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1906年2月—1977年4月14日),江苏宜兴归径乡人。1924年,主编《洪水》。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革命军报》总编辑,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宣传科科长、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工作委员会书记、左翼文化总同盟中共党组书记、中共江西苏区中央局宣传部部长、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兼地方工作部部长等。1936年, 任中共与国民党谈判代表。1937年9月,任八路军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在上海等地领导对敌地下斗争和开展统战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部长和统战部部长、上海市委副书记和第三书记、上海市副市长。1955年4月3日, 因“内奸”判刑。1977年含冤病逝。临终前与爱妻董慧女士软禁于湖南茶陵米江茶场(湖南省第三劳改场)。1982年8月,被中共中央平反昭雪,公开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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