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唐伊条约》是1840年时英国王室与毛利人之间签署的一项协议。它在新西兰建立了英国法律体系。同时,也确认了毛利人其土地和文化的拥有权。该条约被公认为新西兰的建国文献。该条约目前仍为现行文件。
这个条约是英国政府诱迫新西兰的毛利人酋长签订的吞并新西兰的条约,又译《威坦哲条约》。1840年2月6日在新西兰北岛北端岛屿湾的怀唐伊镇签订,故名。1839年7月,英国委派海军官员W·霍布森任新西兰副总督。1840年2月5日在怀唐伊召开新西兰北部毛利人部落酋长会议,宣布条约草案,6日与毛利族酋长签订此条约。主要内容为:
1、毛利人各酋长让出其领土主权,凡岛上出生者,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2、保证新西兰各部落酋长的土地、森林、渔场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如出售土地,应优先出售给英国女王。
3、许诺毛利人可得到英国女王的保护,并可享有“英国国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
1840年5月21日,霍布森宣布新西兰成为英国的领地,并定奥克兰为首府。 图为签定怀唐伊条约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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