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书目章节
1985年5月23日 中央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

《决定》指出不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社会关系,参与套购国家紧缺物资,进行非法倒买倒卖活动,已经引起群众的不满,严重的损害了党的威信,对他们本人是严重的腐蚀。

为了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决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

所有干部子女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工作的干部子女,都不得凭借家庭关系和影响,参与或受人指派,利用牌价议价差别,拉扯关系,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

分享到:
上一篇:1917年5月23日 黎元洪免去段祺瑞的国务总理职务
下一篇:1927年5月23日 中国甘肃古浪发生8.0级地震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866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