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6日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首次会议在日内瓦开幕。
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
世界卫生大会1996年提议进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谈判。1999年5月,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启动公约的谈判,并确定在2003年5月完成。2000年10月,公约的政府间谈判正式开始,并于2003年3月通过公约最后文本。同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公约获得一致通过。2004年11月30日,秘鲁成为第40个批准该公约的国家。至此,公约的批准国家达到了符合国际法效力的规定数目。
迄今为止,共有167个国家在公约上签字,其中57个国家已批准了公约。
公约生效后,各缔约国须严格遵守公约的各项条款: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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