成员中有府兵官,即德周为果毅都尉,舍那娄为别将。此外,832年(唐大和六年)唐册封渤海第11世王大彝震的内养王宗禹从渤海返回,“言渤海置左右神策军、左右三军一百二十司,画图以进”。这可能是渤海在中后期另设的王廷常备军。

  渤海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还建立了一套等级森严的品阶勋爵制度,其以品为秩,约有九秩;每秩分正从,凡18级。散官有文武之分,另散见于史书的:文散有紫缓大夫、青缓大夫、献可大夫等;武散有辅国大将军、慰军大将军等。勋官只知有上柱将。封爵见于日本古籍的有开国公、开国子、开国男。

  渤海国后期,契丹兴起,常有吞并渤海之志的契丹酋长耶律阿保机,在南面平定了东、西奚,北方控制了室韦等族和西征获得胜利后,为了消除其进军中原的后顾之忧,于公元925年(辽天赞四年)十二月下诏征渤海,随即亲率皇后、皇太子、大元帅尧骨,举兵进攻渤海。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仅用了二三十天,就将历经229年,传世15王的渤海国灭亡了。渤海国被灭亡的原因有种种,但主要是其内部的阶级矛盾和争权斗争越演越烈,给了阿保机以可乘之机,一举而歼灭之。

  渤海内部的阶级矛盾,随着对外战争的结束日趋激烈。早在第3世王大钦茂时,渤海开始了大兴土木,筑城池,建宫室。现在已发现的渤海时代的古城已达几十座。今宁安县渤海王城遗址,为第11世王大彝震所建,它模仿唐京师长安城,有高大的城墙,园林、亭榭、楼台、殿阁布满城内。这就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贵族、官僚的日益腐化和骄奢淫逸,使统治阶级和广大农民、手工业者、部曲和奴隶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贵族和官僚们为维护其特权,不断强化暴力机器,仅军队就由数万增加到数十万。在渤海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供养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使人民不堪承受的负担更重,阶级矛盾更激化。

  导致阿保机进攻渤海的原因,是渤海统治集团内部争夺王权的斗争。这一斗争,在大钦茂死后己突出地表现出来。他死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为争夺王位有过两场流血斗争,即先是大钦茂“族弟”大元义以武力夺得王位,并残酷地镇压反对者;另一方经过一年准备,杀了元义,为大钦茂孙大华屿夺回王位。第10世王大仁秀继位,似也经历了一场激烈争夺。末王大諲譔继位后,其为人庸愚暗昧,统驭失宜,使渤海内部各种矛盾激化,此外文与正在崛起的契丹接连发生冲突,于是统治集团上层又出现争夺王权的斗争。结果,大諲譔虽然保住了王位,但渤海元气大伤,境内一片混乱,失败者纷纷出逃高丽。公元925年(辽天赞四年,高丽太祖八年)九月丙申,渤海将军申德等500人投高丽。三天后,又有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工部卿大福謩、左右卫将军大审理等,率民100户往投。十二月戊子,左首卫小将冒头干、检校开国男朴渔等,率民1000户投奔高丽。阿保机正是抓住渤海统治集团内部分崩离析这一时机,亲征渤海,一举灭之。 阿保机攻克渤海上京,俘虏大諲譔后,经过一番筹划,改渤海国为东丹(东契丹之意),忽汗城为天福城,册封其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东丹,并以契丹贵族和渤海旧臣各为左右大相、左右次相,置百官治之。公元982年(辽乾亨四年),辽省置东京中台省官,早已名存实亡的东丹国,至此国除,历57年。

  渤海国灭亡后,其中心地区不久后几乎成为无人之境。出现这一情况:一是很多渤海人不愿接受契丹人统治,大批外逃;二是契丹最高统治者为易于控制,强迁渤海人于它地。外逃的主要是投奔高丽、女真和中原地区。逃入后二地的,史书语焉不详,或挂一漏万。投奔高丽的,据《高丽史》记载,自渤海亡后至938年(高丽太祖二十一年),先后往投的近10批,总人数有数万户,约10余万人。此后,在高丽景宗、显宗、德宗、文宗、睿宗诸朝,也每有往投者。其中人数最多的一年是979年(景宗四年),渤海人数万来投;批数最多的一年是1032年(德宗元年),共7批;最后一批时在1117年(睿宗十二年)正月,有52人往投。由此可见,渤海人逃投高丽持续时间之长,与辽朝相始终。他们投奔高丽境后,除少数在辽统和年间辽对高丽战争中被辽俘掠回到今鸭绿江以西居住外,多数逐渐融合于高丽民族中。

  而投奔中原地区的,史书只记了三批:第一批在954年(后周显德元年),乌思罗等率30人投后周;第二批在979年(宋太平兴国四年),有酋帅大驾河率小校李勋等16人、部族300骑归北宋;第三批在986年(辽统和四年)“渤海小校贯海等叛入于宋”。

  逃入女真地区的,史书未具体记其数字,然据《辽史》说渤海人在被南迁时,“或亡新罗(即高丽)、女直”,即使没有逃往高丽的人数多,但为数当不下万计。

  契丹贵族强迫渤海人迁离故土,主要的有两次:一在阿保机攻下扶余府和忽汗城后,将渤海大氏王族和战争中俘获的军民迁到辽上京临演府周围;二是928年(辽天显三年)东丹国都南迁,大批渤海人同被迁至以辽阳为中心的辽东一带地区。经过这两次大迁徒,渤海5京15府的居民大多数不在原住地,大体为:上京龙泉府居民一部分被迁到辽临潢府西,即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境,大部分徒居今辽宁省辽阳市及附近地区;中京显德府民少数远移至夕老哈河流域,多数被分散在包括北镇县在内的今沈阳市与辽阳市一带;东京龙原府的渤海人被迁到今辽宁省凤城县附近;南京南海府民被移居以今海城市为中心的营口市至鞍山市地区;西京鸭禄府被俘者被迁到辽临潢府南;扶余府被俘者被迁至临潢府西;鄚颉府民部分迁到今辽宁省昌图县西北;定理、安边二府居民被南徙今沈阳市及其以北地区;率宾府部分居民被分别迁往辽宁省盖县和北镇县境;东平府民被分散至辽宁省新民、开原、康平等县一带;铁利府部分居民被迁至辽上京西北和今西拉木伦河附近、长春市北、沈阳市西南的浑河北;怀远和安远二府民被移居今铁岭市及辽河上游地区、吉林省浑江市北。迁至上述地区的渤海人户,约94000余户,470000余口。

  除了外逃和被强迫迁离故土的外,尚有约2万户10万口左右的渤海人留居故地。

  公元1114年女真首领阿骨打起兵反辽后,对辽管辖下渤海人在用武力兼并的同时,以“女直、渤海本同一家”为号召招抚,于是渤海人纷纷倒戈,降于女真。女真贵族将其能为兵者编为渤海军,他们在金代跟随女真人转战各地,住在今辽阳市一带的五千余户渤海人及3万“胜兵”,“金人虑其难制,频年转戍山东,至辛酉岁(1141),尽驱以行”。1145年(金皇统五年),金熙宗完颜亶下诏罢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由女真人管理。1177年(大定十七年),金世宗完颜雍诏禁渤海男女婚娶沿用旧俗。女真贵族的这一系列措施,使渤海人在金中期以后,不再以一个独立的民族共同体活动,分散在金统治区内的渤海人,逐渐与女真人融合;在金亡以后,大多融合于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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