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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日 黑山共和国正式宣布独立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黑山共和国,台湾译蒙特内哥罗蒙特尼哥罗,是位于巴尔干半岛西南部,亚得里亚海东岸上的一个多山小国。其东北为塞尔维亚,东为塞尔维亚科索沃自治省(2008年2月17日单方面宣布独立,但由于未获得广泛国际承认,在此归为塞尔维亚共和国),东南为阿尔巴尼亚,西北为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以及克罗地亚,西南则为地中海的一部分-亚得里亚海。

黑山原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六个加盟共和国之一,南斯拉夫的四个加盟国(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在1990年代初独立后,黑山和塞尔维亚成为了南斯拉夫仅存的两个加盟共和国。2003年,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决定放弃“南斯拉夫”的国名,改称塞尔维亚和黑山。2006年5月21日,黑山举行公民投票,独立派以55.50%的得票比例在投票中险胜;同年6月3日,黑山国会正式宣布独立,恢复了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独立地位,同时成为世界第193个已获承认的独立国家。 国名黑山共和国在本国官方语言塞尔维亚语中称为Република Црна Гора(西里尔字母)或Republika Crna Gora(拉丁字母),简称为Црна Гора或Crna Gora,意为“黑色的山”。西方语文(如英语、意大利语等)中的黑山名称为Montenegro,该名称源于意大利语 monte即是山negro则是黑色的意思英语则为黑人在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则为黑色的,意义也是“黑色的山”。中国大陆、港、澳将该名称意译为黑山,新、马将该名称意译为黑山或音译为门特尼哥罗,而台湾则将其音译为蒙特内哥罗。

黑山的先民为伊利里亚人,公元前3世纪时被古罗马征服。罗马帝国衰落以后,伊利里亚落入哥特人之手,后来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又将该地区重新纳入版图。

早期斯拉夫民族自6、7世纪起抵达此地,并且和当地先民融合,建立自己的国家。其中,杜克里亚(Duklja)公国比较接近黑山的版图。该国本为拉西加(Raška)大公国的附属,但11世纪时独立,并由罗马教皇额我略七世封为王国。杜克里亚于12世纪衰落的同时,拉西加(即后来的塞尔维亚)兴摩拉卡河峡谷起了新的尼曼雅王朝,杜克里亚又重新成为拉西加的一部分。

在尼曼雅统治下,杜克里亚地区又出现了泽塔(Zeta)公国,14世纪中时泽塔脱离了尼曼亚的控制。15世纪起奥斯曼帝国征服了巴尔干半岛大部分地区,但是泽塔从未被完全征服。

1516年,Zeta世俗君主退位,黑山随即成为以采蒂涅为中心的政教合一国家,国君为集政教权利于一身的主教。1851年,Danilo II Petrović Njegoš(丹尼洛·彼德洛维奇·涅戈什二世)放弃宗教头衔,黑山又成为世俗公国。1876年黑山率先向奥斯曼帝国宣战,并夺得大量土地。黑山于1878年柏林会议中正式被承认为独立国。1910年,黑山大公尼古拉一世正式称王,建立门的内哥罗王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黑山加入了协约国以协助盟友塞尔维亚,随即被奥匈帝国侵略。在前两次入侵中,黑山成功抵御了奥匈帝国的军队,但在1916年1月的第三次入侵中,黑山被奥匈帝国完全占领。

一战结束后,在塞尔维亚的主导之下,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联合组成了第一个由南斯拉夫族群联合的国家。同时,黑山也召开会议,废除本国国王,加入新成立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王国。1929年,国王亚历山大一世正式将王国更名为“南斯拉夫王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南斯拉夫民族解放反法西斯议会制宪会议宣布南斯拉夫成立共产政府,由五个民族共组联邦,罢黜君主制。黑山成为了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加盟共和国之一。

1990年代,南斯拉夫联邦各国纷纷独立,唯有塞、黑两国未独立。黑山于1992年最后一次举行独立公投,95.96%认为应继续留在南斯拉夫联邦之内。当时投票率为66%,穆斯林、天主教徒以及亲独的黑山人抵制了公投,他们认为投票环境不够民主,国营媒体过多为亲统一的一方宣传。之后黑山国内在独立问题上颇有纷争。

现任总统菲力浦·武亚诺维奇

1996年,米洛·久卡诺维奇政府宣布和米洛塞维奇掌权的塞尔维亚断绝关系,从此以后黑山自行制定经济政策,改用德国马克(后来德国废除马克,采用欧元,黑山亦改为欧元)。从此塞尔维亚第纳尔在黑山不是法定货币,只能在一些度假村使用。

2000年南联盟大选后米洛塞维奇下台,使得欧盟与南联盟恢复外交关系,西方因此由支持蒙地内哥罗独立,转向支持维持现有的联邦状态。但塞尔维亚与蒙地内哥罗间的关系并没有因为西方国家支持维持现状而改善,而1992年南联盟的宪法中又没有提及关于联邦共和国实体独立的权利及过程,从而引发争论。后来在欧盟的调停下,双方于2002年3月14日在贝尔格莱德签署协议,决定将联邦变为由两个各自拥有经济、货币以及关税决定权的半独立(semi-independent)国家所组成,并且更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另外依据此协定通过了联邦的新宪章,明定宪章通过三年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脱离联邦。

黑山国会于2004年7月12日采用新的国旗、国庆日、以及国歌,以推进独立进程。其中国旗为前黑山王国的国旗,国庆日纪念1878年7月13日签订的柏林条约承认黑山为独立国家,以及1941年7月13日爆发的反法西斯起义。国歌则为黑山著名民歌。

2006年5月21日举行公民投票,独派以55.5%的微弱优势决定终止与塞尔维亚的联邦关系,刚刚超过55%欧盟规定的有效结果票数。6月3日,黑山正式宣布独立,6月22日,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28日黑山正式加入联合国。

9月10日,黑山共和国举行独立后首次议会和地方选举。9月12日,选举委员会宣布,争取实现欧洲的黑山联盟获得议会81个席位中的41个议席,塞族名单联盟获得了12席,由社会主义者人民党、人民党和民主塞尔维亚党组成的竞选联盟和变革运动党分别获得11席,其余6席由一些较小党派分获。11月10日,新政府宣誓就职,总理为热利科·什图拉诺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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