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
国家大剧院的建设,早期被列入当时的"国庆十周年工程"。直到1998年4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大剧院工程立项建设,中国人多年的梦想才终于付诸实。
早在1958年,毛主席、党中央就决定为迎接建国十周年大庆在首都北京建一批大型公共建筑,国家大剧院当时也在排定之列。周恩来总理亲自确定了建设地点、审定了设计方案。
1996年10月,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要有计划地建成国家博物馆、国家大剧院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重点文化工程。
1997年10月,中央政治局委托北京市筹建国家大剧院。
1998年1月,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组建了由北京市牵头,文化部、建设部参加的国家大剧院工程业主委员会,并确定建筑设计方案以邀请方式为主进行国际招标。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国家大剧院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批准国家大剧院工程立项建设。当月13日开始了建筑设计方案的国际邀请竞赛。经过两轮竞赛、三项修改,并广泛征求建筑设计专家、剧场技术专家、艺术家和全国及北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确定了推荐方案。
1999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同意国家大剧院建筑设计方案采用法国巴黎机场公司设计、清华大学配合的设计方案。☆ 2000年2月,通过全国招标确定北京城建、香港建设、上海建工联合体为国家大剧院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市双圆监理公司中标为工程监理单位。
2000年4月1日,国家计委批准国家大剧院工程开始施工现场前期准备。2001年12月13日,国家大剧院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4月17日,国家大剧院工程主体结构封顶。2003年12月2日,国家大剧院壳体钢结构安装完成。整个壳体钢结构的吊装仅用了76个工作日,创造了巨型壳体钢结构安装的“中国速度”。2007年9月,国家大剧院宣布工程基本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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