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2日,日本外务省北美局局长高野纪元说,“日美新防卫合作指针”中所说的“远东”地区包括台湾,因此日本的“周边事态”也包括台湾在内。
这是日本政府官员首次明确表示“日美新防卫合作指针”中所划定的地理位置包括台湾。在此之前,日本政府过去一直解释说“周边事态”是指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产生重要影响的事态,而不是地理上的概念。
高野纪元在众议院外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说,“日美新防卫合作指针”中的“周边事态”所规定的内容与日本同美国在1951年签署的“日美安全条约”中的第6条款有关。因此,为了维护“远东的和平与安全”同意美军使用日本的基地。
日本《朝日新闻》在刊登这则消息时说,日本外务省之所以提出新的见解,是因为在4月下旬该省向国会提交了一项有关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法案,政府经研究之后认为如果外务省不作出易于理解的说明,那么国会在审理此案时就难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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