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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6月19日 清廷将电报收归官办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1908年6月19日,邮传部决定收回电报商股,规定以后电报全由官办。清廷欲收回电报商股之说,上海等地早有传闻,近日上海电报股票行情低落,邮传部怕奸商借以动摇人心,从中渔利,便宣布说,邮传部的确要将电报商股收回,但具体方法还需同股东商量,且绝不会让大家吃亏。4日,盛宣怀代表邮传部,在上海召集电报股东胡二梅、陈调夫等,会商电报商股赎价。胡二梅主张每股应给价300元左右。盛宣怀定每股170元。众股东颇为不满。但邮传部还是决定收回高股,并许诺在电报全部官办之后,增加投资、添设线路,并消减电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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