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苏联经济的发展,1927年联共(布)第15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发展国民经济的第1个五年计划(1928-1932)的指示。据此,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草拟了两个“一五”计划方案。1929年4月,党的第16次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其中的最高指标方案。该方案规定“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在短时间内建立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基础,把苏联由一个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同时还规定了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1933年1月,斯大林宣布“一五”计划以4年零3个月的时间提前完成。在“一五”计划期间,苏联共建成1500个大企业,建立机床、汽车、拖拉机、发动机、化学、飞机等工业部门。工业产量、工业在工农业产值中的比重、重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都大大提高。苏联由一个进口机器装备的国家变成生产机器装备的国家,由一个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同时,工业中的社会主义成份占了99.3%,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初步改善。一些学者认为,1932年底苏联“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并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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