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在大连押送华工上船
1944年8月,华北日军发布了《劳动紧急动员对策纲要》,改“募集制”为“征
集制”,直接由各伪省、县长负 责,强行征集劳工。
日军掳掠华工的手段大致有三种:欺骗招集、强行征集和乱抓滥捕。1931年“九
-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在东 北设立大东公司,作为招集劳工的专门机构。1937年
“七-七”事变后,日军又在北平等地设立“华北劳工协会”,用种 种欺骗手段,大
肆征集劳工。据不完全统计,从1931年到1943年的12年间,仅从关内骗招到东北的劳
工即达857 万多人。1942年10月26日,日满颁布《国民勤劳奉公法》,下令编成“国
民勤劳奉公队”,现定凡年龄在20岁至3 0岁的男性青年,除服兵役外,均须参加
“奉勤队”服役12个月。通过这种手段无偿地占有大批劳动力,将之驱至边境地区
修桥筑路、营造军事工程或从事井下采掘等繁重艰苦的劳动。去年以来,“奉勤队”
年入队人数由10多万人猛增至50余万 人。
去年以来,因摊派也满足不了日军对劳动力的巨大需求,日军便用武力任意捕人
充作劳工。去年,《保安矫正法》和 《思想矫正法》公布后,日伪军警更以“预防
犯罪”为借口,大肆逮捕无辜群众充作劳工。到目前为止,在“矫正”制度下被 抓
捕的劳工有3万余人。此外,日子还把俘虏的战俘,或在根据地游击区捕获的普通民
众押到东北,驱至边境地区营建军事工 程,或驱至矿山从事井下采掘。这些人被称
作“特殊工人”,每年大约有10万人左右。
日军在各地劫掠的华工,主要运往东北各地,其次是华北、绥蒙地区,还有部分
被运到日本。1941年以来,日军 每年从关内劫运到东北的劳工总数约在200万以上。
共41700多人被押往日本。被掳掠的华工命运极为悲惨,他们被装 入闷罐车或拥挤的
船舱运往各地,忍受着饥饿、疾病及各种非人的折磨。一次,一辆装满劳工的闷罐车
到站后被甩到一条闲道 线上,过几天打开车门时,几百名劳工全部冻饿而死。劳工
所从事的往往是军事工程、工矿井下作业及带有军事意义的重要工 程,死亡率极
高。在各矿山留下的许许多多“万人坑”即是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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