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江西瑞金等8县贫农团大会上作关于查田、查阶级的报告
1933年6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要求各级政府在查田运动中,坚决执行阶级路线,以农村中工人阶级为领导:依靠贫农,坚固联合中农,向着封建半封建势力作坚决的进攻。把一切冒称“中农”、“贫农”的地主、富农,完全清查出来,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财产,没收富农的土地及多余的耕牛、农具、房屋,分配给过去分田不够的及尚未分到田的工人、贫农、中农,富农则分子较坏的劳动份地。
2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指出查田运动是一场剧烈与残酷的阶级斗争,要求各级党组织依靠雇农、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群众,来反对和剥夺地主残余与富农的一切反革命企图。但又指出:决不容许任何消灭富农的企图。只没收他们多余的农具与好的田地,分给他们以坏的“劳动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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