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法学家、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的一个贵族家庭。
1716年袭男爵称号,并担任波尔多法院院长的职务。
1726年移居巴黎。1728年人法兰西科学院,又化3年时间游历欧洲诸国,对各国的政治法律、国家制度、民情风俗深入了解和考察。
1734年,他的《罗马盛衰原因论》出版,轰动了整个欧洲。
1748年,他又发表《论法的精神》(亦译为《法意》)。在这篇文章里,他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而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8世纪末的美国和法国的宪法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成了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和立法思想的基本原则。
1755年2月10日孟德斯鸠因病在巴黎逝世,享年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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