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阿拉伯复兴党在叙利亚的大马士革举行第一次代表大会,宣布阿拉伯复兴党于4月7日正式成立。1953年阿拉伯复兴党与1950年建立的阿拉伯社会党合并,改名为阿拉伯复兴社会党。1970年3月,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举行第十次民族代表大会。会后,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组织上建立了两个地区领导机构。设在大马士革的称为叙利亚阿拉伯复兴社会党;设在巴格达的称为伊拉克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目前,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伊拉克和叙利亚都是执政党。
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党章规定,它是阿拉伯民族民主社会主义的革命政党,它的基础是工人、农民、小生产者、士兵、一切革命的军人和知识分子。党的口号是“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复兴党特别强调它的社会主义的“阿拉伯性”。复兴党“信仰伊斯兰精神和宗教原则”,但它“不是宗教党”。
党章规定,泛阿拉伯代表大会称为“民族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民族代表大会产生的“民族领导”是大会闭幕期间全党的最高领导机构。复兴党在一个阿拉伯国家召开的代表大会称作“地区代表大会”,它选举产生的“地区领导”负责一国范围内的党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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