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龙(1604年~1662年),号飞黄,福建泉州府南安石井乡人,是闽商的代表人物。他是明末清初最大的海商兼军事集团首领,是郑成功的父亲,台湾郑氏王朝的开创者。
郑芝龙十七岁时,因家庭生计艰难,偕其弟芝虎、芝豹赴当时中外贸易中心地点之一的广东香山澳(澳门)依舅父黄程。黄程是个海商,在澳门从事海外贸易。他留下郑芝龙在身边做帮手,协助商务。郑芝龙在商业竞争和利益角逐中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学会经商贸易,到过马尼拉,并学会了卢西塔语和葡萄牙文。在与葡萄牙人打交道中,受其影响,接受天主教洗礼,取教名贾斯帕,另名尼古拉,外国人称他尼古拉·芝龙。
黄程营商置舶,兴贩东洋,见郑芝龙能干,明·天启三年(1623年)谴其附日本平户华侨李旦(泉州人)之舶,押送一批白糖、奇楠、麝香、鹿皮等货物,从香山澳放洋,远赴日本,侨居长崎。人地生疏,始以“卖履”为业,或兼“为人缝纫以糊其口”。后转经商,为其舅黄程贩卖白糖、奇楠、麝香等物。郑芝龙从事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后寄身李旦门下,帮助李旦做生意,成为当时最有势力的海商李旦的部下,并“以父事之”。李旦资本雄厚,拥有一支船队,专门从事海外贸易,是当地华侨的首领。李旦觉得芝龙能干可靠,“抚为义子”,交给一部分资产和船只让他到越南做生意,获大利。不数年,郑芝龙成为巨贾,常往来中国、日本间,居日华侨,咸推重之。
郑芝龙集团在扫清海上障碍之后,“从此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
他利用泉州安平镇的航海和经商基地,打破官方的海禁,繁荣海市,武装船队旗帜鲜明,戈甲坚利,航行于中国沿海、台湾、澳门和日本、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地之间,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力,扩大海上贸易,几乎垄断了中国与海外诸国的贸易。郑芝龙“自就抚后,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可敌国。自筑城于安平(今晋江安海),海舶可直通卧内,可泊船径达海。…八闽以郑氏为长城。”
他以强大的武装力量和雄厚的资本在国际市场上同荷兰、日本、南洋各国商贸公司竞争逐角,是官商结合、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代表人物。至南明·唐王政权,也以郑氏海上力量为支柱,正如郑芝龙所说:“三关饷取之臣,臣取之海,无海即无家。”
郑芝龙从事海外贸易,主要是同日本通商。据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与《平户荷兰馆日志》记录:崇祯四年(1631年)郑芝龙两艘商船从日本长崎载货物返航泉州安海。崇祯十二年(1639年)驶往长崎的郑芝龙商船多达数十艘。崇祯十三年(1640年)两艘郑芝龙商船满载黄白生丝及纱绫、绸缎等货物,运往日本。另据《长崎荷兰商船日志》记录,从1641~1643年(崇祯十四至十六年)间,郑芝龙运载大量生丝、各类纺织品、黑白砂糖及麝香、土茯等药物,运往日本,颇受欢迎。
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夏,郑芝龙商船22艘由晋江县安平港直抵日本长崎,占当年开往日本的中国商船总数的22.68%,主要货物有生丝、纺织品、瓷器等。郑芝龙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建立贸易关系。他运往日本的丝织物,有一部分是从澳门购进的,日本的货物也由他运到吕宋,转售西班牙。郑芝龙极力发展海上贸易,经常满载丝绸、瓷器、铁器等货物,驶往柬埔寨、暹罗、占城、交趾、三佛齐、菲律宾、咬留巴(今雅加达)、马六甲等国贸易,换回苏木、胡椒、象牙、犀角等。在短短几年内,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商业贸易的最强竞争对手。
明末,郑芝龙、郑成功父子相继在南安石井建立造船坊,营造军、商两用船,年造三五艘,修数十般。由于郑芝龙集团力量的大幅度发展,对荷兰殖民者也造成很大威胁,荷兰船只一在中国海露面,就为郑芝龙集团截获,为此,天启七年(1627年)还发生一场驻台荷军与郑军的战争,结果荷军败北。
郑芝龙剪除群雄,并把海上力量纳入地方官府体制,取得制海权,合法掌控东西洋贸易制度的运作。崇祯十二年(1639年),日本袄地锁国,退出东亚海洋竞争;荷兰殖民者也不得已与郑氏达成海上航行与贸易协议,规定荷兰的对日本贸易,需经郑芝龙将中国特产运至台湾,转手之后,方由荷兰方面运往日本出售。郑芝龙遂成为东方海洋世界的唯一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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