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
1971年6月15日,我国革命活动家、司法制度创建者谢觉哉,因病逝世,享年87岁。
谢觉哉1884年生于湖南宁乡。21岁考中清末秀才。民国初年毕业于湖南商业师范讲习所,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1923年11月加入国民党,1925年,秘密参加中国共产党,公开身份是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常委、工人部部长,主编《湖南民报》。
谢觉哉在1927年到武汉与徐特立一起编《大江报》,次年又到上海主编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1933年离开上海,前往中央革命根据地任毛泽东的秘书。秘书长及内务部长等职,协助毛泽东起草苏维埃政府一系列法规。1934年10月,参加长征,1936年后任西北办事处司法部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审计委员会主席等职务,为中国革命政权的司法制度创建了雏型。“七-七”事变后历任中共中央驻兰州八路军办事处代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参议长、中央法治委员会副主任等。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政协副主席等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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